鎢業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及設備事故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788616
2023-11-14
13頁
41.07KB
1、鎢業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及設備事故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加大違章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進一步落實規章制度,遵守操作規程,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遵章守紀自覺性,保障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一、教育培訓1.新入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坑口(廠)、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并記錄備案,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后,方可上崗。違者對坑(廠)相關責任人扣款300元人次、工程隊相關責任人扣款100元人次。2.員工按有關規定參加安全培2、訓,違者扣款50元/次,并應補課;對拒絕補課或補課不及格者予以辭退。3.坑口(廠)員工因變換工種,應進行變換工種安全教育培訓,未經安全培訓教育的,嚴禁安排上崗作業。違者對坑口(廠)相關責任人扣款100元/人次,還應補課。二、勞保用品1.井下作業人員未穿套鞋、規范佩戴安全帽和攜帶照明工具等下井的,未戴口罩作業的,初次扣款50元/人,第二次起扣款100元/人。地面廠房生產線作業人員按規定應戴工作帽而未戴工作帽的(包括未把長發放入工作帽內的),初次扣款50元/人,第二次起扣款100元/人。公司配發了特種作業崗位勞保用品而未穿戴的,初次扣款50元/人,第二次起扣款100元/人。2.地面員工上班時,嚴禁3、穿拖鞋、高跟鞋上班,違者扣款50元/次。3.員工上下班駕駛和乘座摩托車不戴頭盔、超速超載的,初次扣款50元,第二次起扣款100元。三、生產崗位1.嚴禁酒后上崗,安排者和被安排者,各扣款200元,并立即下班。2.按時參加班前會,無故遲到者扣款50元/人,不參加班前會者不得安排上崗作業;如需安排上崗作業者,必須重新開班前會,否則安排者和被安排者各扣款100元/人。3.地面生產線員工嚴禁早退、離崗、串崗、睡崗,違者扣款50元/人次。4.嚴禁單人或多人擅自進入采空區,違者扣款100元/人次。5.作業人員(含基建人員)上崗時,必須帶好必要的生產工具、器具,違者扣款50元/次。所在工區、工程隊未提供的,對4、相關責任人扣款50元/件。6.風鉆工作業時,嚴禁套老眼,違者扣款300元/次,并進行安全教育;嚴禁坐在氣腿上打鉆、打旱鉆,違者扣款100元/次;風水繩破損、漏風漏水較嚴重的,扣款50元/次。 7.砂巷工作面掘進時,壓入式風筒必須及時接上砂巷層,出風口距工作業面不超過10米,風筒口應接好鐵皮風筒,風筒不漏風,違者扣相關責任人50元,并立即整改;原則上貫穿多個礦斗時,要放空1個礦斗內的礦碴來通風,生產組、安全組根據現場安全情況,及時下發通知單,一個工作日內,準備工、通風維護工按通知單要求整改到位,違者扣相關責任人100元/班。8.砂巷掘進與采準天井貫通后,仍需前掘的天井上方必須支護好安全棚后方可作5、業,違者扣工區、工程隊和臺班各100元/次。9.雙向掘進作業面相距15米時,要錯開時間爆破;在間距7米時要停止一頭作業;違者扣工區、工程隊和臺班各300元/次。10.井下因工程質量導致事故隱患的,對相關責任人扣款200元/人,屬于工程隊不聽從技術人員指導導致的,對工程隊扣款1000元。11.采場、天井人行道的安全支護選材達不到規范要求的、柱支在松石上、支柱窩深度達不到規范要求的、隔板釘的不嚴密、中柱間距超過1.3米的、樓梯架設(樓梯要用U型釘釘牢)不規范且大于80度,出頭在80公分以下的,樓梯板、中柱間存積渣的,樓梯板寬度小于40公分的,對責任人扣款50元/項次,并及時整改。