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及考核實施細則(2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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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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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及考核實施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煤礦政字xx2號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試行)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適應市場經濟需要,增強職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和責任感,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保護國家資源和財產不受損失,促進織金縣xx煤礦各項事業的發展, 經礦研究制定本制度。第二條礦所屬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貫徹本制度全面負責,安全監察部負責對本制度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三條 為了加大對安全生產薄弱時段的管理力度和獎懲力度,杜絕人身傷亡事故和各類重大僥2、幸事故,力爭消滅重傷事故,實現安全生產。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xx煤礦從事井下作業的各采掘單位、輔助單位、安全生產科室人員及為安全生產服務的有關部門。第二章 考核機構第五條 礦成立安全考核領導小組組 長:礦長 副組長: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機電副礦長安全考核辦公室:主 任:安全副礦長,副主任:安監監察科科長第六條 本制度由礦安全考核小組組織實施。對礦機關人員及科室業務管理人員和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采用考核小組與相關領導及各部門日常收集情況、各單位自檢相結合的形式,得出每月的考核結果,每月由安監部考核評定一次。時間從當月26日至次月25日止。享有考核獎的人員每月下井不少于24個,制止違章3、不少于5次,經副礦長審核,礦長簽字后,次月由財務科落實兌現。第三章 事故和隱患處罰第七條 凡本礦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各類事故的,一律按照安全協議對所在單位進行重罰。第四章 安全責任獎考核第八條實行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1、參加安全考核人員,實行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交納數額另行規定,實現安全年后,年底全部足額返還。2、凡按規定足額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人員,實現一個安全月后,均給予一定的安全獎勵。3、發生人身事故,對責任單位和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4、發生人身事故,對有關責任人的罰款在本人安全風險抵壓金中扣除,扣除后不足部分,必須于次月10日前補交齊或從工資中扣除。5、對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發現險情及4、時采取緊急果斷措施,避免較大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給予500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第九條事故匯報搶救分析及處理制度:(一)事故匯報搶救1、發生人身事故,現場負責人應及時向礦調度監控室匯報。匯報內容:事故地點、發生時間、事故性質、受傷人員姓名及受傷部位、現場采取搶救措施等情況,事故匯報必須實事求是,簡捷清楚,不得遲報、瞞報,否則,對現場負責人罰款500元。 