食品公司食品安全、標識及檢驗質量管理制度匯編(2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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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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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公司食品安全、標識及檢驗質量管理制度匯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錄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安全培訓制度2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3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4食品出廠檢驗及記錄制度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關鍵過程控制制度7產品標識標注管理制度8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10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12企業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信息收集制度16消費者投訴受理制度21食品銷貨臺帳管理制度22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第一條:所有從業人員在進廠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根據其健康情況決定是否錄用及崗位安排。第二條:在職從事食品生產加工2、檢驗的有關人員每年應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方可繼續參加工作。第三條: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 、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發、長胡須、長指甲、戴手飾、涂指甲油、穿潔凈工作服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第四條:當觀察到以下癥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第五條:對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3、,不得安排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辦公室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明日常監督管理。食品安全培訓制度第一條: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衛升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加工經營工作。第二條:辦公室是人員培訓的歸口管理部門,應根據生產和質檢等各崗位人員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ren yuan _)生產人員、檢驗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以及職業道德、衛升操作技能的培訓。第三條: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升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第四條:才認識方式4、以集中授課、參加外部培訓與自學形式相結合,并定期組織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核合格后在上崗。 第五條: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并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記錄歸檔,以備查驗。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全院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條:企業采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建立和保存進貨查驗記錄,向供貨者索取許可證復印件(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取得許可的)和購進批次產品相適應的合格證明文件;第三條:供貨者無法提供有效合格證明文件5、的食品原料,企業應依照食品安全標準自行檢驗或委托檢驗,并保存檢驗記錄;第四條:企業采購進口需法定檢驗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應當向供貨者索取有效的檢驗檢疫證明;第五條:企業生產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品種應與進貨查驗記錄內容一致;第六條:企業應建立和保存各種購進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貯存、保管、領用出庫等記錄;第七條:企業不應使用回收食品作為食品原料生產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劑使用與管理制度第一條:食品添加劑必須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規定使用。第二條: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6、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不得憑經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和使用量;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衛生管理辦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第三條購買食品添加劑必須索取衛生許可證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口食品添加劑應索取口岸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衛生證明。第四條: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有包裝標識和產品說明書,標識內容包括:品名、產地、廠名、衛生許可證號、規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保質期限、使用范圍與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標識上明確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 第五條:食品添加劑有適用禁忌與安全注意事項的,應當在標識上給予警示性標示。