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公司風電場登高作業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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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789014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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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源公司風電場登高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風電場登高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為規范登高作業安全管理,減少登高作業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員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XXXX風電場第二章高處作業的定義與分類本制度所指登高作業是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墜落的作業。登高作業分為一般登高作業和特殊登高作業兩類。(一)在作業基準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稱為一般登高作業;(二)符合以下情況的高處作業為特殊登高作業;在作業基準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2、高處作業、高溫或低溫、雨雪天氣、夜間、接近或接觸帶電體、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突發災害搶救、有限空間內等環境進行的登高作業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超出允許濃度的場所進行的登高作業。第三章高處作業審批登高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標準。進行登高作業需向生產辦提出申請,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辦理登高作業許可證,一般登高作業由生產辦審批,特殊登高作業由公司安全環保部進行檢查確認后,公司主管安全領導負責審批。未辦理作業票,嚴禁作業。第四章高處作業的安全措施一、凡是墜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業,均稱為登高作業,高度雖不足2米,但作業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附近有坑、井、有轉動3、設備或堆放容易傷人的物品,工作條件特殊(風雪天氣),有機械震動的地方,在有毒氣體存在的房內工作時,均應按登高作業的規定執行。二、在進行登高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作業現場必須設置安全護梯或安全網(強度合格)等防護設施,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暴雨或雷電天氣時,應停止高處作業。三、登高作業的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現場環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對患有職業禁忌證和年老體弱、疲勞過度、視力不準及酒后等人員不準進行登高作業。四、進行登高作業的人員一般不應交叉作業,凡因工作需要,必須交叉作業時,要設安全網、防護碰等安全設施,否則不準作業。五、高處拆除工作,必須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實到人。六、4、鋪設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筑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時,必須有保證施工安全的措施。七、登高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須從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工具、物體或雜物等,不得將易滾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工作完畢時應及時將各種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凈,防止墜落傷人,上下輸送大型物件時,必須使用可靠的起吊設備。八、進行登高作業前,應檢查腳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當結冰、積雪嚴重而無法清除時,應停止高處作業。九、在易散發有毒有害氣體的房上部及塔頂上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發現有毒有害氣體泄5、漏時,應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員馬上撤離現場。十、登高作業地點應與架空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距普通電線1米以上,距普通高壓線2.5米以上,并要防止運輸的導體材料觸碰電線。十一、登高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十二、夜間登高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第五章風機及集電線路塔登高作業安全措施一、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鑒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癥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身體不適、飲酒、情緒異常時,不得登高作業。二、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m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三、高處作業時要使用的安全工器具(6、如配備安全帶、登高用具、圍欄等)必須檢查合格后方可作業。四、高處作業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發生事故;作業過程中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五、登塔作業至少兩人,應攜帶手機或對講機,保持通訊暢通。六、塔內攀爬前,登塔人員應將風機手動轉入服務狀態或就地控制狀態,打開塔筒和機艙的照明;需要斷開風機箱變低壓側斷路器的,應在斷路器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安全警示牌。七、在塔內攀爬前,登塔人員應先檢查使用的安全防護工具和風機登高設施是否有效。八、初次登塔人員在采取防止墜落的安全7、措施后,可接受塔內攀爬培訓并有監護人陪同輔導。九、塔內攀爬時,一個人在爬梯上攀爬,下一個人必須等上一個人攀爬到頂部離開爬梯,關閉蓋板或已經穿過一節塔筒到達平臺關閉蓋板后才可以攀爬。十、攀爬時若發現爬梯、平臺或機艙底板上有油脂應立即擦拭清理干凈,防止打滑墜落。十一、塔內攀爬時,無論上升還是下降,每次通過平臺后都要關閉蓋板門;到達安全滑軌盡頭時,在頂部平臺的蓋板門關閉前不得解開防滑鎖扣。十二、安全帶掛鉤應掛在規定的位置或牢固可靠的位置,嚴禁脫鉤作業。十三、塔內攀爬時,工具和備件要通過結實可靠的安全袋裝運,不應隨身攜帶,防止墜落傷人。十四、工具、備件等材料應放在風機平臺上,作業時關閉蓋板,防止從高空8、墜落發生事故。十五、在風電機機艙或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備件器材掉落,應關閉塔筒所有平臺蓋板。十六、高處作業時,與該項工作無關的人員在工作地點的區域下方內不應長時間通行或逗留,必要時應設臨時圍欄隔離或裝設其它安全警示標志。十七、風速超過12m/s不得打開機艙蓋或進入輪轂內進行工作,風速超過14m/s應關閉機艙蓋。十八、禁止在雷雨天氣及夜間沒有充足的照明情況下進行露天高處作業。雷雨天氣,應馬上停止工作,立即撤離風力發電機組,禁止在風力發電機組附近逗留。第五章登高作業相關人員的職責一、高處作業相關人員的職責(一)作業負責人職責:負責按規定辦理高處作業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監督實施,組織安排作業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確保作業安全;(二)作業人員職責:應遵守高處作業安管理標準,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保護用具,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沒有辦理有效作業票時應拒絕高處業;(三)監護人職責:負責確認作業安全措施和執行應急預案,遇有危險情況時命令停止作業;高處作業過程中不得離開作業現場;監督作業人員按規定完成作業,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四)生產部門職責:負責監督檢查高處作業安全措施的落實,簽發高處作業票。(五)其他簽字領導的職責:對特殊高處作業安全措施的組織、安排、作業負總責。XXXX風電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