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公司大型商場安全管理制度(24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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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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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置業公司大型商場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引 言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人員安全管理制度一、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隱患制度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制度三、人員安全管控制度四、施工人員安全防范制度五、人員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責任制度二、義務(志愿)消防隊消防安全職責三、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度五、動火安全管理制度六、電氣設備的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七、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制度八、火災事故的搶救制度九、消防器材與設施的管理制度十、發生火災處置制度第2、四章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一、用電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二、購物中心物品管理規定第五章 商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一、庫房商品管理規定二、購物中心安全防盜管理規定三、購物中心物品出入管理規定第六章 商戶經營管理規定一、購物中心經營時間管理規定二、商戶出入時間及車輛管理規定三、員工管理規定四、商戶管理規定第七章 班后清場制度一、結束營業后的清場制度第八章 附則引 言大型商場是人流量較大的地方,物資庫存較多的場所。隨著市場的不斷快速化、國際化和人們消費觀念的轉變,隨著大型商場的經營類別、范圍不斷的廣泛和商場樓層設計完善以及經營特色、經營環境、經營理念不斷的符合消費者的需求。各種大型商場、超市也分別多了起來,許多城3、市都新建或改建了一批功能多樣、裝飾豪華的大型商場,吸引了成千上萬的顧客,為繁榮我國市場經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為了加強購物中心正規化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購物中心正常的經營秩序,確保購物中心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總則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一是設施、設備的不安全狀態,二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因此,要確保安全工作的順利開展,必須控制不安全行為,提高人員的安全素質。 一、認真做好購物中心公共安全管理工作,自覺遵守國家公共安全管理條例要求,貫徹安全“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原則。二、中山市利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購物中心執行相關安全規章制度,各租戶其他公司、部門員工應配合物業4、安全管理工作。三、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安管人員定時或不定時巡查購物中心公共區域,并做好相關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相關部門領導,能現場整改的要馬上整改,如無法進行現場整改,以書面形式下發至各租戶或業主,提出合理性整改意見。四、安管隊員在巡查過程中要認真仔細,遇有重大事故發生時,要臨危不亂,果斷敏捷,做適當處理,并立即上報上級。第二章 商戶經營安全管理規定為了更好地加強購物中心管理,維護廣大商戶的利益,使購物中心成為一個衛生、安全、優雅 、舒適的經營購物環境,為商戶帶來良好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購物中心規定如下。一、購物中心經營時間管理規定購物中心營業時間為:周日至周四10:00-22:00(周五5、六及節假日延至22:30),所有商戶須嚴格按照購物中心的統一營業時間開展經營活動,如有特殊調整,商管公司將提前通知商戶,各商戶須無條件執行。二、商戶出入時間及車輛管理規定1、商戶進出時間及車輛行駛路線:購物中心每日營業前和營業后,商戶工作人員進出購物中心時間為:08:30-09:30:最遲離場時間晚22:30(節假日順延至23:30);進出購物中心,出入時請主動出示工號牌。2、每位經營者退場時,須收好物品,鎖好各自商鋪,保管好鎖匙,否則丟失物品自己 負責。3、每位經營者須憑本人的營業證進場(營業證在管理處辦理),營業時間必須佩戴本人的營業證,并在商鋪顯眼處掛出營業執照,以備工商管理部門檢查。