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體系及管理制度(2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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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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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體系及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煤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體系及工作制度一、安全風險分級 根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定級辦法(試行)和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煤安監行管20175 號文),礦井的安全風險劃分為:1級(重大風險,紅色)、2級(較大風險,橙色)、3級(一般風險,黃色)、4級(低風險,藍色)四個等級。其中,重大安全風險要編制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匯總造冊,并按職責范圍報告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大風險:極度危險,不能繼續作業。較大風險:高度危險2、,需要立即整改。 一般風險:顯著危險,需要整改。低風險:危險,需要注意;稍有危險,可以接受。二、管控工作體系 (一)組織機構 1、領導機構組 長:(礦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成 員:(生產副總)、(通風副總)、(安全副總)、(調度主任)、(機電副總)、(機電隊長)、(通維隊長)、(采煤隊長)、(運輸隊長)、(后勤礦長)、(綜合辦公室主任)。2、職責劃分礦 長:為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礦井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管理工作,負責礦井重大風險的監管,由分管負責人負責管控。 總工程師:負責礦井瓦斯、火、粉塵、水等方面重大風險的管控3、。通防副總和生產副總協助總工程師負責上述安全風險管控,并指導協調通風科、地質測量科和通維隊完成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生產副礦長:負責礦井頂板、生產系統、生產工藝方面等方面重大風險的管控。生產副總協助生產副礦長負責上述安全風險管控,并指導協調調度室和采掘各隊完成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機電副礦長:負責礦井供電設備設施、主要通風設備、采掘設備、運輸提升設備設施等方面重大風險的管控。機電副總協助機電副礦長負責上述安全風險管控,并負責指導協調機電運輸科和機電隊、機運隊完成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后勤副礦長:負責地面各生產系統、消防、危險化學品、土建工程等方面重大風險的管控。并負責指4、導協調礦長辦公室、供應科完成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管控工作。安全副礦長:負責礦井瓦斯、水、火、粉塵、頂板和運輸提升系統等方面重大風險管控措施的執行監督。 生產技術科:負責礦井采掘頭面、頂板、生產工藝變化方面一般風險的管控。 通風科:負責礦井瓦斯、火、粉塵方面一般風險的管控。 地測科:負責礦井水害方面一般風險的管控。 機運科:負責礦井供電設備設施、主要通風設備、采掘設備、運輸提升設備設施方面一般風險的管控。 調度室:協助生產副礦長具體負責較大風險、一般風險管控的組織、指揮、協調工作,負責較大風險、一般風險管控進度及效果考核。安全科:協助安全副礦長負責一般風險管控措施的現場執行監督落實。基層連隊:負5、責本隊作業區域一般風險的管控。按礦井重大風險管控實施工作方案,負責本隊作業區域內重大風險管控措施執行。班組和崗位:負責按照本隊安全風險管控工作安排和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要求,對當班作業區域內的一般風險實施具體管控。(二)工作機構 1、“一通三防”管控組組 長:張天鴻副組長:郭三俊 成 員:通風科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通維隊主要負責人。 職 責:負責礦井通風、防滅火和粉塵防治系統的風險管控。 2、地測防治水管控組 組 長:張天鴻副組長:趙光亮成 員:地測科技術人員。 職責:負責礦井地質、地表地質、測量、防治水系統的風險管控。 3、采煤管控組 組 長:周慶友 副組長:趙光亮 成 員:生技科技術人員和采煤6、隊長、采煤技術。職 責:負責礦井采煤系統的風險管控。 4、掘進管控組組 長:周慶友副組長:趙光亮成 員:生技科、地測科、安全科和掘進隊長、掘進技術員。 職責:負責礦井掘進系統的風險管控。 5、礦井供電管控組組 長:周慶友副組長:顏玉杰成 員:機運科技術人員、專業組人員,機電隊隊長、機電技術員。 職責:負責礦井井上、下供電系統的風險管控。 6、運輸提升管控組 組 長:周慶友副組長:顏玉杰成 員:機運科技術人員、專業組人員,機電隊隊長、運輸技術員。職責:負責礦井運輸提升系統的風險管控。 7、監測監控管控組 組 長:劉洪波 副組長:蔣榮利成 員:調度室監測監控全體工作人員。 職 責:負責礦井監測監控7、人員定位、通訊系統的風險管控。 8、雨季“三防”管控組 組 長:張天鴻、劉洪波副組長:蔣榮利、顏玉杰成 員:地測科、機運科、礦長辦、 供應科、安全科及相關單位負責人。 職 責:負責雨季期間礦井供電、防治水、地面防排洪系統的風險管控。9、地面綜合管控組組 長:蒲 武副組長:盛秀奎 成 員:礦長辦、供應科、機運科、調度室、安全科相關人員及相關單位負責人。職責:負責全礦地面交通、消防、火工品、危險化學品等方面的風險管控。 (三)管理部門安全科為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門。具體負責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組織開展,并指導協調各職能部門和連隊、班組完成分管范圍內的工作。 三、安全風險管控責任8、制 (一)礦長責任制1、礦長為礦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 礦井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的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礦井重大風險的監管。2、負責組織總工程師、分管負責人及專業部門、基層單位開展礦井瓦斯、水、火、粉塵、頂板和提升運輸方面安全風險的年度辨識評估。 3、負責組織礦井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省域內煤礦發生重特大事故后,對礦井所有生產系統、作業崗位進行一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4、負責組織制定礦井重大安全風險管控實施工作方案,確保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明確,確保管控人員、資金保障到位。