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機械公司固定式在用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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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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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型機械公司固定式在用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目的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壓力容器使用管理規則等法規,加強固定式在用壓力容器的安全監察,保證固定式在用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提高固定式在用壓力容器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 范圍2.1 本制度適用于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壓力容器:(1)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不含液體壓力,下同);(2)工作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2.5MPaL;(3)盛裝介質為氣體、液2、化氣體以及介質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標準沸點的液體。2.2 本制度也適用于管理下列條件之一的壓力容器,但不需要辦理使用登記手續,不需要進行定期檢驗。(1)簡單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不適用的移動式空氣壓縮機的儲氣罐;(2)深冷裝置中非獨立的壓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裝置中的壓力容器、鋁制板翅試熱交換器、空分裝置中冷箱內的壓力容器;(3)無殼體的套管熱交換器、螺旋板熱交換器、釬焊板式熱交換器;(4)水力自動補氣氣壓給水(無塔上水)裝置中的氣壓罐,消防裝置中的氣體或氣壓給水(泡沫)壓力罐;(5)水處理設備中的離子交換或過濾用壓力容器、熱水鍋爐用膨脹水箱;(6)電力行業專用的全封閉式組合電器(如3、電容壓力器);(7)橡膠行業適用的輪胎硫化機及承壓的橡膠模具;(8)機器設備上附屬的蓄能器。本制度也適用于上述壓力容器所用的安全閥、爆破片裝置、緊急切斷裝置、安全聯鎖裝置、壓力表、液面計、測溫儀表等安全附件。3 引用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9號)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TSGR00042009)壓力容器使用管理規則(TSGR50022013)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程(TSGR70012013)4 職責4.1 投資與資產管理部4.1.1負責集團公司固定資產范圍內固定式在用壓力容器的歸口管理。4.1.2 督促承擔壓力容器安裝、改造、重大維修4、任務的單位向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書面告知,辦理安裝、改造、維修監檢手續。4.2 企業安全與環境部負責對集團公司固定式在用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實施監督。4.3 動能分公司(集團公司固定式在用壓力容器管理站)4.3.1 負責集團公司固定式在用壓力容器安全運行分口管理。4.3.2 負責集團公司新增壓力容器的取證管理。4.3.3 負責固定式在用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管理與監督執行。4.3.4 參與固定式壓力容器供應方的認定。4.3.5 協助使用單位審查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的資質。4.4 使用單位4.4.1 負責審查承擔本單位的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工程施工單位的資質。4.4.2 5、負責固定式在用壓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及安全維護保養管理;杜絕無證非法使用。5 采購與驗收要求5.1 壓力容器的采購壓力容器采購時應選擇已取得設計制造許可證的單位的產品,所定容器的類別和品種范圍應與該單位所取得的制造許可證允許的范圍一致,合同應明確產品技術條件和必要的附加要求。進口壓力容器應按進出口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督管理辦法進行安全性能的監督檢驗,并按照本國規程的要求進行使用登記和定期檢驗。不得采購已報廢的壓力容器。5.2 壓力容器的驗收壓力容器安裝前應進行驗收。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5.2.1 隨設備交付的技術文件和資料:(1)壓力容器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產品質量證明文件(包括主要受壓6、元件材質證明書、材料清單、質量計劃或者檢驗計劃、結構尺寸檢查報告、焊接記錄、無損檢測報告、熱處理報告及自動記錄曲線、耐壓試驗報告及泄漏試驗報告等)和產品銘牌的拓印件或者復印件;(2)產品竣工圖(總圖和必要的部件圖),竣工圖樣上應當有設計單位許可印章(復印章無效),并且加蓋竣工圖章(竣工圖章上標注制造單位名稱、制造許可證編號、審核人的簽字和“竣工圖”字樣);如果制造中發生了材料代用、無損檢測方法改變、加工尺寸變更等,制造單位按照設計單位書面批準文件的要求在竣工圖樣上作出清晰標注,標注處有修改人的簽字及修改日期;(3)特種設備制造監督檢驗證書(適用于實施監督檢驗的產品);進口產品應有省級以上(含省7、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審核蓋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察檢驗報告。5.2.2 壓力容器的設計單位應向用戶提供設計文件,設計文件包括強度計算書或者應力分析報告、設計圖樣、制造技術條件、風險評估報告(適用于第類壓力容器),設計單位認為必要時,還應當包括安裝與使用維修說明。