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學校教練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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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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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駕駛學校教練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教練場消防安全制度管理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本教練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本教練場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教練場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本教練場確定一名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職,推行安全目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各崗位職工均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確保消防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第三條2、本教練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第四條本教練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法人代表為本教練場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教練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第五條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教練場設立兼職義務消防小組,負責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條消防小組負有下列職責:1、組織制定對電源、火源、水源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2、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識,提高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3、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及實際演練,積極開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兩會”即:懂預防措施,懂儲存3、商品性質和消防設備性能,懂防火滅火知識;兩會:會滅火戰術,會使用和排除消防設備、器材的故障。4、實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時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加強對重點部位的巡視檢查,由班長負責組織實施。第七條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確保國家財產和人身免受火災危害。第八條防火宣傳教育內容:1、深入宣傳貫徹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部門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2、教育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滅火技能,做到“四懂四會。3、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第九條防火宣傳教育和4、要求:1、定期普遍教育:重點防火季節和重大節日前,利用會議、板報等多種形式向員工進行以防火為中心的安全教育。2、針對性的教育:平時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和有關火災案例進行教育。3、重視個別教育:對新員工在其上崗前進行安全防火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4、對外來作業人員隨時進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5、開展防火、滅火科技教育:通過組織“義務消防隊”活動和預案演練,聘請專業消防人員現場指導,提高消防技術水平,改進消防工作。第十條明火作業管理重點教育:對重點部位的員工,結合崗位特點進行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教育。1、凡在教練場進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煉和噴燈等明火作業,要提出申請,教練場教練場或安全員進5、行現場勘查后方可實施。2、凡提前、延期或變更明火作業時間地點的,必須重新申請。3、動火作業前,在作業現場必須配備足量的相應消防器材,動火作業負責人對全體作業人員詳細講明動火方案和動火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預防措施和處理辦法,做好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及清理工作,安全員要對現場進行監督。4、動火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合格的防護用品,動火設備、工具應安全完好,相應的附屬設備、工具應安全、靈敏、有效,發生異常情況動火人必須立即停止動火作業,實施救助措施。5、每次動火作業完畢,作業人員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余火和飛濺的火星,并及時切斷電源,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認安全無誤后,方可離開作業現場。