第六條:不得使用未經批準、受污染或變質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添加7、劑。第七條:不得為掩蓋食品腐爛或以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第八條:食品添加劑使用必須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三專一管”即專人管理、專人領用、專人使用和統一管理的原則。食品出廠檢驗及記錄制度第一條:出廠檢驗是產品出廠前對其質量狀況所進行和全面檢查,是全面考核產品質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的重要手段,為嚴把本公司產品質量關,特制訂本制度。第二條: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品管部派人按產品標準或成品檢驗規范進行抽樣,并留存出廠檢驗樣品,產品保質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的保質期,產品保質期超過2年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第三條:檢驗員應按產品招待標準或產品檢驗規程對產品進行檢驗,并建立和保8、存出廠食品檢驗的原始檢驗數據和檢驗報告記錄。記錄應包括食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執行標準、檢驗結論、檢驗人員、檢驗合格證號或檢驗報告編號、檢驗時間等內容。第四條:對檢驗合格的產品,由品管部簽發合格證,并按規定進行包裝、標識、方可入庫,出廠。第五條:戴“*”號出廠檢驗項目,應委托有資質檢驗機構檢驗,并簽訂委托檢驗合同。第六條:出廠檢驗項目與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規定的項目保持堅持一致。第七條:為確保檢驗數據準確,每年與有資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進行一次實驗室檢驗比對,并保存比對記錄。第八條:產品留樣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及檢驗報告應齊全、清晰、品管部負責各項記錄檔案的保存。食品安全管理9、制度第一條:為加強生產過程安全管理,使之協調有效進行,確保產品質量,降低消耗,提高生產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生產過程安全管理,生產部負責生產過程安全管理。第三條:生產前應合理安排作業計劃,做好生產現場的整理、清掃、清潔、消毒等工作。定期對廠區內環境、生產場所和設施衛升清潔情況進行自查,并保存自查記錄,使食品生產過程環境衛升達到要求,為生產優質產品創造條件。第四條: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質量控制,建立和保存食用出庫記錄,對于發現的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及時向品管部門反映。第五條:生產人員應嚴格按照工藝規程和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進行操作,特別是要加強對生產過10、程中質量關健控制點的控制,認真填寫每批次產品的生產投料記錄,質量關健控制點記錄,確保產品生產過程中影響產品質量形成的因素處于受控狀態,以生產探討符合規定要求的產品。第六條:因設備、停電或其他原因中斷生產時,該批產品要視情況分別處理,產品經在加工后可達到合格標準的,允許在加工;產品經過在加工無法達到合格標準的,按不合格品規定處理。第七條:成品的包裝應在良好狀態下使用,防止將異物戴進食品,使用的包裝材料應完好無損。第八條:生產中使用的計量器具應定期校正。 關鍵過程控制制度第一條:根據食品質量安全要求設置關鍵質量控制點,實行強化管理,使其處于受控狀態,確保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第二條:生產技術部門負責11、工序質量控制和管理。質管科負責工序質量檢驗。生產工人負責嚴格執行操作控制程序或作業指導書。第三條:關鍵質量控制點按以下原則確定: (1)屬于關鍵特性或導致致命缺陷的項目和部位; (2)工藝上有特殊要求或對后續工序有顯著影響的部位; (3)質量信息反饋中問題嚴重的項目或部位。第四條:關鍵質量控制點由生產技術部門確定。生產技術部門分析工序能力,找出影響質量特性的主要因素,編制關鍵質量控制點明細表,在工藝流程圖上標出關鍵質量控制點,報總經理批準。第五條:生產技術部門根據所生產不同類別的產品,制定關鍵質量控制點的操作控制程序或作業指導書,報總經理批準。第六條:生產車間按關鍵質量控制點操作控制程序或作業12、指導書進行質量控制,做好操作記錄。第七條:質管部門對關鍵質量控制點實施質量檢驗。產品標識標注管理制度第一條:根據食品標識管理規定(國家質檢總局123號令)和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企業的產品標識標注管理制度如下:第二條:食品標識的內容應當真實準確、通俗易懂、科學合法。食品標簽中還應該標注以下內容:1、 食品標識應當標注食品名稱,食品名稱應當表明食品的真實屬性。2、 食品標識應當標注食品的產地,食品產地應當按照行政區劃標注到地市級地域。3、 食品標識應當標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應當是依法登記注冊、能夠承擔產品質量責任的生產者的名稱、地址。413、 食品標識應當清晰地標注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并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標注貯存條件。乙醇含量10%以上(含10%)的飲料酒、食醋、食用鹽、固態食糖類,可以免除標注保質期。5、 定量包裝食品標識應當標注凈含量,并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標注規格。對含有固、液兩相物質的食品,除標示凈含量外,還應當標示瀝干物(固形物)的含量。6、 食品標識應當標注食品的成分或者配料清單。配料清單中各種配料應當按照生產加工食品時加入量的遞減順序進行標注,具體標注方法按照國家標準的規定執行。在食品中直接使用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的,應當在配料清單食品添加劑項下標注具體名稱;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劑的,可以標注具體名稱、種類或者代碼。食14、品添加劑的使用范圍和使用量應當按照國家標準GB2760的規定執行。7、 食品標識應當標注企業所執行的產品標準代號。8、 食品執行的標準明確要求標注食品的質量等級、加工工藝的,應當相應地予以標明。9、 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食品,食品標識應當標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及QS標志。第三條:食品標識不得與食品或者其包裝分離。食品標識應當直接標注在最小銷售單元的食品或者其包裝上。第四條:食品標識應當清晰醒目,標識的背景和底色應當采用對比色,使消費者易于辨認、識讀。