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公司食品安全及職工健康規范管理制度.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788114
2023-11-14
13頁
25.50KB
1、餐飲業公司食品安全及職工健康規范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餐飲業食品安全管理八項制度目 錄1.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2. 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3. 食品采購索證索要、進貨查驗管理制度4. 食品貯存管理制度5. 粗加工切配餐飲安全管理制度6. 烹調加工餐飲安全管理制度7. 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8.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一、為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證廣大消費者和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2、制定本制度。二、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制度。三、所有餐飲從業人員在人事部報到后,開始工作前(包括臨時工)必須先到指定的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餐飲工作。四、餐飲部負責人或食品衛生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從事餐飲工作人員進行登記造冊,按照人事部安排,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五、對凡發現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人員,人事部必須立即通知所在部門予以調離,不得參加接3、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規定進行治療。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七、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八、凡發現未經健康檢查上崗工作或患有食品衛生法第二十六條中所列疾病而未及時調離的,將依據本單位獎懲辦法對當事人和主管部門領導進行處罰,并依法接受衛生部門的行政處罰。餐飲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1、餐飲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體檢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取得合格證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規程。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及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4、整潔的工作衣帽,不得穿工作服入廁,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3、遵循科學的洗手習慣:操作前、從事食品原料處理后以及從事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4、堅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換洗工作衣帽);從業人員不得涂指甲油、戴戒指等有礙食品安全的首飾。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 食品采購索證索要、進貨查驗管理制度 為規范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5、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二、采購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6、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7、;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八、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九、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食品貯存管理制度1、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倉庫內要定期清掃,保持倉庫、貨架清潔衛生,經常開窗或用機械通風設備通風,保持干燥。 3、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8、明的檢查驗收工作。腐爛變質、發霉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4、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5、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墻、離地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霉變。 6、肉類、水產品、禽蛋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貯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明顯標識并有溫度顯示裝置。肉類、水產類分柜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柜存放,杜絕生熟混放。 7、冷凍設備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過1cm)、氣足。8、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 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9、9、做好防鼠、防蠅、防蟑螂工作,安裝符合要求的擋鼠板。粗加工切配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四、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10、叉使用,加工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要有明顯標志并分開使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切配好的食品應在規定時間內使用。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結束及時拖清地面,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機械設備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銹、板不霉、整齊有序,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八、在專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內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烹調加工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烹調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11、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GB 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二、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三、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后及時冷藏,并標注加工時12、間等。 四、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 五、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六、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干凈。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凈。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七、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為規范餐飲服務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工作,保障公眾13、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二、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3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使用前應洗凈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四、餐飲具做到當餐回收,當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頓、隔夜。五、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洗滌14、劑)刷、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洗滌劑)刷、清水沖、藥物泡、清水沖、保潔的順序操作,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六、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七、消毒后的餐飲具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盛放消毒餐飲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八、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營業執照復印件、消毒合格憑證;清洗消毒餐飲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必須符合國家15、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九、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處理泔水桶,做到地面無積水,池內無殘渣、泔水桶內外清潔。十、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十一、專人做好餐飲具清洗消毒及檢查記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為規范食物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處置程序(一)及時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關人員立即向食品安全16、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二)立即搶救 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120)搶救。(三)保護現場 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樣食物。(四)配合調查 負責人及有關工作人員,要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三、事故責任追究 對事故延報、慌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組織力量做好中毒人員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況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