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獎罰、應急救援、現場)(30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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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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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獎罰、應急救援、現場)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1安全辦公會議制度2安全目標管理制度3安全投入保障制度4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5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6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報告制度7安全監督檢查制度8安全技術審批制度9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0煤礦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11事故應急救援制度12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制度13安全獎罰制度14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15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16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17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制度18爆炸材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辦公會議制度12、公司每月的安全大檢查日期為21日,由企業董事長或其委托人組織,上午對井下或地面檢查,下午15時在公司會議室開會;安全辦公會每月一次,由董事長主持,上午檢查,下午召開會議。2、安全辦公會由公司董事長主持,參加人員有各礦級領導,不當班的科(隊)長及不當班的井下(地面)班組長。開會遲到的,班組長罰10元,中層以上干部罰20元;無故不參加或缺席的,班長罰20元,中層以上干部罰30元。3、安全辦公會的主要內容有:傳達上級安全生產的文件、指示、會議、通知精神;各檢查人員指出各檢查現場存在的隱患或問題,提出整改意見。4、根據查出的問題和隱患,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礦長安排落實整改。5、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會議精神3、和公司的安排,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任務。6、公司安全監察部門按照會議安排,在今后進行追蹤檢查,督促整改,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按照公司的規定或有關處罰標準進行處罰。安全目標管理制度為了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減少輕傷事故,不發生重傷事故,杜絕死亡事故,確保公司安全生產順利進行,特制定安全生產保證措施。1、安全目標、杜絕死亡事故;、不發生重傷事故;、輕傷控制在規定指標以下;、無重大安全違法行為;、確保各項安全檢查驗收合格達標。2、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樹立“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理念,并融匯到安全生產的全過程之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4、煤礦安全規程及上級安全與生產、安全與效益的關系,堅決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加強現場跟班制度,嚴格礦級帶班制度,強化現場管理,堅持以“三鐵”精神,狠反“三違”,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加大安全投入,保證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及裝備的正常投入使用以及其它安全費用的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責任制及規章制度,安全管理有章可循。適時編制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堅持每周一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及時整改。3、各級人員的職責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礦長是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總工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對公司的“一通三防”負主要責任;安全、生產副礦長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5、全工作負主要責任;各部門、科(隊)負責人對分管業務及所轄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各部門的副職和跟班安全員對本班所轄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班、組長對本班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各崗位操作人員、作業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負責。