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有限公司發展建設法律事務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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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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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置業有限公司發展建設法律事務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法律事務管理制度為加強公司法律事務管理,規范工作處理程序,防范和化解企業生產經營中的法律風險,最大限度地減少或避免法律糾紛導致的各種經濟損失,特制定本制度。1.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XX置業有限公司。2職能職責2.1法律事務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法律工作人員應當對其提供的法律意見、起草法律文書及其辦理的法律事務合法性負責。2.2公司總經辦負責公司法律事務工作,并指導、監管、檢查各部門的法律事務工作。2.3公司根據工作需要,聘請專職律師作為本公2、司常年法律顧問,協助辦理本公司法律事務工作,或就單項法律事務外聘律師事務所提供法律服務。2.5法務人員的工作職責:2.5.1正確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為公司決策、經營、管理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務,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2.5.2負責政策、法規調研,為領導提供各種合法化建議;2.5.3負責起草、審核公司重要文件、規章制度等;2.5.4負責審核、跟蹤、管理公司合同,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合同文本;2.5.5負責審核公司重大事項決策的法律依據;2.5.6積極參與公司的分立、合并、破產、解散、投融資、擔保、租賃、產權轉讓、招投標及改制、重組、公司上市等重大經濟活動,處理有關法律事務;2.5.7負責辦理企業工3、商登記以及商標、專利、商業秘密保護、公證、鑒證等有關法律事務,做好企業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保護工作;2.5.8接受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的委托,參加公司的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活動;2.5.9負責辦理各類授權委托書,并對其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2.5.10負責為公司推薦律師或律師事務所,并對其工作進行監督和評價;2.5.11負責收集、匯編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各種法律法規;2.5.12負責公司普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2.5.13提供與公司生產經營有關的法律咨詢服務;2.5.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2.6法務人員履行職責時,應當加強與財務、審計等部門的協4、調和配合,共同完善企業經營風險的防范體系。3. 法律事務工作原則3.1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業;3.2依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3.3以事前防范法律風險和事中法律控制為主、事后法律補救為輔。4. 法律事務工作內容4.1合同管理4.1.1合同管理是指對合同訂立、履行、變更、終止、糾紛處理、監督檢查、文檔保管等與合同有關的行為進行監管控制,但勞動合同由人事部門負責管理。4.1.2下列合同在簽訂之前,應當提交本公司法務會審:(1)投融資、擔保、產權轉讓、招投標、公司改制、重組、公司上市、無形資產處置、對外投資等重大經濟活動合同;(2)房地產經營開發、建設工程、設計、監理、銷售、租賃、采購、借款、5、保險、廣告、促銷等合同;(3)其他各類經濟合同。4.1.3合同起草部門遞交的需會審的合同,在遞交合同文本時應同時遞交電子文檔和有關背景資料。法務人員應按下列時限完成會審工作:(1)合同標的在 萬元以下的應在接到合同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會審工作;(2)合同標的在 萬元以上的應在接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完會審工作;(3)招標文件會審應在接到招標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會審工作;遇多份合同或多份招標文件同時會審的,審核時間相應延長。4.1.4法務人員應當對重要合同或重要問題出具書面法律意見。4.1.5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公司法務人員提出意見,經公司法律顧問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執行。對方要求變更或6、解除合同的,公司法務人員應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及時給予書面答復。4.1.6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復函須在法定或約定期限內經公司法務人員審核、備案后發出。4.1.7在合同糾紛處理過程中,未經公司法務人員審核和本公司負責人同意,不得向合同另一方作出實質答復、提供文件資料。4.1.8法務人員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并且建檔備查。