2、發生人身事故時,現場人員必須積極組織自救、互救,保護好現場。否則,對有關責任人罰款300元,并視情節嚴重給予行政處分。3、發生人身事故后,礦調度監控室人員接到通知后,應立即通知礦領導和生產科室有關人員,并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搶救。4、5、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礦領導、生產科室有關人員等必須到現場勘察,并及時組織分析事故的原因、研究處理意見,應接受的教訓和今后應采取的措施。5、調度監控室接到井下人身事故匯報后,要根據傷情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二)事故分析1、安全事故(各類人身事故及僥幸事故等),由安全副礦長組織,安全監察科、生產技術科、調度監控室、事故單位值班干部、盯班干部、當班班組長和有關人員參加。2、生產事故,由生產礦長組織,調度監控室、機電科、事故單位的值班干部及有關人員參加。3、性質嚴重的人身事故,由礦長組織,分管安全、生產、技術的副礦長,安全監察科、生產技術科、調度監控室,事故單位領導及現場有關人員參加分析。4、對無故6、不參加分析的人員罰款50100元。(三)事故處理凡施工單位發生的工傷事故,施工單位要積極組織搶救并妥善處理。第十條對安全管理方面的罰款列入礦安全基金,用于安全獎勵,不足部分在生產成本中列支,與礦有協議的采掘單位的安全獎勵由安監科考核造冊按程序簽字列表發放,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財務科從應付的工程款中扣轉。第十一條井下罰款必須當日以問題落實表形式交施工單位簽字,并注明考核金額,拒絕簽字時雙倍罰款,實行月度考核。每月底由安全監察科匯總后,次月落實兌現。第十二條 未涉及條款,由礦另行研究酌情處理。第十三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織金縣xx煤礦。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附:安全考核實施細則xx年三月二7、十日主題詞:安全獎懲 考核辦法發:礦長、副礦長、總工程師,各單位,存檔織金縣xx煤礦綜合辦公室 xx年3月20日印安全考核實施細則第一條 具體考核條款一、一般規定1、嚴禁酒后下井,罰款 100元。嚴禁攜帶煙草、打火用具和穿化纖衣服下井,違者罰款1000元直至解除勞動合同。2、上下井人員,要聽從指揮,按順序上下,不得擁擠,違者罰款50元。3、下井人員,不戴礦燈、自救器,不穿膠靴,一次罰款100元,不得將安全帽、礦燈、自救器手提、肩背、放置在其它地點,否則,一次罰款50元。4、所有上下井人員,必須填寫出入井記錄,由檢身工負責檢身、維護秩序,違者罰款50元。5、井下所有工作場所和崗位,躺臥、睡崗、玩8、崗或打鬧,一次罰款50元。各類人員脫崗,一次罰100元,造成事故重罰。7、偷扒電纜和偷盜破壞其他器材,除按價賠償外,并對責任單位罰款20005000元。8、井下各地點嚴禁亂寫亂畫,每發現一次,對負責該地段的單位罰款100元。9、特殊工種人員不持證上崗,對責任者罰款50元。操作證過期使用或沒經過培訓而安排上崗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并承擔上級檢查時的罰款。10、井口房和風井扇風機房附近20米范圍內吸煙、用電爐或用明火,每次罰款100元。11、不按規定存放保管火藥、雷管,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款 200 元。12、施工單位負責接到問題落實表后要及時簽字落實,拒簽字的罰款100元,問題不整改的,罰9、款500元,上級機關檢查出的問題,每條罰款300元.二、采煤1、采煤工作面上下兩頭不及時縮控頂或不按規定加強支護,罰款200元。2、泵站壓力、乳化液配比達不到規定要求罰款100元。3、固定溜尾拖后循環溜子超過規定時,罰款50元。4、綜采支架漏液、竄液、擠架、咬架、壓力表配備不符合規定罰款200元。5、溜頭溜尾的特殊支護有一架不合格或缺一架(包括缺柱子),對責任者罰款50元。6、移架不及時。端面距超過規程規定罰款200元。7、懸頂超過作業規程要求,不及時采取措施罰款100元。8、支柱連續二棵初撐力不足,罰款100元9、分段回柱距離不夠,罰款50元。10、面前懸臂梁連續超過3根不支設臨時柱,罰款510、0元。11、溜頭或溜尾不打壓柱或壓柱數量不足,罰款50元。12、支柱不栓繩罰款50元。13、工作面支柱空肩,頂梁卡脖、倒懸、不起作用罰款100元。14、型鋼梁缺柱,發現一處對責任者罰款50元.15.工作面有3棵以上的失效柱子罰款100元。