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作業安全生產及技術審批、投入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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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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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電礦業公司內部控制審批管理制度辦法
1、煤礦作業安全生產及技術審批、投入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1、 應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建檔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2、 煤礦主要負責人對本礦事故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3、 任何科室、班組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監察科和調度室報告。調度室及安全監察科接到報告后,應及時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由行業主管部門處理的,應立即呈送行業主管部門并記錄備查。4、在當日檢查中,排查出現一般隱患;向本礦值2、班領導匯報,安排現場當班人員立即組織整改。5、在排查過程中一但發現重大不安全隱患立即停止井下所有采掘活動,撤出人員并及時向煤礦主要負責人和調度室匯報情況,并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6、 對排查出需要限期整改的隱患,整改責任人,通過整改自查合格后向當班帶班領導報告給予驗收。二、安全辦公會議制度1、礦每月召開安全辦公會議三次,分析研究安全生產情況,布置整改所存在的安全隱患。2、安全生產辦公室會議由安全、生產技術副礦長負責組織召開,所有礦級、井(隊)、班(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3、安全辦公會議規定為每月6日、16日、26日。4、安全辦公會議的主題是研究分析安全生產中所出現的隱患3、排查整改情況,安排布置安全生產工作。5、安全辦公會議的檔案記錄整理由安全監察科負責,安全辦公會議參會人員都應做好會議記錄。三、安全目標管理制度1、煤礦建立各項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配齊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崗位人員。2、煤礦逐步加大礦井安全生產投入,提高安全生產裝備,進一步改善安全生產工作環境。3、煤礦應加強職工隊伍安全知識培訓和生產技能知識培訓,提高職工隊伍安全生產技能素質。4、煤礦各級管理人員盡職盡責,加強自身學習,逐步提高自身安全技能素質,加強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按章指揮,強化管理,確保職工作業人身安全。5、職工作業遵章守紀,按章作業,嚴格執行不安全不作業,不安全不生產,牢4、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才能生產,生產必須安全。6、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應做到,作業人員個人不違章作業,地點無隱患,班(組)無輕傷,井(隊)無重傷,煤礦無工亡,個人保小班,小班保大班,大班保井(隊),井(隊)保煤礦的“四無”、“四保”措施,確保煤礦實現安全生產。四、安全獎懲制度1、煤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獎懲制度,堅持遵章守紀,安全生產受獎,違章違紀受懲,管理人員違章違紀重懲的原則。2、具體獎懲規定是:職工違章違紀作業一次懲30元,特殊崗位人員違紀一次懲50元,班(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違章違紀作業一次懲200元。礦級安全管理人員違章違紀指揮一次懲200元,檢舉職工違章違紀作業一次獎50元,檢舉班5、(組)安全管理人員違章違紀指揮作業一次獎100元,檢舉井(隊)及礦級安全管理人員違章違紀指揮一次獎200元。其它安全獎懲辦法按其它有關規定進行嚴格考核執行。3、違章違紀指揮和作業,造成不安全事故的發生,嚴格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分析查處,追究其應有責任。五、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1、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建檔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2、煤礦主要負責人對本礦事故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3、任何科室、班組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監察科和調度室報告。調度室及安全監察科接到報告后,應及時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事故隱患6、應由行業主管部門處理的,應立即呈送行業主管部門并記錄備查。1、 在當日檢查中,排查出現一般隱患;向本礦值班領導匯報,安排現場當班人員立即組織整改。2、 在排查過程中一但發現重大不安全隱患立即停止井下所有采掘活動,撤出人員并及時向煤礦主要負責人和調度室匯報情況,并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3、 對排查出需要限期整改的隱患,整改責任人,通過整改自查合格后向當班帶班領導報告給予驗收。