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礦職業病管理制度及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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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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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露天礦職業病管理制度及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露天礦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認真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科學、規范、有效地預防與控制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快速有效地做好對受害人員的救治工作,保護勞動者健康,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的危害及其造成的損失,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2、建立健全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應對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的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保護勞動者健康。二、組織機構及職責(一)成立公司突發職業病危害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組 長: 副組長:成 員:礦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科(調度)。(二)領導小組職責:1、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由領導小組發布和解除職業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2、組織指揮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3、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理情況; 4、組織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及善后處理,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三)領導小組人員分工組3、長:負責組織指揮全公司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副組長: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小組成員:協助組長、副組長做好職業病危害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工作。總醫院院長、通風救護指揮中心主任:負責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及受傷人員分類搶救和護送轉院工作;黨群工作科:負責指揮滅火、警戒、治安、保衛、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辦公室主任、經營管理科:負責救援的車輛及后期保障工作。三、應急救援隊伍的組成和分工礦各職能科室、各基層單位和全體員工,都有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的責任。應急救援隊伍是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務是當公司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時,對被救援對象實施全方位的4、救援。(一)治安、消防組:由黨群工作科人員組成。負責人:黨群工作科副科長(主管保衛)。擔負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指導員工疏散。并負責滅火、疏散可燃物。(二)搶險搶修組:由各相關部門和基層單位工作人員組成。擔負搶險搶修、現場清理工作。(三)醫療救護組:由總醫院及相關單位工作人員組成。負責人:總醫院院長、相關單位主要領導。擔負現場搶救受傷的人員。四、發生職業病時的處置礦有可能發生的意外職業病危害事故有:(一)一般職業病危害事故:有職業危害的崗位因崗位防護設施損壞、物料泄露、防護品不合格或損壞、人員未及時巡查及早發現,未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理,而引發小范圍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此類事故,由發生5、事故的單位結合實際,按相關規定自行解決并將有關情況報告礦職業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二)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雖能及時發現,但職業病危害事故較難控制。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后,有可能發展為更大范圍或更嚴重的破壞及人員傷害事故。應立即采取以下應急救援措施:1、 最早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部門及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職業病主管報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斷職業病危害事故源。2、段廠接到報警后,應迅速通知有關部門,快速查明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地點、范圍,下達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的指令,同時發出警報,通知礦救援領導小組。3、礦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警后,發布職業病應急救援命令;礦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及醫療救護隊伍和各專6、業隊伍迅速趕往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4、礦救援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職業病危害事故性質和規模,通知專業對口部門迅速向上級部門報告職業病危害事故情況。5、礦救援領導小組到達職業病危害事故現場后,根據職業病危害事故狀態及危害程度作出相應的應急決定,并命令各應急救援隊立即開展救援。如職業病危害事故擴大時,應請求支援。6、當職業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兩個工作小組:(1)在主管安全的副礦長的指揮下,組成由保衛、生產技術、人力資源、黨群工作科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部門參加的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小組,調查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2)在主管生產的副礦長的指揮下,組成由相關部門和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7、部門參加的搶修小組,研究制定搶修方案并立即組織搶修,盡早恢復生產。五、礦救援主要電話報警聯絡露天礦職業病報告制度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及衛生部頒布的職業病報告辦法的規定,按下列規定進行職業病報告: 1、急性職業病報告:(1)發現急性職業病,必須在12小時之內向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2)凡有死亡或同時發生三名以上急性職業中毒以及發生一名職業性炭疽,要立即電話報告公司。 2、非急性職業病報告: (1)發現或懷疑員工為職業病的患者時,及時向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2)對發現或懷疑為職業病的非急性職業病或急性職業病緊急救治后的患者,要及時向公司報告。(3)對8、確認的非急性職業病患者如塵肺、和其他慢性職業病,及時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向上逐級匯報。負責職業病報告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樹立法制觀念,不得虛報、漏報、拒報、遲報、偽報和篡改。