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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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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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安全避險六大系統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壓風自救系統安裝技術要求:1、壓風自救系統安設在井下壓縮空氣管路上;所有采掘工作面進、回風順槽的高壓風管每隔25-40米安裝一個三通閥門。2、壓風自救系統安裝位置:(1)掘進工作面:在掘進工作面迎頭以外,25-40米安設一組壓風自救系統,在長距離的掘進巷道中,應根據實際情況增加設置。(2)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工作面回風順槽距機尾煤壁25-40米處安設一組壓風自救系統,進風順槽第一組安裝在距工作面煤壁25-40米人行幫處,第二組距第一組200米范圍,第三組2、安裝在進風順槽口。3、壓風自救裝置應直接聯入礦井壓風系統中,壓風站及壓風管路系統必須保證供風可靠、有效,礦井壓風系統不得隨意停風。若檢修礦井壓風設備及壓風管路確需停風時,應提前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并通知有關單位,方準停風檢修。4、各單位應明確專人維護壓風自救裝置,每班試驗一次,并留有記錄,確保裝置能夠正常使用,通風部門負責業務管理。5、每組壓風自救系統安裝壓風自救裝置不少于10個,但每組數量不得少于小班最多工作人數的1.5倍,供氣壓力應在0.3-0.7Mpa,工作噪音小于85dB(A),每個壓風自救裝置的壓縮空氣供給量不得低于0.3m3/min。壓風自救系統的自救裝置安裝距底板高1.5米。6、壓3、風自救裝置安裝完成后,必須進行送氣和調試,要求各連接部件牢固可靠,連接處密封嚴密,管路無漏氣,防護袋無破損,壓風呼吸嘴暢通,開關把手靈活可靠。必須保證壓風管路供風有效可靠、無間斷,確保設施完好,系統完善。7、安裝時自救裝置的閥門必須能用右手順時針打開。8、壓風自救裝置必須使用具有資質的專業廠家生產的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裝備。二、壓風自救系統的安裝、使用管理辦法:1、壓風自救系統由通風部負責報使用計劃,供應部負責采購。2、壓風自救系統的安裝由生產區隊負責。3、壓風自救系統安裝好后,由安檢科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于生產隊組織進行管理維護和使用;驗收人員由生產隊組的負責人、安4、檢科、通風隊等人員參加。4、壓風自救系統移交生產隊組后,由生產隊組負責進行倒移、維護和管理,當掘進工作面的煤頭距壓風自救系統超過40米后,生產隊組將壓風自救裝置倒移到煤頭距壓風自救系統25-40米處。回采工作面安設的壓風自救系統距采壁距離不夠25米時,由生產隊組將壓風自救裝置倒移到采壁距壓風自救系統40米處。隊組在倒移壓風自救裝置時,壓風自救系統的管理牌板隨自救系統進行倒移。生產隊組的隊長和工長是本隊和本班防突管理的主要負責人,對隊組的防突設施負責管理和使用。5、壓負自救裝置如果損壞后,隊組要及時通知通風部進行更換損壞的壓風自救裝置(所在工作面隊組在壓風自救裝置損壞后,在礦每日下午生產會議上通5、知通風部值班長),通風部及時通知壓風自救裝置安裝負責人,更換隊組損壞的壓風自救裝置。6、壓風自救系統的使用狀況必須在瓦檢員巡回檢查圖表中注明,并及時匯報通風調度,通風調度在臺帳詳細記錄清楚。三、壓風自救系統的監督、考核辦法:壓風自救系統由安監部安檢員、所在地點的瓦檢員及其他管理人員進行監督檢查,如果發現有人擅自拆除壓風自救裝置和故障損壞壓風自救裝置,必須進行嚴格分析處罰。具體考核辦法如下:1、發現一個工作面有一處未安裝壓風自救系統,處罰所在隊1000元。