6、三、員工管理規定1、為維護購物中心形象,提高經濟效益,要求員工必須衣冠整齊,營業時間不得穿拖鞋,不準睡覺,不準大聲喧嘩,不準粗言穢語,不準辱罵顧客,不準占用公用通道,違者須作書面檢討并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作停業整頓,如仍不能認識錯誤將取消當事人的營業資格。2、愛護公共衛生人人有責,在購物中心內不準有隨地亂扔亂吐、亂堆亂放、影響整個經營環境的行為,違者除責令清除外,罰款人民幣50100元。3、營業時間在場內不準以任何方式進行賭博活動,如打撲克、打麻將等,若查獲某商鋪發生此類事情,按管理條例罰款(50100元),并追究商戶及當事人的一切責任。4、經營者必須禮貌待客,文明經商,應主動為顧客調試商品7、,商品必須保證質量,遇有質量問題,必須保證退換,并應提供保修和維修服務,對購買不滿意,在72小時內要求退貨、換貨者,在原商品沒有受損的情況下,均應滿足其要求。四、商戶管理規定1、為維護消費者利益,各商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守法經營,不得出售舊貨、次貨、偽貨、冒牌貨,如經查出,沒收貨品及送工商部門處理,情節嚴重者作停業整頓并實行經濟制裁,吊銷營業執照。2、未經物業公司同意,商戶不得擅自裝設用電設備,如需臨裝或加裝電器設備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裝設,違反者作書面檢查并罰款人民幣100元,沒收安裝工具和私裝設備,嚴重者作停電處理。3、每位商戶經營者,須自己到保險公司對自有財產投保,8、或委托物業公司代辦,費用自理。否則,如因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責任自負。4、為確保人身及財產安全,商戶必須加強防火措施(每商鋪需備4公斤ABC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兩個,并擺放明顯處),嚴禁擅自用電熨斗、電飯煲等未經許可使用的電器用具,違者罰款100元并追究當事者的一切責任。5、自覺維護購物中心公共秩序,禁止在公共部位亂寫、亂畫、亂張貼廣告和宣傳資料。五、物品放行安全管理制度1、六、貨物裝卸安全管理制度1、七、防盜門開啟及關閉安全管理制度1、八、安防人員服務意識及言行舉止管理制度1、以上制度如有違反者,且拒不接受處理或罰款,物業公司有權停止電力供應或要求停止營業,待其整改并接受處理后方能開9、業。停業期間,租金管理費照常計算。如商戶在被停業后仍置之不理,超過三天,將被取消營業資格,沒收押金或物品,收回商鋪。第二章 商場安全管理人員架構第二章 人員安全管理制度一、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隱患整改制度1、每季度安管部組織公司所有員工和商鋪租戶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人員安全意識,使其從思想上認識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2、在較為明顯或隱患部位張貼明顯警示標志,如樓梯口、衛生間、倉庫等位置,提醒過往人員注意安全。3、每周進行安全隱患小排查,每月對商場的安全設施、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的打排查,確保不留任何死角。查找出現的問題及時指定專人跟進處理。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制度1、購物中心內嚴10、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工作人員及鋪面租戶攜帶易燃易爆、劇毒及其他危險物品進入購物中心。2、對因確實需要存放的危險物品必須提前在安管部申請登記備案,簽訂相應的安全協議,并專庫存放,專人管理。三、人員安全控制制度1、未經物業公司有關領導同意,無關人員決不允許私自進入購物中心各電房、庫房、水泵房、辦公室、微機室等隱私場所。 2、在無大人監管下,不得隨意讓兒童在購物中心內玩耍,尤其是樓梯和電梯口處;不得讓兒童單獨攀爬樓梯、電梯,以免造成人員安全事故,現場工作人員發現有類似情況要及時制止和引導。3、禁止在購物中心內追逐、打鬧、溜滑,以免在發生碰撞或跌倒時對身體造成傷害。4、嚴禁在購物中心內自造假恐慌事11、件,出現類似突發事件立即利用應急廣播對群眾進行安撫和解釋,并立即通知公安機關處理,造成群體慌張導致踩壓事件。四、施工安全防范管理制度(一)租戶進場安全管理1、需要購物中心需臨時檢修、裝修,施工人員在實施高空作業時,須做好安全預防工作(戴安全帽、安全繩),防止因工作疏忽或麻痹大意而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2、不得在購物中心和商鋪內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如電飯鍋、電磁爐、電焊機等,以免電量負荷過大造成開關跳閘,線路短路起火,引起火災事故。3、因需要使用電焊機等明火作業時,施工人員必須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施工。(二)租戶退場安全管理1、五、人12、員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1、嚴禁在電房、機房門口擺放或堆放貨物,以免在發生意外情況時影響工作人員的工作,延誤搶險的最佳時機。2、不得在消防通道內或門前擺放、堆積貨物,以免在火災事故中造成逃生路線堵塞,危害生命安全。3、非消防專業人士,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購物中心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或改變原擺放位置;保證設施、設備周圍1米范圍無遮蔽物阻擋。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由于防火措施沒有得到及時落實,導致商場火災不斷發生。