露天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一、靈泉露天礦職業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為本礦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相關的段廠設立以主管領導為主的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組織,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二、相關基層單位要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工作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勞動衛生檔案、員工健康監護檔案,并有專人負責妥善管理。 三、新員工招錄后,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在冊員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監護檔案。與這部分員工終止、解9、除勞動關系時,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投入員工健康監護檔案。四、對從事有毒、有害物質作業的人員,逐步實行輪換、短期脫離、預防性治療等措施進行防范。對患職業禁忌證和過敏癥者,要及時調離。五、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健康教育和培訓,使員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崗位的職業危害因素,并掌握職業衛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項,杜絕和減少職業性危害。六、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積極采用新工藝,選用新設備,改善工作條件,從源頭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 七、定期對存在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 八、職業病的范圍和診10、斷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已確診的職業病患者要進行積極治療。露天礦職業危害告知制度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切實保護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礦所屬各單位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2、礦人力資源科與已進、新進的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職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未與在崗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應按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11、規的相關規定與員工進行補簽。 3、員工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礦人力資源科向員工如實告知現從事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所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并簽訂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變更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補充合同。 4、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段廠,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對作業人員進行告知。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5、12、礦安監培訓科和黨群工作科應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基層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實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確保告知制度的落實。 6、礦職業病領導小組每年對員工進行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培訓、考核,使每位員工掌握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防和控制技能。露天礦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結合本礦實際,組織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衛生知識、操作規程、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一、安監培訓科、黨群工作科和人力資源科負責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和監督管理工作,并指定專業的職業衛生培訓人員,負責本礦的職業衛生知識教育培訓。二、教育培訓內容:1、13、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2、職業衛生基本知識;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三、教育培訓的對象與方式:1、新入礦的人員培訓:新員工在上崗前應進行三級職業衛生培訓,分別為礦、段廠和班組級。礦級培訓由安監培訓科組織進行培訓,段廠級由段廠長組織,班組級由班組長組織。培訓后應進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2、員工在調動崗位時,應進行針對性的職業衛生培訓,培訓后進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崗。3、各單位對其在職員工應進行定期的職業衛生教育學習,并有教育學習記錄、教案和檔案。4、所有的職業衛生培訓應有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時間14、日期、培訓內容、培訓老師、培訓地點,受培訓人簽名等。5、未進行職業衛生培訓的員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四、每年制定職業衛生培訓計劃,落實培訓經費。五、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職業衛生標準和公司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露天礦職業危害申報制度為了如實申報職業危害因素,落實號職業病防治法,控制職業病的發生,接受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制定本制度。一、負責申報的部門由人力資源科負責職業病危害申報工作。二、 管理內容及要求1、對本單位存在法定職業病目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所列的職業危害因素,及時如實進行申報,申報的結果在公司社保處備15、案。2 、各單位組織職業危害因素的檢測,并做好記錄,接受其監督檢查。3、申報時應當提交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表,申報內容包括:(1)本單位的基本情況;(2)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3)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4)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況;(5)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6)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的管理人員情況。( 7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4、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預評價。職業危害預評16、價報告應當報送建設項目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5、下列事項發生重大變化時,要向原申報機關申請變更:(1)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和技術引進的,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進行申報。(2)因技術、工藝或者材料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在技術、工藝或者材料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3)單位名稱、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的,在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6、單位終止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生產經營活動終止之日起15日內向原申報機關報告并辦理相關手續。