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工程建設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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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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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鐵路工程建設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為嚴格爆破物品管理,預防火工品被盜、丟失和爆破事故的發生,保障施工現場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和鐵路施工單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以及港尾鐵路公司和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結合項目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項目部物設部為本制度的主管部門,項目部安質部配合做好火工品使用全程的安全監管。 本制度所稱火工品,是指在鐵路工程建設中使用的各類炸藥、雷管、導火索、2、導爆索、非電導爆系統、起爆藥、爆破劑等爆破物品和公安機關認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破物品。購買、運輸、儲存、使用爆破物品必須依照本細則及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1)火工品的購買與運輸項目部與具有相應資質的民用爆破公司簽訂供銷、運輸委托合同后,在項目部物設部相關人員陪同下進行。購買爆炸物品,應由經過專業培訓合格的人承辦,必須到持有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化工廠或持有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的經銷部門處購買。化學危險物品的購買,由專業技術人員到專營銷售點購買,因購買品種、數量需要到地方有關部門備查的,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火工品的運輸,應按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領取民爆物品運輸許可證、化學物品運輸許可證3、。運輸車輛必須符合規定,在白天按指定路線限速(3050Km/h)行駛。運輸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必須由責任心強政治合格的駕駛員、押運員押運。沿途不準裝卸,在途中停歇時要遠離建筑設施和人員稠密區并有專人看管,禁止無關人員靠近。運輸爆炸物品到庫房,由購買人、押運人向庫房保管員辦理交接、清點、入庫手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運輸化學危險物品到庫房后,由購買人、運送人員向庫房保管員辦理交接、清點、入庫手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庫房門口應張帖醒目警示性標記。(2)火工品的存放工程技術部門編制季度物資計劃提交物資設備部門,物資設備部門負責按照規定與民爆公司聯系購買爆破器材并驗收進場。經檢查變質和過期失效的爆炸4、物品,各使用作業隊應及時統一上交項目部物設部,并由物設部聯系民爆公司負責清理出場,并認真清點,登記造冊,報有關部門批準,在指定地點銷毀。禁止隨意丟棄或掩埋爆炸物品。在銷毀時應有項目部和公安機關相關部門人員在場監督,并做好現場銷毀記錄。積壓的爆炸物品除按原供應渠道退回供應單位或按規定銷毀外,經上級有關部門同意和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同外單位調劑、轉讓。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自轉讓、倒賣、易物、私存、攜帶危險品。(3)火工品的領取和發放各作業隊、架子隊要嚴格火工品進出場檢查、登記手續,收存和發放爆炸物品必須進行登記,堅持日清月結,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使用爆炸物品的作業隊、架子隊要認5、真填寫爆炸物品使用申請表,班組負責人、爆破員、安全員核對當班領取使用量并簽字,報綜合隊長、架子隊長審查并簽字批準后,到項目部物資設備部辦理爆炸物品申領手續。性能相抵觸的爆炸物品不得同時領取。領用爆炸物品的作業隊和班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規范標準,嚴禁將炸藥、雷管同車混裝、存放或由一人領出,不得與其他物資混裝。運輸途中嚴禁搭乘無關人員,不得中途停留休息。到達現場后,要核對品種、數量,防止丟失、被盜。發放爆炸物品時,保管員要查驗各種手續以及各隊申領人員的資格證件復印件,按批準數量發放,不得隨意增減。爆炸物品的發放認真執行爆炸物品領退制度,每班按時發放,班末按時交回,班組當日用不完的炸藥、雷管發放員應分6、別保存,交下一班使用。爆炸物品發放必須是專職爆炸物品發放員,其它人員不得代替。爆炸物品領取時必須是放炮員或指派人員憑單據,并在單據后簽字方可領取,其它人員不得代替。各作業隊的爆破器材領用員、保管員、爆破員、安全員的作業證、身份證原件報項目部審查,作業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存項目部安質部備案。各作業隊和班組當天使用的爆破器材,根據爆破設計書的用量到項目部物設部審批后,由物設部聯系民爆公司負責供應。火工品的供應總量按各作業隊和班組材料的出庫單總量控制,項目部安質部做好火工品申領和發放的監管和簽認工作。特殊情況下,根據安質部通知,也可以暫停發放。發放爆炸物品時發放員必須首先檢查炸藥箱、雷管箱是否完好、上鎖7、。炸藥、雷管必須分運時,應裝箱上鎖。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拿、私用、私送、轉賣、轉借爆炸物品和爆破器材。(4)火工品的使用根據爆破施工的需要配備爆破工。