設計文件還應當包括壓力容器安全泄放量、安全閥排量和爆破片泄放面積的計算書。5.2.3 壓力容器的設計總圖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履行審批手續。對于第類壓力容器,應當有壓力容器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人的批準簽字。 以上技術資料是否齊全,是否與實物相符。6 安裝、改造與維修要求6.1安裝改8、造維修單位(1)從事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的單位應當是已取得相應的制造許可證或者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的單位;(2)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應當按有關規范和合同向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提供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圖和施工質量證明文件等技術資料。6.2安裝改造維修告知壓力容器在安裝改造維修前,從事壓力容器安裝改造維修的單位應當向壓力容器使用登記機關書面告知。告知后即可施工;并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施工過程的監督檢驗。6.3 改造與重大維修6.3.1 改造與重大維修含義和基本要求(1)壓力容器的改造是指改變主要受壓元件的結構或者改變壓力容器運行參數、盛裝介質、用途等,壓力容器的重大維修是指主要受壓元件的更換、矯9、形、挖補,以及對符合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3.14.1規定的對接接頭焊縫的補焊;(2)壓力容器的改造或者重大維修方案應當經過原設計單位或者具備相應資格的設計單位同意;(3)壓力容器經過改造或者重大維修后,應當保證其結構和強度滿足安全使用要求;(4)壓力容器改造、重大維修的施工過程,必須經過具有相應資格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壓力容器不得投入使用。6.3.2安裝、改造、維修合同(或任務書)中應明確驗收規范和必要的附加技術要求。7 使用管理要求7.1壓力容器使用登記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在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將容器產品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明書10、產品竣工圖、特種設備制造監督檢驗證書(進口產品應有省級或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審核蓋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報告)及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簽發的壓力容器安裝(維修/改造)安全質量監督檢驗報告到動能分公司能源技術管理科辦理登記手續,然后到設區的市的質量技術監督局逐臺辦理使用登記手續。登記標志的放置位置應當符合有關規定。對未進行注冊及取證的壓力容器,視為非法無證運行,按國務院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條款對使用單位及責任人進行處罰。7.2 使用單位的責任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應當對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負責,明確責11、任部門和責任人。7.2.1 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應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7.2.2 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應履行在用壓力容器的使用管理職責,配備安全管理負責人和專(兼)職容器管理員。安全管理負責人和容器管理員應當按照規定持有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注:作業種類為特種設備相關管理)。7.2.3安全管理負責人是指使用單位最高管理層中主管本單位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協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單位壓力容器安全領導職責,確保本單位壓力容器安全使用。容器管理員具體負責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其職責是:7.2.3.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規程和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的規范、規章,集團公司有關制度、規定12、。7.2.3.2 參加壓力容器的訂購、安裝驗收及設備調試。7.2.3.3根據生產工藝要求和容器的技術性能編制壓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操作規程(也可包括在工藝操作規程中)至少應包含下列內容:(1)壓力容器的操作工藝指標:工作壓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溫度。(2) 崗位操作法:如容器開、停車,升降壓等操作規程的正確方法,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3)巡回檢查:容器運行中由操作人員進行。(4)異常和緊急情況的處理:容器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異?,F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緊急情況的處置和報告程序。(5)維護保養措施:如容器的日常防腐措施,停用時封存保養方法等。7.2.3.4 督促檢查容器的日常維修、運行和安全附件校驗,13、同時對容器存在的不安全隱患,采取處理措施。7.2.3.5負責向動能分公司能源技術科申報新增壓力容器及在用壓力容器的檢驗、修理、改造計劃,并按批準的計劃負責組織配合實施。