第五條:食品標識所用文字應當為規范的中文,但注冊商標除外。第六條:產品標簽的設計由企業內的質檢部門把關,并報質量負責人審批同意后印刷。不合格的產品15、標簽,由企業內的質檢部門提出報廢意見,并報質量負責人審批同意后報廢。禁止本企業使用不合格的產品標簽。第七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標注的,依照其規定。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第一條:為避免和減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護消費斱身體健康和升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召回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第二條: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證據證明對人體健康已經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一)已經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二)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 成做完的食品:(三)含有對特定人群可能引發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標簽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或標識不全、不明確的食品;(四16、)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第三條:供銷部負責收集各部門(包括媒體、執法部門)傳來的有關食品質量、安全問題和客戶投訴信息,品管部負責 對食品進行檢驗和分析 ,并提出糾正措施,廠部負責不安全食品糾正措施的實施。第四條:對于在銷售前發現的問題,應立即停止銷售產品,隔離存放,并對該產品進行檢驗。 第五條:對于顧客反映的質量問題,由供銷部負責了解并記錄問題發現的地點、時間和批號等信息,并及時向品管部報告 。 第六條:一旦確認所生產 的食品具有嚴重質量問題,且已進入銷售,應立即予于召回。第七條:根據儀器安全危害的嚴重程度,食品召回分三個級別:(一)一級召回: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17、對人體健康造 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二)二級召回:已經造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三)三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輕微的,或者屬于本制度第二條規定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第八條:召回程序啟動后,應立即停止不安全食品的生產與銷售,對未銷售的問題產品進行隔離貯存,對已上市銷售產品,通知經銷商和消費者,通過采取退、換貨,補充或個下消費說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 。第九條:已經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及存放于庫房中尚未收回18、的不合格品由品管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報總經理批準后進行相應處理。第十條:對召回的不安全食品,應當進行無害處理或銷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第一章 總則一、 目的當突然發生嚴重影響食品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及時做出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二、 適用范圍本程序適用于在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的整個過程中突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出準備和響應。三、 職責1、食品安全管理小組總體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準備和響應;2、各職能部門及生產車間負責應急準備和響應的具體實施。第二章 管理規定一、 成立應急組織1、應急組織是應急處置的執行機構,是應急19、處置的組織基礎。食品安全管理小組行使應急組織的職責。2、總經理負責召開應急工作會議,協調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3、各組織成員負責協調相關方具體實施應急響應措施,跟蹤應急響應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時向總指揮報告。所有組織成員應保證通訊暢通,以便緊急情況發生時及時溝通信息,迅速組織采取應急響應措施。二、 監測、預警及報告1、公司應加強對食品質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強對原輔材料的檢測分析,加強對生產設備的維護管理,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監測,加強對員工的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2、公司應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3、當突發事件已經危害或潛在危害消費者身20、體健康、生命安全時,公司應當立即向當地相關行政部門報告。公司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4、在后續的事故處置過程中應及時將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向當地相關行政部門報告。4.5必要時,對消費者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三、 充分識別緊急情況在產品的生產、銷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有:1、因設備故障使生產無法正常進行;2、突發的停電、停汽、停水等情況導致生產資源供應不上;3、原輔料檢測結果顯示受到嚴重污染,會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傷害;4、政府部門監督檢查顯示公司產品安全指標不合格;5、國家產品標準或者進口國產品標準中安全指標21、發生變化,導致公司產品檢測不合格;6、由權威部門發布的食品安全預警表明公司產品可能存在嚴重安全危害;7、公司從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流失;8、有人為的惡意行為導致公司產品不安全,或者對公司產品、聲譽惡意造謠,造成惡劣社會影響;9、其他嚴重影響食品安全的緊急情況。四、 全面落實應急處置措施1、當有信息顯示公司突然發生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報告總經理。