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制梁場工藝裝備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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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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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制梁場工藝裝備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8目 錄第一章 總 則11.1 編制目的11.2 適用范圍1第二章 內 容12.1 組織機構及職責12.2 工裝設施的基礎管理22.3 附加說明62.4 附表6工裝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1.1 編制目的規范工藝裝備管理流程,嚴格控制工藝裝備使用全過程。1.2 適用范圍本制度規定了產品的工藝裝備包括臺座、模板及各種專用工卡模具的設計、制造、使用、保養、維修、大修、更新、改造、報廢以及其它有關管理工作。適用于制梁場的工藝裝備管理。第二章 內 容2.12、 組織機構及職責實行“統一領導,部門參與,分級管理”的原則,由梁場總工程師、分管設備的副場長、工程技術部部長、物資設備部部長、安全質量部部長組成工裝設施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全梁場工裝設施的綜合管理。其他各部門按相關要素進行管理,各作業工班對本工班工裝設施進行日常使用維護、保管保養、安全運行、環境保護等現場管理。2.1.1工程技術部工裝設施管理職責2.1.1.1制定工裝使用計劃,確定工裝技術參數,參與比選、采購、安裝、調試、驗收等工作。2.1.1.2組織自制工裝設施的設計、驗收,指導自制工裝設施的制造。2.1.1.3建立工裝設施管理臺帳,掌握梁場工裝種類、數量、動態、能力、技術狀況,做到帳物相符,3、資產清楚,圖紙和驗收資料齊全,胎卡具制造驗收和計量校準記錄齊全。2.1.1.4編制各類工裝設施檢驗程序和檢驗周期表,明確各類工裝設施的檢驗項目、部位、頻次、精確度值,及時處理檢驗中發現的問題。2.1.1.5監督、檢查、指導各作業工班的工裝設施的運用.深入現場調查、研究、解決問題。2.1.1.6做好工裝設施現場使用、保養、維修、安全管理工作,執行“預防為主,養修并重”的方針,及時填寫有關記錄。2.1.1.7負責承擔工裝設施在日常使用中發生的經常性修理。2.1.1.8嚴格執行模板日常檢查、維修的規定,且檢修記錄齊全,能保持模板始終處于良好狀態。2.1.2物資設備部工裝設施管理職責2.1.2.1制定4、工裝管理實施辦法,建立健全工裝設施使用、保養和修理的規章制度。2.1.2.2負責梁場外購工裝的購置、安裝調試、驗收改造的管理以及報廢、轉讓的報批和實施。2.1.3安全質量部工裝設施管理職責2.1.3.1編制工裝安全操作規程,對工裝設施的安全使用進行監督、檢查、指導。2.1.3.2認真履行工裝檢驗程序,對模板應進行分扇及整拼檢查驗收,做好詳細記錄。模板外形尺寸、密合性、激振力等主項不符合要求,及時報告工程技術部進行處理,未處理前不得投入使用。2.1.3.3定期檢查各類工裝的精確度,如配件加工胎卡具(樣板模具):定位網、鋼筋綁扎及聯結板胎卡具等是否定位準確,能保證配件精度要求,存梁臺座存放狀態符合5、支座板相對高差標準規定,對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2.2 工裝設施的基礎管理2.2.1工裝設施的組成2.2.1.1本梁場工裝設施包括:全套T梁模板、各種胎具卡具、樣板模具、制梁臺座、存梁臺座、鋼筋撐桿、移動式雨棚等等。2.2.1.2管理號碼構成固定資產的工裝設施,其管理號碼遵循機械設備管理編號原則統一編號,并在主要部件醒目處噴印本工裝管理號碼及“貴州xx路橋工程有限公司xx制梁場固資”字樣。2.2.1.3工裝設施簡稱編號原則與機械設備管理制度的規定相同。管理人員、操作工人、維修人員在平時一律使用簡稱進行溝通,工裝設施簡稱由編號+名稱組成。2.2.2工裝設計2.2.2.1模板設計模板的形式為端模包6、底模,側模包端模,采用分節裝拆式鋼側模板,設計要求:(1)板的形式和尺寸,既要能夠控制梁體形狀和尺寸的準確性,又要便于鋼筋骨架成型,制孔器的安裝和砼的灌注。(2)模板的構造要有足夠的穩定性、剛度和強度,并能承受新灌注砼的重量、側壓力和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各項載荷;在砼振搗器的強烈振動下不變形、不走樣。(3)模板的構造和制作力求簡單,特別是拼接頭盡力簡化,以提高立、拆的速度和加快模板的周轉使用。2.2.2.2臺座設計(1)制梁場自行進行設計(包括臺座設計)。(2)梁場整體布置應經濟合理,安全可靠,有足夠剛度、強度。(3)制、存梁臺座的質量及數量需滿足生產需要。(4)存梁臺座基礎牢固,保證預制梁存7、放狀態符合有關規定。梁體鋼筋綁扎胎具、定位網胎卡具及其它工裝設計(1)方便使用,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及穩定性。(2)胎卡具種類齊全,包括定位網、平面鋼筋綁扎胎卡具等,數量應能滿足現場生產規模要求。(3)鋼筋彎曲胎卡具、配件加工胎卡具,包括插拔式角度定位銷、可調式長度定位擋板、梁端聯結板、中間聯結板用焊接角度定位胎卡具等,數量性能滿足現場生產規模要求。(4)壓漿專用臺車計量裝置符合計量精度要求。