4.2印章管理4.2.1合同印章應由專人進行管理,印章管理人應與業務經辦人、合同執行人、財務管理人分開;印章管理人在加蓋合同章或公章時,應審查合同是否業經法務人員會審,未經法務人員會審的合同,印章管理人不得予以蓋章。4.2.2對于合同文書達2頁或以上的,必須加蓋騎縫章;嚴禁在7、空白合同文本上先蓋我方公章或簽字后轉交對方辦理。詳見印章管理制度4.3授權委托書管理4.3.1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署合同或者辦理其他事項的,代理人應按要求填寫授權委托申請表,經法定代表人批準后,由法務人員辦理授權委托書。4.3.2授權委托書應當根據所辦理事項的具體情況,載明下列內容:(1)被授權人姓名、職務、所在部門或公司;(2)委托事由;(3)委托權限;(4)委托起止時間;(5)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4.3.3授權委托書內容發生變動的,代理人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原授權委托書應交回法務人員廢止。4.3.4代理人負責對授權事項進行日常管理。4.3.5代理人在代理期間屆滿或授權事項完成時,應當及時8、向法定代表人反饋授權委托事項的完成情況。4.4規章制度管理4.4.1法務人員應當參與起草或審核本公司重要規章制度,使之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并保證其與上位規章制度及相關規章制度的協調一致性。4.4.2公司重要規章制度出臺前,應提交法務人員進行合法性審查,履行規定的審核程序后發布施行;但在制定、修改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以及勞動紀律等直接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時,還應經職代會民主協商確定,并予以公示或告知員工后施行。4.5法律服務管理4.5.1法務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主動為業務部門提供法律服務。4.5.2法務人員參與重大項目、合同、協議的起9、草、談判和審查。進行上述工作時,法務人員要與有關業務部門相互配合,從法律角度保證合同的合法性,對相關法律風險提出防范意見。4.5.3法務人員負責審核、處理本公司經營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根據需要協助有關部門處理相關法律問題。4.5.4法務人員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可以采取口頭形式,也可以采取書面形式,但對重要法律問題,應當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4.6法律糾紛案件管理4.6.1法律糾紛案件是指公司與其他自然人、法人之間已經引起或可能引起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的案件,包括經濟、行政、民事、刑事案件。4.6.2公司接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其他公司的各類法律文書時,應及時交公司法務人員提出擬辦意見,報請公司總經理批10、示后辦理。4.6.3公司發生的重大法律糾紛或典型案件,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公司外聘法律顧問。重大經濟糾紛或典型案件是指下列案件:(1)涉案金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的;(2)一審由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的;(3)群體性訴訟或者可能引發群體性訴訟的;(4)其他涉及公司重大權益或者具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4.7外聘律師管理4.7.1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外聘律師事務所作為企業常年法律顧問,協助辦理本公司法律事務工作,或就單項法律事務外聘律師事務所提供法律服務。所聘請律師事務所、律師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執業資格。4.7.2公司法務人員需要外聘律師事務所提供企業常年法律顧問的,應在報本公司負責人批準后,采取優選協11、商方式選聘確定。4.7.3公司的業務部門需要外聘律師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的,應報本公司負責人批準后,提請本公司法務人員選聘。其律師費用由業務承辦部門從項目經費中支付。4.7.4外聘律師、律師事務所擔任訴訟或非訴訟代理人或常年法律顧問的,應依法簽訂委托代理合同或法律顧問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與責任。4.7.5法務人員對于選聘的律師事務所的工作負責監督、評價,實行動態管理。4.7.6外聘律師應對審核的招投標文件、重要合同、管理制度出具法律意見書。4.7.7公司應和所聘律師、律師事務所就有關保密事項進行約定,防止有關信息外泄。4.8法律檔案管理4.8.1法律檔案是指公司在從事生產、經營等活動中與自然人12、法人或其他組織就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而形成的合同或意向文書、信件、數據電文、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示所載內容歸檔的所有文字材料,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1)公司與政府簽訂的意向書,收購轉讓合同、資產轉讓與處置合同、項目合作開發合同、項目出讓合同以及相關合同談判會議紀要;(2)公司的融資、抵押、擔保文件,包括與銀行、信托、私募基金等;(3)有關招投標及中標通知書等文件資料;(4)對方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其他有關文件;(5)合同項目的增減憑證及我方人員的簽證;(6)合同的變更、解除協議書以及合同糾紛處理的13、調解書、仲裁書、判決書;(7)合同履約過程中的催貨函、違約通知書和往來函件;(8)本制度規定的提交法務人員審查或者會審的其他資料文件。