總經理應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會議首先應組織調查突發事件的真實性、嚴重性。2、當確定突發事件導致或者有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時,公司應當立即予以處置,防止事故擴大。應對不同的緊急情況做出相應的應急處置:1)因22、突發的設備故障或突然停電、停汽、停水使生產無法正常進行時,如果停產時間超過工藝規定時間,應對生產的產品進行隔離,并確定數量,做好標識,然后做以下處理:抽取樣品送化驗室檢驗,如果理化、生化等檢測結果符合標準、感官評定符合要求時,將其并入合格品內,以待銷售;如果檢測結果不符合標準,則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執行。2)原料檢測結果顯示受到嚴重污染,會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傷害時,應組織相關人員評估受影響的程度和范圍,并確定處置方式,若已經出廠銷售的產品則按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執行。3)政府部門監督檢查顯示公司產品安全指標不合格,或國家或進口國產品標準中安全指標發生變化,公司產品檢測不合格時,應確定不合格的產品范圍,23、采取銷毀、召回等措施防止危害發生,若已經出廠銷售的產品則按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執行。應急組織應組織相關人員分析不合格的原因,必要時應修改工藝、工藝參數、預期用途等。4)當公司從事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流失可能使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無法正常運行時,應安排替代人員,必要時采取培訓、招聘等形式保證體系正常運行。5)有人為的惡意行為導致公司產品不安全,或者對公司產品、聲譽惡意造謠,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應急組織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安排相關人員對外進行澄清,盡量減輕對公司聲譽的損害。五、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管理檔案公司應整理保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記錄,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管理檔案。企業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24、信息收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我廠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工作,及時、準確地發現食品安全問題,為食品安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應本著代表性、客觀性、準確性和及時性的原則進行。第三條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范圍包括對本單位區域性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進行的評估。第四條 辦公室負責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的組織領導及綜合協調工作,及時將監測和評估結果報企業負責人。辦公室負責本廠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25、日常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調研,并向企業負責人提出工作建議,執行相關決議;制定、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方案;負責對監測結果進行分析,及時向上級報告監測情況,根據監測結果,認為有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下達風險評估任務。第五條 食品風險監測和評估所獲得的數據、結果、結論等相關信息實行保密制度,在批準公布前,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引用或對外公布。第二章風險監測和實施第六條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分日常監測、專項監測和應急監測。日常監測是各相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而開展的常規性監測活動。專項監測是各相關部門結合我廠實際情況或根據需要及主管部門的規定而開展的專項監測活動。應急監測是針對突發性26、食源性疾病信息、食品安全熱點問題、突發食品安全事故和新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等而開展和實施的應急監測活動。第七條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遵循優先選擇原則,兼顧日常監測范圍和年度重點,將以下情況作為優先監測的內容:(一)健康危害較大、風險程度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趨勢的;(二)易于對嬰幼兒、孕產婦、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響的;(三)使用范圍廣、流通過程長、消費量大的;(四)以往導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費者關注的;第八條 辦公室于每年12月底前制定并印發下年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第九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承擔監測任務的部門; (二)具體監測的內容,包括樣品種類、數量、采樣來源、檢27、驗項目; (三)樣品的采樣、封裝、運輸及保存條件; (四)采樣方法、檢驗方法及依據; (五)結果匯總及報送機構; (六)監測完成時間及結果報送日期。 第九條 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部門應根據要求,完成監測方案規定的監測任務,按時向辦公室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保證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客觀。第十條 辦公室負責對監測數據進行收集和匯總分析,及時向企業負責人報告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第三章風險評估原則和實施第十一條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督管理信息、科學數據及其他有關信息為基礎,遵循科學、透明和個案處理的原則進行。 第十二條承擔風險評估任務的部門應獨立開展風險評估,保證風險評估結論28、的科學、客觀和公正。