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建設施工公司起重作業及設備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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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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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力建設施工公司起重作業及設備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起重作業和起重設備設施管理制度1.總 則1.1 為加強和規范公司系統電力建設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依據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規定,制定本規定。1.2 本文件提出的各項措施適用于公司系統的電力建設施工企業和公司系統投資建設的電力工程中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1.3 本文件所稱的起重機械主要指電力建設中常用的大型起重機械和中小型起重設備,其中大型起重機械包括:2、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履帶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混凝土布料機、施工升降機、纜索起重機、塔帶機、輸變電用牽張設備等;常用中小型起重設備包括:鋼索液壓提升裝置、簡易升降機、吊籃、卷揚機、電動葫蘆、手動葫蘆、千斤頂等及其他起重機械。其中對牽張設備和中小型起重設備的安全管理,可根據情況執行本文件中的適用執行。2.組織與職責2.1 施工單位是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對起重機械從購置、租賃、安裝、維修、檢驗、使用、拆除到報廢全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單位經理是本單位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企業應明確生產副經理或總工程師為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起重機械的全過程安全管理3、。2.2 施工單位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體系由施工單位本部、施工項目部、起重機械使用單位三個層次構成,各個層次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職責如下:施工單位本部施工單位本部必須設置機械管理部門,對企業施工生產中的起重機械和一般機械進行歸口管理;是起重機械專業安全管理部門,重點負責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施工單位機械管理部門主要職責:(1).貫徹落實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有關起重機械管理的政策、法規和管理制度,并結合本單位特點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2).負責建立單位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體系、機械崗位責任制和制定起重機械安全目標或安全指標;負責對各施工項目部和起重機械使用單位下達的安全指標和技術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4、統計、分析、匯總,并組織評價、考核和獎罰。(3).會同單位有關部門編制企業技術裝備規劃,并負責編制和參與審定機械設備購置計劃,負責單位起重機械安裝維修資質認證工作。(4).負責或參與編制重要機械和起重機械的選型、購置、大修、改造、報廢、租賃等方面的安全及技術經濟論證方案,組織起重機械技術檢測和鑒定工作;辦理起重機械使用登記手續和報廢注銷手續。(5).負責為施工項目部配置、租賃起重機械,并組織運輸、試驗、驗收,確認滿足施工要求。(6).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查本企業所用施工機械和起重機械的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審定起重機械安拆、大修改造作業方案,參與編制或審查項目施工組織設計中機械配置和大型吊裝方案。(75、).負責組織單位層面的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維修、運輸、試驗等過程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和安全控制措施的編制,并對作業過程中的關鍵工序進行旁站監督和指導。(8).負責組織編制單位起重機械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審查和指導施工項目部起重機械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和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現場處置方案的編制和演練。(9).按有關規定負責單純機械事故和機械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機械事故并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并按有關規定及時上報主管部門。(10).負責對各施工項目部、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的起重機械安全技術狀況和管理情況進行定期或專項檢查、評價和考核,并指導、追蹤、督查缺陷整改情況。(11).配合組織對起重機械作6、業人員的培訓及考核取證;建立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臺賬,并進行動態管理。(12).負責機械設備購置費用、折舊費、大修費的使用管理,加強經濟核算,不斷提高起重機械的使用效率和效益。(13).負責建立單位施工機械總臺賬和建立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并實施動態管理。(14).負責制訂單位起重機械原始記錄、檢查表、統計報表、機械和相關人員臺賬、機械合同等標準資料格式,并對相關基礎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存檔。(15).參與工程項目分包合同審查,重點審查分包單位自帶起重機械的數量與安全狀況、以及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責任方面的條款。(16).負責組織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競賽評比表彰,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管理經驗。(17).負7、責組織對新型或進口起重機械的相關技術、先進管理經驗及方法的引進消化和推廣工作。施工單位施工項目部施工項目部項目經理是項目施工中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設置項目生產副經理或總工程師為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分管領導,具體負責項目施工過程中起重機械安全管理;施工項目部必須建立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體系(網絡圖)、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和起重機械安全目標。施工單位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施工單位應設立起重機械專業生產經營(或租賃)單位(如機械租賃公司、機械化施工公司等),簡稱起重機械專業單位。施工企業的起重機械專業單位應具有安裝、拆卸和維修起重機的專業人員。施工單位的各公司、各工地、各分包隊等使用起重機械的單位,簡稱一8、般機械使用單位。一般機械使用單位應根據使用起重機械的數量,適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需求,設置專職或兼職機械管理員。起重機械專業單位和一般機械使用單位在本文件中統稱起重機械使用單位。