4、安全指標的分解各部門不發生重傷以上事故,以保證公司安全目標的實現;輕傷指標要低于公司下達的指標;無安全違法行為;完成安全檢查和安全質量標準化各單項達標。5、考核辦法各部門管理干部的工資與安全管理按比例掛鉤考核,完不成安全任務,扣除40%的安全工資,當月兌現;當班事故作業點所有作業人員的工資,扣當月工資總額的10%;每月按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的規定扣安全風險抵押金,中6、層以上干部扣10%,班組長扣5%。全年實現安全目標,年終全部返還所扣抵押金,并按每年10%的比例進行遞增累計獎,直止100%計發安全獎;沒有實現安全目標,按規定扣除抵押金,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按勞動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由總工負責組織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包括確定項目、落實資金、完成時間和責任人。2、企業主要負責人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按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提取安全基金。3、安全基金提取項目包括:安全費用、維簡費及上級有關部門規定提取的安全基金費用。4、安全資金投入用于新增、改善更新安全系統、設備、設施,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7、安全獎勵、推廣應用先進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方法、搶險救災、瓦斯治理等。5、安全基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6、安全資金投入和提取的監督管理。上級主管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公司董事會、財務、安監部門監督執行情況,公司所有員工都可進行監督,都有監督、建議、舉報的權利。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1、本礦成立礦井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由企業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礦長、總工、其他副礦長為副組長,各科、隊負責人(正職)為成員,質量標準化的管理工作由總工負責,下設礦井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在生產部,負責管理質量標準化的具體日常事務。2、礦井質量標準化專業分工(1)采煤專業達標由采煤隊長負責;(2)井巷工程達標由掘進隊長負責;8、(3)通風專業達標由通風科長負責;(4)機電、運輸專業達標由機電科長負責;(5)生產(生活)設施建設專業達標由行政副礦長負責;(6)綜合管理達標由礦長負責。3、公司每月組織一次質量標準化自查驗收,其自查日期為:6日檢查機電、運輸,16日檢查通風、綜合管理、生產(生活)設施建設,26日檢查采煤、井巷工程。4、檢查標準按照重慶市煤礦質量達標考核評分辦法的標準對照檢查。5、檢查組人員構成:總工負責組織檢查,安技、通防、生產、調度、機電部門的負責人參加。6、評級獎懲辦法:各專業得分在8090分,不獎不征;達95分以上者,獎該專業200.00元;得分80分以下者,懲該專業200.00元。7、每月26日進9、行自查總結,總結經驗,找出不足,制定下月的工作目標。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1、由礦安監部門具體負責組織新招工人、內部轉崗人員的法律法規知識、安全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學習培訓,其它部門積極配合。2、新工人入礦必須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廠規廠紀、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采取脫產專門培訓形式。公司內培訓時間不少于72小時,經考核合格后上崗,上崗前還必須經礦級、車間(科、隊)級、班組級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否則,不得安排上崗作業。如因需要,可延長學習時間,增加學習內容,或安排到主管部門指定的培訓機構培訓。3、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安排到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安10、全培訓機構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已培訓的特種作業人員,每2年必須安排到指定的培訓機構復訓。4、組織對職工的在職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培訓次數每年2次(即半年1次),每次時間不少于20小時,培訓內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等,采取脫產或不脫產的方式培訓。5、對轉礦人員入礦按新工人入礦的要求進行培訓,培訓時不少于1周。6、公司內部轉崗人員必須培訓后上崗,培訓內容包括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時間不少于3天,采取脫產或不脫產的方式進行。7、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安排到上級主管部門指定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并按規定進行復訓。8、培訓組織及考核辦法:公司內部培訓由11、安監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培訓,講課人員有生技、安監、通風、防突、機電等部門的負責人或工程技術人員;每次培訓都必須嚴格考勤,遲到扣5元,缺席扣20元;培訓結束進行考試,對不合格者,重新培訓補考,并付每科補考費20元。9、安監部門在上年末必須制定下年度的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計劃。