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力發電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附具體金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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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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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風力發電公司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附具體金額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1.范圍1.1 本標準適用于xx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所屬各部門、各風電場。1.2公司副總經理及以上領導和從事安全生產管理以及生產、運行人員要熟悉、掌握本制度。2.引用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DL 558-94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標準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中國國電集團事故調查規程xx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規程xx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3.內容與要求3.1 總則 本標準以“輕2、考核、重管理、重措施落實”為指導思想,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批評教育與經濟處罰相結合的原則,以獎懲為手段,以教育為目的,獎罰分明、懲教結合。 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以責論處并設立獎勵基金,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予以獎勵,對安全工作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不安全事件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處罰。 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先進部門、先進班組、先進個人的評比和表彰。 公司將依據本標準按月對各部門進行考核,各部門按職責權限逐級考核到責任人。 安生部將依據本考核標準對公司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負責提出考核意見3.2 獎勵公司設立安全獎勵基金,其來源是:(1)從公司勞動工資基金中每年按一3、定比例提留安全獎勵基金。(2)公司對各部門安全考核的罰款。(3)公司對各級人員違章行為的罰款。(4)其他與安全有關的罰款。安全獎勵基金實行專款專用。安全獎勵由生產各部門以書面申請報告的形式提交安生部審查,人資部復查后,報主管副總經理審核、批準;3000元及以上的獎勵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公司人資部、財務部門執行。 安全獎勵分配充分體現“安全第一”的原則,根據安全責任大小和貢獻大小分配獎金。一線人員高于其他人員,主要工種高于一般工種,工作條件艱苦的工種高于一般工種。 安全生產設獎五項(1)安全目標獎。(2)百次操作獎。(3)技術監督獎及無跳閘線路獎。(4)安全生產突出貢獻獎。(5)優秀安全員獎4、。.1 安全目標獎各風電場按照安全生產連續天數的申請獎勵、統一發放,長周期天數可連續累計。各風電場每年11月統計安全生產連續天數,經安生部審核,并根據各風電場安全生產周期的不同,確定獎勵金額,經公司安委會批準后,統一發放。特別說明:該獎勵資金直接由公司支出。.2 百次操作獎(1)運行值班員每正確操作一百次獎勵風電場1000元。3.2.4.3 技術監督獎及無跳閘線路獎(1)絕緣、油務、儀表、繼電保護、線損、電能質量等九項技術監督,年度評比獲集團或本地電網第一名各獎勵1000元。(2)35kV風力機線路單條實現全年無事故跳閘,每條獎勵500元。.4 安全生產突出貢獻獎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給予5、安全生產突出貢獻獎1001000元。(1)及時發現重大設備缺陷,避免了重大設備事故的發生。(2)采取措施得力,避免了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或杜絕了頻發性事件的發生。(3)凡在生產現場事先發現并制止了違反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組織措施(工作票、操作票、工作許可和監護制度等)者,以及防止了觸電(誤入帶電間隔、誤登帶電設備等)、誤操作、誤調度等事故者。(4)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人身死亡事故的發生,或避免了事故的進一步擴大。(5)及時搶救傷員,效果顯著。(6)對制止并舉報習慣性違章,有效預防事故及障礙發生的個人,給予獎勵。.5 優秀安全員獎(1)作風正派,責任心強,堅持原6、則,秉公執法。(2)積極查處習慣性違章,并在反習慣性違章檢查及監督安全生產薄弱環節中,提出監督、檢查意見,取得良好效果。(3)對一、二類障礙、異常、差錯能組織人員進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成效顯著。(4)全年無“三違”行為,工作認真。(5)所在班組或部門安全工作成績突出。(6)每年獲得評選者獎勵500-1000元。3.3 處罰. 生產計劃、統計工作依據公司生產計劃、統計管理相關制度進行檢查考核。.1 未按照規定時間上報生產計劃(包括兩措、技改、大修計劃)、總結,一次考核填報部門100元,不報的考核200元,月度計劃完成情況由總經理工作部負責按月度計劃管理的相關規定考核。.2 未按要求及時填報各類7、報表(日報、旬報、月報等)一次扣上報負責人100元。.3 上報報表數據錯誤一處考核上報負責人50元,金額達到1000元封頂。3.3.2 缺陷管理工作按公司設備缺陷管理標準檢查考核。.1 運行當班發生的缺陷未在當班發現,一次考核運行當班值200元.。.2 運行值班人員發現缺陷不及時、未準確填寫缺陷通知單和缺陷記錄本一次考核50元。.3 檢修人員消缺后,未在當天將缺陷通知單反饋到運行值班現場,一次考核50元。.4 各風電場對暫時無法消除的缺陷沒有在2天內提出建議或技術改造建議(包括在征求年度計劃時未提出的)一次考核50元。