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材料企業廠內叉車安全管理制度.docx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791772
2023-11-14
6頁
18.94KB
1、高分子材料企業廠內叉車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廠內叉車安全管理制度1.總則1.1為加強廠內叉車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車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國家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和規定,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適用廠區內叉車裝卸作業、安全檢查等安全管理。2.叉車駕駛員安全管理要求2.1叉車駕駛員應具備廠內機動車駕駛員的必備條件,且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考試合格,領取叉車駕駛證,方準駕駛叉車;2.2駕駛員不從事叉車駕駛工作(除擔任車管工作外)6個月至1年者,繼續擔任駕駛工作的,應經公司安全主管部門重新復試;2、1年以上的,應重新考核;2.3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叉車安全作業標準,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及廠區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2.4嚴禁酒后駕駛;一經發現立即辭退;2.5嚴禁帶人行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活動;2.6每天認真執行叉車“三檢”制,嚴禁帶故障行駛;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3.廠區叉車駕駛、作業安全管理要求3.1檢查車輛3.1.1日常檢驗即三檢制,在出車前,收車后和利用行駛中間的停歇時間檢視車輛;3.1.2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3.1.3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3.1.43、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3.1.5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3.1.6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3.2起步3.2.1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3.2.2制動液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指數并系緊安全帶后再行駛再起步;3.2.3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平穩可靠;3.2.4起步必須緩慢平穩。3.3行駛3.3.1廠內駕駛叉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3.3.2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以免影響叉車的穩定性;卸貨后應4、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3.3.3轉彎或倒車時,必須先鳴笛;3.3.4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嚴禁在斜坡上轉向行駛;3.3.5叉車在行駛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其他車輛、物體保持安全距離;3.3.6通過廠區內道路口時,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3.3.7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叉車必須倒行;3.3.8倒車時,駕駛員須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方準倒車。在貨場、廠房、倉庫、窄路等處倒車時,應有人站在車后的駕駛員一側指揮;3.4裝卸作業3.4.1叉載物品時,應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3.4.2禁止5、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品或設備;嚴禁超叉車負荷作業;3.4.3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3.4.4叉車裝卸作業時,禁止人員停留在貨叉周圍;必要時應在作業區域設置警戒線;3.4.5禁止用貨叉或托盤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3.4.6叉車裝卸物品時,必須將物品平穩、緩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適位置,嚴禁長時間用貨叉使物品停留在高處;3.4.7嚴禁在貨叉下面進行檢修或其他長時間停留作業;3.5停車及注意事項3.5.1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3.5.2停車時必須拉緊制動手柄;3.5.3觀察是否發動機熄火,斷電,并及時拔下叉車鑰6、匙;3.5.4低溫季節(在0以下),應放盡冷卻水;當氣溫低于-15時,應拆下蓄電池并搬入室內,以免凍裂。3.5.5將叉車沖洗擦拭干凈,進行日常例行保養后,停放車庫或指定地點。4.叉車安全技術要求4.1叉車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要求,應每年到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進行年檢,檢驗不合格的叉車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落實整改,并進行復檢;4.2未經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叉車,不得駕駛、作業;4.3叉車年檢具體工作由生產部負責。5.叉車保養及維修要求5.1叉車保養由倉儲部叉車班負責,以計劃預防性保養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5.2叉車維修由生產部負責,在日常檢查或駕駛作業過程中發現叉車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報生產部;由生產部負責及時維修。6.附則6.1本規定未盡事項及叉車安全技術要求,執行國家、地區相關規定;6.2本制度自下發xx執行。廠內叉車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