計劃包括:培訓時間、任務、職責、考核辦法及費用計劃等。10、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以上人員的培訓費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報告制度1、班(組)長、瓦檢員在作業人員進入作業點前,必須認真檢查作業點及其附近的安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報告跟班安全員或隊長組織處理。2、各作業人員進入工作地點前和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仔細檢查安全情況,12、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向班(組)長或跟班隊長、安全員報告以便得到及時處理。3、跟班安全員或隊長必須對本班次所轄區域的安全情況認真巡回檢查,發現隱患,立即組織當班人員進行處理;不能處理的重大安全隱患,必須報告調度室或有關領導,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4、安技、生產、通防等各職能部門應經常深入現場監督檢查隊長、安全員、班組長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情況,督促及時整改。5、礦長、總工及各副礦長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先安全后生產的原則,靠前指揮,對查出的隱患,按“四定”要求落實整改。6、排查隱患的內容包括:通風、瓦斯、煤塵、火災、頂板、機電、運輸、放炮、水害及其它。7、事故隱患的識別、評估、報告、13、監控和治理標準。(1)通風方面的隱患識別:查通風系統是否合理,用風表測定風量是否足夠,有無漏風、循環風、串聯風現象等,治理辦法為加強通風管理;(2)瓦斯隱患的識別:一是瓦檢員現場檢查的地點、次數是否符合規程的規定。二是用監控系統進行監測。發現瓦斯超限,立即停止作業,報告調度室和有關領導進行處理,處理的辦法:加強通風、按規定排放瓦斯、減少生產煤量或減少進度等措施。(3)煤塵的識別:用測塵儀檢測懸浮煤塵的濃度,檢查巷道、轉載點、放炮口及其它地點堆積的煤塵。處理的辦法:建立健全防塵灑水系統和隔爆設施,及時清理積塵、按規定測塵等。(4)火災隱患的識別:檢查電氣設備有無失爆,煤層自燃等情況。預防措施:杜14、絕失爆現象,加強放炮管理,對采空區及時密閉等。(5)頂板隱患識別:經常觀察頂板的下沉、變化情況,隨時敲幫問頂。處理方法:加強支護或采空充填等措施。(6)機電、運輸隱患識別:加強檢查電氣設備的失爆,檢漏繼電試驗,設備運行情況等。處理辦法:立即整改或修理。(7)放炮隱患的識別:檢查采掘工作面殘爆拒爆情況,放炮器、放炮線、放炮距離等其它項目是否符合規程規定。處理方法:嚴格按照規程和有關規定進行處理。(8)水害的識別:加強對透水預兆的觀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向調度室或有關領導報告,采取探孔、排放等綜合防治水措施進行處理。8、當班未處理完的隱患,必須給下一班交待清楚,并做好記錄。9、對安全15、隱患隱瞞不報、拖延不整改、整改不及時的責任人罰款50200元。10、重大安全隱患由安監部門下達書面整改通知書,整改部門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要求落實整改,并反饋整改情況。安全監督檢查制度1、每一作業點在開工前必須檢查安全。安全檢查的內容: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頂板及支護情況、設備的安全狀況、有關防突的情況、其它情況等。2、作業人員負責檢查作業點、本崗位、本工作范圍的安全。3、班(組)長負責檢查本班各作業點或管轄范圍的安全。4、安全員或跟班隊長負責檢查本班次內所轄范圍的安全,并要進行巡回檢查。5、安技、生產、通防、機電、調度及其它職能部門應對各部門、崗位及作業點的安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6、16、各礦級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掌握井各地點的安全情況,針對安全問題,進行有效的管理。7、公司總工每月1日組織一次“一通三防”專題檢查,并召開“一通三防”專題會,專門解決“一通三防”的有關問題。8、公司定為每周一周檢,在每星期一舉行,上午檢查,下午開安全會,由礦長主持;每月一次安全辦公會,在每月21日進行,上午檢查,下午3點鐘開會,由董事長主持。9、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應按“四定”原則(定項目、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落實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報告并存檔備案。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1、井下采掘作業必須編制作業規程,其內容里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在編制其它措施的內容里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在編制安全生17、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時要編制安全技術措施;采掘作業、維護作業、防突作業、井下及地面的其它重大工程施工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試驗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2、安全技術措施內容包括:安全施工的要求、標準;安全作業的條件和規定;安全管理的措施;安全防護措施;安全監控;避災路線的規定等。3、每一工程在開工前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會審后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沒有措施不得開工。4、必須堅持一頭面一措施或一項工程一措施,不得一項措施通用不同的頭面或其它工程。5、安全技術措施由公司總工組織有關部門編制,并組織會審。