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礦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及檢修管理制度(19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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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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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磷礦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及檢修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為了規范特種設備采購、安裝、改造、使用、報廢等環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制度。第二條、本公司特種設備有余熱鍋爐、蒸汽鍋爐、熱水鍋爐,起重機械(包括電葫蘆)、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廠內機動車叉車等。第三條、本制度對特種設備的安裝、維修、改造和使用進行具體規定。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xx磷礦有限公司。第二章 管理內2、容及要求第一條、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它明確了公司各生產單位、各部門、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應負的責任。本公司的主要負責人是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公司的管理部門和使用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特種設備的管理工作。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業的培訓,取得地市級以上質量監督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公司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包括:安全管理部、安全生產保障部、物資供應部。安全管理部負責特種設備注冊、定期檢驗、督促、檢查,參與采購、安裝、維修等其他相關工作。物資供應部、生產保障部負責采購、安裝、維修等工作。使用單位負責申3、報采購、安裝、維修、檢驗計劃,并參與設備采購、安裝、維修等工作,落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各級領導、各部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如下:1、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1.1主要負責人崗位職責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特種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縣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規范的有關要求。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明確組織機構職責。制定、發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負責保證特種設備管理的資金投入。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督促整改。負責組織編制特4、種設備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負責公司特種設備事故、突發事件的應急、調查、處理和報告。1.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專職/兼職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在主要負責人領導下,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具體負責。掌握相關特種設備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具體組織制定、修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并檢查執行情況。傳達、貫徹上級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參加特種設備的訂購、安裝驗收及試車工作;必須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列及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定期、不定期檢查特種設備;檢查和糾5、正特種設備在使用中的違法、違章行為。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編制定期校驗計劃并落實定期校驗的報檢工作;組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辦證及作業證復審工作。負責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安全技術的培訓。具體負責公司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督促、檢查各使用單位專項應急預案及應急處置的培訓與演練;1.3特種設備使用部門、負責人員崗位職責在法人領導下,配合安全管理部門(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掌握特種設備安全技術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并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具體組織制定、修改、6、落實本部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并檢查執行情況。傳達、貫徹上級及安全管理部門的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文件精神。必須深入現場監督特種設備的安裝、維修,參加驗收及試車,明確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維保、檢驗的各個環節的責任人員,并協助安全管理部做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及管理。必須定期組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訓,并存檔。負責建立本單位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編制常規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定期對現場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糾正特種設備在使用中的違法、違章行為,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7、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個月向安全管理部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并配合安全管理部做好檢驗工作。對檢驗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整改。負責編寫、修訂本單位特種設備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具體負責突發事件或事故的響應、處理、上報等工作。1.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崗位職責嚴格執行公司及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完好運行。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設備操作規程操作,不違章指揮,不違規作業。操作工每日對設備進行點檢,班長及車間主任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按時巡回檢查,準確判斷、分析、處理特種設備的使用中的安全隱患。特種設備使用中出現緊急異常8、情況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及時報告領導,達到啟動應急預案條件時,啟動應急預案。按時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專業安全技術水平,確保特種設備安全使用。1.5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嚴格執行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本單位特種設備設備安全技術檔案齊全、完好。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出廠時所附帶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冊登記文件、安裝監督檢驗報告、年度檢驗報告、日常運行記錄、故障排除及維修保養記錄等。第二條、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為保證公司使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9、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安全、高效、節能、環保,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內容如下:(一)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國家對特種設備實行目錄管理,公司凡是采購特種設備目錄中的設備時,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本單位領導、主管副總批準后,報生產保障部、安全管理部審核、批準后,報總經理批準,最后報到物資供應部。物資供應部組織安全管理部、生產保障部相關部門對供應商資質進行審核,必須購買持有國家相應設計、制造許可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安裝前,物資供應部、安全管理部首先審核、選擇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安裝單位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開工10、告知手續,安全管理部收到安裝告知許可,通知使用單位允許安裝單位安裝,任何部門不得與任何理由,擅自安裝未經審核、批準的特種設備。安裝完成后,安裝單位應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專業檢驗,物資供應部應將檢驗報告、設備設計資料、質量合格證明書及產品使用說明書一起移交安全管理部存檔。安全管理部應在設備投入使用前后使用后30日內向涿鹿縣質量監督局特種設備股申請注冊,辦理使用許可證。(二)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由本單位安全管理負責人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注冊申請,由安全管理部負責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以及檢驗合格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三)公司安全11、管理部及安全管理人員應掌握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安全狀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培訓、持證情況等,并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四)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管理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資料,是為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制度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并由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12、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運行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五)特種設備使用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安全技術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2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如:鍋爐房、容器室等)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進入,應由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鍋爐房實13、行24小時運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發現事故隱患應正確處理,并及時上報。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煙,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3依據特種設備安全法、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規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資格審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14、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復審申請,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或閥門狀態、油溫、油壓、液位、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隱患或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整改強行運行設備。