2、工作面安裝好壓風自救系統移交生產隊組后,發現壓風自救裝置有一次不連接,處罰所在隊組2000元,隊組負責人100元。3、發現所在地點壓風自救6、系統裝置損壞、丟失一個,處罰所在隊組300元,隊組負責人30元。4、如果發現將壓風自救系統擅自拆除,處罰所在隊組5000元,隊組負責人500元。5、通風部應對損壞的壓風自救系統裝置及時更換、修復,如果隊組通知后,更換隊組損壞的壓風自救裝置不及時,有一次處罰100元。6、瓦檢員被有關領導查住在巡回檢查圖表中未注明壓風自救系統的使用狀況,及有問題不匯報通風調度,有一次處罰50元。7、開拓工作面的壓風自救系統,未連接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要責成生產隊組立即修復并保證完好,否則由放炮員檢查落實嚴禁放炮作業。二十二、供水施救系統安裝使用管理規定一、安裝吊掛防腐標準按照瑤嶺煤業井下供水施救系統設計執行,違反規定7、,機電科有權要求責任區隊進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罰款100元/次。二、主管路巡視由機電供應科安排專人進行,防止管路出現“跑、冒、滴、漏”現象發生,如有“跑、冒、滴、漏”現象的能現場處理的可現場處理;如不能處理,要及時匯報機電供應科,由機電供應科協調處理。巡檢人員發現問題,可在現場做好標記,并注明檢查人員姓名及日期。三、機電供應科安排專人定期對水管各處閥、表、水壓力記錄眼里數據,并將結果匯報機電供應科。四、主供水管路不經機電供應科批準,不得隨意開關閥門和調整水壓,發現一次罰款200元。各單位需要安裝風水管路活在主管路上接接頭,要提前3-5天申請,有機電供應科安裝施工單位進行安裝。五、飲用水管路必須8、定期檢查,每月不得少于兩次;供水管路末端拆開檢查,檢查時間控制在2個小時以內,檢查內容包括:1、檢查管路有無雜物,有再雜物時清理。2、檢查管路水質,有污染應及時排放,檢查前要匯報機電科。3、供水管路的管理隊組繪制管路示意圖,標明管路長度、閘閥、壓力表的位置及相關參數,并報機電科備案。在工作面移交過程中,可對管路同時移交,移交單位必須提供該圖紙。二十三、供水施救系統維護使用必須安以下規定執行1、井下有崗位工工作的地方必須安設供水施救系統。2、供水施救系統使用單位安裝專人,每班檢查各連接部件是否牢固可靠,連接處的密封是否嚴密,管路有無跑、冒、滴、漏等現象,開關把手是否靈活可靠,位置方向是否正確,發9、現問題及時整改。3、供水系統管路鋪設要平直、牢固,巖巷段要采用金屬托桿配合卡子固定,煤巷段采用鋼絲繩吊掛供水救援設備保證齊全完好,閥門手柄方向一致,并與管路保持平衡。4、供水點前后2米范圍無材料、設備、雜物、積水情況。5、每班檢查水量是否充足,水流速度是否滿足條件。6、定期對水管內的水進行排放,保證飲水質量。7、檢查時要觀察頂板,兩幫是否存在隱患,防止急救設施被砸壞或刺破。8、建立檢查維護保養記錄臺帳。二十四、人員定位跟蹤系統管理制度為加強我礦安全生產,實現我礦井下作業人員出入井的有效識別和監測監控,迅速了解入井人員的分布情況,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制定如下管理辦法;1、監控室計算機操作員應10、熟練掌握軟件的操作方法,做到卡號與持卡人相符。2、對人員定位跟蹤系統考勤室井口的設備,LED大屏和電腦主機,管理人員(考勤室人員)要定期進行檢查,若發現有人損壞大屏的,一經發現報安檢科,按情節輕重給予處罰。3、新工人到礦,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后,必須配戴定位卡入井,檢身工在人員入井時應對每一位礦工進行仔細檢查,不配戴定位卡者不允許入井。不聽勸阻強行入井的,檢身工報安檢科,給違反者本人處罰300元,并扣除當班工資。在井下發現未配戴定位卡的給當事人罰款500元,如發現漏檢的給檢身工罰款200元。4、主井、副井、井底車場及軌道上山的讀卡器,供電電源,備用電源由運輸隊負責管理,如有損壞按價賠償,根據情11、節輕重給予處罰。5、各采、掘、開拓工作面的讀卡器、供電電源、備用電源由本隊負責管理,如有損壞按價賠償,并按情節輕重給以處罰。