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市企業負責人審核同意后,由辦公室組織組成評估委員會下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任務:(一)為制訂或修訂食品安全標準提供科學依據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二)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在組織進行檢驗后認為屬于區域性污染,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三)主管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為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辦公室組織組成評估委員會進行風險評估,對風險評估的結果和報告負責,并及時將結果、報告上報市食安辦。第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辦公室組織組成的評估委員會應立即成立臨時工作組,制定應急評估方案。(一29、)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的;(二)公眾高度關注的食品安全問題需要盡快解答的;(三)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工作需要并提出應急評估建議的; (四)其它需要通過風險評估解決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風險評估結果由辦公室負責解釋。第十六條 本管理辦法用語定義如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指通過系統和持續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監測數據及相關信息,并進行綜合分析的過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指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所進行的科學評估,包括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評估、風險特征描述等。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30、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污染,是指根據國際食品安全管理的一般規則,在食品生產、加工或流通等過程中因非故意原因進入食品的外來污染物,一般包括金屬污染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真菌毒素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寄生蟲等。食品中的有害因素,指在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除了食品污染以外的其他可能途徑進入食品的有害因素,包括食品中自然存在的有害物、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超范圍或超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及被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的有害物質。危害,指食品中所含有的對健康有潛在不良影響的生物、化學或物理因素或食品存31、在狀況。危害識別,指對食品中可能產生不良健康影響的某種危害的定性描述。第三十四條 本管理辦法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消費者投訴受理制度第一條 建立和保存消費者投訴的受理記錄。第二條 設置專人負責處理消費者的投訴。第三條 受理投訴應禮貌待人,語言文明,并做好投訴處理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投訴者姓名、聯系方式、投訴的食品名稱、生產日期(批號)投訴質量問題、購買數量及時間、購買地點、購貨票據、企業采取的處理措施及處理結果等。第四條 投訴處理部門根據投訴內容對投訴情況進行核查,確定投訴是否屬實。第五條 經核查投訴問題屬實的,立即采取有效糾正措施,防止事件再次發生,并向消費者賠禮道歉,協商解決;32、經核查投訴問題不屬實的,處理人員應向消費者進行解釋和說明。第六條 記錄應及時歸檔管理,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食品銷貨臺帳管理制度第一條 為確保產品銷售的可追塑性,發現問題可及時與客戶進行溝通,特制訂本制度第二條 供銷部負責與客戶聯系與溝通,用戶檔案的建立與銷售記錄的填寫。第三條 銷售臺帳應記錄銷售日期和購貨者名稱、聯系方式。第四條 所售出產品必須開具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有存根聯、發票聯和隨貨同行聯。第五條 銷售記錄內容要求真實、清晰。第六條 銷售臺帳保存期限不得低于所售出產品的保持質期,最短保存期不得低于2年。第七條 對于已經過期或已經失效的銷售臺帳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食品儲存33、管理制度1 貯存環境a)倉庫環境要求通風、干燥、明亮、清潔、通暢。b)倉庫區嚴禁煙火,配置適量的消防器材。c)倉庫應有防鼠、防潮、防霉變措施。2 驗收入庫a)入庫產品必須檢驗合格,產品包裝容器/產品標識卡上應有檢驗印章或標簽。倉管人員應認真核實繳庫的數量,檢查產品的合格標識,然后開具“入庫單”辦理入庫。b)外購、外協物資到貨時,倉管應核對送來的貨物是否與“采購單”上所要求的品名、型號、規格、數量一致。c)物資經清點入庫后,應當在倉庫臺賬上登記。d)對于待檢和不合格物資必須采取隔離措施,以防誤用。3 存放與保管a)能上架的物品最好上架貯存,一般應上輕下重,以保持貨架穩固。b)不能上架的物品,按規34、定的區域堆放。c)貨架分區、分類排放整齊。d)外觀相似的產品避免相鄰擺放,擺放要便于清點和搬運。e)倉庫堆放的物品,其堆放高度以不損傷物品、不使貨架變形為宜。f)貯存品應分類別、入庫日期進行必要的隔離和標識,以便先進先出。g)易損物品、危險物品設專區擺放并給予醒目標識。危險化學品要嚴格管理,專區存放。h)有貯存期要求的物品,須有必要標識,并堅持先進先出的原則。i)按物品的分類建立臺賬。賬、卡、物應一致。j)倉庫倉管員應經常查看庫存物品,并做好產品的定期盤點工作。盤點或日常檢查中發現物品有異常時(如超過貯存期限或變質),應予隔離、標識、評審處置。4 出庫a)生產用物資的發放倉庫根據“生產計劃書”進行備料,生產車間憑“生產計劃書”從倉庫領料。b)其他內部物資的發放領料部門填寫“領(補)料單”交倉庫,倉庫對“領(補)料單”核實后發料。c)向外發貨銷售部開具“發貨清單”通知倉庫發貨。倉庫應在發出的貨物上做好必要的發貨標識(如目的地標識)。d)貯存品的發放應貫徹先進先出的原則。e)發料后原則上要求當日銷賬,當憑證較多、發貨較集中時,應在兩天之內銷賬完畢。5 物資進出時,倉庫應填寫好倉庫臺賬。6 倉庫外的其他部門也有責任對所屬區域內的物品采取適當的保護措施,包括隔離、分類存放、維護等,使產品不變質、損壞、丟失或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