6、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程序為:編制人、審核人、分管領導、總工、礦長逐18、級審批;規程明文規定的及重大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報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機電隊機電班負責設備、器材防爆的具體工作,機電科隊長、礦安監部門、礦領導負責檢查督促。2、井下使用的設備、器材必須是符合規定的、供煤礦井下使用的合格產品,防爆性能符合要求。3、電器設備入井前、使用前必須檢查各種證照、合格證齊全,必須檢查、測定完好性能和防爆性能,必須進行入井登記,完善入井合格證。4、電器設備入井合格證由機電科、隊長簽發。5、普通型攜帶式電氣測量儀表,必須在瓦斯濃度1.0%以下的地點使用,并實時監測使用環境的瓦斯濃度。6、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7、井下防爆電19、氣設備的運行、維護和修理,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8、井下嚴禁拆卸、修理礦燈,不得將礦燈電源作他用。9、使用中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性能檢查,每月1次,每日由分片負責電工檢查1次外部。10、高壓電纜的泄漏和耐壓試驗,每年1次。11、主要電氣設備絕緣電阻的檢查,每6個月1次。12、固定敷設電纜的絕緣和外部檢查,每季1次,每周由專職電工檢查1次外部和懸掛情況。13、移動式電氣設備的橡套電纜絕緣檢查,每月1次,每班由當班司機或專職電工檢查1次外皮有無破損。14、接地電網接地電阻值測定每季1次。15、新安裝的電氣設備絕緣電阻和接地電阻20、的測定,在投入運行以前。16、本制度涉及的各種記錄,必須如實填寫備查。凡防爆方面的問題,機電班、隊、科必須指派專人及時處理,杜絕失爆。煤礦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先安全后生產,不安全不生產,搞好安全再生產的原則。2、總工負責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的技術、管理工作;礦長、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負責組織實施;安技、通防、生產、機電等部門負責人負責職能范圍、分管范圍內的工作。3、認識災害,分類管理。本礦主要災害有:瓦斯(煤與瓦斯突出)、煤塵、水害、粉塵、頂板等。4、主要災害預防管理的職責劃分:(1)“一通三防”由總負責,負責組織編制預防處理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21、檢查執行、落實情況;安技、通防部門負責具體專項落實。(2)防治水由總工負責組織編制預防和處理計劃、綜合防治水措施、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安技科、生產科負責防治水的施工組織和技術指導;安監部門監督檢查;施工部門負責工程質量、施工任務完成。(3)粉塵防治總工負責技術工作;安監科負責檢查、檢測、督促落實;機電部門負責防塵水管,防塵設施的安裝維護;采掘隊負責管理和使用,同時采取個體防護,加強對產塵源的控制和管理。(4)頂板管理由總工組織編制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礦長、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負責組織實施;安技科、生產科負責技術指導;安監部門負責監督檢查;采掘隊及作業人員負責按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和管理。(5)其22、它災害由總工組織安技、通防、生產、機電及有關技術人員研究討論防治方案,采取預防措施,加強管理。5、主要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必須在上年末編制,經審查、簽字、會審后,從年初起,按計劃組織實施;處理災害的設計、措施及安全技術措施應及時編制,根據情況、條件的變化,及時修改、補充完善。6、檢查和管理保證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轉,對“一通三防”進行嚴格的監測監控,同時要完善措施,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加強現場管理,從各方面來遏制和杜絕事故;頂板管理、防治水、粉塵防治及其它災害,加強預測預報、監督檢查和現場管理。事故應急救援制度1、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各級人員的職責,制訂應急救援措施,規定各類事23、故應急搶險的原則和方法,保證應急預案內容的完整。2、成立事故應急搶險組織機構,組建應急搶險隊伍,配齊專職或兼職應急搶險隊員。3、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保證應急救援系統的資金投入,用于配置應急搶險器材、裝備、人員培訓、演練及其它,保證應急搶險系統的正常啟用。4、強調部門之間、工種之間、職工之間的互幫互救,明確職責和道義,發生事故,人人都有義不容辭的搶救義務。5、發生事故后,必須按規定進行上報。事故發現人立即向調度室報告,調度室接到報告后,應迅速核實報告內容,立即報告企業主要負責人或值班領導,企業主要負責人或值班領導立即按規定上報;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事故類型、傷亡人數等。6、發生事故后,企業主24、要負責人和總工必須采取措施組織搶救,礦長負責搶救指揮。7、發生事故后,應急搶險隊員或其它職工接到通知或聽到消息,都必須迅速趕到指定地點,服從指揮,進行搶救。8、對瓦斯、煤塵、突出、火災以及本企業不能處理的事故,必須請專業救護隊迅速救援。9、組織應急搶險隊員和職工進行應急搶險知識和安全知識學習,增強防范意識和應急搶險的能力。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制度1、凡發生各類大小事故,現場作業人員或班(組)長必須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匯報,同時及時報告調度室,調度室接到報告后必須立即報告值班礦領導或其它有關領導,公司應對上報的事故必須按規定及時上報。