12.工作臺支護:6、工作臺至檔頭面的高度必須保證在80米之間,平臺寬度不小于2米,工作臺棚板不少于二層,嚴禁用塊石堆砌工作臺,違者扣款100元/項。13.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繩和安全帶,違者扣款200元/次;作業場所或設備設施等需防護的,防護裝置應齊全完好有效,違者對相關責任人扣款100元/次。14.采場放礦無落斗出現空硐時,當班作業人員必須在對應采場面空硐位置兩頭(10米以上)設好安全警戒、警示標示,向當班值班長和工程隊現場管理人當面匯報并書面交班:空硐斗位、放礦數量及安全警示、標記的設置等真實情況,違者扣100元/項。當班值班長和工程隊現場管理人接到匯報后,必須到現場查證,制定隱患消除措施及安全防范措施并7、落實到位,違者扣值班長和工程隊現場管理人200元/項。15.管理人員在落實措施消除隱患過程中,班組人員必須聽從指揮,服從安排,違者扣款100500元。16.隱患未消除當班值班長和工程隊現場管理人下班時,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并向上級匯報,違者扣值班長和工程隊現場管理人200元/人。17.機車工必須經過坑(廠)考核認定合格后,方可駕駛架線電機車和電瓶車(以下稱機車),嚴禁其他人員駕駛,違者扣款50元/次。18.駕駛機車時嚴禁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駕駛室外,嚴禁人、車分離、超載、超速行駛,違者扣款100元/次。19.嚴禁機車直接裝運爆破器材、硫酸等危化品和搭乘人員,違者扣款300元/人次。20.機車運輸8、實行限載:7噸機車牽引2立方米礦車10部、0.75立方米礦車15部;3噸機車牽引0.75立方米礦車13部;5噸機車、電瓶車牽引0.75立方米礦車7部;違者,按多牽引的礦車扣款50元/部。21.機車運輸必須實行牽引運行,嚴禁兩臺機車前拉后推同趟列車,違者扣款100元/次;嚴禁使用趕馬鞭駕駛機車,違者扣款300元/次。22.礦車倒完礦后機車工、扒欄工應檢查礦車搭子是否搭好,違者每部扣款50元/次。23.機車的燈、聲、鈴、剎車裝置等及礦車搭子、碰頭木等必須保持齊全、有效,違者每項扣所屬工區、設備工區(組)相關責任人各50元/次。24.嚴禁機車帶檔停放,機車工離開機車時,操作手柄必須歸零位置并把受電弓9、拉下,違者扣款50元/次。25.下班時,機車工必須斷開機車電源,違者扣款50元/次。26.除緊急特殊情況外,機車嚴禁采用電剎車,違者扣款50元/次。27.列車在運輸過程中,因掉軌等原因倒落的礦石,必須當班清理,如當班未清理扣款100元車。28.嚴禁用裝巖機裝載面積超過80公分50公分、重量超過150公斤的大塊,違者扣款200元/次。29.裝礦時,裝巖機電纜必須有人牽引,防止裝礦過程中壓壞電纜,牽引電纜人員要與裝巖機、礦車保持安全距離,違者扣款100元/次。30.電耙作業時,嚴禁用電耙打大石、抽掉格篩條下礦,違者扣款200元/次。31.下礦溜斗格篩出現問題時,工區應及時安排處理好,未及時處理好的10、,對相關責任人扣款100元/班。32.作業前必須及時處理干凈松石,對未處理干凈松石作業的,扣款100元/次。33.平巷掘進過程中,巷道水溝要及時跟進,原則上不得超過作業面15米, 作業面15米以外無水溝或水溝不符合設計要求,每米扣款100元,并責令整改;一個月內整改不到位,責令停產整頓。34. 平巷掘進過程中必須確保巷道坡度達到設計要求, 巷道坡度達不到設計要求的,每米扣款150元,并責令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 責令停產整頓。35. 平巷掘進過程中巷道枕木面以上不能有浮渣,否則每米扣款3050元。并責令整改;一個月內整改不到位,加倍處罰。四、通風防塵1.員工嚴禁損壞通風防塵設備設施,違者扣款511、00元。2.員工進入作業現場后,必須開啟通風設備,違者扣款100元人/次;關好風門,進出不關風門者,扣款50元/次。3.通風維護工必須班班到各作業現場做好通風維護工作,未及時按要求做好工作的,扣款100元/次;導致停臺班的,對責任人扣款100500元/次。4.