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公司工程建設及檢維修承包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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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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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化工公司工程建設及檢維修承包商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石油化工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承包商管理,提高工程、檢維修等管理水平,規范施工作業,提高服務保障能力,依據國家和集團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在保證原職責基礎上將承包商的管理統一到制度中去,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工程建設及檢維修承包商管理。本規定所稱承包商包括承擔工程建設項目的咨詢、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以及檢維修等活動的承包商。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第三條 公司成立承包商管理辦公室,設在企管法規處2、,成員由相關部門人員組成。在公司領導下履行以下職責:(一)負責起草、完善、制修訂承包商管理制度;(二)負責為公司服務的三類承包商進級二類承包商申報的初審工作;(三)負責三類及檢維修類承包商的準入管理工作;(四)負責組織開展承包商質量和HSE評審及檢查、監督、評價、管理工作;(五)負責承包商準入證和暫設證的發放工作;第四條 各單位、職能部門(以下簡稱管理部門)對承包商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職責:(一)安全環保處1負責承包商準入的安全資質審查工作;2負責制定安全生產合同文本;3負責承包商作業人員一級安全教育及現場管理人員專項安全管理培訓;4負責承包商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及安全管理評價工作。(二3、)規劃計劃處1、負責咨詢、勘察、設計承包商準入的資質審查工作;2、負責咨詢、勘察、設計承包商全過程的檢查、監督、評價、管理工作;3、負責組織EPC和PC合同簽訂組織工作;(三)機動設備處1負責檢維修承包商準入的資質審查工作; 2負責檢維修承包商全過程的檢查、監督、評價、管理工作;(四)工程管理部1負責工程建設承包商準入資質審查工作;2負責工程建設及EPC和PC項目的管理工作;3負責工程建設承包商的全過程的檢查、監督、評價、管理工作;4、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工程建設承包商全過程質量監督管理。(五)安全監督站1負責承包商施工作業現場及施工暫設的安全檢查、監督、評價、管理工作;2負責承包商施工項目安全4、隱患的監督檢查工作;(六)檔案管理中心1負責承包商檔案資料歸檔管理工作。其它部門、單位按照授權對承包商進行管理。第三章 承包商準入第五條 按照承包商的資質、資格及業務,分為一類承包商、二類承包商、三類承包商和檢維修類承包商。一、二類承包商由集團公司和煉油與化工分公司管理,具體內容見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工程建設及檢維修承包商管理辦法。三類和檢維修類承包商由公司管理。第六條 申請準入的承包商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相應的資質、資格證明文件;(二)具有國家有關部門、行業頒發的生產經營、安全生產許可證;(三)建立并實施質量和HSE管理體系且運行有效;(四)近三年內未發生一般A級5、以上工業安全生產事故、嚴重環境事件和較大及以上質量事故;(五)具有與資質、資格等級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能力、良好業績及社會信譽。第七條 申請準入的承包商按下列條件申請相應類別:(一)滿足準入基本條件,可申請準入三類承包商:(二)滿足準入基本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準入檢維修類承包商: 1. 提供生產設施、設備檢維修服務的生產廠家;2. 取得特種作業或檢維修相關作業許可的法人組織;3. 已獲得一類、二類、三類承包商準入資格的承包商。第八條 三類及檢維修類承包商準入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 承包商準入由合同承辦部門(以下簡稱承辦部門)負責,需提交以下材料給管理辦公室,辦理準入手續:1申請表及承諾6、書;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影印件;3國家有關部門(行業)生產經營、安全許可證書影印件;4質量和HSE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影印件或相關證明文件;5近三年已審財務報告、資信證明;6近三年主要工程業績及安全業績證明材料;7擁有專利、專有技術及工法證明材料;8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二) 承辦部門對承包商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驗證證書原件,對申請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進行備案;管理辦公室對申請材料紙質版進行復合性審核、備案。