三、本制度解釋權屬靈泉露天煤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為使設備經常保持良好工作狀17、態,及時消除設備缺陷,保證檢修質量,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節約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特制訂本制度。1、設備檢修分大修、中修、小修及日常維修,礦和段廠按計劃執行。加大資金投入,提高檢修技術水平,逐步延長設備使用周期。2、根據檢修間隔期及設備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編制出設備大、中、小修計劃,設備檢修計劃與生產計劃同時制定,同時下達,同時檢查考核。任何檢修項目都要辦理檢修任務書。3.系統停止運行后檢修要做到:(1)由一名副段廠長全面負責檢修工作。(2)在檢修前要搞好檢修項目的落實,物資準備、施工準備,勞動力的準備的擬訂等工作。(3)組織和指揮檢修的人員要統一計劃、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4)檢修中必須嚴18、格質量檢查和檢修竣工驗收工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檢修任務,達到一次試運成功。檢修完后,應進行總結。4、設備檢修必須嚴格辦理設備交接手續,嚴守檢修安全技術規程,以確保安全檢修。5、設備檢修要嚴格執行檢修規程。若檢修項目進度、內容需要變更,質量要求遇到問題,必須向礦機電運輸科報告,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6、設備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檢修記錄;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資料,并記入設備檔案。7、各段廠每月必須做好設備檢修執行情況報上級主管科室。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為了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保證職工安全健康的從事工作,特制定本發放標準和管理制度。一、 管理職責1 、經營管理科按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進19、行訂購,安監培訓科對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數量、質量及使用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2 、經營管理科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驗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絕入庫。二、 選用與保管1、必須根據作業性質、條件(空氣中的氧含量、毒物種類、濃度等)、勞動強度及國家有關技術標準,正確選擇和采用合適的防護用品和器具。2 、防護器具不準超出防護范圍進行借用:(1)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材;(2)嚴禁用防塵口罩(帶換氣閥)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3、 使用防護器具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知結構、性能,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4、 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使用車間部門應派專人保管,建立臺帳。車間、工段、崗位上的防護器材要設專人管理,對20、防護器材的完好負責;并按班交接。5、 必須建立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領用登記卡制度,并根據有關規定制訂發放標準。6 、定期校驗和維護(1)由機電運輸科和安監培訓科負責安全防護工具的管理、建立臺帳和定期校驗工作。(2)使用單位對所屬區域的勞動防護用具的完好、維護保養負責,定期進行檢查和記錄。(3)電氣絕緣工具定點專人保管,定期進行耐壓試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從事電 氣作業。7、 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必須按規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變賣。露天礦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員工身體健康制訂本制度。一、職責1、黨群工作科負責對職業病防治實行民主管理和群眾監督。2、礦業務科室21、負責職業危害因素的辨識、評價、制定職業危害防治措施。3、人力資源科負責對職業病患者調換工作崗位,安排休養。4、各段廠負責職業病防治措施的實施,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經常檢查、維護和定期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員工符合質量要求的個人衛生防護用品。5、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獲得職業病預防、保健、治療和康復的權利。二、 一般規定1、礦各級單位應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經常性的職業安全衛生和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和培訓。2、礦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對從事有害作業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和每年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勞動者本人。3、不得22、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與禁忌相關的有害作業。4、應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有害作業場所,配備醫療急救藥品和急救設施。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5、礦應對段廠配備檢測設備,定期對有毒氣體、粉塵、噪聲等有害因素進行檢測,并送檢測結果。6、段廠必須采取綜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和生產單位的生產成本。三、職業病管理1、職業病的診斷鑒定,由醫療保險定點醫院或項目合同醫院初步診斷。2、當職業病診斷鑒定組織的結論定為職業病后,填寫職業病登記表,報公司職業病防治機構。3、急性職業中毒和其他急性職業病診治終結,疑有后遺癥或者慢性職業病的,應當由職業病23、診斷鑒定組織予以確認。露天礦員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為了更好地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維護廣大職業人群的身體健康,保證健康監護檔案和職業病診斷檔案資料的連續性和完整性,更好地為員工服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及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一、檔案資料的歸檔范圍: 1. 健康監護檔案內容1.1 健康監護檔案冊。1.2 職業健康體檢結果報告。1.3健康體檢綜合分析報告。1.4職業健康體檢復查人員名單及復查結果報告。1.5職業病觀察對象和職業禁忌癥處理意見書。1.6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24、史;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2. 職業病診斷檔案選煤廠等單位建立職業病診斷檔案并永久保存,檔案內容應當包括:2.1職業病診斷證明書;2.2職業病診斷過程記錄2.3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的診斷用所有資料;2.4臨床檢查與實驗室檢驗等結果報告單;2.5現場調查筆錄及分析評價報告。二、借閱:1. 各有關部門、單位到管理部查閱檔案資料者,須持單位介紹信或征得管理部主管領導同意,并履行登記手續,對所查內容、利用目的作詳細登記。 2. 管理部為所需借、調資料的單位和個人提供復印材料。3. 檔案原始材料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4. 借閱檔案材料必須履行登記、簽字手續,一般情況下,外借期限不超過一周。5. 對借閱的檔案資料,必須妥善保管,不得轉借,不得在檔案資料上標記、涂改或撕頁、拆卷等。歸還時檔案人員要進行檢查,保證檔案完整無損。 三、保管:1. 檔案室切實做好七防,即防潮、防蟲、防火、防盜、防塵、防鼠、防曬。 2. 檔案資料擺放整齊,便于資料的管理和使用。3. 檔案管理人員要熟悉業務,準確、及時地為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務。4. 對所保管的檔案資料,要經常查看,發現破損和字跡不清的,要及時進行修補、復制,發現重大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