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管理制度具體內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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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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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管理制度具體內容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具體內容(一)、總則 1、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要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各礦山負責人是本礦山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的各級領導人員的職能部門,必須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負責。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規,貫徹“安全不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方針,牢記“安全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好礦山的安全生產。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礦山的每個員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2、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3、入井前必須通過安全員檢查認為確實安全、經礦長同意后方可入井工作。所有入井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等防護用品,新入礦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入井工作。4、堅決禁止不滿18周歲的童工及女工進入井下作業,嚴禁酗酒者入井作業。5、采礦過程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章制度操作,不得違規作業。必須保留足夠的支護礦柱,在采空區過大處,用水泥漿砌或人工礦柱加以支護。6、嚴格用電制度,線路要規范,不得出現閘合裸露及接線裸露現象,礦洞內用127V電壓照明,掌子面使用36V安全電壓。7、炸藥、雷管民爆物品嚴格分開儲存,堆放整齊;入庫材料來源必須清楚,手續齊全,做好防火,防盜、防洪、3、防災工作。8、火工器材的領取必須由具有專業資職人員專人簽字領取,不準冒名頂替,更不得庫管員自盜或贈送他人。做到實物、帳面數量相符。9、通風設施要完備,通風情況良好,方可入井工作,以防止炮煙熏人。10、平時加強安全巡查,將一切不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二)、入井須知1、入井前必須經過安全員檢查坑道、工作面,確認安全后,經工區長同意后方可入井,入井時必須在井口掛牌,出井時取牌。2、入井前必須佩戴安全帽等防護用品;3、嚴禁一切閑雜人員入井,禁止酗酒者入井作業;4、嚴禁童工及女工井下作業;5、嚴格按照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不得違規作業;6、井內發現不安全現象,應立即報告礦山負責人、工區長和安全員4、,礦山負責人和工區長應立即安排停工,拿出排險方案,現場排除險情后方可復工。 (三)、礦山安全生產責任制1、礦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1.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規程,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工作安排,確定安全生產、環保目標。1.2研究、協調和指導關系全礦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1.3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提出處理意見。1.4及時報告礦山事故,并協助主管部門調查處理事故。1.5提出安全生產的獎懲意見。1.6每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安全生產現狀,提出整改意見。2、礦長(區)、技術負責人的職責2.1對本礦山的安全、環保、職工的職業健康工作負全面責任,直接領導本企業的安全5、機構或人員開展工作。2.2貫徹執行并督促采礦坑口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決議、指示和各項規章制度。2.3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生產工作時,必須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安全工作。2.4認真編制安全措施計劃,合理安排安全措施經費,并認真組織人力、財力,保證計劃措施的實施。2.5負責督促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2.6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業務知識,定期向工人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對安全生產有突出貢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2.7發生事故時,應及時組織搶救,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協助調查、研究和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擬定改進措施,并保證實施。