6、佩戴定位卡的入井人員不允許更換配有的定位卡,一經發現給雙方各處罰200元。并扣除雙方當班工資。7、弄虛作假沒有入井卻把定位卡帶入井下的,一經發現,給攜帶者罰款500元,本人罰款500元,并按脫崗處理,扣除雙方當班工資。8、定位卡丟失或損壞應及時上報安檢科,并進行補卡,丟失的定位卡或損壞的定位卡按原價賠償(200元)。9、根據礦井采掘變化,讀卡器設立點的移動增減,設備線路延長或回收及相應調整,報請有關領導,由監控室維修人員組織實施安裝。設備入井前必須經過檢測、校驗,確保12、設備完好,否則嚴禁設備入井。10、監控室值班人員必須隨時觀察設備運行情況,發生故障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處理,在處理井下故障時應嚴格執行規程有關規定,并填寫故障記錄,故障設備在井下無法處理時,應在24小時內更換。11、井下人員定位跟蹤系統的所有設備,每一個月必須進行全面檢查,并詳細做好檢查記錄。12、礦井系統發生變化時及時繪制人員定位跟蹤系統布置圖,標明讀卡器位置。13、使用單位區域內的監控線路損壞,監控儀器丟失或破壞監控設備的,按上述第5條之規定執行。14、以上未提到的按公司相關制度執行。二十五、通訊聯絡系統管理制度為了提升礦井安全防護水平,確保通訊聯絡系統的使用可靠,根據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13、管理制度。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動通訊線路,特殊情況需要對通訊線路改動,必須向調度室進行申請。調度室根據生產需要及設備運行情況確定改動方案。二、任何單位不得私自改變或影響移動通訊系統補償電源的正常供電。當拆除或檢修線路而影響移動通訊系統正常供電時,必須提前通知調度室,不得私自進行,否則對施工負責人處以100元的罰款,并承擔因通訊中斷造成的后果。三、出現通訊中斷、信號故障時,調度室應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確定故障范圍。并立即組織人員解決處理。四、各使用單位不得強安、強要、強撤移動通訊設備和纜線等。需新增手持機及相關設備時,必須提前向調度室提出書面申請。調度室設計施工時,必須根據14、移動通訊系統的布局,科學合理給出安設方案,不得以破壞系統總體性能與結構為代價而擅自施工。五、任何單位不得未經調度室同意私自改變移動通訊設備位置、更換手機號碼,一經發現將給予200元的罰款。嚴重者按照事故進行分析。六、使用單位的井下移動電話機,必須按照使用要求進行使用及維護。不得更改手機設備參數,維護好手機皮套、天線、電池及充電器,達到完好狀態,手機電池按規定進行使用,充電時必須關機,充電不得超過24小時。不得長期處于過充及過放電狀態。不得拆卸手機天線。調度室有權檢查手機及配套設備的使用情況。七、相關單位對管轄范圍或工作場所內的移動通訊纜線設備設施負有監護責任。通訊纜線途經單位的管轄范圍,由該單15、位負責對通訊纜線的管理,同時要嚴格對通訊纜線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丟失和損壞井下移動電話機和通訊分線盒、放大器、纜線。凡丟失和損壞的,對責任單位給予500元每次的處罰,對責任人給予100元每次的處罰,并由責任單位按價賠償,承擔因通訊中斷造成的后果。屬于故意破壞的,按照影響范圍及性質程度,加倍進行處罰。八、移動通訊設備出現故障時,使用單位應及時到調度室更換。通訊設備統一由調度室修理、維修并提供備用設備。非正常原因損壞的,維修費用按照設備、材料賠償價格從使用單位材料費中扣除。九、采煤工作面的移動通訊纜線及相關設備隨工作面的推進要及時回撤盤放整齊,堅決不允許圖省事、怕麻煩而隨意裁斷,否則處以100元以上的罰款。回撤纜線盤放過多的,可以從纜線接頭處斷開并及時升井上交。十、調度室電話班人員應經常下井檢查、監督移動手機和通訊相關設備、纜線的使用情況。對不按標準使用的,調度室有權出具罰款單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xx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