風機安裝,風機接線盒必須朝下,接線盒口電纜線自然下垂,防止電纜上滴水進入接線盒,電纜線接頭嚴禁接觸風機和風機架,違者扣款100元/處。5.掘進井巷的頂板、兩幫正反兩面必須沖洗干凈,沖洗距離檔頭面不小于15米,礦堆必須濕透,違者,每處扣款100元/次。6.采場人行道、天井井筒必須保持干凈,梯板、中柱上無積渣、塊石、雜物,經常沖洗清理干凈,違12、者扣款100元/次。7.防塵作業時,必須兩人同時在一個作業面,嚴禁單人作業,違者扣款100元/人次。8.對未防塵就進行下道工序作業的,扣款100元/人次。9.對沒有通風設施的掘進工作面和強制通風采場,禁止安排作業,違者對相關責任人扣款500元/人。10.作業面風機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處理,未處理前禁止作業,違者扣款200元。五、安全用電1.嚴禁物件放置在輸電線路、開關板及電氣設備上,違者扣款100元/次。2.嚴禁私自亂拉搭接動力線、照明線、架空線,用鐵絲做架空線,違者扣款200元/次。3.處理電器設備故障時,應切斷電源,違者扣款100元/次。4.檢查修理運轉設備時,應停機斷電作業并掛13、好警示牌,違者扣款100元/次。5.使用移動帶電設備,每班必須檢查電纜是否漏電,對破損電纜及時更換或包扎,防止漏電,違者扣款50元/次。6. 員工下班時,必須切斷作業面照明、裝礦機動力和架空線的電源,違者扣款50元/次。六、爆破器材等1.炸藥庫庫管員必須堅守崗位,做到雙人雙鎖、24小時有人在崗,擅自離崗的,扣款100元/次。2.庫管員必須杜絕他人在庫區內違章,對違章者扣款200元/次,庫管員扣款200元/次。3.爆破人員憑卡領取爆破器材,必須做到誰領料、誰保管、誰使用,嚴禁代領、代保管、轉讓他人使用,違者扣款500元/次。4.領取的爆破器材、危化品必須妥善保管,嚴禁亂丟亂放,及時放入臨時存放箱14、或臨時加工房并鎖好,違者扣款300元/次。5.爆破時嚴格執行預告、起爆、解除等三次爆破信號程序,違者扣款200/次。6.爆破工堅持每班檢查和處理死炮殘藥,違者扣款100元/次。7.嚴禁爆破后回頭查看爆破效果,違者扣款500元,并停班教育。8.堅持領退料制度,嚴禁私藏雷管和炸藥,違者扣款1500元。9.爆破前,按要求設置爆破警戒和崗哨,并當面通知相鄰作業面的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爆破后,必須及時解除警戒和崗哨,違者扣款500元/次。10.搬運爆破器材,禁止一人同時攜帶雷管和炸藥,嚴禁雷管和炸藥混裝混運,雷管和炸藥運輸必須使用專用裝運工具,違者扣款300元/次。11.嚴禁進入礦斗內、斗川內和在格篩上15、炸大石,違者扣款200元/次。12.爆破作業未實行爆破陪同制的,臺班扣款300元/次,值班長扣款100元/次,工程隊管理人扣款200元/次。13.進入爆破器材庫、油庫等禁火區,必須按要求將攜帶火種、手機等放在存放箱或交給值勤人員保管,違者和值勤人員各扣款200元/人次。 14.氧氣瓶、乙炔氣瓶放置距離必須相距5米以上,距離明火地點10米以上,焊割場地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氧氣瓶、乙炔氣瓶橫放使用,并備有防火設施,違者扣款200元/次。15.違反大采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的,扣罰3001000元/人。七、斜井提升1.卷揚機工、信號工、掛鉤工嚴禁私自代崗、換崗,違者扣款200元/次。2.卷揚提升運16、輸時,卷揚機工必須堅持雙人作業,一人開機,一人監護,嚴禁單人作業,違者扣款100元/人次。3.卷揚機工必須做到“三不開機”:未接到信號或信號不清楚不開機,卷揚機制動失靈或不靈活不開機,影響設備安全運行的隱患未處理好不開機,違者扣款200元/次。4.嚴格堅持“行人不提升,提升不行人”的原則,人員上下斜井時,必須與卷揚機工、信號工取得聯系,取得同意并確認停止了提升后,方可上下,違者扣款300元/人次。5.卷揚機工同意斜井上下人、但行人還未離開井筒就提升的,卷揚機工扣款300元/次。6.主副斜井箕斗車、礦車等嚴禁乘坐人員,違者扣款500元/人次。7.嚴禁不符合提升、掛鉤要求的車輛用于提升運輸,違者,17、對相關責任人扣款200元/人。8.