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項目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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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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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廠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項目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電廠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1范圍為進一步加強對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缺氧、中毒窒息等事故,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在本公司內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的施工單位和人員。2 職責2.1 安全處是本制度的制定單位,負責本制度的修改、督察。2.2 其他相關單位是本制度的協助單位,負責本制度的執行。2.3 作業相關人員必須對整個作業過程負責。3定義3.1受限空間:公司內各類塔、槽、罐、爐膛、鍋爐、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閉2、半封閉場所。3.2進入受限空間作業:進入或探入受限空間進行的作業。4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要求4.1受限空間作業實施作業票管理,作業前應辦理進入受限空間安全作業票(以下簡稱作業票)。4.2安全隔絕4.2.1受限空間與其他系統連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業的管道應采取有效隔離措施。4.2.2管道安全隔絕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進行隔絕,不能用水封或關閉閥門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4.2.3與受限空間相連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業的孔、洞應進行嚴密地封堵。4.2.4受限空間帶有攪拌器等用電設備時,應在停機后切斷電源,上鎖并加掛警示牌。4.3清洗或置換受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受限空間盛裝(過)的物料的特性,對受限空間3、進行清洗或置換,并達到下列要求:4.3.1氧含量一般為18%21%,在富氧環境下不得大于23.5%。4.3.2有毒氣體(物質)濃度應符合GBZ 2 的規定。4.3.3可燃氣體濃度: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時,其被測濃度不大于0.5%(體積百分數,下同);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小于4%時,其被測濃度不大于0.2% 。4.4通風應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間空氣良好流通。4.4.1打開人孔、手孔、料孔、風門、煙門等與大氣相通的設施進行自然通風。4.4.2必要時,可采取強制通風。4.4.3采用管道送風時,送風前應對管道內介質和風源進行分析確認。4.4.4禁止向受限空間充氧氣或富氧空氣。44、.5監測4.5.1作業前30分鐘內,作業單位應對受限空間進行氣體采樣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進入。4.5.2 分析儀器應在校驗有效期內,使用前應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4.5.3采樣點應有代表性,容積較大的受限空間,應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樣。4.5.4作業中應定時監測,至少每2小時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則應加大監測頻率;作業中斷超過30分鐘應重新進行監測分析,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受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情況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經對現場處理,并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4.5.5涂刷具有揮發性溶劑的涂料時,應做連續分析,并采取強制通風措施。4.5.6采樣人員深入或探入受限5、空間采樣時應采取4.6中規定的防護措施。4.6 個體防護措施受限空間經清洗或置換不能達到4.3的要求時,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方可作業。4.6.1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間作業時,應佩戴隔離式防護面具,必要時作業人員應拴帶救生繩。4.6.2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間作業時,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壓燈具及不發生火花的工具。4.6.3在有酸堿等腐蝕性介質的受限空間作業時,應穿戴好防酸堿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護品。4.6.4在產生噪聲的受限空間作業時,應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聲護具。4.7照明及用電安全4.7.1受限空間照明電壓應小于等于36V,在潮濕容器、狹小容器內作業電壓應小于等于12V。4.7.2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作業或進行電焊作業時,應配備漏電保護器。在潮濕容器中,作業人員應站在絕緣板上,同時保證金屬容器接地可靠。4.7.3臨時用電應辦理用電手續,按GB/T 13869 規定架設和拆除。4.8監護4.8.1受限空間作業,在受限空間外應設有專人監護。4.8.2進入受限空間前,監護人應會同作業人員檢查安全措施,統一聯系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