6、動火作業完畢6、,應對動火現場進行檢查,監督作業現場的清理,確保安全。7、大風天(4級風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業。8、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9、外來施工單位進行明火作業,必須履行我司明火作業管理制度和其它有關規定。第十一條嚴禁在教練場亂拉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裝置和漏電保護裝置,對各種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防火裝置。操作人員使用電器設備過程中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使用,及時向專業人員報告。第十二條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電器線路的,應提前向教練場申請,經審查批準后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按裝規范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后及時拆除。第7、十三條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器線路和設施,否則造成事故的,由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第十四條建立、健全并落實各級責任制和維護保養制,確保完好率達100%。第十五條消防環保設施配備不得低于國家標準的要求。第十六條應建立消防設備(器材)臺賬,每季度將消防設施更新,以保證正常使用。第十七條教練場應急設備設施。1)教練場配備的8kg手提式滅火器以及35kg手推式滅火器;2)配電房配置的8kg手提式滅火器:門口旁;3)部分教練場配備有消防水拴、水槍、水帶;4)醫用急救包第十八條對違反本制度,按有關制度規定處理。教練場用電管理制度第一條 為保證教練場機關日常用電需要,最大限度地節約用電成本,減少電能的直8、接和間接損耗,實現合理利用和發揮用電效率之宗旨,根據教練場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用電由行政部負責管理,包括制定節約用電辦法,發布節約用電信息,監督、指導教練場機關部門的節約用電工作及負責每個月的用電統計、成本核算與控制工作。第三條 機關各個部門工作期間必須履行節約用電義務。平時應注意加強節約用電宣傳和教育,普及節約用電科學知識,提高全員節約用電意識。 第四條 本辦法用電范圍主要包括辦公區照明用電、電腦用電、飲水機用電及會議室、走廊、更衣室用電等。第五條 各類燈具、打印設備、電動工具、飲水機、電風扇、空調等均列為日常用電管理對象。第六條 教練場行政部每月指派行政助理對辦公用電以外的其他用電管9、理對象進行檢查,每季度形成工作小結。在檢查中如發現用電隱患應立即上報物業管理教練場進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上報部門或教練場領導。第七條 各部門各自負責本區域內的用電工作。辦公用電、電腦用電、飲水機、會議室用電實行各部門專人負責制,其中,2119會議室由市場營銷部負責,研發技術辦公區的會議室由技術部負責,教練場大會議室使用部門負責,并采取按照作息時間開關的管理辦法,接待室、更衣室及廊燈等用電歸口行政部管轄。一般情況下,下班后最后離開辦公區的人員負責關閉總電源開關。第八條 結合教練場實際情況,行政部不定時、不定期對各區域用電情況進行督查,其中會議室、接待室、更衣室、廊燈、飲水機、機房等為重點督查點。10、第九條 注意節約用電,盡量使用自然光。不用時隨手關燈,人少時關閉部分照明燈。不準在辦公室里使用任何個人用大電量電器。教練場所有辦公場所要根據日光照度的變化和實際需要開關照明燈,及時關閉電源開關,白天日光充足情況下一般不開燈或分區開燈辦公,杜絕“長明燈”現象。不需要使用電燈或電風扇時,立即關掉開關;離開辦公室時要關好電器開關、關上門。第十條 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供電設施。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寬帶網線。辦公室嚴禁亂拉、亂接照明燈具,嚴禁更換和接電源、插座等違章用電行為;嚴禁在辦公場所使用大功率耗電設備,需要時應向行政部申請辦理。第十一條 空調開啟后不可開門辦公,離開辦公室時要關好空調器開關、關11、上門。夏季室溫不高于26度,不可以開啟空調設備。第十二條 禁止隨意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樣負重要責任。第十三條 各部門發生用電故障時要立即通知行政部,不得私自處理,由行政部聯系物業管理教練場進行處理解決。第十四條 下班后,請各位工作人員尤其是最后一個離開工作場所的,要自覺檢查并關閉空調、電腦、照明燈等所有用電設備,以杜絕浪費。第十五條 裝修施工用電管理 1、裝修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以書面形式提供施工用電設備的名稱、數量、總容量及使用功率、安放地點,向行政部申請辦理12、施工用電手續。2、由行政部確定電源位置后,施工單位必須事先做好配電箱,并安裝與容量相應的空氣開關和電度表,經行政部檢查合格并抄錄表底后,方可合閘送電。3、行政部核定用電指標,按照施工用電標準收費。4、工程竣工后,施工單位必須及時拆除配電箱和臨時供電線路,并將接電源處恢復原狀。5、施工單位不得用我教練場電源為他人提供服務,違者按竊電處理,追收加價電費。拒不執行者,將停止供電。6、施工過程中,行政部和施工單位必須定期對施工用電進行安全檢查,保證施工用電安全。7、任何單位或個人因施工或其它人為原因造成我教練場供電線路斷線、短路、停電和損壞供電設備者,由行政部會同責任人所在單位查清責任,并對責任者處以13、罰款或賠償經濟損失。第十六條 考核辦法。1、教練場用電由行政部負責日常檢查和考核。2、行政部對違規用電的相關部門及責任人,進行溫馨提醒、個別交流、書面告知、經濟處罰等處理。3、行政部對待違規用電行為的考核納入到績效管理中。用水管理制度為規范教練場用水管理,滿足生產生活需要,確保用水安全,特制定本規定。一、供水管理制度1.本制度使用空調水、采暖水、生活水、消防水系統。2.未經批準人員不得操作相關設備及調整數據。3.當日值班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4.對生活水系統出現的故障,必須要報告主管經理。5.對生活水箱的開啟必須得到批準,方可借出鑰匙。6.