嚴禁提升運輸超高、超長、超寬、超重的車輛,違者,對相關責任人扣款200元/人。9.在提升時,斜井下端(放礦、信號工)人員必須進入躲避硐室,違者扣款500元/人次。10.放礦工、信號工下班時,必須檢查、試驗信號系統,清理干凈放礦斗下的礦渣,違者扣款100元/次。八、設備設施1.凡發生設備事故,工區(段)應在2小時內向設備管理部門報告,一周內召開分析會,對隱瞞不報、不及時召開分析會、不及時上報處理結果的,對相關責任人扣款100元/人。2.設備事故分析會,應依據相關責任人應負責任大小、事故損失情況等,按設備直接損失費的2040%對相關責任人扣款,并報主管領導批準。318、.下班前,未對設備進行清洗、加油潤滑等日常維護的,設備停放位置影響他人通行、明顯不妥的,對操作工扣款50元/次,對設備管理直接責任人扣款50元/臺次。4.認真如實填寫設備檢查維修記錄,未填寫或漏填寫項目內容,對檢查檢修責任人扣款50元/次,對設備管理責任人扣款50元/次。5.設備(組)工區(段)每月負責對設備維修記錄收集歸檔和整理,違者,對相關責任人扣款50元/臺。九、安全管理1.坑口(廠)應每周組織一次由坑(廠)長帶隊、工區(段)長、地測采選、機電、安全等工程技術和管理人員、工程隊管理人員參加的安全大檢查,并要開好安全大檢查預備會和隱患匯總會,遲到者、未參加者扣款50元人次。2.誰檢查誰負責19、,確保作業現場隱患能夠及時被發現,如作業現場存在明顯、較大隱患未被發現的,對檢查人員扣款50元/處。3.對檢出隱患未按期、按要求整改的,對坑口(廠)扣款100元條,延期還未整改到位的,再扣款100元條。4.堅持每周一次班組安全活動日,對未參加班組安全活動日的,扣款50元人次。5.坑口(廠)、工區(段)月度生產勞動計劃沒有制定針對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實到位的,對相關責任人扣款200元人。6.管理人員發現違章違紀行為不制止、不報告的,對管理人員扣款50元次;班組人員發現本班組人員違章操作不制止的,對班組成員扣款50元/人。7.嚴重違章違紀行為,經分析確定后,可予以辭退。十、公司領導帶班或安全檢查期20、間,查除的三違行為,加重和連帶處罰公司帶班及安全檢查人員在帶班、檢查過程中發現三違行為的,按照本規定對當事人加倍扣款,并對相關人員實行連帶處罰,即對班組成員按當事人扣款標準的50%扣款,當班值班長和中段安全工按當事人扣款標準的30%扣款,工區長按當事人扣款標準的20%扣款,主管安全、生產的坑口(廠)領導及安全組長按當事人扣款標準的15%扣款,其它領導按10%扣款,并在公司網站上予以通報。除上述一至十項所列違章違紀條款外,員工其他違章違紀行為按公司和坑(廠)相關制度執行。十一、安全獎勵1.管理人員超額完成查處違章違紀行為指標的,依據超額幅度給予適當獎勵。2.員工檢舉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或對違章違紀行21、為未制止的,獎勵檢舉人100元次。3.員工及時制止他人違章違紀行為,避免傷害的,經核實后,給予適當獎勵。4.員工發現重大隱患或事故預兆,立即采取撤出人員、設置禁戒等措施,并及時向上報告,避免了事故或明顯減輕事故損失的,給予有功人員適當獎勵。5.員工模范遵守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認真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年度無事故、無違章違紀行為的,給予適當獎勵。6.對積極組織、主動參與事故搶救的有功人員,給予適當獎勵。十二、附則1.本規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文件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文件為準。2.本規定解釋權屬公司安委會。3.所有扣款,由坑(廠)安全組根據本規定開出處罰單,經坑(廠)長審定后執行,并建立相應違章違紀扣款臺賬,按月報安環部備案。4.對有功人員的安全獎勵,每月由坑(廠)提出獎勵意見,報安環部、主管副總經理和總經理審定后,給予獎勵,獎勵費用在扣款賬戶中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