(5)混凝土養護裝置要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及穩定性,并且要便于移動。2.2.3工裝制造2.2.3.1模板制造找有資質及信譽好的單位加工生產,加工精度滿足要求。嚴格控制模板的尺寸。模板的拼接接縫務必嚴實、緊密8、,以確保砼在強烈振動下不漏漿。2.2.3.2臺座建設施工過程中要對各個工序進行嚴格控制,特別是臺座的平面尺寸、標高、混凝土強度及鋼筋安裝等必須嚴格控制。2.2.3.3臺座地基處理預制管樁施工完畢后,必須對樁基承載力等進行檢測,符合要求后才能進行鋼筋混凝土基礎的施工。2.2.3.4各種胎卡具的焊接質量必須滿足要求。加工精度滿足要求。2.2.4工裝驗收包括對實體的驗收及對相關資料的驗收。2.2.4.1模板驗收(1)模面要平直,轉角要光滑,焊縫要平順。(2)模型連接螺栓孔的位置要準確,以便安裝連接螺栓。(3)端模要平整,預應力孔道預留孔的位置要準確,允許誤差在3mm以內。(4)模扇底腳要平直,各支點9、高度要準確。(5)模板激振力需滿足設計要求。(6)底模長度、寬度、順直度及反拱度要準確。2.2.4.2臺座驗收(1)基礎預制管樁長度、布置、數量等符合設計要求,單樁承載力符合設計要求。相關報告及資料齊全。(2)截面尺寸及標高等符合要求。(3)混凝土強度報告及相關資料齊全。(4)制梁臺座、移梁軌道沉降觀測頻次如下:臺座混凝土澆筑完成后第二天開始沉降觀測,以后沉降觀測的時間間隔分別為1天、3天、5天、7天、半個月、1個月。存梁臺座沉降觀測頻次如下:混凝土施工后第二天開始沉降觀測,以后沉降觀測的時間間隔分別為1天、3天、5天、7天、半個月、1個月。第一次存梁之前測1次,存完梁后測一次,以后時間間隔分10、別為1天、3天、5天、7天、半個月、1個月。2.2.4.3其它工裝驗收(1)鋼筋綁扎等胎卡具主要驗收強度、剛度、穩定性。各種缺口之間的間距誤差必須滿足要求。(2)千斤頂吊架梁面收漿操作平臺等實物與設計圖相一致,具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及穩定性。(3)壓漿專用臺車主要檢查其計量裝置是否滿足計量精度要求。2.2.5工裝使用2.2.5.1模板使用(1)嚴禁摔打模板或從門吊上懸空拋落模板。模板在吊運、倒移過程中,應注意避免發生碰撞。(2)對第一次使用的鋼模要認真進行除銹工作。(3)模型首次使用前或每次拆模后應認真清理,涂刷脫模劑。涂料要有一定稠度和濕度,涂刷均勻不遺漏,在灌注砼時應防止脫模劑流失或干燥以免11、失效。(4)除在立模后灌注前須對模板進行必要的檢查外,在砼灌注的整個過程中,都要派人隨時檢查與觀測模板可能發生的變化,并及時加以處理。(5)在裝拆模板過程中,要注意檢查接縫處止漿墊的完好情況。如果發現損壞應及時更換,以保證接縫緊密、不漏漿。2.2.5.2臺座使用(1)臺座只能用作制移存梁,不能用作其它用途,不能承受超過設計的荷載。(2)在移存梁過程中要認真、仔細,防止T梁與存梁臺座相碰撞。2.2.5.3混凝土養護(1)根據本梁場的自身特點和T梁的施工技術要求,T梁澆筑完成后,采用自然養護方式。(2)當環境晝夜平均氣溫較高(即510月份)時,混凝土澆筑完后直接采用自然灑水養護,并派專人負責,養護12、時間為14天。確保滿足混凝土硬化和強度增長的要求,使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要求。(3)當梁體混凝土芯部與表層、表層與環境溫差不超過15,方可拆除保溫設施,氣溫急劇變化時不得拆模。(4)每片梁必須由養護人員做好養護記錄。2.2.5.4其它工裝使用各種工裝使用必須符合操作規程,不能違規使用。2.2.6工裝檢查每套模型或底模在正常生產條件下每月必須強制校正,施工過程中若發現模型變形也應進行校正。各種胎卡具每月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修正并做好有關記錄。長期不用的鋼模應清理涂抹黃油入庫或用蓬布覆蓋保存。2.2.7工裝維修2.2.7.1 模板維修保養要認真細致,在整個施工過程中應始終保持模板的完好狀態。2.213、.7.2 鋼筋綁扎胎具及定位網胎具按檢查的的內容做好維修。2.2.7.3 維修后的工藝裝備必須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2.2.8 更新、改造、報廢2.2.8.1 工藝裝備更新是指以新的工藝裝備替換在技術上或經濟上不宜大修,改造和繼續使用的舊工藝裝備。2.2.8.2 工藝裝備改造是指對現有工藝裝備進行技術上的革新和結構上的改進。2.2.8.3 需更新改造的工藝裝備項目,由技術部審查,并報請制梁場總工程師,經理辦公會批準后,由施工部組織實施。2.2.8.4 工藝裝備報廢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經過測試,繼續大修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2)技術性能落后,老化,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3)國家指令性淘汰的產品的工藝裝備。(4)事故損壞無法修復的。(5)因生產工藝變更而不能繼續使用的。(6)工藝裝備可以修復或改造,但投入的價值超過原造價的50以上者。2.2.8.5 工藝裝備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由技術部組織鑒定,總工程師批準,報梁場同意后方可報廢。2.3 附加說明本制度從 年十一月一日起實施。本制度由技術部提出并歸口管理。2.4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