3.3.3 安全情況依據公司事故調查標準檢查考核。.1 發生一般及以上人身傷8、亡,重大及以上設備、火災事故、負主要責任(含同等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機艙著火損毀、墜落和塔筒倒塌等事故,按照xx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規程相關條款執行。.2 發生人身輕傷事故(在公司控制范圍內),對事故責任部門和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處罰:(1)對事故責任部門通報批評。(2)對負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并處1500元罰款,離崗1個月進行安全培訓。(3)對負主要責任者通報批評,并處1200元罰款,并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再予以上崗。(4)對負次要責任者處以1000元罰款,并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再予以上崗。(5)對直接責任者所在班班長、安全員通報批評,并各處8009、元罰款。(6)對事故責任部門負責人、專責人及安全員各處以600元罰款。(7)如果存在管理不到位的責任,還要追究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對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處以300元罰款;對公司分管領導處以200元罰款。.3 發生一般設備事故,對事故責任部門和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處罰:(1)對事故責任部門通報批評。(2)對負直接責任者給予降薪至撤職處分,并處 1200元罰款,離崗1個月進行安全培訓。(3)對負主要責任者給降崗處分,并處 1000 元罰款,離崗1個月進行安全培訓。(4)對負次要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并處 600 元罰款,并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再予以上崗。(5)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專責、所在班班10、長給予通報批評,并分別處以500元罰款。(6)對事故責任者所在部門負責人處以400元罰款。(7)對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專責人分別處以300元罰款。(8)如果存在管理不到位的責任,還要追究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責任。對公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各處以200元罰款,對領導班子其它成員處以150元罰款。(9)由于設備本身原因造成的一般設備事故,對上述部門及人員的考核減半。.7 發生電氣誤操作事故,對事故責任部門和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處罰:(1)對事故責任部門通報批評。(2)對負直接責任者留用察看一年,并處3000元罰款,離崗半年進行安全培訓,或解除勞動合同。(3)對負主要責任者留用察看一年,并處3000元罰款11、,離崗3個月進行安全培訓,或解除勞動合同。(4)對負次要責任者給予撤職或解除勞動合同處分,并處2000元罰款,離崗1個月進行安全培訓。(5)對直接責任者所在班班長給予撤職處分、安全員給予降崗處分,并各處2000元罰款。(6)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負責人給予降職處分、部門安全員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并各處1800元罰款。(7)對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專責人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并各處1600元罰款。(8)對公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各處1500元罰款,對領導班子其它成員各處1200元罰款。3.3.4 交通事故.1 發生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部門、責任人員及相關部門的處罰,參照xx電力集團股份12、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相應條款的處罰予以上報,并按照批準意見執行。.2 發生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一般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部門和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處罰:(1)對事故責任部門通報批評。(2)對負主要責任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并處1500元罰款,離崗1個月進行安全培訓。(3)對負次要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并處1000元罰款,還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再予以上崗。(4)對直接責任者所在部門主要領導(或所在班班長)、安全員給予通報批評,并處800元罰款。(5)對公司車輛管理部門負責人處以600元罰款。(6)對公司安全監督部門分管專責處以400元罰款,對負責人處以300元罰款。(7)對公司主要領導、分13、管領導各處以300元罰款;對領導班子其它成員各處以200元罰款。 障礙、異常、差錯.1 發生設備一類障礙,對障礙責任部門和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處罰:(1)對負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視情節輕重處以400元1000元罰款。(2)對負次要責任者處以300 元罰款。(3)對直接責任者所在班班長處以200、安全員各處以150元罰款。(4)對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處以150元罰款、安全員處以100元罰款。(5)對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專責人各處以100元罰款。(6)由于設備本身原因造成的設備一類障礙,對上述人員的考核減半。.2 發生設備二類障礙,對障礙責任部門和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處罰:(1)對負直接責任者、主要責14、任者視情節輕重處以200元-500元罰款。