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是起重機械安全使用的保障單位,應接受企業機械管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考核。起重機械使用單位與施工項目部間應按照企業內部規定或相關合同協議,明確雙方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職責,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應接受施工項目部的監督管理與考核。施工單位起重機械使用單位主要職責:(1).根據施工單位的管理制度,結合現場的實際,制訂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辦法或細則及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2).制定本單位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目標,9、并分解至作業班組和崗位。(3).建立起重機械臺賬,掌握所使用起重機械數量和安全技術狀況,保證全部起重機械完好并取得安全檢驗合格證。(4).負責編制所使用的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維修保養規程、檢查檢驗規程、安拆作業指導書、作業方案和維修計劃和方案,并按規定上報審批。(5).負責對本單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及參與起重機械作業的有關人員安全教育、培訓與安全技術交底,建立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臺賬,定期向企業機械管理部門提出認證或換證計劃,保證起重機械作業人員持證上崗。(6).負責根據起重機械的作業類別(安裝、拆卸、試驗、操作、維修、檢查、檢驗)、作業過程、環境條件進行危險源辨識,并根據辨識結果制訂安全措施。(10、7).負責編制起重機械事故現場處置方案,并按規定上報審查;配合一般起重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8).負責對起重機械結構件、零部件在安裝前及拆卸后的檢查,對在用起重機械進行定期和經常性檢查,對查出的隱患進行整改、驗收,對存在的重大隱患缺陷上報企業機械管理部門及起重機械所在施工項目部。(9).負責建立所使用的起重機械動態檔案,填寫起重機械安裝、變換工況、試驗、運行、保養、維修、安全技術交底、故障處理、檢查及缺陷整改記錄、拆卸、停用、事故記錄和交接班記錄等,并根據記錄進行統計、分析和總結。(10).負責起重機械安裝過程的質量檢驗,參與起重機械軌道或基礎的驗收。配備常規的檢測儀器,建立檢測儀器臺賬,檢測11、儀器需經檢定合格。(11).按維修保養規程,定期對起重機械進行維護保養,使其處于完好狀態。起重吊裝作業“十不吊”制度第1條 指揮信號不明不準吊。第2條 機械安全裝置失靈或帶病時不準吊。第3條 現場光線陰暗看不清吊物起落點不準吊。第4條 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負荷不準吊。第5條 斜牽斜掛不準吊。第6條 散物捆扎不牢或物件裝放過滿不準吊。第7條 吊物上有人不準吊。第8條 埋在地下物不準吊。第9條 棱刃物與鋼絲繩直接接觸無保護措施不準吊。完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與記錄資料措施4.1施工單位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1)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與使用制度;(2)租用與分包工程自帶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2、;(3)起重機械維修制度;(4)起重機械安裝維修隊伍管理制度;(5)起重機械安拆作業指導書編制、審查與執行制度;(6)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與考核制度;(7)起重機械檢驗儀器、工器具管理制度;(8)機械設備事故調查處理制度;(9)對施工項目部、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評價考核制度;(10)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管理制度。4.2施工單位至少應具備以下規程、標準和定額:(1)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2)起重機械保養和修理規程;(3)起重機械設備技術試驗規程;(4)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藝規程;(5)起重機械安全、質量檢驗標準;(6)起重機械安全檢查標準;(7)輸變電工器具安全檢查標準13、;(8)起重機械企業自檢用“安全技術檢驗報告書”;(9)對施工項目部和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的起重機安全管理的評價標準。(10)起重機械事故綜合應急預案和各種安全措施。4.3施工單位至少應制訂以下主要工作計劃:(1)起重機械及工器具購置更新計劃;(2)起重機械大修、改造年度計劃;(3)起重機械定期檢驗檢測計劃;(4)起重機械作業人員的培訓和取證計劃;(5)起重機械安全檢查和評價計劃;(6)起重機械事故綜合應急預案演練計劃。4.4施工單位至少應有以下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記錄資料,并保證其完整、齊全和準確:(1)起重機械臺賬;(2)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臺賬;(3)企業對現場起重機械安全檢查記錄和缺陷整改驗收記錄14、;(4)上級部門對現場起重機械安全檢查缺陷整改追蹤記錄;(5)對施工項目部和起重機械使用單位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評價和機械管理評比記錄;(6)起重機械事故調查處理報告;(7)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培訓、考試、考核和獎懲記錄;(8)有關機械安全會議、專業會議等記錄;(9)其他有關記錄、通報、文件等;(10)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包括:原始資料部分(1)購置合同、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督檢驗合格證;(2)新型(新產品)和超大型起重機械型式試驗合格證;(3)使用說明書、有關圖紙等設計文件;(4)使用登記證明。動態資料部分(1)安裝告知書、安拆作業指導書、檢驗報告書;(2)過程檢驗記錄、安裝后企15、業自檢報告書、技術交底簽字記錄;(3)負荷試驗記錄、特殊檢驗報告(有關焊縫探傷、應力測試、校核計算等);(4)大修鑒定和修竣驗收記錄、技術改造記錄、報廢鑒定和手續;(5)基礎或軌道驗收記錄、特殊工況作業記錄(超負荷作業、雙機抬吊等);(6)主要零部件更換記錄、維修記錄;(7)故障記錄、事故及未遂事故記錄。4.5施工單位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根據本文件明確的施工企業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和規程、計劃的要求,結合實際制訂本單位具有可操作性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及細則(或辦法),其中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起重機械安全使用、安裝、拆卸、維修、保養、檢查整改、人員培訓、安全獎罰、作業指導書與措施編審、檔案資料管理、測量儀器使用管理等。4.6施工單位起重機械使用單位根據本措施中企業起重機械資料管理要求留存的記錄資料外,至少還應具有以下管理資料:變換工況記錄、運行記錄、交接班記錄、操作和維護人員變更記錄;測量儀器臺賬、測量儀器使用規程等。4.7 施工單位施工項目部應圍繞起重機械進場準入、安拆隊伍資質及人員資格管理、作業指導書編審與執行、起重機械安全檢查與缺陷整改、起重機械使用管理等重點管理內容制定有關管理制度或細則,至少包括以下內容:4.7.1 起重機械(機具)進場準入制度,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1.進場告知和手續(調入、租賃、分包隊自帶等);2.準入條件(整機、待安裝的零部件檢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