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車輛使用、維修保養及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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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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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團公司車輛使用、維修保養及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關于印發車輛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公司所屬各部門:為響應集團公司關于開展增收節支活動的安排意見,進一步加強公司車輛管理,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務用車費用20%以上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請各部門嚴格遵照執行。 第一條 車輛管理制度一、公司車輛(包括轎車、面包車、工具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室配備車輛調度員一名。二、管理的主要職責:公務活動用車的計劃、安排、審批、調派。三、調度員兼安全員。負責公司各科室業務用車的調派管理。調度員嚴格執行本公司2、用車制度,根據情況合理科學的安排使用車輛,盡量做到一車多用,輕重緩急合理用車,提高車輛使用效率,做到心中有數,隨時掌握車輛動態,做好車輛運行記錄及公里數的統計工作,配合辦公室主任隨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同時負責對駕駛員的安全宣傳教育,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有關安全方面的政策及法規等,提醒駕駛員樹立安全行車意識;負責車輛檔案管理及車輛年審、年檢工作,不定期檢察車輛運行狀況及車容車貌的工作,負責事故處理及違章處理工作。四、使用范圍(一)辦公室調度員主要負責公司副經理以上領導工作用車、接待用車、經營工作急需用車。本著既方便工作又嚴格控制,既統籌又保證重點的原則,確保公司領導工作用車、確保生產經營3、工作急需用車、確保公司接待用車。(二)對一般性公務活動和一般人員的因公外出,原則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派發專車。五、車輛保養維修實行鑒定和報批制度。(一)司機根據車輛運行情況,向調度員申請維修保養,調度員在確認無誤后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并報辦公室主任批準,保留申請單存根部分;司機持車輛維修申請單按照指定維修點進行維修保養。特殊情況需到非定點廠維修,須說明理由,經辦公室主任同意,主管經理簽字后,方可維修。禁止駕駛員私自維修車輛,擅自在其它修理廠和未履行正常維修程序修理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公司不予核銷。(二)車輛每次維修保養后,司機及時將維修保養的材料費、人工費等票據復印件送調度員保存。調度員應建立健全4、車輛維修保養臺帳。每月初,調度員與修理廠維修將上一月維修保養情況匯總報辦公室。(三)車輛日常擦洗保養由司機自行完成。六、實行專人專車制度。未經辦公室主任同意,禁止駕駛員私自調換駕駛車輛,駕駛員應隨時掌握車輛運行情況,禁止酒后駕駛、疲勞駕駛、病車上路等嚴重違章駕車行為,提倡“有理讓無理”,避免各種事故的發生。第二條 車輛使用制度一、審批權限(一)公司領導因公外出,接送公司接待的來賓,由公司辦公室通知調度員安排調派。(二)各部門領導如因辦理重要或緊急公務需要用車的,用車單位填寫公務派車申請單,由辦公室主任酌情安排派車。(三)值班車外出,需經公司值班領導批準。(四)外單位因公求援用車,需經主管公司領5、導批準。二、派車程序(一)公司領導用車須事先通知辦公室,由辦公室調度員開具公務派車申請單,安排車輛。司機以此單為出車依據。如情況緊急,辦公室車輛調度員或辦公室主任可電話通知有關司機出車,返回后補辦手續。(二)各科室工作用車,由科室負責人提供用車申請,由辦公室統一調配。辦公室確定是否派車后,應及時答復用車部門,同時通知由調度員安排出車。如不能派車,應說明情況。(三)駕駛員必須憑公務派車申請單出車,未經批準一律不得擅自使用未經派用的車輛,必須按指定路線行駛。(四)任何部門和個人一般不得直接向調度員要車。三、車輛的油耗根據不同車型,使用年限,按公里數制定出不同的油耗標準,實行單車核算,獎罰分明。一季6、度兌現一次,節約按當月平均油價的50%現金獎勵,超者按當月平均油價的50%處罰。四、報銷程序駕駛人員出車返回后,應將此次出車派車單及過路、過橋等費用的票據一起貼附在差旅費用報銷單后。每月月底匯總后統一交小車調度員保管,由調度員一并負責差旅費用簽批程序。駕駛員報銷補助標準詳見車輛及駕駛員費用報銷制度。五、其它管理規定(一)不準同向重復派車,同向應合用車輛。(二)建立派車程序,隨時掌握車輛的出車及返程情況。(三)駕駛人員出車返回后,應及時向調度員報告出車情況,并認真填寫出車記錄。(四)駕駛人員要愛護車輛,加強維護保養,保持車輛整潔美觀,堅持出車前、收車后對車輛情況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車輛在最佳狀態下7、行駛。(五)車輛原則上專人駕駛,不得隨意調換或轉借他人,特殊情況須經辦公室主任批準。