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培訓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793082
2023-11-14
12頁
34.04KB
1、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培訓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試行)為全面辨識、管控礦井在生產過程中,各系統、各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險源,將風險控制在隱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導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要求并結合我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一、工作機制(一)成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領導小組:組 長:副組長:成 員:各專業副總、業務科室科長(主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檢科,辦公室主任由安檢2、科科長張生亮兼任,負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日常管理工作。(二)職責分工1.黨委書記、礦長負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全面領導,組織制定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考核辦法,負責全面落實本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資、技術、時間支持和資金投入保障;組織每月對劃定重點安全風險區域和重大風險管控措施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對重大風險及隱患組織公布和公示。2.安全礦長負責牽頭組織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負責落實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管理制度、考核辦法,對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進行全面監督、檢查、考核、協調;組織安檢部門對重點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跟蹤、3、督促、驗收。3.各戰線領導負責組織實施本戰線作業場所、生產系統、專項及年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每旬針對本戰線分管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查看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并召開戰線工作例會,不斷完善改進管控措施。(1)各專業副總工程師及業務科室長(主任)負責具體實施本專業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風險評估、分級管控技術和業務管理工作;副科長、科員負責本專業系統現場安全風險辨識、風險評估、分級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及驗收工作。(2)基層單位負責人負責本單位作業區域內工藝工序及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單位副職、技術員負責落實本單位作業區域內工藝工序及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風4、險管控具體實施工作。(3)基層單位班組長負責本班作業區域內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4)崗位人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三)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職責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公室負責檢查、督促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實施情況,具體職責如下:1.制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明確危險源辨識程序、風險評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分級管控責任,考核獎懲制度的落實。2.協調各業務科室完成所分管范圍內的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工作。3.組織相關人員對全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采取“1+4”模式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即“1次年度辨識”和“4次專項辨識”,并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應用5、于指導生產計劃、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以及安全技術措施等文件的編制和完善,具體辨識評估要求如下:(一)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每年年底由礦長組織各戰線負責人和相關業務科室、區隊進行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如瓦斯、水、火、粉塵、頂板、機電運輸等容易發生重大事故的危險因素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及時編制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建立可能引發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根據辨識評估結果明確下一年的安全工作重點,并指導和完善下一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等。(二)專項辨識評估1.新水平、新6、采區、新工作面設計前,由總工程師組織相關業務科室,重點對地質條件和隱蔽致災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辨識,辨識評估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2.在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由戰線負責人組織相關業務科室、區隊,重點對作業環境、生產過程、重大災害因素和設施設備運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辨識評估,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重新編制或修訂完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3.啟封火區、排放瓦斯、過構造帶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的風險辨識,由戰線負責人組織相關副總工程師、業務7、科室、區隊,重點對作業環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一次專項評估,辨識評估結果作為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依據。4.當發生死亡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所在省份發生重特大事故后,由礦長組織各戰線負責人、業務科室負責人、區隊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從吸取事故教訓和消除事故隱患的角度,開展一次針對性的專項辨識,辨識評估結果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三、安全風險管控(一)管控措施 1.重大安全風險(包含水、火、瓦斯、煤塵、頂板、運輸提升等容易導致重特大事故的內容)由礦長組織實施,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負責人、完成時間及資金等,并在重大安全8、風險區域設定作業人數上限。