如令我們記憶猶新的唐山林西百貨大樓火災、鄭州天然商廈火災、北京隆福大廈火災、沈陽商業城火災等都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有的還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因此,加強商13、場的消防工作,強化商場的防火意識十分重要。為切實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規定,制定如下管理措施:一、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消防安全工作要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防火安全工作。2、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逐級落實責任制。3、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消防安全負全面責任。防火負責人職責:(1)負責本購物中心的防火安全工作,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規定。(2)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及有關規定,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本單位工作的同時評比防火安全工作。(3)經常采用各種形式向從業人員進行防火14、宣傳教育。普及和提高防火安全知識,對外來人員進行三級教育。(4)研究和布置本購物中心的防火安全工作,定期進行檢查。(5)對一切危及防火安全的現象和行為,采取有效的制止措施。(6)負責本區域消防器材管理,應認真維護保養,保證良好備用。 (7)協助有關部門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二、義務(志愿)消防隊消防安全職責1、成立義務消防隊,制定本單位火災應急預案當發生火警火災時,必須立即組織義務消防隊按照火災應急預案的救援方案進行搶救工作。(1)義務消防隊員占員工總數的比例要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2)義務消防隊根據工作情況,由指揮,報警、搶救、警衛、滅火等小組組成。(3)義務(志愿)消防隊由本場所從業人員組15、成,隊長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擔任。義務(志愿)消防隊應根據職責分組履行以下職責:開展防火宣傳和檢查,定期接受消防訓練,熟悉責任區內消防設施、設備的功能、位置,熟悉滅火器具的擺放點,掌握滅火器、消防栓、手動報警、“119”報警的方法和程序。及時制止消防安全的違法行為,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發現消防設施被損壞,應立即報告。發生火災時能夠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撲救初期火災,組織疏散人員,引導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協助保護火災現場。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消防義務學習訓練、舉行消防滅火演習。義務消防隊要管理好滅火器材和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義務消防隊成員對本單位不符合防火安全的現象,有權向主管負責人提出建議和16、批評。三、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制度1、對消防安全防護器材,應定期檢測、檢查及維護保養,確保隨時完好備用,并做好相關記錄。2、防火安全,人人有責,全體員工和商鋪租戶必須注意防火安全,對火災危險現象及行為均應進行嚴肅的斗爭。3、消防安全防護器材嚴禁隨意挪動擺放地點,非火災情況下嚴禁使用。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度1、加強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做到群防群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2、對在防火重要崗位上的工作人員,要經常對其進行消防專業知識的教育和訓練。3、在商場、庫房等禁火區域張貼明顯警示標志。五、動火安全管理制度1、嚴格執行動火管理制度。凡在商場、庫房禁火區內動火,必須按規定提前申請,方可作業。在動火區動火17、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1)向物業公司提交動火書面申請,經允許后方可動火作業。(2)在動火中發現不安全苗頭,立即停止作業。(3)不符合動火審批手續和違反動火的作業,立即責令停止作業。(4)必須在施工點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防止發生意外時得到及時處置。(5)電氣焊等明火作業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填寫單位臨時用火、用電作業審批表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六、電氣設備的安全防火管理制度1、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檢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2、電氣設備必須設有安全的接地裝置和有可熔保險器,或自動控制器,嚴禁使用不符合安18、全要求的保險裝置;電力網不準超負荷運行。