第九條 承包商信息變更需履行如下審批手續。(一)承包商名稱變更需按新入網程序辦理;(二)開戶許可證變更需提供蓋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簽字的變更申請,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變更版的開戶許可證7、復印件;(三)法人、經營場所、經營范圍、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信息變更,需提供蓋公司公章、法人簽字的變更申請,信息變更的依據或文件、信息變更版本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第十條 承包商準入證書采用統一格式。三類、檢維修類承包商準入證書由管理辦公室印制簽發,實行年度合規審核。第四章 承包商選擇第十一條 公司選擇承包商應采用招標方式選擇。按規定可不招標或不宜招標的,可采用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等方式選擇承包商。第十二條 公司選擇承包商應按照招標管理規定、工程及服務項目招標管理實施辦法規定執行。應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合理劃分標段,按照規定程序實施。第十三條 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選擇的公司承包商應是準8、入資源庫年檢合格的承包商。第十四條 具有特殊施工工藝或專利技術要求等,不能在承包商資源庫中選擇時,應按照準入條件要求按規定對擬選承包商進行審查、審批。第十五條 煉化生產裝置、油氣輸送管道項目建設的總承包商或主體工程承包商應由一類承包商承擔。第五章 承包商的過程管理第十六條 項目施工及檢維修管理執行公司基本建設管理規定、檢維修及項目施工管理規定,安全(監督)管理執行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七條 公司確立項目質量方針與目標,由工程、檢維修的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一)負責審批監督承包商的項目質量管理計劃和質量檢驗計劃,組織實施質量管理體系審核。 (二)負責設備材料入廠檢查檢驗,控制工序交接、隱9、蔽工程驗收及焊接等關鍵環節的質量,保證全過程質量受控。第十八條 管理部門對項目實施動態管理,對所管轄承包商的建設進度,重要項目采取設立項目關鍵節點控制方法,核查承包商資源的配套情況,重點核查人員、機具、材料等投入是否滿足項目建設要求。第十九條 公司建設項目進度計劃分三級管理。(一)總體進度計劃,由規劃部門在項目基礎設計審批階段組織編制;(二)二級計劃為設計、采購、施工的階段控制計劃,由管理部門組織編制;(三)三級進度計劃為單項、單位工程實施作業計劃,由管理部門組織承包商在開工前編制。第二十條 根據批復的項目概算控制工程總造價。按照合同約定按期撥付進度款項或決算款項,管理部門要對承包商制定成本控10、制計劃進行檢查并監督實施。 第二十一條 規劃計劃處需在設計階段審查方案確保達到最優化,保證圖紙的設計深度和進度。第二十二條 公司對項目資料實行分級分階段管理。(一)項目歸檔資料應涵蓋從項目的立項審批、招投標、合同、項目實施、竣工驗收的項目建設的全過程資料。(二)管理部門要監督承包商及時收集整理歸檔資料,保證資料的真實完整性。第二十三條 對于具備條件的建設項目(投資額高、專業技術復雜、管理難度大的項目),公司鼓勵采取總承包的發包模式。按公司授權由項目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申報、簽定EPC或PC總承包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對總承包項目進行全過程的監督管理。第二十四條 合同中約定,經項目管理部門審核公司批準11、分包后的項目,應選擇資源庫中的承包商作為分包商。公司允許承包商進行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但必須滿足如下要求:(一)管理部門要對擬采用的分包商的資質、能力、業績信譽等進行審核,滿足分包工程需要才能允許進行分包。(二)分包商原則上只能選擇資源庫中年審合格的承包商,分包范圍要進行限定。承包商必須對分包商進行管理,嚴禁以包代管。(三)嚴禁承包商將所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轉包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嚴禁承包商將工程主體分包或將工程層層分包。具體嚴禁承包商轉包、分包內容見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工程施工轉包違法分包等違規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試行)。(四)管理辦公室每年組織對承包商的轉包和分包行為進行專項檢查。