2.8對事故6、責任者進行處理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2.9每周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查出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研究,制度解決措施并確保實施。2.10礦山技術負責人對企業安全生產上的技術工作負全面責任。指導、組織制定各種安全技術規章制度和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并參與研究制定防范措施。3、專職安全員職責3.1對本礦山的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直接領導各工區的安全機構或人員開展工作。3.2貫徹執行并督促采礦坑口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決議、指示和各項規章制度。3.3認真編制安全措施計劃,合理安排安全措施經費,并認真落實人力、財力,保證計劃措施的實施。3.4督促落實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7、操作規程。3.5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業務知識,定期向工人進行安全技術教育。3.6發生事故時,應及時參與搶救,并及時向礦山主管領導報告,協助調查、研究和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具體實施。3.7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3.8每天必須對礦山井上下及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現場進行整改。查出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向礦山主管領導上報,并做好紀錄。3.9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并參與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4、坑口、工區負責人職責4.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規章制度及公司和礦山的指示和決定等,對其所領導的職工在生產中的安全健康負全面責任。4.2每天必須檢查生8、產現場的建筑物、機械、設備、安全設施、作業環境等是否符合安全生產及職業健康要求。4.3負責組織實施安全隱患的整改。4.4對本轄區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現場安全技術教育指導,對特殊工種要求必須持證上崗。4.5發生事故后,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搶救。5、班、組長的職責5.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規和操作規程,對所轄生產范圍工人的安全、健康負責。5.2經常教育和檢查本班、組工人正確使用生產工具、防護用品、安全裝置,注意勞動環境及安全,消除可能引起事故的不安全隱患。5.3對本班、組工人進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導,檢查其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遵守情況。5.4如遇傷亡事故發生,應立即報告,并參加事故處理、調查、分析原因,提9、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6、班組安全員職責6.1協助班、組長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督促班組成員正確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各種安全制度,制止違章作業。6.2及時反映情況,積極協助領導采取措施,消除生產中的安全隱患。6.3協助班、組長搞好經常性安全教育活動,發動職工開展安全生產技術改造。6.4教育和指導工人正確使用各種安全裝置和防護用品。6.5協助領導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7、生產工人職責生產工人必須遵守各自崗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積極參加各類安全生產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議,注意消除生產中安全隱患,加強個體防護,有權制止任何人違章作業,有權拒絕上級不符合安全生產的10、指示。 8、爆破員安全生產責任制8.1爆破器材的運輸、堆放的距離要符合規定要求;8.2領取爆破器材必須手續齊全;8.3嚴格按規定標準發放爆破器材;8.4放炮前必須進井下檢查,符合規定后方可放炮,放炮后,應確定填炮數量和響炮數量是否相符,若有啞炮,須間隔1小時后方可進洞檢查;8.5爆破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9、調礦安全責任制9.1見礦山的指令才可裝車,晚上一般不裝車。9.2童工及年齡過大的婦女不允許裝車。9.3統一調礦時車隨到隨裝,不能耽擱時間。9.4裝礦時注意來車及倒車情況,注意安全第一,出現傷亡事故責任自負;9.5運輸車輛必須嚴格按核定噸位拉運礦石;運輸途中所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車11、輛自行負責。(四)、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安全教育與技術培訓制度1.1礦山負責人定期接受安監部門和礦山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達到礦山負責人應具備的基本安全管理知識水平。1.2礦山技術、安全部門負責人、專(兼)職安全員每年度進行一次培訓,通過培訓應該了解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明確安全工作人員的職能范圍,熟悉安全管理工作方法及規章制度,掌握基本的礦山安全技術知識。1.3特殊工種必須接受安監部門的專門安全操作技術培訓,并做到持證上崗。1.4新工人(包括學習、勞動、實習人員)必須進行入礦、坑口和崗位三級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1.5積極開展日常安全的思想教育及組織活動。采取召開各種會議和各12、種安全簡報、黑板報等多種形式,做好節前、節后、季節變化、工藝改革、人員變化時職工可能出現的思想波動及其它薄弱環節的教育工作。