六、安全監督檢查制度1、安全管理,實行當班井長、隊長、班組長、安全員跟班巡回檢查,跟蹤管理,安監員跟班進行監察督促管理,礦領導跟班進行抽查跟蹤管理的四級跟班安全檢查管理。2、煤礦每周組織一次安全自檢自查活7、動,每月組織三次自檢自查活動。3、礦安全自檢自查活動,由下列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安全副礦長、生產技術副礦長、安監員、采掘隊長、機電隊長、技術組長、技術員參加。七、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1、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礦井職工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2、全礦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教育與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3、各隊、班、組必須深入開展安全教育,扎實推進安全培訓工作,普及安全知識,倡導安全文化,使這項工作制度化、經常化、科學化。職工每月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職工每年接受安8、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礦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4、新進礦的工人,必須接受礦、隊、班組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經礦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礦安全教育與培訓的主要內容是:國家、省及有關部門制訂的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各隊、班、組安全教育與培訓的主要內容是:煤礦技術作業規程、操作規程、施工現場環境、工種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講評等。 八、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企業每年必須按規定提取安全費(10元/噸),維簡費(8.5元/噸),瓦斯治9、理費(15元/噸),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用于安全設施設備的檢修、更新、購置,以及宣傳學習、從業人員培訓教育費用等支出。為安全投入提供切實保障。2、對企業的財產、商品及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要及時地向商業保險公司和社保機構進行投保,以保證一切生命及財產的安全。3、每年組織一次全體員工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身體檢查,以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4、每年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安全制度的培訓,以提高安全思想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九、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1、礦井重要安全工程,生產技術部門應編制出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應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安全技術負責人進行審批,審批通過的安全技術措施,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向各隊、10、班進行貫徹傳達,各隊、班在組織實施前應組織職工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部門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2、采掘生產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時,生產技術部門應編制專門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并審批后貫徹執行。3、審批后通過的安全技術措施,各隊、班和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照執行,不得任意修改和不落實,實施中確實如確實需要修改、調整,應及時報請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調整編制新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貫徹落實。十、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1、每年初,要結合礦井生產實際,制訂出礦及各專業切實可行的年度達標規劃,要明確奮斗目標,實施規劃辦法及措施步驟,要有保證規劃實施的獎罰規定。2、要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礦要成立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成立11、以科長為組長的專業質量領導小組,并按職責范圍要求,認真正常開展工作。3、采、掘、機、運、通、地測、調度、嚴格按相關標準執行,任何隊、班、不得擅自作主,在工作過程當中降低標準。4、礦質量驗收人員,對質量存在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及時消除隱患,并做好班組質量驗收記錄及評估記錄,以備查。