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公司裝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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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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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裝修公司裝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裝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目標管理第1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理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和落實總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第2條制定安全目標,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后落實到分公司、項目部,定期考核。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3條成立由總公司質安部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首,各分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領導各項目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第4條分公司主要負責人與各施工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使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到2、人,層層負責。第5條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工作會議,總結前一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第6條各分公司在組織施工中,必須保證如果有分公司施工人員施工作業就必須有分公司現場負責人在現場值班,不得空崗、失控。第7條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和措施,在執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總公司質安部匯報。更改方案和措施時,應經原設計方案的主管審批簽字后實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第8條建立并執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各分公司在工程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方案中應有專項的安全管理內容,并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用書面形式提交總公司公司質安部負責人經審閱后逐級3、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第9條建立機械設備、臨電設施和各類腳手架工程設置完成后的驗收制度。未經過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第三章施工現場管理第10條施工人員應遵守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規。第11條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頜帶。戴安全帽不系下頜帶視同違章。第12條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采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第13條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復印證件上報總公司質安部備案。第14條分公司管理者不得隨意指揮,操作者不得隨意作業,抵制隨意指揮,制止他人隨意作4、業。第15條施工現場各類標牌和警示標志齊全醒目(電子版本可以到總公司質安部拷貝)。第16條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樓道內的公共空間,封堵緊急出口;室外堆料應遵守甲方規定,避開公共通道、綠化地、化糞池等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裝,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應控制粉塵、污染物、噪聲、震動等對相鄰居民、居民區和城市環境的污染及危害。第17條每月定期由總公司質安部負責人和分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第18條對采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第19條管道、設備工程的安裝及調試應在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須同步進行的應在飾面層施工前完成5、。裝飾裝修工程不得影響管道、設備的使用和維修。涉及燃氣管道的裝飾裝修工程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第四章臨時用電、用水管理第20條施工現場用電應符合下列規定:1、施工現場用電應從戶表以后設立臨時施工用電系統。2、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施工用電系統,應由電工完成。3、臨時施工供電開關箱中應裝設漏電保護器。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不得用插銷連接。4、臨時用電線路應避開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5、暫停施工時應切斷電源。第21條施工現場用水應符合下列規定: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2、臨時用水管不得有破損、滴漏。3、暫停施工時應切斷水源。第22條施工用電必須符合用電操作規程,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6、或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第23條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范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第24條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第25條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工作應由專人負責。第五章成品保護第26條施工過程中材料運輸應符合下列規定。第27條材料運輸使用電梯時,應對電梯采取保護措施。第28條材料搬運時要避免損壞樓道內頂、墻、扶手、樓道窗戶及樓道門。第29條施工過程中應采取下列成品保護措施:第30條各工種在施工中不得污染、7、損壞其它工種的半成品、成品。第31條材料表面保護膜應在工程竣工時撤除。第32條對郵箱、消防、供電、電視、報警、網絡等公共設施應采取保護措施。第五章裝修改造工程現場安全管理第33條裝修改造工程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室內、室外、幕墻裝修設計規范的相關規定。施工現場必須實行逐級安全責任制,確定相應人員負責工地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第34條分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要參與裝修、改造設計的審核,提出安全生產管理意見;施工前應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第35條分公司必須設立專職現場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在工地安全負責人領導下,進行安全生產工作。第36條局部裝修改造時8、,應將施工區與營業區進行隔離。第37條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設計、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安全隱患,確保施工現場安全。第38條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必須使用低壓照明設備;所有施工人員不準在施工現場住宿,必須到分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辦理登記,領取出入證。第39條因裝修、改造設計需要而改變、挪動的消防設施,必須經過消防監督部門審批,嚴禁私自挪用、損害消防設備設施。第40條施工現場禁止存放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險品,應與施工現場異地存放,設專人保管,領用不得超出當日使用量。第41條施工現場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消除安全隱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第42條施工現場使用的變(配)電箱要保持清潔、干燥、通風,有良好的絕緣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時要有專人看護,使用后必須立即斷電。第43條開工前要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學會使用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