(2)對負次要責任者處以150元罰款。(3)對直接責任者所在班班長處以100元罰款,安全員處以50元罰款。(4)對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處以100元罰款、安全員處以50元罰款。(5)由于設備本身原因造成的設備二類障礙,對上述人員的考核減半。.3 發生異常,對異常責任部門(或班組)和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處罰:(1)對負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視情節輕重處以100元-200元罰款。(2)對負次要責任者處以50元罰款。(3)對直接責任者所在班班長處以100元罰款,安全員處以50元罰款。.4 發生差錯,對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處罰:(1)對負直接責任者、主要責任者視情節輕15、重處以50元-100元罰款。(2)對負次要責任者處以30元罰款。(3)對直接責任者所在班班長處以50元罰款,安全員處以30元罰款。.5 障礙責任部門,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上報一、二類障礙調查報告、一般事故調查報告的一次考核責任部門200元,按時上報調查報告,但不符合標準的,考核責任部門100元,考核后責任部門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報告并上報。.6 發生異常、差錯,由部門按本規定相關條款自行考核,并上報安全監察部門備案,如發現部門未進行考核,則公司按升一級考核部門。 安全工器具考核管理.1 因管理不善人為造成的工器具損壞、丟失的,除照價賠償外,還要對安全工器具保管人、使用人按100元/每具進行罰16、款。.2 每發現一具工器具超期、漏檢對安全工器具保管人、使用人處以100元罰款。.3 使用部門送檢安全工器具時,未將計劃試驗的安全工器具送檢,對部門責任人按50元/每具罰款。.4 工作現場使用不合格的的安全工器具,對使用人視情節輕重罰款1001000元,對檢查人罰款500元,對工作負責人罰款300元。如果再次發生,對檢查人、使用人離崗1個月進行教育培訓。.5 使用非公司統一采購的安全工器具,對直接責任人處以解除勞動合同,部門安全員就地免職并處罰5000元。.6 按照分層管理原則,公司領導檢查發現不合格安全工器具對安全生產部處罰200元。安全生產部檢查發現不合格安全工器具對責任部門處罰400元。17、連續發現三件不合格安全工器具,部門安全員給予警告處分并作書面檢查,罰款1000元。.8 各級管理人員不按規定對安全工器具進行日常檢查,每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兩票”考核管理.1 不合格的“兩票”,每份處罰責任人100元罰款,按照所承擔的不同職責分別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操作票不合格,按照所承擔的不同職責分別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對于上級部門檢查中發現不合格“兩票”,除每份處罰部門安全員及部門負責人200元罰款外,按照所承擔的不同職責分別對責任人加倍進行處理。3.3.8.2 對于無票工作的,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按嚴重違章進行處理,處以1000-2000元罰款,離崗1個月進行安全教育,考試合18、格后方可重新上崗。對于先工作后開票的工作按無票工作處理。 發生不安全現象的考核發生不安全現象,對責任人罰款50元。3.4 其它 公司每月生產例會安排的工作未按時完成,且未被主管領導認可,一次考核責任部門負責人100元。 在各類安全檢查活動中安排的工作未按時完成,一項工作考核未完成工作部門負責人200元。 年度內同類責任事件重復發生,對事件責任部門和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處罰:(1)在事件責任部門內重復發生的事件:對事件有關責任人參照相關條款行政處分按上限執行,并處以兩倍罰款。(2)公司內重復發生的事件:對事件有關責任人參照相關條款處以兩倍罰款。3.4.4 計量裝置、通信、自動化故障,按照專業規程規19、定進行事故定性,按照事故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對司機無準駕證發生交通事故的責任部門,在相應條款的基礎上處罰加倍。 發生人身未遂,均算事故,按照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其它有關安全生產考核按公司的相關管理標準、規定檢查考核。4.統計與考核4.1 事故、障礙等的定性及責任劃分按照xx電力集團公司風電企業事故調查規程、公司事故調查標準和其它有關制度執行。超過公司事故調查標準時間期限不報送的,考核風電場負責人及安全員各200元。4.2 異常及以下的統計與考核由各部門依據公司相關規定自行考核,每月30日前將調查處理情況報安全生產部備案。到期不報或者所報內容不符實際情況的,考核風電場場長及技術員各100元。4.20、3 對事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的處罰,由事故調查組提出建議,按人事管理權限劃分,分別做出處罰決定。對公司領導的處罰,由事故調查組提出建議,由xx電力集團公司決定;對其他責任人員的處罰,由公司決定,報xx電力集團公司審查備案。4.4 對事故責任者除給予行政處罰外,還可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可以并用;一次事故涉及多項處罰條款的按最重條款處罰。經濟處罰有:罰款、賠償經濟損失、崗位工資降級、降薪點等;行政處罰有:通報批評、警告、降職、撤職、留用察看、解除勞動合同等。4.5 對于由政府部門組織調查的事故,若對有關人員的處理意見嚴于本規定,按政府部門組織調查所做出的事故調查報告意見給予處罰。4.6 21、受到留用察看處分的事故責任人,在受處分期間一律停發績效獎金,工資按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執行;離崗培訓人員,在離崗培訓期間停發績效獎金。4.7 本規定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或由安全監察部門定性處理。4.8 發生事故后,應及時匯報,并根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報事故報告。4.9 以上對個人的處罰,安全監察部門將事故責任人處罰情況通知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在事故責任人當月工資中直接扣除;所有考核罰款均轉入公司安全獎勵基金。4.10 對事故責任人的行政處罰,人力資源部門接到通知后應根據相關業務規定及時予以辦理。4.11 對處罰不服的,可在處罰決定下達之日起15日內向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