治理完成后,由安檢科牽頭組織驗收后,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字,由安檢科存檔備案,并將閉合整改情況報集團和公司相關部門。2.較大安全風險由區隊或戰線協助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完成后,由戰線業務科室組織驗收后,報戰線負責人審核簽字,戰線業務科室要存檔備查;安檢科負責對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監督。3.一般風險由班組負責現場立即治理,治理完成后,由當班安全負責人或班組長驗收合格后予以銷號;需要區隊組織整改的,由區隊負責人組織整改;區隊負責對隱患治理完成情況進行復查、閉合、銷號,并完善相關記錄,戰線業務科室要指定人員對隱患治理閉合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4.各戰線業務科室、區隊每周、每月要9、依據礦井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及考核辦法(試行)的相關要求對本戰線、本區隊所轄區域內的安全風險進行周期性評估。(二)定期檢查1. 礦長每月組織一次由安全風險辨識評估人員參加的全面檢查評估。安檢科負責對檢查情況進行收集、整理、統計、分析,并形成礦井月度安全風險管控分析報告,并在月度生產經營計劃會上進行通報,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調整和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制定次月安全風險管控重點。2. 各戰線領導負責人每旬針對本戰線分管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評估,查看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并召開戰線工作例會,不斷完善和改進管控措施,為下一步工作提供重點,10、并形成本專業月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會議紀要。3.基層單位書記、隊長負責利用每周一“安全質量檢查日”活動組織本單位主管技術員及副職參加,戰線業務科室分管(包片)負責人參與,針對本單位工作面、責任區域、施工地點和生產系統安全狀況、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每周一組織檢查評估一次,并于當天16:00前將自查評估報告上報主管業務科室。4.安檢科對各戰線重大安全風險的排查治理、掛牌督辦、匯總分析、上報、臺帳建立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進行重點抽查;安檢科負責復查驗收銷號、建立臺帳,閉合管理。(三)現場檢查1.礦領導帶班嚴格按照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根據礦井重大風險和月度安全風險重點監控11、項目的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2. 戰線業務科室對所轄區隊業務保安負責,做好本專業重大隱患管控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及時調整或更新相應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3.基層單位在生產作業前由當班跟班干部、班組長、安檢員及崗位人員對照本單位安全風險清單對作業區域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及時調整或更新相應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4.對于管控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根據安全風險的種類和整改難易程度,及時組織現場整改或提交給戰線分管領導。能現場整改的問題,由區隊登記記錄;需提交戰線分管領導的問題,由所屬戰線業務科室負責登記,并制定出相應的管控措施。 (四)公示公告完善安全風險12、公示、公告制度。礦井重大安全風險由安檢科向信息化科提供,信息化科負責落實在井口電子屏進行公示,并應建立公示臺帳;作業區域重大風險由區隊負責填寫區隊現場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牌版,告知該區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安檢科負責組織編制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卡,標明主要安全風險和管控措施等內容,并將安全風險告知卡發放區隊和崗位從業人員進行學習、警示。四、保障措施(一)信息管理利用安全信息化管理平臺和自動化協同辦公系統對安全風險的通知、記錄、跟蹤、統計、監測和預警等進行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各科室、區隊所有入井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安全管理信息化平臺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對管控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錄13、入、閉合,實現安全風險信息化管理;安檢科、主管業務科室利用自動化協同辦公系統及時將礦井和本戰線重大安全風險管控重點發至業務科室和所轄區隊。(二)教育培訓宣教部門認真組織培訓,具體工作安排由職教中心組織實施。(見附件)六、考核辦法依據集團關于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相關制度及中國神馬集團隱患排查治理及責任追究規定(試行)(中平201510號文件)、礦井安全風險評估制度及考核辦法(試行)(十一201762號文件)和“三三三一”績效考核進行獎懲。附件:安全風險培訓制度附件:安全風險培訓制度為加強礦井風險培訓和技能培訓,確保管理層和每名員工都能掌握安全風險的基本情況及防范、應急措施,杜絕或減少人身傷亡事故,依14、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下發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中的相關要求,結合礦井實際,特制訂本制度。一、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培訓工作由職教中心牽頭負責,從兩個層面開展實施,即入井人員和地面關鍵崗位人員培訓及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人員培訓,實施要求如下:(一)入井人員和地面關鍵崗位人員培訓1.培訓對象:入井人員和地面關鍵崗位人員;2.培訓內容: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與本崗位相關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3.組織單位:職教中心、各單位;4.培訓形式: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根據礦井下發的培訓計劃和培訓大綱,由單位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具體負責,利用周二、周五學習或自行安排的專題學習15、時間進行集中學習,并做好記錄;5.培訓頻次:年度辨識評估后舉行一次培訓;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結束后,各有關單位舉行一次培訓;6.培訓資料整理:各單位依據職教中心下發的培訓計劃與大綱,合理安排課程,制定教案及課件,做好考勤,并組織考試,建檔留存考勤表、考試卷及成績單等資料。(二)參與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人員培訓1.培訓對象:各專業科室、各區隊參與評估人員;2.培訓內容: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3.組織單位:職教中心4.組織形式:集中組織培訓或自學5.培訓頻次:每年至少一次6.培訓資料整理:培訓方案、通知、教案、簽名表、評估表、考試試卷與成績和培訓總結等由實施單位負責整理,并建檔留存。二、安全風險培訓工作各單位必須履行好崗位職責,合理安排學習時間,除組織好本單位的培訓學習,留存好相關培訓資料外,還必須按時參加礦井層面組織的安全風險培訓課程。三、安檢科做好安全風險培訓工作的過程監督、指導和考核工作,確保安全風險培訓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確保礦井各級管理人員和每名員工都能熟練礦井安全風險的基本情況及防范、應急措施。四、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若此制度內容與上級有關規定沖突的,按照上級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