爆破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取得“爆破人員安全作業證”后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從事爆破作業。對爆破作業人員定期進行考察。發現不合格人員,立即停止其作業,收回爆破作業證。當爆破作業人員工作變動和工程竣工后,及時將“爆破人員安全作業證”收回。火工品領到工作面后,嚴禁亂扔亂放,不使用不得開鎖。炸藥箱、雷管箱必須分別存放在頂板完好,支架完整,避開電器設備的地點。使用爆破器材的架子隊,在裝藥現場臨時存放爆破器材時,要選擇安全可靠的地方單獨存放,指定專人看8、管,但不得過夜存放。使用爆破器材的作業隊要建立臺帳,班組長與爆破員將當班實際消耗的炸藥、雷管核對清點清楚,將每一次領用量、使用量、退庫量及時做好記錄,每周一次報項目部物設部和安質部,要求班組長、爆破員、安全員簽名,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在現場使用時,班組長與安全員要對爆破員進行監督,嚴格按照規程要求從事爆破作業。爆破作業必須由專人統一指揮,劃定安全區,布設警戒崗哨,設置警標。爆破前應發預警信號,待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后再發爆破信號。爆破作業中出現啞炮時,應當按照既定方案進行處置,不準擅自草率處理。爆破作業結束后,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5)火工品的回收和銷毀專職爆破員或作業隊指派專領人9、員在使用爆炸物品時嚴格執行當班領取,當班清退的規定。爆破員班后要嚴格執行消退制度,對當日未使用完的剩余爆破物品,應清點后由爆破工及時退庫并登記造冊。嚴禁私存、截留、藏匿、出售、轉讓、私用、倒賣和以物易物。剩余的爆破物品嚴禁個人擅自轉讓、倒賣、私存、以物易物。具體處理方式是:1)按原供應渠道退回供應單位。2)按規定進行銷毀。3)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和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本單位公安機關同意,在相鄰標段間調劑、轉讓。一般應以整箱(盒)為單位辦理。(6)考核與獎罰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和考核,項目部安質部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根據領導小組檢查結果和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和人員進10、行獎罰。在爆破物品管理上,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給予表彰和獎勵。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爆破物品管理法規和本細則,主動加強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沒有發生爆破物品爆破、丟失、錯領、錯發等事故和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在爆破物品管理工作上取得顯著成績的;2)勇于同違法犯罪分子作斗爭,有效地防止了爆破物品被盜、被搶、爆破等人為破壞的;3)積極同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作斗爭,為保護爆破物品做出突出貢獻的;4)檢舉、揭發重大違反爆破物品管理行為,避免、防止重大事故發生的;5)抓獲危害爆破物品安全的犯罪分子或協助公安機關偵破爆破物品案件事跡突出的。違反本細則規定,構成犯罪的,移交當地公安機關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11、;違反治安管理,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移交當地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治安處罰;對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處罰的,會同上級主管部門,視情節予以經濟處罰或黨紀、政紀等處分。違反本細則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責任人處警告或50元以下罰款;對作業隊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1)爆破物品管理混亂,申領、收發、使用和回收程序不明,記錄和臺賬混亂的;2)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借、轉賣爆破物品數量不大且未造成嚴重后果的;3)拒絕公安機關監督檢查,無理取鬧的;4)違反規定,濫發、濫用爆破物品的;5)其他違反本細則的規定,公安機關認為需要處罰的行為。違反本細則的規定,具有下列12、行為之一的,予以從重處罰,并移交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處理。對責任人處200元以下罰款;對作業隊處萬元以上,萬元以下罰款。1)爆破物品管理混亂,存在重大隱患,經公安機關多次指出,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2)發生爆破、被盜、丟失、火災等事故,危害嚴重,在全國、全省、全路造成不良影響的;3)發生較大數量的爆破物品被盜、丟失,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4)對檢舉、揭發違反爆破物品管理行為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或違反本規定發生問題后,嫁禍他人逃避處罰的;因主管領導和責任人失職、瀆職,導致爆破物品被盜、丟失或釀成治安災害事故的,予以加重處罰。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處理;對主管領導建議給以黨紀、政紀處分;并責令停業整頓,限期整改;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爆破物品管理先進作業隊和個人的獎勵,在驗工計價時撥款支付。對違反爆破物品管理的作業隊和責任人收取的罰款,單獨建立帳目,用于獎勵爆破物品管理工作搞得好的作業隊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