凡是不認真負責,檢查記錄不實,出現問題的,要追究責任。同時,班與班之間要搞好質量交接,工程質量不合格的,下一班不得接收,驗收人員不給予收尺。5、采掘工作面從投產到竣工,要設立竣工驗收制度。竣工驗收由生產礦長組織,生產、技術、安監人員參加,達不要求的嚴禁工程結算。6、安全生產現場管理人員,實行分區域、劃片質量安全管理制度12、。凡是分管區域內工程質量低劣,上崗進面又沒發現,或發現而沒監管督改的,追究當班安全員的責任。 十一、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為加強設備器材管理工作,明確管理責任,確保礦用設備器材在使用、維護、檢修中符合安全安全生產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2、設備管理要做到全面規劃、正確使用、精心維護、標準檢修、定期監測,適時改造,技術不斷進步和不斷升級,不斷改善和提高裝備水平。 3、機電部門必須建立各種設備、設施、器材管理檔案和維修、保養、檢修等制度,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并做好臺帳記錄。 4、礦用涉及安全生產的產品必須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未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的不得使用。 5、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禁止使13、用或淘汰的設備、器材、設施自規定之日起必須停止使用 。 6、各使用部門嚴禁隨意改變設備器材的用途,不得拆除甩開各種安全保護裝置,不得隨意加工改造原設備器材,如果確需改進改造必須經設備管理及技術管理部門認可。7、煤礦井下地面各種電器設備、器材、設施的使用,可參考有關部門的規程執行,如有 與煤礦安全規程相抵觸的應按規程執行。十二、事故應急救援制度1、發生事故的匯報程序事故現場人或知情人礦調度值班室通知出險(救護隊)待命搶救(對口救援醫院)事故有擴大危險(事故現場或井下人員迅速撤離)礦值班領導主管安全生產領導、總工程師礦長組織搶險救災工作機構向上級行業主管部門匯報事故無擴大危險(事故現場或井下人員協14、助搶救)清點人數(礦燈房或井口考勤室)清點人數(事故區隊)。2、煤礦礦井發生非傷亡事故和一般傷亡事故,由煤礦礦井組織搶險救災和恢復生產。3、煤礦礦井應按照有關規定制定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成立事故領導小組,以及相關的事故搶險救災指揮部、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恢復生產等工作組。4、事故緊急救援煤礦發生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由煤礦制定事故緊急救援預案,成立事故領導小組,以及相關的事故搶險救災指揮部、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恢復生產等工作組。5、煤礦在成立礦山救護隊確實有困難的情況下,必須與當地(就近)的礦山救護隊簽署礦山救護協議。十三、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為了確保煤礦的安全生產,牢固實力“安全15、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根據我礦的實際,主要災害存在有水患與頂板,有可能給煤礦的安全生產帶來威脅,為加強對水患和頂板的管理,做到防治結合,使職工的生命和煤礦的財產得到保障,特制定此管理制度:一、 水患預防管理煤礦由于過去開采混亂,加之受小窯開采的影響,地面存在塌陷區等,水患是煤礦重大災害之一,有可能對煤礦在開采過程中發生事故。1、煤礦成立水患調查領導小組,對礦區范圍內的塌陷區、裂隙進行填堵,收集老窯積水。在井上下、采掘工程圖上標注近年來關閉的小窯,記錄好本礦采空區采空的時間,以便掌握礦井水的水患情況。2、掌握歷年的降雨量,雨季期間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加強井上下排水溝及水倉的清16、理,水倉容量必須能滿足最大涌水量的需要。排水設施保持良好狀態,并有備用水泵,能隨時保證正常運轉。3、加強水文地質調查工作,掌握正常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設立觀測站。3、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要求,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 4、儲備一定數量的救災物資,以滿足發生水災時搶險的急用。5、加強安全知識培訓與學習,每位職工必須能辨識透水預兆,熟悉避災路線。二、頂板預防管理頂板是我礦的主要災害,煤礦目前開采的煤層為C9煤層,地質構造復雜,頂板為粉沙質泥巖,底板為泥巖和粉沙質泥巖,接近構造時頂底板不穩定,容易發生冒頂及片幫事故,在采掘過程中為加強頂板管理,防止冒頂事故發生,17、造成關門事故,制定以下管理措施:1、遇構造頂板破碎,壓力較大,加強采煤工作面頂板管理和支護管理;掘進工作面堅持使用前探支護,嚴禁空頂作業,及時維護受損巷道。2、掘進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修復支架時,先檢查頂、幫,并由外向里逐架進行。3、在松軟的煤、巖層或流砂性地層中及地質構造帶掘進巷道時,采取前探支護或其他措施,防止在除渣時頂板冒落傷人。在堅硬和穩定的煤、巖層中掘進巷道時,如果確定巷道不設支架支護時,要對巷道進行噴漿(或錨噴),防止圍巖風化松動后冒落傷人。在沒有科學依據的情況下不允許出現沒有任何支護的裸體巷道。4、更換巷道支護時,在拆除原有支護前,應先加固臨近支護,拆除原有支護后及時除掉頂幫活矸18、并架設永久支護,必要時還應采取臨時支護措施。在傾斜巷道中進行維修時,必須采取防止矸石、物料滾落和支架傾倒的安全措施。