2、事故排險或施救工作結束后,事故現場人員或與事故的有關人員應當配25、合安監部門調查事故。3、事故調查由安監部門負責,或者由公司指派的有關部門共同參加的聯合調查組調查,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4、凡發生各類大小事故,事故部門必須進行分析、總結,找出原因,吸取教訓,總結經驗。5、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把事故原因調查清楚,處理有關責任人,教育職工吸取教訓,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以利于今后的安全生產。安全獎懲制度1、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及層次公司董事長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礦級的礦長、總工、生安副礦長協助董事長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和負責自己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各科(隊)的負責人抓好分管范圍和工作職責內的安全生產工作;班組長擔負本班(26、組)和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工人負責本崗位和作業范圍內的安全工作。2、安全目標及任務無重傷以上事故,輕傷事故控制在規定指標以下。3、考核及獎懲(1)獎勵各科隊的管理人員每月以40%的工資作為安全工資,與安全掛鉤考核,完成安全生產任務,40%的安全工資全部兌現到人。安全風險抵押金中層以上干部每人每月在工資中扣除10%作風險抵押金,班(組)長扣工資的5%,全年完成安全生產任務,全數退還抵押金,并從沒有發生事故的次年算起,每年以10%的比例遞增累計獎勵。對在安全生產工作成績突出或作出巨大貢獻,在搶險救災中工作出色,避免或挽回了重大損失,以及在安全生產工作上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議、方案,采用后效益明顯27、的等,公司將制定政策對有功人員給予物質或精神的獎勵。(2)懲扣發生死亡事故公司所有人員當年扣的安全風險金抵押金不予退還;礦級按掛鉤的比例扣除當月工資,事故科隊或部門負責人與安全掛鉤的工資,當月扣除;事故作業點的作業人員按20%的比例,懲扣當月工資。重傷事故礦級管理干部按與科隊或部門分攤的比例,扣除安全工資;事故科隊或部門負責人按10%的比例扣除當月工資;事故作業點的作業人員按10%的比例扣除當月工資;所扣的風險抵押金,對事故科隊的負責人、事故科隊、事故作業點的作業人員及有關人員,按公司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的規定懲扣。平時的安全違章或違法行為,以安全監察部門查到的或其它人員查到或檢舉出的事實,28、經調查屬實后,按安全獎懲條例和有關規定進行處罰。4、考核方式(1)安全抵押金的考核兌現,由財務科當月代扣,建立專項帳戶,在年底清理出來,報董事長審批后,進行獎懲兌現。(2)在工資表中獎懲的安全工資部分,由生產部分管的領導出具書面依據到行政部,行政部按依據執行,再經生產部、行政部、財務科有關領導審核,再報董事長審批后執行。(3)平時的安全違章處罰由技安科出具罰款通知單到財務科懲扣。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1、每個入井人員必須遵守入井檢身制度,自覺接受檢身,未進行檢身者不得擅自入井。如有違反第3條之一者,罰款3050元;若故意為難、辱罵、毆打檢身人員者,罰款100300元。2、井口檢身員必須堅29、持原則,堅守崗位,對每一入井人員嚴格檢身,不得漏檢、假檢,發現一次失職行為扣1050元。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入井(1)勞保用品穿戴不齊者;(2)穿化纖服或勞保用品不符合規定者;(3)礦燈失爆;(4)攜帶煙草或點火物品者;(5)入井前飲酒者;(6)睡眠不足、打架斗毆、嚴重病癥及情緒不良者;(7)未配戴自救器者;(8)無專人帶領的非本礦人員;(9)帶電子表者。4、檢身方法(1)直觀檢查。檢查入井人員穿戴勞保防護用品、工作服及其它表象;(2)用手觸摸檢查。主要檢查入井人員的衣袋、隨身攜帶工具材料箱里的物品。(3)儀器檢查。用酒精檢測儀檢查入井人員是否飲酒;或用其它儀器檢測入井的違禁物品。5、檢身30、工對每一入井人員做好檢身記錄。6、每一入井人員必須在礦燈房(考勤室)、檢身房登記接受檢身后才能入井,出井后必須依次到檢身室、礦燈房(考勤室)消號,不得將礦燈、自救器鎖在更衣箱內或委托他人代替消號。違者罰款2050元。7、礦燈房、檢身房必須對每一入井人員的入井時間準確無誤地登記,并加以核對,是否存在錯登、漏登。8、礦燈房應隨時掌握入井人員的時間、批次或同批同班的作業人員情況,發現同批、同班的人員下班后,其中有人還未下班,必須報告調度室和有關領導,查明原因。9、礦燈房必須認真清點出、入井人數,經常檢查考勤表,發現當班入井人員的入井時間超過9小時尚未出井,必須立即報告調度室和有關領導,查明原因。1031、充電室、調度室、檢身室在交接班時,必須將當班井下人員的出入井情況交待清楚。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1、由總工負責組織編制安全操作規程,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或技術人員負責編制分管范圍內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2、對每個工種都必須制定操作規程,并嚴格要求操作人員按規定程序操作。3、操作規程的內容要求齊全完整。要涵蓋從進入操作現場、操作準備到操作結束和離開操作現場全過程的各個操作環節;明確各工種、崗位對操作人員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標準;明確違反操作程序和標準可能導致的危險和危害。4、必須組織職工學習本工種的操作規程,熟悉操作程序,掌握操作技能,了解有關注意事項,要理論培訓與現場培訓相結合。5、相關部門經常32、到現場檢查督促。檢查操作人員的操作情況和對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對不符合規定的要加以糾正或及時處理。6、適時對操作規程的內容進行修改和補充。條件改變、環境改變、工藝改變、設備及性能改變等,都要加以修正和補充,使之符合操作實際。