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工程技術部職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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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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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置業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工程技術部職責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公司現代企業管理體系,加強人力資源管理,根據公司章程、桑植故事項目管理規范,結合公司經營實際,特擬訂本制度。第二條 全體員工(含勞務用工)必須接受公司統一管理、調度和分配。第三條 以公司的戰略目標、產品市場和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合理的崗位工作分析為依據;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身體狀況為原則;以崗位編制制度化、組織人員精簡化、組織運行高效化為目標。第四條 人力資源管理范圍:設置機構及明確職責、人事招聘、考勤制度、2、休假制度、薪資管理、福利待遇、培訓制度、保密制度、獎懲機制等。第五條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歸屬綜合部,由綜合部負責監督管理和組織執行。第二章 員工守則第一條 遵紀守法,忠于職守,愛崗敬業。 第二條 團結協作,服從大局,和衷共濟。 第三條 誠實守信,愛護公物,勤儉節約。 第四條 勤奮學習,積極實踐,追求完美。 第五條 開拓進取,務實創新,與時俱進。第六條 共建團隊,共創榮耀,共想明天。第三章 管理結構及職責第一條 管理架構股東會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副總經理工程技術部營銷部綜合部計劃財務部物業管理部開發信息部第二條 股東會職權 (一)決定項目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決定項目的董事長(項目負責人)、3、董事、監事、總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三)審議批準項目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和決算方案;(四)審議批準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五)決定項目的注資、股份或股東變更、項目的轉讓和項目章程的修改;(六)審議批準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報告。第三條董事長對項目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一)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三)制定項目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四)制定項目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五)制定項目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六)決定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七)制定項目內部的基本管理制度;(八)根據總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項目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及4、其報酬;(九)股東會及項目合作協議規定的其它職權。第四條 總經理對董事長負責,并行使下列職權(一)主持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會、董事長的決定和決議;(二)組織實施項目的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三)擬定項目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四)制定項目內部的具體管理實施細則;(五)提請聘任或者解聘項目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六)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長決定以外的管理人員;(七)股東會、董事長授予的其他職權。第五條 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并行使以下職權(一)負責股東會、董事長、總經理分配和授予的工作,組織管理部門實施分配的工作任務;(二)擬定負責工作范圍內的管理規章制度5、和工作計劃;(三)提請聘任或解聘負責工作部門的管理人員;(四)股東會董事長、總經理授予的其他職權。第六條 監事對股東會負責,并行使以下職權(一)檢查、審計公司財務收支情況;(二)對董事長、總經理及其它高級管理人員執行項目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法規、項目管理規范、股東會決議的管理人員提出罷免建議;(三)當董事長、總經理及其它的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項目的利益時,有權要求糾正;(四)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五)股東會或董事長授予的其它職權。第七條綜合部職責(一)負責項目辦公室日常工作,做好上傳下達、部門協調、制度建設、組織宣傳、文化娛樂、統計報告、法律咨詢、會務組織、公司和項目資質管理、后勤保6、障(含項目部食堂)、辦公用品管理、安全保衛、接待服務、車輛管理等工作;(二)負責文書撰寫、文書處理、文印管理、檔案管理等工作;(三)負責項目管理制度督察、項目各項會議決議落實情況的督導,董事長、總經理交辦事項的督辦等工作;(四)負責人力資源管理,做好人員招聘、落實員工工資福利待遇和社會基本保險、人員職教等工作;(五)負責同政府項目指揮部和有關職能部門聯系工作,并對指揮部的征地拆遷成本和方案進行監控;(六)做好公司部門間協調配合工作;(七)董事長、總經理、分管副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第八條 工程技術部職責(一)負責項目的策劃、規劃設計、施工設計等工作;(二)負責項目實施的技術指導和監督、施工現場7、的監督管理等工作;(三)負責項目的施工報批、報建和相關監督管理部門聯系協調工作;(四)負責項目的詢價、概算、預算和結算,工程合同恰談和擬定,審核工程項目支出;(五)負責收集整理工程技術資料;(六)做好公司部門間協調配合工作;(七)董事長、總經理、分管副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第九條營銷部職責(一)負責項目的營銷工作,制訂營銷策劃方案,組織實施開發產品的營銷;(二)負責項目的廣告策劃、制作、發布、宣傳和營銷活動組織等工作,做好網絡信息監管工作;(三)負責做好同項目工程技術部的聯系,指導、監督工程技術部的項目實施;(四)負責市場調研和投資評估,做好產品銷售與客戶的銀行管理,歸集整理客戶資料;(五)做8、好公司部門間協調配合,管理好營銷中心等工作;(六)董事長、總經理、分管副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第十條計劃財務部職責(一)負責公司和項目的財務會計工作,做好財務核算、資產監督管理、資金調度、帳務管理、財務處理、稅務咨詢、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二)做好銀行、財政、稅務及其它財務監管和業務管理部門的聯系協調工作;(三)做好員工工資福利待遇、勞動保障兌現和資金支付等工作;(四)協助營銷部做好產品營銷資金的回收和銀行按揭貸款申報等工作;(五)做好公司部門間協調配合工作;(六)董事長、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部職責(一)負責項目所有資產和開發銷售產品的經營、管理、維護和維修等工作;(二)負9、責開發項目前期物業管理,做好同物業管理機構的交接、聯系和協調工作;(三)負責開發項目后期物業管理監督工作;(四)負責監督管理施工企業的維修資金、業主首付的物管資金、維修基金等,并監督使用和實施;(五)做好公司部門間協調配合,做好營銷中心安全保衛、保潔等工作;(六)董事長、總經理、分管副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第三章 人事招聘第一條 除招募特殊人才外,所需員工,原則上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或到高校招聘。