4.8.2法務人員對簽訂完畢的合同及承辦部門所送的有關檔案資料,應在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確認無誤后整理、并按機密程度專門歸檔。法務人員審核后如發現需統一建檔的合同及文件資料有差缺,應立即通知送交人核對、補足,再行歸檔。送交人在移交合同文本及相關文件材料的同時,應附所交資料清單兩份,送交人和接收人在資料清單上簽名確認,移交清單由送交部門和法務人員各執一份。4.8.3公司人員如需借用或復印檔案資料,必須持所在公司或部門的負責人書面簽章的借用單,并按照資料的秘密程度14、報有關主管領導批準,否則法務人員不得辦理。借用人必須對需借用的檔案資料提交書面說明文書:(1)檔案資料的借用用途;(2)檔案資料的借用與返還時間;(3)其他須說明的借用情況。4.8.4公司的檔案資料、信息是公司的商業秘密,任何人不得隨意泄漏。4.8.5其他重要檔案資料按照公司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4.9工商登記管理4.9.1公司工商年檢、注銷、變更登記等工作,由法務人員牽頭辦理,相關部門應按法務人員的要求提供協助。4.9.2公司應嚴格按照工商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當需要變更企業名稱、營業場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范圍等事項時,應及時與公司法務人員溝通,由本公司法務人員負責辦理變更登15、記手續。4.10知識產權管理4.10.1本制度所稱的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著作權(含計算機軟件)以及由公司享有或持有的的其它知識產權。4.10.2法務人員負責對公司知識產權的宏觀管理,其主要職責是:(1)制定知識產權管理規定,協調知識產權管理工作;(2)審核業務部門的申請,建立知識產權檔案管理制度;(3)代表本公司負責知識產權的申請等對外工作;(4)代表本公司負責知識產權糾紛處理、訴訟等對外工作;(5)參與簽訂或審核涉及知識產權內容的各類合同、協議,建立知識產權合同檔案; (6)負責協助以公司知識產權為主要內容的無形資產評估管理工作;(7)接受公司有關知識產權法律事務方面的咨詢16、和幫助;(8)制定和組織宣傳和學習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知識并交流經驗。4.11法律宣傳與培訓4.11.1公司應加強相關業務的法律培訓,保障法律培訓的時間和經費,通過規范經營防范風險,提升價值。定期安排法務人員參加專項的法律學習,提高法律水平。4.11.2法務人員應密切關注法律動態,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業務部門作出宣傳提示,促使公司及時調整工作方法,并針對公司經營情況研究法律方案與對策,及時化解風險,防患于未然。附錄:1、 設立文件包括 文件名稱文件形式及取得途徑設立協議或出資協議股東制定登記申請書工商局領取代表、代理人證明股東、發起人簽署公司章程股東制定驗資證明會計師事務所出資、財產轉移手續有關銀行17、存款證明、房產車輛登記股東資格證明營業執照、身份證選舉聘用證明股東會記錄或文件法定代表人證明任職文件公司出具選舉文件,身份證預先核準通知工商局出具,提前申請公司住所證明房東出具房屋租賃合同商務主管部門批復商務主管部門部門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商務主管部門開發資質證書房地產開發資質、物業管理資質外匯登記備案外管局,商務部營業執照工商局組織機構代碼證質監局稅務登記證稅務局其他文件向工商局詢問2、公司變更文件:公司變更包括:注冊資本(增資、減資),股東(股東名稱就更、股東份額變更、股權轉讓)、經營范圍、公司名稱、法定住所、法人代表、文件名稱文件形式及取得途徑變更申請書公司填寫蓋章股東會決議股東制定公司18、章程變更或章程修正案股東制定,公司申請變更營業執照變更工商局與變更有關的文件如增資,股東變更,經營范圍、地址、名稱變更的文件3、項目收購轉讓文件文件名稱文件形式及取得途徑收購合同協議及補充文件合同雙方被收購方股東會決議被收購方股東被收購方董事會決議被收購方董事會被收購公司未轉讓方放棄優先購買承諾被收購公司未轉讓方股權轉讓對價支付憑證銀行支付憑證或股權轉移手續工商登記變更申請表工商局變更的公司章程雙方簽訂,向工商局備案變更的股東會、董事會股東會選舉或委派、變更的公司營業執照工商局其他涉及到變更的文件有關部門4、對投資文件:對外投資一般包括股權投資或債權投資。文件名稱文件形式及取得途徑投資協議或合19、作協議合作雙方付款憑證或驗資證明銀行、會計師事務所股權過戶登記工商局章程的修改變更工商局登記備案股東會的變更文件工商局登記備案董事會的變更文件工商局登記備案營業執照變更(如涉及增、減資)工商局5、項目文件文件名稱文件形式及取得途徑立項批復發改委出讓合同,國土資源局出讓金及契稅收據,財政局土地證,國土局、縣區級政府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局建設規劃許可證,規劃行政部門建筑開工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竣工驗收報告建筑施工公司竣工驗收備案證明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質監機構房屋預售(銷售)許可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6、項目合作開發文件文件名稱文件形式及取得途徑合作開發協議合作各方出資證明銀行憑證、會計事務所新設立公司文件、或增資入股協議工商部門合作公司章程變更股東決議合作公司股東變更工商登記合作公司董事會變更股東決議合作公司營業執照變更工商登記合作項目開發手續變更有關審批政府部門7、融資文件文件名稱文件形式及取得途徑借款、信托、私募協議合同各方資金支付憑證銀行憑證抵押擔保協議抵押登記主管部門抵押物清單抵押合同附件股權質押登記工商部門股權轉讓及回購協議合同各方與融資有關的董事會、章程變更公司股東會、董事會注:以上文件為基本參考,因各區管理部門和方式不同,可能有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