對私自出車或將車輛自交他人駕駛,造成事故者,一切費用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其責任。(六)制訂和完善根據不同類型車輛實現油量指標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和獎勵。(七)定期組織安排對駕駛員進行優質服務教育。第三條 車輛保養維修制度一、車輛的保養、小修、大修都由調度員統一根據車輛的技術狀況,使用年限進行保養、小修、大修。二、維修程序:維修金額1000元以上的大修必須報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后方可進行修理,維修金額1000元以下由調度員報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進行修理(車輛維修申請單見附表一)具體維修程序如下:1、由本車駕駛員報調8、度員、調度員鑒定后填寫車輛維修申請單報辦公室主任。2、調度員根據車輛使用年限,維修項目,維修金額審查后辦理相關手續到指定維修點維修。3、修理后由調度員進行修復鑒定、鑒定合格后交回車隊正常使用。三、 車輛正常運行8000公里應進行保養,正常保養包括機油、機濾、空濾、氣濾等的更換。四、駕駛員應定期做好車輛保養工作,司機要愛護車輛,要堅持定期保養與日常保養相結合,尤其要做好出車前和收車后的檢查,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向調度員報告。愛護車輛保持車容整潔,對零部件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使車輛保持良好狀態,確保行車安全,杜絕病車、故障車勉強上路行駛。車輛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每日要清洗,以防生銹。9、第四條 車輛安全制度一、安全管理(一)駕駛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理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順利的完成各項任務。(二)駕駛員要經常檢查車輛的安全狀況。要求駕駛員必須24小時開手機,不得隨意關機。更換手機號碼要及時通知調度員管理人員,管理人員因公務無法和司機取得聯系的一次批評教育,兩次以上處以50元現金處罰。(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駕駛,杜絕酒后駕車等嚴重違章駕車行為,避免各種事故的發生。如有違反一經發現后處以停車學習,學習期間停發工資,只發生活費,因酒后駕車造成事故者,責任全部由駕駛員自負,并介紹回人事部門。(四)車輛實行專人駕駛保管10、,安全員監督的制度。嚴禁不經批準將車交給非本車駕駛員駕駛,嚴禁交給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二、事故處理及違章處理 (一)發生交通事故由安全員負責處理,當事人配合。如司機或相關人員擅自處理,則事故賠償及善后處理由本人負責。(二)發生交通事故后,司機應及時向調度員匯報。安全員接到報告后,應迅速趕到現場聽取情況、報告保險公司理賠機關、調查原因、協助交警部門處理。(三)在執行公務途中發生輕微事故,可由司機自行自理,回隊后要向調度員和辦公室主任匯報。(四)車輛如在外地執行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向附近交警部門報案,并立即向調度員和辦公室主任報告。(五)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需向受害者11、賠償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可按事故責任認定書確定的雙方責任大小,由駕駛人或單位承擔。(六)由于司機跑私車所造成的事故,一切責任均由駕駛者承擔,并賠償一切經濟損失,按有關規定處理,調離司機崗位。(七)由于司機個人證照不齊、不遵守交通規則,違章駕駛所造成的違章罰款由駕駛員個人承擔。(八)因交通違章和事故造成扣證,一個月以內的由公司安排臨時司機;一個月以上者,調離司機崗位工作。三、對發生交通事故駕駛員的處罰規定1、駕駛員在行駛中,致死人命或損失達5萬元以上(包含5萬元)負主要責任的:(1)報車管所吊銷駕駛執照。(2)按免費部分的50%予以罰款。負同等或次要責任的:(1)停車學習15-30天。(2)12、按免賠部分的20%予以罰款。2、造成經濟損失2萬元以上(包含2萬元)5萬元以下負主要責任的:(1)停車學習15-30天。(2)按免賠部分的30%予以罰款。負同等或次要責任的:(1)停車學習10-20天,并寫出書面檢查。(2)按免賠部分的20%予以罰款。3、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包含5000元)2萬元以下負主要責任的:(1)寫出書面檢查。(2)按免賠部分的20%予以罰款。負同等或次要責任的:(1)寫出書面檢查。(2)按免賠部分的10%予以罰款。4、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以下負主要責任的:(1)寫出書面檢查。(2)按免賠部分的10%予以罰款。負同等或次要責任的:(1)寫出書面檢查。(2)按免賠部分的10%予以罰款。對駕駛員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者,一經發現處以停車學習一個月,以觀后效。第五條 檢查考核本制度由辦公室組織實施并檢查考核。附:公務派車申請單車輛維修申請單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