3、對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的設備和容器,必須裝置足以能夠導除靜電的設施。4、存放易燃性氣體、液體、固體的容器管道附近,不得設置變壓器和電熱器。5、變壓器、電動機、配電室等電氣設施和部位,要經常檢查維修,嚴格控制溫度、保持清潔、不得在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6、高溫和有腐蝕性的場所,其電線及電氣線路應使用暗線、防腐線。七、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制度1、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在儲存、運輸、使用等各個環節中的安全管理。2、購物中心、庫房、辦公場所和員工宿舍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準隨意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嚴禁亂用較大功率的電熱器(具)。八、火災事故的搶救制度1、報警19、早,損失小,報警要沉著冷靜,及時,準確。2、邊報警,邊搶救,要及時撲滅初起之火。3、先控制,后搶救,應首先切斷可燃燒的來源。4、先救人,后救物,應貫徹執行救人重與滅火次的原則。5、防中毒,防窒息,正確選用滅火劑,盡可能站在上風向,必要時要帶面具。6、聽指揮,莫驚慌,平戰結合,計劃周密,互相配合,積極主動。7、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沉著、冷靜,正確判斷。指揮英明果斷。九、消防器材與設施的管理制度1、所需消防器材,根據情況統一購買、配置,并登記備查。2、各種定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挪用、移動、損壞、圈占或埋壓。3、必須加強對消防器材的維護和管理,消防器材應放在明顯便于拿取的地方。20、滅火器放置地點應干燥、遠離熱源,不受高溫輻射,陽光爆曬、溫度適宜,不受化學物質侵蝕,周圍不得有障礙物。4、室內消火栓,設置在明顯并便于取用的地方,間距不宜大于50米,槍口離地面應為1.2米。5、室外消防栓,應根據需要沿道路設置,且宜靠近路邊,其間距和保護半徑不宜超過120米;消防給水壓力應滿足最大用水量時,水槍射程不底于15米的要求。地下消火栓應有明顯標志。6、嚴格執行“三定一交”管理標準,即定點存放、定人管理維護、定期檢查并列為交接班內容,保證消防器材經常處于良好、有效狀態。用過的和失效的滅火器應急時充裝或更換,空瓶不得放于生產施工現場、不得于實瓶混放。7、消防器材及一切消防設施,均涂上紅色21、,以便識別。十、發生火災處置制度1、有義務消防隊,有正規的晝夜執勤制度,隨時做好滅火戰斗準備,一旦發生火災可立即搶救,及時搶救人員和物資。2、發生火災時,千萬不要驚慌,應一面指定專人迅速報警,一面組織力量積極搶救。3、報警后,起火單位要及時清理通往火場的道路,以便消防車能進入火場。4、起火單位應派人在起火地點附近路口迎候消防車輛,使之迅速準確地到達火場投入滅火戰斗。5、熟悉購物中心消防監控中心電話:119及報警方式。以下文為例:(1)要牢記消防監控中心報警電話: 119(2)報警時要講清著火商鋪位置,著火物質、著火面積,著火商鋪有無人員被困。(3)講清報警人姓名、電話號碼和住址。(4)報警后要22、安排人到路口等候消防車,指引消防車去火場的道路。例如:問:您好,這里是消防監控中心, 答:我要報警。問:請說出具體的商鋪名稱 或商鋪卡號和樓層?答:購物中心三樓125卡服裝店問:有沒有被困和受傷的人員?答:有三名員工被困在X里面。問:是什么物質燃燒?答:主要是電箱引起火災,導致衣服著火。問:請留下您的姓名和聯系電話?答:我叫XXX,電話是186XXXXXXXX。第四章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用電防火管理制度1、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電房。2、高壓電房只準合格電工操作,并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經常監視變電房和低壓室運行情況,并做好記錄。發生故障由電工處理。3、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一次。避23、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4、配電房操作,必須按照以下操作程序:(1)送電時,先合上閘刀開關;(2)停電時,先停空氣開關,后停閘刀開關;(3)設備運行時,嚴禁帶負荷拉閘刀開關。5、每臺生產設備應設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6、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1)每天下班前,機電部主管要負責檢查、停開關、關電房門。(2)遇上加班時,加班后主管或加班負責人檢查是否停電、關電房門。7、按安全消防規定,有防靜電接地夾的設備,使用前一定要夾上接地夾才能開機,使用者要經常檢查接地夾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8、要經常檢查樹脂、溶劑輸送管的防靜電鋼絲24、是否妥善接到管頭上。9、輸送泵、風扇接地電源線,嚴禁人踩車壓,有違反者,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及檢查處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10、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機電部,不得私自處理。