5、在揭露老空時,將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只有經過檢查,證明老空內沒有水、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險后,方可恢復工作。6、采煤工作面保持至少2個暢通的安全出口,一個通到回風巷道,另一個通到進風巷道。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20m范圍內,加強支護;安全出口發生支架斷梁折柱、巷道底鼓變形時,要及時更換、清挖。7、采煤工作面的傘檐不得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8、采煤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嚴禁在控頂區域內提前摘柱。碰倒或損壞、失效的支柱,要立即恢復或更換。9、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開工前,班19、組長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準人員進入工作面。10、采煤工作面及時放頂,老塘面積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時,禁止采煤。采用垮落法控制頂板,工作面推進后頂板不垮落、懸頂距離超過作業規程的規定時,停止采煤,進行人工強制放頂或其他措施進行處理。 11、若工作面要采取強制放頂時,必須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經礦長、副礦長和安全技術負責人審查通過,指定有豐富經驗的人員進行貫徹學習,方可按措施規定的要求進行作業。十四、入井人員管理制度1、 一切人員必須經過值班工作人員進行安全人員檢查登記后方可下井。2、 一切入井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冒,穿水鞋、穿工作服,背好礦燈。3、 嚴禁攜帶煙火及易燃物品20、下井,嚴禁化纖衣服、電子表、傳呼機、手機、計算機、普通照相機下井。4、 嚴禁入井人員酒后下井,嚴禁失爆礦燈和非防爆照明工具下井。5、 井口值班安全工作人員在對一切入井人員進行安全檢身工作時,必須細致認真全面進行搜身檢查,杜絕禁止不合規定人員下井。十五、管理人員下井及帶班制度1、生產礦井每班至少有一名礦領導或副礦長下井帶班指導作業,和工人同上同下,深入重點區域和關鍵環節,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2、礦井采煤、掘進、通風、維修、井下機電和運輸作業,要保證每班有隊、班干部帶班作業和工人同下同上。3、安全監察科室業務管理人員要不定期不定時的重點巡回檢查,抓住重點,抓住關鍵環節 、抓住細節、盯住薄弱環節,消21、滅死角、死點。 4、下井及帶班人員要把保證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切實掌握當班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薄弱區段的巡視檢查,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 、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發生責任事故,在追究隊長責任的同時,追究帶班人員的責任 。 5、作業現場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和嚴重問題時,帶班人員必須立即采取停止作業、撤人、排除事故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6、建立下井及帶班人員管理檔案。各級管理人員下井及帶班作業,都要將下井的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現問題及處理意見等詳細登記填表,作為下井考勤及事故隱患排查“三定”的原始依據存檔備查。 722、礦井調度室負責每月排出副礦長以上管理人員帶班下井及帶班指導作業表,并按帶班表落實人員下井。8、下井帶班要嚴格執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帶班人員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帶班人員 詳細交接井下安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同時,各級管理人員下井執行調度、安全雙考勤,組織部負責全面監督考核。十六.火工品管理制度1、 倉庫保管員持證上崗,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帳、卡、物相符并交接清楚,庫房人員不得脫崗、離崗,無關人員嚴禁入內。任何人不得攜帶礦燈進入炸藥庫,消防器材齊全。2、 庫房內必須懸掛有公安部門核發的“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和爆破器材管理有關制度,并建立健全各種記錄臺帳。3、 嚴格執行對號發放制度。4、 變質、過期、失效的雷管、炸藥要認真收回、清理、登記造冊,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及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進行銷毀。5、 爆破器材庫存數量、規格、品種要做到日清、旬結,帳、卡、物三相符。6、 認真執行火工品領發、清退制度。各單位火工品清領、實發、實耗、退庫等各項環節必須登記、造冊、簽字、蓋章。7、 井下放炮工作必須有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放炮合格證的專職放炮員擔任,無放炮證的人員嚴禁放炮,任何領導無權指派沒有放炮合格證的人員放炮,否則,違反規定按嚴重三違處理。8、 放炮員應按照施工措施,嚴格依照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進行作業放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