7.2.3.6容器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動能分公司、投資與資產管理部、企業安全與環境部,并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和報告。7.3壓力容器技術檔案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必須對每臺容器建立技術檔案。包括:(1)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2)壓力容器登記卡;(3)第5.2條中規定的壓力容器設計制造技術文件和資料;(4)壓力容器年度檢查、定期檢驗報告,以及有關檢驗的技術文件和資料;(5)壓力容器維修和技術改造的方案、圖樣、材料質量證明書、施工質量證明文件14、等技術資料;(6)安全附件校驗、修理和更換記錄;(7)有關事故的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7.4 壓力容器操作規程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應當在工藝操作規程和崗位操作規程中,明確提出壓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操作規程至少包括以下內容:(1)操作工藝參數(含工作壓力、最高或者最低工作溫度);(2)崗位操作方法(含開、停車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3)運行中重點檢查的項目和部位,運行中可能出現的異?,F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緊急情況的處置和報告程序。7.5 操作人員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明確每臺壓力容器的操作人員,壓力容器操作人員必須取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證(注:作業種類為壓力容器作業),在有效期15、內操作壓力容器。容器操作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嚴禁超溫、超壓、超負荷運行,發現不正?,F象立即向本單位主管領導匯報,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或停止使用。7.6 日常維護保養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對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附屬儀器儀表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對發現的異常情況,應當及時處理并且記錄。7.7 年度檢查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實施壓力容器的年度檢查,年度檢查至少包括壓力容器安全管理情況檢查、壓力容器本體及運行狀況檢查和壓力容器安全附件檢查等。對年度檢查中發現的壓力容器安全隱患要及時消除。年度檢查工作可以由壓力容器使用單位的專業人員進行,也可以委托有資格的特種設備檢16、驗機構進行。7.8 異常情況處理7.8.1 應急措施和報告壓力容器發生以下異?,F象之一時,操作人員應當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且按照規定的報告程序,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1)工作壓力、介質溫度或者壁溫超過規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2)主要受壓元件發生裂縫、鼓包、變形、泄漏、襯里層失效等危及安全的現象;(3)安全附件失靈、損壞等不能起到安全保護的情況;(4)接管、緊固件損壞,難以保證安全運行;(5)發生火災等直接威脅到壓力容器安全運行;(6)過量充裝;(7)液位異常,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8)壓力容器與管道發生嚴重振動,危及安全運行;(9)真空絕熱壓力容器外壁局部存在嚴重結冰、介17、質壓力和溫度明顯上升;(10)其他異常情況。7.8.2 隱患處理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對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壓力容器及時進行檢驗,消除事故隱患;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的壓力容器,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且辦理注銷手續。7.9 超設計使用年限使用的壓力容器對于已經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壓力容器,或者未規定設計使用年限,但是使用超過20年的壓力容器,如果要繼續使用,使用單位應當委托有資格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對其進行檢驗(必要時按照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7.7的要求進行合于使用評價),經過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后,方可繼續使用。7.10 壓力容器的停用、變更、過戶、移裝、報廢7.18、10.1壓力容器的停用(封存),應按壓力容器使用管理規則到動能分公司能源技術管理科辦理有關手續。7.10.2壓力容器的安全狀況變更或使用條件(壓力、溫度、介質、用途)變更、移裝等,均應按壓力容器使用管理規則和省市有關規定,到動能分公司能源技術管理科辦理有關手續,由其歸口向設區的市的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相關手續。7.10.3 過戶(包括遷入、遷出、內部調劑)的壓力容器須持有壓力容器使用證,否則不能過戶,過戶的同時必須移交該容器的全部檔案資料。7.10.4 報廢的壓力容器應按集團公司設備管理制度所規定審批程序進行報廢和處理,報廢后不能再作承壓設備使用,其使用證同時注銷。7.11 應急救援壓力容器發生19、事故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或者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使用單位,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配置與之適應的救援裝備,并且適時演練。