1.6認真抓好典型經驗事故和事故教訓的教育。1.7對所有參加安全技術培訓教育的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做到有據可查。1.8所有培訓必須做好培訓紀錄。 2、安全檢查制度2.1檢查內容2.1.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指令、決定及公司的制度、文件指令、決定等。2.1.2安全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2.1.3設備、工具、運輸、電氣、照明、電器電路、風水管線和工作崗位上的各種安全設備、設施。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2.1.4作業環境的安全狀況,如井下貫通支護狀況,回采工作13、面支護狀況,空頂情況,運輸貫通的安全間隙等等。2.1.5防洪、防水、防火、防雷電、防寒、防暑降溫等防止自然災害的措施落實情況。2.1.6通風、防塵設備設施完好和使用情況。2.1.7爆破物品的貯存、運輸和使用的安全狀況。2.1.8安全措施計劃的完成情況。2.1.9發生過事故的坑口所采取的防范措施及安全檢查中查出問題整改落實情況。2.1.10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和使用情況。2.1.11特殊工種必須接受相關對口部門的培訓,并做到持證上崗。2.1.12檢查時必須做好檢查紀錄。2.2檢查方式2.2.1自覺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司的安全檢查。2.2.2本企業組織有關領導、職工、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參加對本企業14、安全工作的定期檢查。2.2.3根據安全工作需要,對某一項或幾項安全問題進行專項檢查。2.2.4節假日或季節性的安全檢查以及恢復生產前的安全檢查。2.2.5礦山安全員每天必須對井下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包括井上、下所有的不安全隱患,設備、設施及危險源。2.2.6發動職工對本崗位、本坑口、本工區的安全工作自查和互查,動員職工對企業的不安全因素進行揭發。2.3、對查出問題所采取措施對檢查出的問題都要記錄在案,并采取“一公布、三定、四不推、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一公布:把檢查出的問題公布于眾,讓職工了解并督促解決。三定:即定人員(何人負責,那些人參加),定措施(技術及管理措施),定時間(對關鍵性的、急需的15、安全問題要及時解決;對由于經費、技術條件等原因一時難以解決的要納入計劃限期解決)。四不推:凡是自己能解決的問題,班組不推給坑口,坑口不推給礦部,礦部不推給主管部門,主管部門不推給當地政府。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過。它安全管理制度3.1考勤制度3.1.1建立出入礦井的掛牌考勤制度。3.1.2安全員、坑口負責人要準確掌握入礦井人數和工作地點。3.1.3交接班結束(或下班)后,要如實清點人數,若發現有人尚未出井,應立即報告,并立即查明原因。3.1.4考勤結果要隨時向職工公布,以接受職工監督。3.1.5礦山管理人員考勤必須16、如實填寫,包括上班、下井、出差及出差地點等3.2勞動防護手品安全管理制度3.2.1礦山后勤供應部門按時、保量發放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給礦山管理人員,工區負責人按時、保量發放符合安全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給所轄區域工人。3.2.2上崗作業的職工必須配戴勞動防護用品。3.2.3礦山后勤部門及工區負責人必須按時更換勞動防護用品。3.3交接班制度3.3.1上、下班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如實填寫工作面及礦洞內存在和發現的各項不安全隱患;3.3.2嚴格遵守上、下班掛、摘牌制度;3.3.3交接班時心須當面移交所需的工器具的數量及安全狀況。3.4設備維護管理制度;3.4.1必須每天進行一次設備檢查,如存在問題17、立即維修,不能有不安全隱患的存在。3.4.2必須在每一周內進行一次設備維護和保養,并做好紀錄。3.4.3設備在運行中有突發事故出現,應做到“三不放過”的原則來處理;3.4.4被替換設備應及時辦理設備報廢或入庫手續;3.5安全專項費用使用管理制度3.5.1必須按規定設立安全專項經費,以防事故發生的財力不足;3.5.2安全專項要費必須專款專用,不能挪做他用;3.5.3該經費使用可由“事故搶救”領導小組直接支配。山爆破材料庫房管理規章制度為了確實做好本單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消除不安全隱患,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保障國家、集體、個人生命財產安全,加強爆破器材的嚴格管理,做到措施有力、責任明確,特定18、此規章制度。3.6.1按有關規定,嚴格對庫房火工材料的看管、發放工作,庫區保證24小時值班制。做好防火、防盜、防災工作。3.6.2入庫材料來源必須清楚、手續齊全、炸藥、雷管、導火索必須隔離存放,不得混放,做到堆放整齊。炸藥庫、雷管庫距離保證在100米以外。3.6.3嚴格發放環節,杜絕發放環節中的漏洞,火工材料必須由取得合格資證的人員專人簽字領取,不準冒名頂替,更不得監守自盜或贈送他人,一經發現嚴格處理并追究法律責任。庫管員要及時上帳、下帳,做到實物、帳面數量相符。3.6.4庫房內線路要規范,炸藥庫不得有明線及普通照明燈炮。3.6.5庫區內禁止一切火源,必須配備有在有效期內的消防設施。3.6.6規范火工產品領取制度,即火工產品必須分開領取,必須用專用工具裝運。3.6.7其它按國家的關規定執行,庫管員責任按此規定落實。四、安全獎懲制度1、對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出突出貢獻貢獻的干部職工,每年度獎勵每人50200元人民幣。2、對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發現一次處罰50100人民幣。3、對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導致重特大事故的,一次性處罰違章指揮人員或冒險作業人員5001000元人民幣,同時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