12、第二十五條 管理部門應加強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嚴格按合同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及時處理合同變更,對違約事項予以考核。(一)公司對承包商的欠薪建立考核機制。承包商必須與雇用的勞動者簽訂勞務合同,公司維護穩定辦公室負責受理并記錄承包商合理欠薪上訪情況。(二)對于承包商欠薪上訪影響公司正常工作,由維穩辦提出,管理辦公室組織確認后按規定進行對承包商進行考核。第二十六條 公司對承包商建設期間的暫設實行許可證管理制度。(一)因工程建設、檢維修需要,承包商提交施工暫設建設申請,經項目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等部門審批通過,管理辦公室發放暫設使用許可證,方可進行暫設建設。(二)承包商的暫設要合規使用,滿足安全、生13、產、規范化管理等方面要求,管理部門要進行日常檢查管理和監督考核。(三)工程建設完成后,承包商要在限定期限內(一個月)拆除暫設(以項目鑒定和合同進度時間為準,由項目管理部門確認),超出時限未拆除予以處罰。第二十七條 公司對承包商施工現場管理實行屬地管理和項目管理相結合的原則。(一)要劃清屬地管理和項目管理的責任,屬地和管理部門劃定分管界線,按各自職責監督、檢查、評比和考核。(二)承包商負責承建項目分管區域的施工現場管理及進廠施工車輛的規范運行管理,按照公司現場管理規定執行,達到現場規范整齊無雜物、路面無拋撒的垃圾。(三)承包商要在現場設立垃圾放置點,施工垃圾要定點分類堆放,并要及時清運到公司指定14、地點。第二十八條 管理部門要督辦監理、檢測單位及時建立健全管理機構,人員資質、能力和數量滿足投標書、合同和項目建設需要,計量器具要及時檢定并滿足需要,要按照監理、檢測規范認真履職。第六章 承包商評價第二十九條 公司對承包商管理實施年度評價制度和誠信管理考核評價機制,具體內容見公司承包商誠信管理規定。第三十條 基本條件評價內容為本辦法第八條規定項目,年度業績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合同履約;資源配置;項目組織實施;項目質量管理;項目HSE管理;項目進度管理;項目分包管理;項目信息、資料管理;現場管理。第三十一條 承包商年度評價由管理辦公室組織實施,在每年一季度完成。并建立承包商管理臺賬。第三十二條 15、管理部門及項目屬地單位按職責劃分分別對承包商進行考核評價。第三十三條 承包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承包商管理辦公室取消其資源庫準入資格:(一) 不滿足基本條件的;(二) 三類承包商及檢維修類承包商連續一年沒有業績或因項目特殊需要而批準準入,但在項目結束后不再需要的;(三) 業績評價結果為不合格的;(四) 允許其他企業掛靠、出借資質證明文件及有關資格證書的;(五) 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騙取準入資格的;(六) 轉包或違規分包工程的; (七) 發生較大以上質量事故的;(八) 發生一般A級及以上工業安全事故、嚴重環境污染事件、嚴重員工職業健康事故;(九) 擾亂集團公司工程建設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十16、) 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集團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并造成影響的;(十一)年內發生三次及以上個人合理討薪或一次群體(五人及以上)合理討薪的。因上述(三)至(十一)中情形之一而取消資源庫準入資格的,兩年內不得重新申請準入。對于承包商存在喪失社會公德、違背誠信原則,情節特別嚴重的,取消資源庫準入資格,列入承包商黑名單,不得再次準入。第三十四條 承包商年度評價結果由管理辦公室負責錄入承包商資源庫,公司在使用承包商資源庫內因無年度業績而未能進行年度評價的承包商前,應對其基本條件進行審核,結果滿足要求時方可使用。第七章 監督與責任第三十五條 已經準入資源庫的承包商,發現其由于初審、審查、17、批準不嚴格出現問題時,初審、審查、審批單位應立即糾正,并根據問題嚴重程度,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單位或人員的責任。第三十六條 承包商管理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或組織處理:(一)未按照規定程序準入、選擇、使用、評價承包商的;(二)串通或協助承包商偽造資料或提供虛假資料的;(三)對承包商疏于管理,造成較大以上質量事故、一般A級及以上工業安全生產事故、嚴重環境污染事件、嚴重員工職業健康事故的;(四)存在重大質量、安全隱患知情不報的;(五)在承包商管理過程中玩忽職守、營私舞弊和收受賄賂的;(六)私自更改、銷毀或泄漏承包商信息的;(七)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第三十七條 具體考核參見各管理部門管理與基礎專業考核細則。第八章 附 則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由企管法規處負責解釋。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承包商準入管理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