16、采煤工作面初采、延面、縮面、撤面、過落差1米以上的斷層、過老巷、改變采煤工藝支護方式必須編寫安全技術措施,否則不準施工,無措施施工罰款500元,并對技術員罰款100元。三、掘進1、扒裝機固定不牢,罰款100元2、貫通巷道20米前,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未寫出預透措施或有措施未傳達的,罰款50元。未標明預透點,過路點或測量造成失誤時,罰款200元(無法標明透點11、時必須在通知單上注明透點情況)。3、掘進迎頭定炮時,無關人員在現場從事其它工作的,各罰款50元。4、扒裝機停機不停電,對司機及責任者罰款50元。5、施工巷道不嚴格按中、腰線施工,罰款200元,6、正在施工的掘進巷道,要保持清潔衛生,物料存放整齊,掛牌管理,否則,一處罰款100元。7、每發現一根錨桿、錨索松動,罰款50元。8、巷道貫通后沒有按要求時間形成通風系統,對通風負責人罰款500元。9、扒裝機回頭輪不封鉤,下底梁或攬繩固定不牢固,罰款50元。10、掘進巷道成形差,錨網內煤巖塊不處理而進行噴漿,要立即整改,否則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11、掘進巷道不按要求打錨桿、錨索,聯網結點少,錨索及鋼筋12、梯不按規定布置,每發現一處,罰款50元。12、扒裝機無欄桿、無防滑裝置或不正常使用,罰款50元。13、放炮線長度不夠,罰款200元。14、放炮不執行三保險,罰款200元。15、支護材料不合格、錨桿、錨索不夠長,每處罰款1000元。16噴漿厚度達不到要求,每處罰款300元。17掘進工作面無前探支架,罰款500元,使用不正常每次罰款100元。18、掘進機司機離開操作臺時必須斷開電氣控制開關和掘進機上隔離開關,否則罰款100元。維修掘進機時,嚴禁其他人員在截割臂和轉載橋下方停留或作業,否則罰款50元。19、掘進工作面巷道開門、開寬、掘小峒、過巷、透巷、改變支護方式、安裝皮帶、掘進機必須編寫安全技術措13、施,否則不準施工,無措施施工罰款500元,并對技術負責人罰款100元。四、機電1、井下防爆設備每失爆一臺件,罰施工隊1000元,有一臺設備不上架、不掛牌管理,罰款50元。2、井下電氣設備峒室、每個單獨裝設的高壓場所設備、每個低壓配電點(達到三臺既構成配電點)及電鉆綜合保護,必須裝設合格的接地裝置,不安裝或不合格者,對責任者及電工組長罰款50元。有電氣設備但無低壓配電點的巷道至少應設置一個局部接地極,否則罰款50元。3、嚴禁帶電檢修作業,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4、過流保護不安規定整定,發現一處罰款100元。甩保護一次對責任者罰款1000元、主管負責人罰款300元、使用單位2000元。5、電纜落14、地,每發現一處(5米以內算一處)罰款30元。用鐵絲、鐵釘懸掛電纜每發現一處罰款50元。6、各固定崗位司機日檢查維修記錄不及時填寫,罰款50元。7、主付井絞車房、變電所、中央泵房、扇風機房、空壓機房等重要場所,檢查人員必須做好記錄,否則對場所值班人員每缺少一次罰款50元。8、機電設備硐室、電纜文明生產差,發現一次罰款100元。9、各種保護必須按規定定期試驗,并填寫好記錄,發現一次無試驗,對包機人罰款200元。10、各單位的機電維修工,必須嚴格執行每天2小時停產檢修制度,否則,罰款50元。11、在處理提升事故時,無單位領導在現場指揮,罰款100元。12、大型物料上下井運輸,不制定安全措施,必須停止15、工作,罰款100元。13、非防爆設備嚴禁下井使用,否則每臺罰款1000元。14、在井下拆卸礦燈,燈頭閉鎖失效,礦燈線破損,罰款200元。15、井下所有溜子、水泵、皮帶等設備的護輪罩必須齊全完好,否則每臺罰款50元。16、井下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超2米),罰款300元。17、液壓聯軸器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合金罰款50元。18、停電不執行停電工作票和操作票,不執行監護人唱票和操作人復誦的,罰款50元。19、上、下山絞車甩掉大閘不用,上、下山絞車房聲光信號不全,絞車不裝設內外過卷(不包括調度絞車),罰款200元。20、未經批準而隨意改動定型產品,改變設備性能,罰款1000元。21、有明確規定禁止使用或超16、過使用期限的設備繼續使用的,罰款100元。22、非授權人填寫停電工作票或執行非授權人填寫的工作票的操作者、工作者,各罰款50元。23、司機擅自調節絞車制動閥,罰款50元。24、設備停電后控制器手把不打到“0”位,罰款50元。25、井下變電所、泵房峒室等地點的工作人員,操作高壓電器設備不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靴的,罰款50元。