設備運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并認真15、填寫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節能、環保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于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啟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并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運行。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5.各16、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并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提出校驗申請,由安全管理部負責公司所有安全附件的校驗工作,校驗合格證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6 公司應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并做出記錄。各二級生產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門。7特種設備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17、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并由安全管理負責人向相關特種設備監察部門辦理注銷手續。8為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本單位應制定詳盡的、可靠的、操作性強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危險目標的確定和潛在危險性評估;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經費保障。應確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或意外情況時,能夠迅速控制及疏導人員,防止引發事故。應急預案另行公布,各單位應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9本單位負責人將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18、門,安全管理部門應定期督促、檢查此項工作落實情況。10本單位結合年終評比工作,對在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管理過程中成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使用管理不善、設備隱患較多,給本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部門或個人,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或處罰,觸犯法律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六)、特種設備的檢修1、特種設備維護保養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業的培訓和考核,取得地市級以上質量監督行政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工作。2、使用單位必須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檢,發現異常情況的,及時處理。3、使用單位在特種設備的改造和大修前,向相應的管理部門提出改造或大修19、申請,并附改造或大修內容。管理部門及相關領導批準后,由物資供應部委托具有相應特種設備維修和改造許可證的單位進行。選擇維修單位時,安全管理部、安全保障部、使用單位人員應參加。4、施工單位在特種設備大修前,應到張家口市質量監督檢驗局進行維修告知,并申請維修監督檢驗。維修是否需要告知,由安全管理部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確定。5、維修單位進入公司后,首先由安全管理部對使用單位和維修單位在維修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進行告知,雙方簽字生效。6、施工前,由使用單位廠級、車間級安全管理人員對維修單位人員進行工作現場危險因素告知的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7、施工過程中雙方必須履行安全管理部在安全教育中的具體要求,做20、好施工、監工記錄,維修單位人員必須持證上崗。8、改造或大修結束后,使用單位組織驗收,安全管理部、物資處、機動處、施工單位參加,驗收通過后,各相關單位必須將所有維修資料上交安全管理部存檔,維修應上交資料清單由安全管理部負責提供。9、各使用單位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準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七)特種設備的校驗1、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由安全管理部負責。每年年初由安全管理部會同生產保障部和使用部門制定年度檢驗計劃并報特種設備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檢驗單位。2、特種設備的檢驗周期按特種設備有關法規、安全監察部門以及21、檢驗部門的要求進行,但至少應執行下列規定:2.1鍋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水壓試驗。2.2壓力容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年度檢查;每三至六年進行一次內全面檢驗;2.3起重設備: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2.4廠內機動車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根據工作環境、工作級別和存在隱患程度調整縮短檢驗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個月。3、安全管理部根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檢驗計劃,提前一個月與有資質的檢驗單位預約檢驗時間。安全管理部根據檢驗單位確定的檢驗時間,提前告知使用單位。4、特種設備檢驗前,由使用單位按規定做好特種設備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22、檢修以及為安全檢驗而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等。5、特種設備檢驗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6、特種設備檢驗后,由安全管理部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特種設備存在問題時,安全管理部應將檢驗報告內指出的問題告知使用單位。7、特種設備檢驗時發現的問題,由機動處和使用部門組織整改,安全管理部實施監督并向監察和檢驗單位匯報整改情況。8、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9、特種設備因故停用半年以上,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啟用已停用的特種設備,應當到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啟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還應當向特種23、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第三章 檢查與考核第一條、各二級單位沒有制定本單位特種設備責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處與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并公開提出批評1次,在限定整改期限仍沒有完成的,加重處罰力度。第二條、未落實公司及本單位三項制度的單位,一經發現處予該單位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第三條、未告知或未經過安全管理部同意擅自將有特種設備資格證人員調離崗位的單位,一經發現處予1000元以上的罰款,直接處罰單位主要負責人。第四條、未通過考試取得特種設備作業證人員,擅自進行特種設備的維修,改造的,一經發現,對所在單位進行處罰,未造成嚴重后果罰200元以上50024、元以下。第五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不做任何處理、未有安全保護措施,強行冒險使用的單位,一經發現,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于單位200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承擔法律責任。第六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違反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操作,或者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未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的,未造成嚴重后果的,一經發現處罰單位500元以上罰款。第七條、對使用無設計許可或者制造許可的特種設備的單位,或者未向管理部門報批即投入使用的單位,一經發現,對物資供應部和使用單位處于1000元以上罰款。第八條、安全檢驗標志超過有效期或者在檢驗有效期內安全附件發生25、損壞的,未及時告知安全管理部,仍然繼續使用的單位,一經發現,對單位處于500元以上罰款。第九條 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后不采取緊急救援措施,未能及時有效抑制災害擴大,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報告事故以及隱瞞事故不報的,將受到嚴厲處罰。第十條 其他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管理制度的行為,一經發現都將受到嚴厲處罰。第四章、名詞術語第一條、特種設備概念:(一)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通過對外輸出介質的形式提供熱能的設備,其范圍規定為設計正常水位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額定蒸汽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26、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機熱載體鍋爐。(二)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內直徑(非圓形截面指截面內邊界最大幾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動式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壓),且壓力與容積的乘積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氣體、液化氣體和標準沸點等于或者低于60液體的氣瓶;氧艙。(三)壓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27、壓力,用于輸送氣體或者液體的管狀設備,其范圍規定為最高工作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高于或者等于標準沸點的液體,且公稱直徑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稱直徑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壓力小于1.6MPa(表壓)的輸送無毒、不可燃、無腐蝕性氣體的管道和設備本體所屬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氣管道的安全監督管理還應按照安全生產法、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實施。(四)起重機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動重物的機電設備,其范圍規定為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28、額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機,或生產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裝卸橋),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機;層數大于或者等于2層的機械式停車設備。(五)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是指除道路交通、農用車輛以外僅在工廠廠區、旅游景區、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專用機動車輛。特種設備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和與安全保護裝置相關的設施。第二條、維護保養與大修的概念:(一)、維護保養:是指“維護、修理、保養”的業務。其中的“修理”主要是一些調試性的修理,是不對特種設備原有的結構形式或性能指標進行更改。(二)、大修:是指需要通過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結構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業務,亦包括對機構(傳動系統)或者控制系統進行整體修理的業務,但大修后特種設備的性能參數技術指標不應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