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公司井下電氣焊安全管理制度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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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792610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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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公司井下電氣焊安全管理制度附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井下電氣焊安全管理制度為了保證礦井安全生產,防止電焊、氣焊、氣割和噴燈焊接作業引發火災和瓦斯、煤塵爆炸事故,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相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條 井下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進行電氣焊,僅限在以下地點:主井、副井、回風井井底 第二條 設備拆裝不得采用在井下使用電氣焊作業的方式進行,不得動用電氣焊進行維修。必須動用電氣焊時,必須運輸出井。 第三條井下每次電氣焊作業必須專門制定安全措施,每次編制的措施只針2、對一個地點一次有效,嚴禁一個措施重復使用。第四條 電氣焊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礦機電、通風、安監、調度等部門審查,由總工程師和礦長審批,并報縣、市公司總工程師、經理審批后,方可作業。第五條井下電氣焊作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執行。電氣焊作業前,現場負責人應組織有關作業人員貫徹學習已審批過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簽字。電氣焊作業前,施工單位在調度室進行登記,調度值班領導應對電氣焊作業統一協調安排,以保證作業安全。電氣焊作業結束后,匯報調度室,調度人員要做好記錄。作業人員必須隨身攜帶審批后的安全技術措施,現場負責人、瓦斯檢查員、安監員、施焊人員、噴灑水人員、焊后留守人員、攜帶火種人員、作業時間、地點、工作內3、容要與安全技術措施一一對應,以上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必須重新審批措施。第六條嚴禁在有壓力液體或壓力氣體的容器、管道,帶電設備以及正在運轉的機械上進行電氣焊。第七條對儲存易爆介質的設備、容器、管道等施焊作業,必須先采取相關措施,清理介質,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方可作業。進入設備或容器內部作業時,施焊人員要穿干燥工作服和絕緣鞋,并配備專門的監測報警儀器,設專人監護。禁止將泄露乙炔氣的焊炬、割炬攜帶到設備內和容器內,以防混合氣體遇明火爆炸。第八條電氣焊設備及工具必須完好、絕緣良好。焊機外殼必須接地,必須雙線作業。第九條電氣焊工作完畢或暫停時,施焊人員必須及時切斷電源、氣源。電氣焊作業完畢后,作業人員必4、須對施工現場進行徹底清理,噴灑水人員再次用水噴灑,并由焊后留守人員在工作地點檢查1小時,確認無起火危險或其它異常后,匯報調度室后,方可離開作業現場。相關設備、工具等必須全部回收并及時運至地面存放,不得在井下存放。第十條 井上可能有粉塵或瓦斯積聚的地方進行電氣焊作業,視同于井下作業。第十一條按照要求編寫電氣焊作業安全技術措施,作業完成后措施必須交由安全科統一存檔。第十二條 違反本制度進行電氣焊作業時,一經發現,要立即制止,并參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第十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在永豐煤業有限公司施工的所有單位。電氣焊作業審批單審批欄施焊地點作業內容計劃作業時間年月日時分 年月日時分編制人作業負責人審批部門/5、領導審批人簽字審批意見通風機電安監調度總工礦長澤州公司總工程師澤州公司經理市公司總工程師市公司經理電氣焊作業安全技術措施1、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且持證上崗。2、現場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一定消防安全知識,能熟練使用消防滅火器材。3、作業時跟班領導一定要進行現場統一指揮,在現場將措施落實到位,并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匯報。4、焊、割等設備的運輸執行有關運輸安全措施。氧氣瓶、乙炔瓶在裝卸、運輸時不得同油脂、易燃、易爆物品同車,必須輕裝輕放、綁扎牢固,防止滾動。氧氣瓶上應裝設防震膠圈,搬運前檢查安全帽是否擰緊。5、工作場所必須選擇在安全地點,頂板鱗皮、片幫必須處理徹底,必要時設臨時支6、護。6、電焊、氣割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的前后兩端各10m的井巷范圍內,不能有液壓油、機油、棉紗、風筒等易燃易爆物品,應是不燃性材料支護,并應有供水管路,有專人負責噴水。上述工作地點應至少備有個干粉滅火器和0.2m3滅火砂。7、作業之前利用清水對作業地點10米內煤塵、浮煤進行沖洗清理,氣割、焊接結束后再次沖洗。8、在井口房、井筒內進行電焊、氣割和噴燈焊接等工作時,必須在工作地點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設施接受火星。9、電焊、氣割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地點,作業過程中要求安監員和瓦檢員在現場監督檢查,并且瓦檢員每隔一小時測一次瓦斯濃度,作業地點風流中瓦斯濃度大于0.5%時不得作業。10、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7、%,只有在檢查證明作業地點附近20m范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板后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11、電焊和氣割操作人員必須佩帶專用手套、焊帽或專用防護眼鏡,衣領袖口必須全部扎緊。12、所有使用電焊設備必須完好,接線符合完好標準。氣割用具必須完好,氣帶接頭連接處使用專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用鐵絲代替。13、氣割使用的氧氣、乙炔瓶,間距必須保持在7米以上,并且乙炔瓶必須放置在回風流中。14、使用電焊、氣割時一定注意不得損壞設備其它部分,電纜管線等易燃物品,要用不燃性材料保護好。15、在設備上焊接時,必須小心注意,防止損壞軸承、襯套、齒輪箱、鉸接點和電機等。16、在設備、開關等物體上焊接時必須停電后方可焊8、接。17、在皮帶機上方焊接時,帶面必須用不燃性材料進行保護。18、焊接時一定要把接地點設在盡量靠近焊接的地點,這樣可以防止這些地方的潤滑劑在焊接電流的作用下發生分解,并防止軸承過熱。同時防止電流通過軸承或齒輪在焊接中產生電弧,從而點焊在一起。19、焊機接地點絕對不要接在液壓油缸的活塞桿上,因為電弧會在活塞桿上造成點蝕坑。20、電焊、氣割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完畢后,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并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檢查1h,發現異狀,立即處理。21、電焊、氣割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完畢后,相關設備、工具等不得存放在施工現場,必須全部回收。22、作業地點附近應懸掛便攜瓦檢儀,由瓦檢員負責實時觀察數據。措施現場貫徹簽字:組織貫徹人:作業負責人:施焊人員:噴灑水人員:瓦斯檢查員:安監員: 攜帶火種人:焊后留守人:焊前及焊接過程檢查:瓦檢員(簽字):,CH4濃度:%(檢測時間:時分);安監員(簽字):,安全措施現場落實情況:其它安全情況:。作業開始時間:年月日時分。(安監員填寫)作業結束時間:年月日 時分。(焊后留守人填寫)焊后檢查:通風情況:作業場所現場清理完畢,焊后留守人(簽字)觀測1小時后,確認無遺留火種及其它隱患,電氣焊作業結束。結束后,作業負責人(簽字)應在1小時內向施焊地點所屬調度室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