11、嚴禁任何崗位將溶劑灑在電纜橋架或電纜溝內,如發生此類事件,必須及時通知機電部處理,當事人負全部責任。12、配電房不準堆放雜物,要定期做清潔,經常檢查設備運行及電線線路情況,消除事故隱患。13、出入變電房或配電房,大門必須隨手關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動物溜入電房,造成線路被咬損或短路等故障。14、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供電設施,禁止私拉、亂接電源,防止發生用電安全事故。15、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25、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禁止使用熱得快、帶有明火電器或“三無電器”產品等大功率電器。16、各種用電設備設施應當有可靠的接地保護,不允許超負荷運載;電源導線不許纏繞和捆綁在金屬管道和金屬構件上。17、未經允許不得拉接臨時電源線和使用電爐子等表面熾熱的大功率電器。電線接頭必須壓接牢固,絕緣包扎良好。凡是電器(設備)自身電源線為三相插頭的,應采用已接好地線的三孔插座,接地極不準甩掉不用。18、在使用電器時應先插電源插頭,后開電器開關,用完后應關掉電器開關后拔電器插頭,拔插頭時要用手握住插頭,拔插頭時要用手握住絕緣體,不要拉住導線使勁拔;禁止不用插頭直接接電行為。19、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26、故障時,應立即報告維修人員及時修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20、不要用濕手接觸帶電設備,不用濕布擦帶有電的電器(如電視機、電扇、計算機等)。不要用濕手觸摸電源的開關、插頭、插座等。21、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工作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樣負重要責任。22、下班后,請各位工作人員尤其是最后一個離開工作場所的,要自覺關閉照明燈等所有用電設備,以杜絕浪費。第五章 商品庫房安全管理制度一、庫房商品管理規定1、非商戶本人,嚴禁他人進入庫區內。因公進入應由物業公司出具證明,在安管隊員陪同下方可進入。2、安管隊員要堅守崗位,不許竄崗27、聊天,因有事離開時,應向領班或主管匯報,領班要及時安排人員接替,接替人員到達后,做好工作交接當班人員方可離開。3、安管隊員要做到班前、班中和班后隨時對各房門鎖進行檢查,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上一級領導。并在當天的安全日志做好記錄。4、各商戶到公共庫房內提貨時,要出示相關有效證件,并積極配合公共倉庫安管隊員做好記錄后方可入庫提貨。5、出庫時,安管隊員要認真檢查出庫貨物,點清出庫數量,做好記錄后,租戶方可離開庫區。二、購物中心安全防盜管理規定1、經常性組織人員對商品安全管理知識進行學習,提高安全理念。2、物業公司要與各商家簽訂商品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負責人。營業期間由商家人員具體負責商品安全工作,28、安管隊員協助管理。營業結束后交由夜間值班人員負責。3、各商家下班后,應當自行將鋪面門鎖鎖好后方可離開。4、購物中心營業期間,監控室值班員要時刻留意購物中心人員動態,發現可疑人員立即通知購物中心內巡邏安管隊員跟進,對其進行監視。防止發生商品被盜案件。5、當發現可疑人員實施盜竊行為時的注意事項:(1)未完全肯定嫌疑人已偷竊,不可以截停嫌疑人;(2)在截停及查詢嫌疑人期間,必須保持有適當的禮貌;(3)必須確保有當場證人及相關物證不受破壞;(4)在控制嫌疑人時,要小心嫌疑人把有關物證及商品銷毀;(5)執勤時不可以使用武力,除因抓獲嫌疑人時遇到反抗及自衛原因等例外。(6)及時與轄區派出所聯系,將犯罪嫌疑29、人和證物一并移交公安人員處理。三、購物中心物品出入管理規定1、安管隊員對每天進出購物中心的商品認真盤查,并在物品出入記錄本上做好記錄,對不符合進出手續的物品當場扣留,并上報物業管理公司處理。2、購物中心物品出入要做好登記,部分物業實行放行條管理,需要外出的物品,如:大型設施設備、大型假設家電等,必須憑該公司相關負責人簽名加蓋公章,并寫明物品名稱、數量、規格等內容(根據購物中心的實際情況,查看消費單即可放行)。第七章 清場管理制度一、結束營業后的清場制度1、明確重點部位和區域,對各樓層的強弱電井、管井、地下車庫、設備房、各樓層各種消防設施器材及各樓層辦公室逐一進行排查。2、采取從上至下逐層巡視的30、方式巡樓,全面巡查并注意對重點部位區域安全巡視。3、巡樓路徑為:左右分開,兩邊包抄,各管一邊,首尾銜接。4、巡樓將對講機音量調小,不允許喧嘩;夜間巡樓時應帶上相應的警備器械。5、巡邏過程中嚴格執行公司節能計劃,關閉部分照明和其他電器。6、檢查樓層有關設施(消防門、消防通道、滅火器材、煙感、照明等是否正常)。7 、發現有到樓層推銷等不符合進入商場的人員,及時做好教育勸離工作。8、發現可疑人員及可疑情況,要進行盤問和檢查,及時報告當值領班并通知安防監控室做好控制工作。9、在非營業時間重點檢查樓層商鋪門是否關好、鎖好,注意房內有無異常情況。10、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房門未鎖的,應及時登記,幫其代鎖。11、商場每天歇業后,安保立即對商場內外公共區域均進行一次清場,清場完畢后,將各出口進行封閉,不準無關人員進出,并加強各樓層的巡邏。12、具體清場工作由巡邏崗安保及當班領班聯合共同進行。逐層檢查清點驗證各樓層商鋪情況,并填寫“商場清場記錄表”。第八章 緊急事故處理第八章 附則本制度上報公司領導核準后實施,如有不足之處,敬請領導指正,并做修改,使其更為完善、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