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1、為了強化現場管理,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別是對礦井需要重點監管的頭面和重大的設施、設備安裝、調試及節假日等實行礦級領導帶班制度。具體處理當班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檢查和處理各類隱患,確保當班安全生產任務的全面完成。2、礦級帶班及下井人員有:礦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通防副總、安全副總、礦級安監員。礦級領導帶班實行同進同出,和工人一33、同上、下班。(礦級帶班、下井與礦級地面值班錯開進行)3、明確職責。礦級帶班及礦級下井要把安全生產作為第一位的責任,切實掌握當班井下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檢查巡視,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4、礦級帶班及礦級下井人員對當班安全生產負責。煤礦發生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時,礦級帶班或礦級下井人員必須立即組織采取停產、撤人、排除隱患等緊急處置措施,并及時向調度室報告。煤礦發生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要追究當班帶班或下井礦領導相應的責任。5、實行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帶班或下井礦領導要向接班的帶班或下井礦領導詳細說明井下安34、全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項等,并認真填記帶班及下井記錄簿。6、建立下井帶班檔案。帶班及下井礦領導出井后,要將下井的時間、地點、經過路線、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意見等有關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并存檔備查。7、加強企業內部監督考核。嚴格考核礦級領導帶班及下井情況,建立獎懲制度,對認真履行職責,防止事故有功人員要給予獎勵;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制度1、為了強化現場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的正常進行,采、掘、機、通、運各隊必須有管理人員現場跟班,具體處理當班生產中存在的問題,檢查和處理各類隱患,確保當班安全生產任務的全面完成。2、對現場發現的重大隱患,跟班人員必須及時向調度35、室匯報并立即進行停產處理,隱患未得到清除不能恢復生產,如當班未處理完,必須向下一班跟班人員交接清楚。3、堅持“一見面、二匯報”制度,即跟班人員出井要向隊長匯報情況,同時,又必須向調度室詳細匯報安全生產情況,以利于下一班工作任務安排。4、跟班人員必須填寫跟班記錄,對當班的安全生產情況存在的隱患以及對隱患的處理等必須記錄清楚。5、調度室負責跟班的監督,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人和事有權進行處理。爆炸器材安全管理制度1、礦采購員必須按規定合法購買民爆物品。2、采購員運輸爆炸物品必須按規定專車運輸,限速行駛,嚴禁使用三輪車、自行車及其他違章車輛運輸,爆炸物品運輸押送工作由公司保衛科負責。3、爆炸物品入庫,采購36、員與庫管員必須當面如數點清,并在入庫單上簽字,必須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4、爆炸物品入庫,庫管員必須按規定分房存放雷管必須裝入專用爆炸材料箱,并按規定關鎖爆炸物品庫房。5、庫管員是管理爆炸物品的第一責任人,收存和發放爆炸物品必須登記,發放雷管必須執行雷管編碼的登記,并登記全編碼的號碼;領取雷管炸藥人員必須簽字后,庫管員方可發放。電雷管(包括清退入庫的電雷管)在發給爆破工前,必須用電雷管檢測儀逐個做全電阻檢查,并將腳線扭結成短路,嚴禁發放電阻不合格的電雷管。6、各爆破工根據本班爆破工作量和消耗定額提出爆破材料的品種、規格和數量,填寫三聯單,經本班班長審批后簽字;爆破工攜帶經班長簽字后的三聯單,37、到爆炸材料庫領取爆炸材料;領取爆炸材料后,必須當時檢查品種、規格和數量是否符合,從外觀上檢查質量和電雷管的編號是否相符;每次爆破后,爆破工應將使用爆破材料的品種、數量、爆破工作情況和爆破事故處理情況填寫爆破記錄;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須將剩余的、不能再使用的爆破材料及處理拒爆、殘爆后未爆的電雷管收集起來,清點無誤后,繳回爆炸材料庫,由庫發放人中驗收簽字。7、庫房內不準超量存放雷管、炸藥,不準存放其他雜物,不能有電源、火源。8、無關人員,嚴禁進入雷管、炸藥庫,經庫管員同意進入庫房人員不能攜帶煙、火、手機、收音機、傳呼機及其他帶電、火等物資,所有進爆炸材料庫人員必須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9、礦保衛38、科必須每天對雷管、炸藥庫房和安全監控報警系統裝置進行重點防護,夜間加強巡邏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和上報。若發現爆炸物品被偷盜,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追查,對責任人按案情輕重進行處理。10、庫房存有報廢雷管、炸藥和啞管的,庫管員要妥善保管,并每年要向公司保衛科匯報存有的數量,保衛科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申請報廢處理,在處理前,庫管員要登記備案。11、各科、隊人員必須嚴格按規定使用爆炸物品,嚴禁在井下亂存、亂堆放爆炸物品,放炮員必須經南川區公安局、南川區安監局培訓合格并持證上崗。12、各科、隊人員攜帶爆炸物品出入井,必須分箱加鎖專人保管,專人攜帶,嚴禁一人同時攜帶雷管、炸藥出入井。13、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私拿、私用、私藏、贈送、轉讓、轉賣、轉借爆炸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