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食品安全工作規范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788839
2023-11-14
6頁
28.50KB
1、超市食品安全工作規范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申請單位: 負責人: 本單位現申請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在經營活動中,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本經營單位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承諾,現提交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并將制度和承諾在我單位經營場所上墻公示,接受消費者監督。食品經營主體準入制度一、超市開辦者必須在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后,方可開業經營。二、凡進入超市經營食品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必須到工商部門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經超市審查備案后,方可從事食品2、經營。三、超市開辦者經營事項發生變更時,必須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后,方可從事經營變更事項。四、入場經營者改變許可事項,應當向原許可機關申請變更食品流通許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改變許可事項。五、入場經營者必須在經營場所懸掛證照,做到亮證亮照經營。食品經營進貨查驗制度一、超市開辦者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對入場經營的食品及其供貨者執行查驗制度。二、超市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質檢報告等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三、經查驗供貨者的證照等手續齊全,準予入場的,超市建立供貨者檔案,將供貨者的證、照等證明文件復印件按照“一戶一檔”或者“一品一檔”的要求備案。四、超市須建立進貨3、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供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五、超市開辦者設立分支機構,且分支機構所經營的食品由超市總部采取統一配送方式經營的,可由超市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做好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但需將備案資料復印件留存于分支機構,或采用電子臺帳聯網備查。食品貯存與銷售制度一、超市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證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二、超市對貯存的食品應當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4、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過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按照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及召回制度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三、超市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四、超市銷售分裝食品或散裝食品,應當制作散裝食品標志牌,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五、超市銷售生鮮食品和熟制食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六、超市銷售的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5、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四)保質期;(五)產品標準代號;(六)貯存條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八)生產許可證編號;(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七、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食品經營抽樣檢驗制度一、超市開辦者應當設立食品質量檢測機構,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對經營的食品進行自檢。二、超市要利用快速檢測設備對經營的食品進行抽樣檢驗,檢測人員應認真填寫工作記錄,并妥善保存檢驗資料。三、檢測的重點是: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6、區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中確定的重點食品,消費者申(投)訴舉報較多的食品,以及有關部門通報的問題食品等。四、超市自檢結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須及時委托具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復檢,并向當地工商部門報告。五、經檢驗食品質量不合格的,應立即停止銷售并下架退市,單獨存放。六、超市開辦者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及時準確客觀地公布食品抽樣檢驗信息。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一、超市對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布、通報或者自行檢查出的問題食品,應及時采取停止銷售、下架退市、單獨存放等有效措施,以避免和減輕危害。二、對已經售出的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須及時在新聞媒體7、予以公告,并在營業場所內公示,負責將不合格食品召回。三、對需要銷毀的不合格食品,超市應將不合格食品單獨存放,就地封存,報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其它相關部門批準后,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銷毀或作無害化等處理。四、超市應對停止銷售、召回、銷毀不合格食品等情況進行記錄,建立不合格食品處理檔案。食品經營場所及從業人員衛生管理制度一、超市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以及其它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并設置密閉的垃圾容器,及時清除垃圾,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確保環境整潔。二、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三、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霉、生銹等現象8、要及時下架處理。四、散裝食品銷售必須按“生熟分離”原則,分類設置散裝食品銷售區。按銷售品種配備足量的容器。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塵材料遮蓋。五、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方能上崗,并定期參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六、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做到儀表整潔。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并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在工作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進食、吸煙,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指定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得放置在工作區內。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和健康檔案管理制度一、超市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二、經檢查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9、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三、食品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應當每年一次。四、食品從業人員工作期間,應佩戴身體健康證明。五、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檔案,設專柜,專人保管,檔案包括從業人員體檢證明、從業期間健康變化證明、工作變動情況等資料。超市食品經營承諾堅決不經營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以及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四、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六、未經檢驗、檢疫或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及肉類制品;七、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八、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食品;九、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定的進口的預包裝食品;十、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