26、井下維修工不帶停電作業牌,不帶驗電筆或驗電筆使用前不校驗;驗電筆不符合使用電壓級別,罰款50元。27、付井中提升運輸信號間的閉鎖,上下人員的報警裝置不靈敏可靠,無故不用或損壞后不及時修復,罰款100元。五、運輸1、井下皮帶防跑偏裝置,斷帶和打滑保護裝置不全或部件失效,每項17、罰款200元。2、井下斜巷超載運輸,罰款200元。3、上下山運輸超過50米時,不安設一坡三檔,罰款500元,使用不正常,發現一次罰款50元。4、小絞車斷繩跑車,罰款2000元。5、小絞車的鋼絲繩、保安繩斷絲超過規定者,必須立即更換,否則罰款100元。6、鋼絲繩因垛繩、擠繩、咬繩而造成鋼絲繩損壞,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7、絞車鋼絲繩不準有接頭,滑頭保險繩必須用不少于三付卡子卡接。否則每發現少一處,罰款50元。8、各種絞車鋼絲繩,不定期按規定檢查維修和記錄,罰款50元。9、小絞車應達到完好標準的要求,絞車的滑頭必須有繩皮,鋼絲繩頭要用兩付卡子固定在滾筒上,否則罰款50元。10、小絞車鋼絲繩打結18、破股、壓扁繼續使用,鋼絲繩磨軌道、墻角等固定部分,罰款50元。并立即停止使用更換。11、小絞車固定不牢或不可靠,罰款300元。12、使用失效的“三環”、“銷子”,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13、用皮帶運送材料、設備或工具,用固定溜子回棚子、移溜頭、用溜子運設備,罰款200元。14、煤倉漏斗堵塞不按規程規定處理,罰款50元。15、鐵路打撐桿,發現一處,罰款100元。16、主、付井信號室和井下絞車房有無關人員,罰50元。17、上下山缺托繩輪或托繩輪不轉,要立即整改,否則罰款50元。18、不掛保安繩罰款50元,蹬鉤罰款500元,超掛車罰500元。19人員乘座溜子或皮帶罰款500元。20小絞車滑頭使用19、完后必須掛起,每發現一次落地,罰款20元。六、通防1、通防科必須備有通風系統圖、測風報表和有關記錄,檢查時每少一份罰款100元。2、瓦斯檢查員對所負責地點的每次檢查結果都必須認真記錄,現場瓦斯檢查牌板、檢查手冊、字跡清楚,否則,一次罰款50元。3、瓦斯檢查員必須攜帶齊全工具,按時下井,甲烷測定器注意維護,發現一次不合格罰款50元。4、瓦斯檢查員每次檢查結果必須通知現場工作人員。采掘區隊現場負責人在瓦斯檢查手冊上簽字確認。檢查手冊上現場負責人無簽字者一次罰款50元,空班漏檢,每次罰款5000元,數據與現場不符每次罰款200元,造成瓦斯事故的,追究其相關責任。5、瓦斯記錄牌,必須懸掛在工作地點3020、m范圍之內,并放在醒目處,字跡要清晰,不合格罰款50元。6、采掘工作面當班負責人要攜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到達作業地點后,打開儀器懸掛到指定地點。否則一次罰款50元7、井下所有放炮地點都必須執行“一炮三檢”制度。填寫在“一炮三檢牌板”上。無牌板或填寫不清者,對瓦檢員、放炮員、現場負責人一次罰款50元。8、放炮 “三保險”即站崗、拉繩、掛牌 。“三保險”不全或站崗距離(直線巷道100米,拐彎巷道75米)達不到要求者一次罰款100元。9、臨時停工、停風的巷道不及時設置柵欄的,罰款300元,恢復通風前不準隨意破壞、拆除柵欄進入盲巷,否則發現一次罰款500元。10、局部通風機必須指定人員實行掛牌管理21、,無牌板或不認真填寫發現一次罰款50元。11、掘進巷道不安設雙風車、雙電源、自動分風器、風電閉鎖或不正常使用,罰款200元。12、掘進工作面無計劃停風,每發現一次罰款300元。因停風造成瓦斯超限報警,每發現一次罰款500元。13、風筒逢環必掛,并要靠幫,不得擠壓或損環,每發現一處不吊掛或破口漏風(迎頭10米除外),罰款50元。14、所有風筒必須自局扇開始編號管理。不合格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15、風筒口距掘進迎頭的距離不大于5米。不合格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人員不撤出到進風流中,每人罰款50元,現場跟班負責人罰款100元。16、不隨時關風門,兩道風門同時敞開罰款50元22、17、距掘進工作面50米、扒裝機前上方安裝噴霧設施,采煤工作面上下兩巷距煤壁3050米,安設風流凈化水幕,每發現一次不及時安裝或安裝不符合要求,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18、各部輸送機機頭必須有噴霧設施并上架,保證正常使用,否則,每次罰款100元。