8 安全附件使用要求8.1 壓力容器應按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要求,分別裝設安全閥、爆破片、壓力表、液面計和測溫儀表等安全附件,在使用過程中,應加強維護和定期檢驗,保持安全附件齊全、靈敏、可靠。8.2 安全附件必須使用有制造許可證的單位的產品。新購的爆破片裝置應是持有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制造許可證的單位的產品,制造安全閥、緊急切斷裝置、液面計、快開門式壓力容器的安全聯鎖裝置的單位應經省級以上(含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批準。8.3 安全附20、件實行定期檢驗制度:8.3.1 安全閥每年校驗一次。安全閥的定期校驗管理由管理站負責,根據使用期限提前發出通知,要求使用單位送檢。使用單位應及時開交另星任務委托單至動能分公司能源技術科并送檢有資質的安全閥校驗單位。8.3.2 爆破片裝置應定期更換,對于超過最大設計爆破壓力而未爆破的爆破片應立即更換;在苛刻條件下使用的爆破片裝置應每年更換;一般爆破片在2-3年內更換(制造單位明確可延長使用除外)。8.3.3 壓力表每年一次,由使用單位委托檢測中心進行校驗。8.3.4 液面計、測溫儀表的檢驗周期按檢測中心的具體規定進行,并在有效期內使用。8.3.5 安全附件上的鉛封和檢驗合格證在使用期限內應保持完21、好,嚴禁非檢驗人員開啟鉛封。雖在使用期內,已起不到安全作用或鉛封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附件均應重新校驗或更新。8.4 對安全閥要求8.4.1 安全閥應鉛垂安裝,并應裝設在壓力容器液面以上氣相空間部分,或裝設在與壓力容器氣相空間相連的管道上。8.4.2 安全閥的整定壓力不得超過容器設計壓力或檢驗報告允許繼續使用的壓力。安全閥、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必須大于容器的安全泄放量。對易燃、毒性程度為中度以上危害介質的壓力容器,應在安全閥或爆破片的排出口裝設導管,將排放介質引至安全地點并進行妥善處理,不得直接倒入大氣。8.4.3 杠桿式安全閥應有防止重錘自動移動的裝置和限制杠桿超出的導架;彈簧式安全閥應有防止隨便擰動22、調整螺絲的鉛封裝置;靜重式安全閥應有防止重片飛脫的裝置。8.4.4 容器與安全閥之間一般不得裝有截止閥門。但對于盛裝易燃介質、毒性程度為極度、高度、中度危害介質,腐蝕、粘性介質或貴重介質的壓力容器,為便于安全閥的清洗與更換,在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后,可在壓力容器與安全閥之間裝截止閥門。截止閥的結構和通徑尺寸應不妨礙安全閥的安全泄放。壓力容器正常運行時,截止閥必須保持全開,并加鉛封。凡要在安全閥前加裝截止閥的使用單位應經單位主管壓力容器安全技術負責人批準并報集團公司在用壓力容器管理站、投資與資產管理部備案。并在操作規程中應有相應的規定和措施。8.4.5 新安全閥應當校驗合格后才能安裝使用。8.5 23、對壓力表要求:8.5.1 選用的壓力表,不得低于B類,必須與壓力容器內的介質相適應。8.5.2 設計壓力小于1.6MPa壓力容器使用的壓力表精度不應低于2.5級;設計壓力大于或者等于1.6MPa壓力容器使用的壓力表精度不應低于1.6級。8.5.3 壓力表盤刻度極限值應當為最大允許工作壓力的1.5-3.0倍,表盤直徑不應小于100mm;在刻度盤上應當劃出指示工作壓力的紅線。8.5.4 壓力表與容器之間裝設三通旋塞或針型閥,并有開啟標記。8.5.5 用于水蒸汽介質的壓力表,在壓力表與壓力容器之間應有存水彎管。8.5.6 用于具有腐蝕性強或高粘度介質的容器,在壓力表與容器之間應有能隔離介質的緩沖裝置24、。9 檢驗9.1 在用壓力容器應定期檢驗,使用單位嚴格按照本年度檢驗計劃接受定期檢驗。由動能分公司能源技術科負責委托有檢驗資質的檢測機構實施檢驗,使用單位負責輔助工作及承擔檢驗費用。9.2 在用壓力容器的年度檢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定期檢驗是指在壓力容器停機時進行的檢驗和安全狀況等級的評定。壓力容器一般應當于投用后3年內進行首次定期檢驗。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的,一般每六年一次。安全狀況等級為3級的,一般36年一次。定期檢驗過程中,使用單位或者檢驗機構對壓力容器的安全狀況有懷疑時,應當進行耐壓試驗。年度檢查由集團公司在用壓力容器管理站實施進行。定期檢驗工作由有檢驗資質的檢測機構實施檢驗,并對被檢25、驗的容器寫出檢驗報告。對判定報廢或降級使用的容器,按設備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辦理報廢或降級使用的手續。9.3 在用壓力容器的使用時間超過檢驗期限,而不按有關規定審批的,不得進行使用,該壓力容器使用證即行無效,管理站同時下發超期在用壓力容器檢驗通知書。對危及安全的在用壓力容器,應在規定期限內修復,若不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理,應停止使用,并注銷壓力容器使用證。10 超設計使用年限使用的壓力容器對于已經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壓力容器,或者未規定設計使用年限,但是使用超過20年的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委托有資格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驗,經過使用單位主要主要負責人批準后,方可繼續使用。11 固定式在用壓力容26、器事故處理11.1若在用壓力容器發生事故,容器所在單位應立刻啟動應急預案,進行事故救援和傷員救治;同時立即向在用壓力容器管理站、資產管理部、生產運行部報告。在用壓力容器管理站迅速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報告,技術監督局人員未到現場時,除采取搶救傷員和預防事故擴大的措施外,要保留事故現場,以備調查分析。11.2發生壓力容器事故除按鍋爐壓力容器的事故報告方法填寫事故報告書,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和主管部門外,還應按設備管理制度匯編中的事故管理制度進行處理。12 附則12.1本制度由動能分公司制訂并負責解釋.12.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EZ/GW15.15-固定式在用壓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同時作廢。12.3公司的固定式壓力容器參照本制度并結合當地情況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