第二條 各部門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身體適合該職務或該工作為原則。第三條 員工招聘程序如下(一)用人部門提出崗位設定、用人申請以及所需人數、應聘人員條件,報總經理審核、董事長批準后,10、報綜合部;(二)綜合部發布招聘廣告;(三)綜合部收集應聘人員的個人履歷、身份證明、照片、學歷證明及有關業務資歷材料;(四)用人部門對應聘人員進行專業考核、面試,組織意向聘用人員體檢合格后,填寫試用人員表,進入培訓階段;(五)培訓合格后,經分管副總經理簽字進入試用階段;(六)試用期滿后,決定聘用,簽定勞動合同。第四條 新員工試用規定(一)新進人員的試用期原則上為1個月,根據員工的表現及業務能力,經用人部門和主管領導批準,可以縮短或延長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二)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三)試用合格人員與公司簽定正式聘用合同后,成為公司合同制員工,聘用11、期為三年,享受公司和項目部相關待遇及勞動法規定的相關保障。聘用期滿后,根據公司和項目需要再進行續聘。第五條 原則上不聘用臨時工作人員,確因業務需要,由各部門經理提議、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后,由綜合部統一聘用。第六條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才,可采用聘請制、咨詢代理制、協議服務制等方式,其待遇和報酬由分管領導提請、總經理審核、董事長審批后,由綜合部統一管理和簽定合同。第七條 聘用勞務人員不視如公司員工,對勞務人員一律按合同執行。第四章 考勤制度第一條 實行考勤登記制度,財務部按每月考勤表發放工資。第二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12、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報綜合部。 第三條 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第四條 公司上班作息時間夏季(5月1日至9月30日)為早上8點到12點,下午3點到6點;冬季(10月1日至4月30日)為早上8點到12點,下午2點30分到5點30分,營銷部工作時間夏季為早上8點30分到下午6點30分;冬季為早上8點30分到下午6點。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 1個月內遲到13、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3天的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5天的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0天的工資,并給予留用察看處分;累計達10次以上者,予以辭退,扣發當月工資。 第六條 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3天的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5天的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15天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并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5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14、月累計曠工5天以上者(含5天),予以辭退。 第七條 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上網(玩游戲、看電影、聽歌)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八條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第九條 員工按規定享受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年休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董事長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第十條 經董事長或分管領導批準,決定假日加班或值班的每天補助5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100元。未經批準,值班人員不15、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如有遲到者,按遲到處理。 第十一條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第五章 休假制度第一條 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一)工作時間原則按國家法定時間執行,每星期實行5天工作日制,星期六召開列會。(二)營銷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它特殊崗位人員實行崗位作息時間和崗位工資,工作時間不再計發加班工資。第二條休假(一)公司員工有國家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的16、權利。(二)公司員工必須遵照制度嚴格履行請假、銷假手續。(三)請病假、事假審批權限及工資扣發如下:、事假:因私事需本人處理,由本人提出,填寫請假審批單,1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1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按請假天數扣相應工資。、病假(工傷例外):因病治療休養憑醫院診斷證明,填寫請假審批單,2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2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員工最長病假期限按國家規定執行,病假期限工資按80%發放。第三條 婚假(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婚假定為5天,晚婚者(男25歲,女23歲)15天。(二)婚假為帶薪假。(三)婚假需持有效證明提前3天申請。第四條 喪假(一)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17、女、以及依靠本人供養的弟妹、養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假期5天。(二)外地員工,可根據實際路線所需時間,在5天基礎上,加路程往返時間。(三)喪假為帶薪假。第五條 年休假(一)年休假天數按級別享受,具體如下:、總經理、副總經理、三總師, 12天;、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 10天;、職員 8天。(二)年休假為帶薪假,公司鼓勵員工休年休假。薪資管理第一條確定核心管理人員工作及薪酬由股東會審定,特殊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薪酬,由董事長審定。第二條其他人員按照一般職員月薪1800元、部門副經理月薪2000元、部門經理2500元、總經理助理3000元、副總經理4000元、總經理5000元標準發放。員工試用期月薪按1500元發放。第三條員工月薪按用工期限每年晉級100元的標準遞進,部門經理月薪達到3000元時,所有薪酬另行確定。第四條員工月薪標準根據社會平均狀況和項目情況,經股東會研究決定后,可整體調整。第五條員工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交通費、通訊費、用餐費、正常性加班費、政策性勞動保障補助費、技術津貼等所有工資待遇性薪酬,員工薪酬按月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