19、隔爆水袋(槽)與工作面的距離必須保持在60200米范圍內;每發現一處不安裝或移設不及時,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20井口20米內和井下燒焊無措施或不按措施施工,罰款500元。21、施工單位私自排放瓦斯,罰款10000元。22、破壞、損壞通風設施,罰款5000元。23、井下各地點不按規程規定安裝防滅塵實施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七、放炮及火工品123、爆破材料庫衛生清潔,爆破物品逐日出、入庫登記簿;爆物品逐日領取、清退登記簿要認真填寫,嚴禁涂改。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2、雷管炸藥入井后要按規定存放,炸藥及時入箱上鎖,不得亂堆亂放,否則每查出一次罰款500元。3、當班剩余的雷管炸藥必須經爆破員、班組長清點,并在火工品使用單簽字后班后及時交回炸藥庫,和庫管員辦理清退手續,否則罰款100元。庫管員不辦理退庫罰款30元。4、當班領取的雷管炸藥只準當班使用,禁止交給下一班使用,否則罰款100元。5、三班庫管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不得私自脫離崗位,如出現一次脫崗罰款100元,造成影響生產者罰款200元。6、必須做到賬目清楚,四對口(實物、賬目、消耗、24、手持機),每出現一次差錯對庫管員罰款30元。7、發爆器的鑰匙必須由爆破員隨身攜帶,嚴禁轉交他人,否則,一次罰款100元。8、爆破母線應隨用隨掛,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線。否則,一次罰款100元。9放炮母線有明接頭,一處罰款100元。八 、監控、通訊1、采、掘工作面甲烷傳感沒有懸掛到規定位置,罰款50元。2、監控線擠壞拉斷或從接線盒中拉出造成數據缺失,對責認者罰款200元,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元。3、損壞傳感器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的,罰款3000元。4、監控設置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0元。5、調度監控室對報警、數據缺失不及時匯報處理無記錄的,罰款200元。6、私自甩掉斷電儀或開停傳感器的,罰款525、00元。7、監控裝置發生故障,現場不及時匯報的,罰款200元。8、傳感器不及時標校,造成傳輸數據不準確的,罰款100元。9、損壞電話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的,罰款300元。10、私自拆開監控、通訊設施的,罰款500元。11、電話不能正常使用不及時匯報的,罰款100元。九、其他1、有毒、有害、高溫、高壓、高空作業場所安全防護措施不齊全,罰款50元。2、特種作業人員酒后上崗,罰款500元。3、氧氣瓶與乙炔瓶的間距不符合規定,罰款100元。4、生產中發生影響1小時以上的機電事故,不及時報告調度室,對當班跟班負責人一次罰款100元,對施工單位一次罰款500元。5、電氣焊操作時不帶防護面罩的,罰款30元。6 26、進入工作地點穿拖鞋的罰款100元。7、行車吊運工件時,使用不合格的繩套,罰款100元。8、各種設備安裝距離不符合要求,對責任者罰款30元。9、井下鉆探時,鉆機固定不牢固,罰款100元。10、探放水牌板填寫不符合規定,罰款100元。11、測量導線點損壞或掛電纜,每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12、不按規定探放水,對施工單位罰款500元。13、采掘工作面空頂作業,發現一次罰責任者100元。14、其它違反三大規程的,每一項罰款100元。第二條對安全管理方面的罰款列入公司安全基金,用于安全獎勵,不足部分在生產成本中列支,與礦有協議的采掘單位的安全獎勵由安監科考核造冊按程序簽字列表發放,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財務科從應付的工程款中扣轉。第三條井下罰款必須當日以問題落實表形式交施工單位簽字,并注明考核金額,拒絕簽字時雙倍罰款,實行月度考核。每月底由安全監察科匯總后,次月落實兌現。第四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織金縣xx煤礦。第五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xx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