對其它空調水、消防水、必須在相關部門的配合14、下,進行檢修、實驗工作。7.隨時保持蓄水裝置,水泵等設備的清潔、有效。二、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1認真執行有關衛生條例,堅持滅四害的常規工作,確保飲用水安全。2對飲水設施定時進行維護,保證飲水設施的正常使用,密切關注飲水安全。3.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每月進行一次清晰。每周進行一次消毒。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和水質情況,即使清楚污垢,保證飲用水的干凈和衛生。4責任人須做好責任區內環境衛生,保持整潔的衛生環境。5定期進行除四害的工作,是工作區內的除四害的要求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防止傳染病的發生。6所有飲用水由企業統一管理,任何人都不得自行經營飲用水。7負責飲用水安全的人員必須按時開15、關閘閥,確保水塔儲水量和不多次外流,造成浪費。8、慢開慢關水龍頭,以免造成水龍頭損壞,如發現漏水或損壞及時通報后勤處維修班進行修理。9、責任人經常檢查上水和下水有無漏水現象,發現損壞,及時通報后勤處進行維修。10、避免水龍頭長流水現象,責任人下班后要檢查水龍頭情況,值班人員每天檢查上下水情況,一經發現有長流水情況,通報批評。11、 要養成節約用水習慣,各部門領導要經常向員工宣傳。照明管理制度 為科學用電、合理用電、有序用電,適應公司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建設要求,為進一步提高節電意識,督促廣大員工把節電、節能工作落實到實處,節能降耗并最終實現優質、高效、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一、辦公區室內、走廊16、大廳照明開、關燈時間(基本原則時間)規定:(一)(室內):據能見度定開燈定時間,辦公室人走燈滅;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設備做到人走關機;(二)(走廊及大廳)夏、秋季節據能見度定開燈時間,18:30前關燈(陰雨天氣據能見度定);(走廊及大廳)冬、春季節:17:00后開燈,18:30前關燈(陰雨天氣據能見度定);二、生產區室外照明開、關燈時間(基本原則時間)規定:(一)夏、秋季節:19:00后開燈,6:00前關燈(陰雨天氣據能見度定);(二)冬、春季節:18:00后開燈,7:00前關燈(陰雨天氣除外據能見度定);對于室外自動開關的路燈,由電工負責。三、生產區室內(包含作業區辦公室、值班室、會議室、17、休息室)照明根據能見度判定開燈時間,做到人走燈滅;電腦、打印機、飲水機等設備做到人走關機;四、生產區局部光線差的區域,可根據工作需要(檢修、巡檢等)靈活使用照明,做到人走燈滅。考核、檢查發現違規,扣罰責任崗位人員20-50元/次、當班值班長連帶處罰10元/次。五、照明配電箱中有不同等級的電源時應以明顯標志區別并用文字注明,同時要標明各回路的名稱。六、嚴禁私自改裝照明線路,禁止在在照明回路中亂接其他設備。七、嚴禁在照明配電箱內私拉亂接。八、高溫、潮濕等特殊環境電氣照明,應定期檢查設備絕緣情況。九、有限空間及煤氣區域等檢修場所的檢修照明燈具必須使用安全電壓(36V及36V以下電源)。十、臨時檢修用18、燈,電工還要記錄好使用人,使用地點及所接燈具情況,并及時做好燈具回收。十一、定期對臨時檢修用燈數量及好壞情況進行統計,及時維修和補充,保證有足夠的檢修用燈。十二、各崗位在巡檢時發現照明故障要及時匯報,電工要及時處理。3.供水管理:在保證用水的同時,大力降低用水消耗,提高重復利用率不斷達到合理用水和節約用水的目的。加強供水管道設備維護檢修工作,杜絕跑、冒、滴、漏,實分區包干負責,堅決杜絕供水管路上的長流水現象。教練場綠化管理制度一、綠化管理職責劃分1、教練場綠化方案由教練場領導研究確定,確定綠化方案時,要充分考慮消防、安全、環保、職業衛生、氣候條件、裝置生產及檢修特點等。2、教練場綠化方案的實施19、變更,花草和樹木栽種工作由工程技術部負責實施。3、教練場各部門綠化管理責任區域劃分、監督管理、考核等工作由消防保衛部負責。4、教練場各部門負責綠化管理責任區花草和樹木的病蟲害防治、施肥、修剪等的日常監管工作。二、各部門綠化管理責任區的劃分 根據各部門的工作職責、所在的工作區域、員工數量等進行綠化管理責任區的劃分,具體劃分情況詳見綠化及室外衛生管理責任區劃分示意圖。三、綠化責任區管理要求1、對綠化的植物適時、適量澆水,確保苗木、草坪濃綠及正常生長,2、嚴禁用自來水澆花草、樹木、草坪,在生產管線取水要經過生產調度同意,澆水時要有人監護。3、花草、樹木、歪斜要及時扶正、培土。4、花草、樹木、草坪葉20、片不正常或萎縮干枯要及時防治處理,控制病蟲害的蔓延。5、當多雨或大風季節來臨之前,各部門要做好防汛和防風的措施準備,以防花草、樹木被破壞。6、綠化管理責任區內的雜物、雜草各部門必須及時清理,要保持綠化管理責任區內的清潔衛生。7、嚴禁本部門或其他人員、車輛擅自進入綠化區內損壞花草、樹木等情況發生。8、未經許可,任何單位不得在綠化區內搭建臨時設施、動土、或擅自將綠化區用作施工場地,或停放車輛、堆放物料和垃圾等。9、不得將污水、廢渣等有毒有害或污染性的東西傾倒在綠化區內。四、考核程序教練場各部門都有權利對破壞其綠化管理責任區內花草、樹木的人或事件進行監管,消防保衛部要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對違反綠化21、管理規定的行為予以處理。五、處罰標準1、綠化區內有雜草、雜物、垃圾等,每發現一次,扣責任區管理單位100元。2、綠化區內的花草、樹木歪斜后不及時扶正,每發現一次,扣責任區管理單位200元。3、不按規定路線行走,擅自進入綠化區的人員,每發現一次,扣當事人50元。4、車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碾壓綠化區內花草或樹木,每發現一次扣司機100-300元,扣車輛所屬單位500元,并責成對損壞的花草、樹木恢復完好。5、損壞花草、樹木,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元;當查不到責任人時,每次扣責任區管理單位100元。6、擅自移遷花草、樹木,每發現一次,扣當事人100元,當查不到責任人時,每次扣責任區管理單位100元。7、攀爬或搖晃樹木,每發現一次,扣當事人50元。8、污水或垃圾等污染綠化區,每發現一次,扣責任人50-300元,當查不到責任人時,每次扣責任區管理單位50-300元,并責成恢復完好。9、擅自在綠化區內動土、施工、檢修、搭建臨時設施、堆放物料等,一經發現,每次扣責任單位100-500元,并責令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