5、負責組織每月對礦井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針對9、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管控措施。6、負責根據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安排礦井月度安全風險管控工作重點,做到管控責任分工明確。(二)總工程師責任制1、負責組織新水平、新采區、新工作面設計前,地質條件和重大危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辨識,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管控措施。 2、負責組織排放瓦斯、過構造帶及石門揭煤前,作業環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辨識,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管控措施。 3、負責落實人員對生產狀況和危險源變化后的風險狀況監測,加強變化后風險的動態評估,及時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確保風險處于受控狀態。 4、負責督促技術部門將安全風10、險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中,并對結果應用進行檢查。 5、負責每旬組織對分管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和完善管控措施。 6、負責檢查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是否應用于“生產計劃、作業規程、操作規程、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以及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和完善。 (三)生產副礦長責任制 1、負責組織開展礦井生產系統、生產工藝及重大災害因素發生變化時,對作業環境、生產過程、重大災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辨識,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管控措施。 2、負責按照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組織修訂完善年度生產計11、劃、采掘接替計劃及采掘單位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3、負責督促檢查礦井年度和專項辨識出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在生產系統的執行落實情況。 4、負責每旬組織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和完善管控措施。(四)機電副礦長責任制 1、負責組織開展礦井機電、運輸提升系統及主要設備設施、重大災害因素發生變化時,對作業環境、生產過程和設備設施運行等方面的安全風險辨識,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 2、負責按照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組織修訂完善年度機電、運輸提升系統及設備設施運行安全技術措施、操作規程。 3、負責督促檢查礦井年度和專項辨識出12、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在生產系統的執行落實情況。 4、負責每旬組織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和完善管控措施。(五)安全副礦長責任制 1、負責對礦井安全風險數據庫、風險管控信息管理系統的管理工作,督促風險管控單位(部門)時刻盯緊風險點,發現風險點異常立即指導處理,確保風險處于受控狀態。 2、負責對礦井辨識出的各類安全風險進行統計、分析,督促相關人員、部門對變化后的風險進行動態監測、評估和風險等級、管控措施的調整。 3、負責對各專業辨識出的安全風險的公告警示進行監督,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作場所和崗位,執行風險警示、風險監測和預警工作進行考核。 13、4、負責組織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人員每年至少一次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的培訓工作;對基層單位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崗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培訓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六)地面后勤副礦長責任制 1、負責組織開展礦井地面生產系統設備設施、作業環境、生產過程和設備設施運行方面的安全風險辨識,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 2、負責每旬組織對地面生產系統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改進和完善管控措施。(七)采掘副總工程師責任制1.為分管范圍內的安全風險辨識、分級、風險管控措施執行落實、跟蹤督辦的第一責任人。2.協助總工程師和生產副礦長組織開展新采14、區、 新工作面設計前,生產系統、生產工藝、頂板管理方面的安全風險辨識和評估報告、重大安全風險清單、管控措施的編制。3、負責對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變化后的狀況進行動態監測,根據變化適時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并對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并在交接班、帶班記錄中清晰記錄落實情況。(八)通防副總工程師責任制1、協助總工程師組織開展礦井瓦斯、火、粉塵和排放瓦斯、過構造帶及石門揭煤方面的安全風險辨識和評估報告、重大安全風險清單、管控措施的編制。 2、負責礦井瓦斯、火、粉塵和排放瓦斯、過構造帶方面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的編制,落實安全風險的評估分級并列出清單,針對各層級安全風險制定風險管控措施。 3、15、負責對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變化后的狀況進行動態監測,根據變化適時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并對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并在交接班、帶班記錄中清晰記錄落實情況。 (九)地測副總工程師責任制 1、協助總工程師組織開展礦井地質災害、水害、過構造帶方面的安全風險辨識和評估報告、重大安全風險清單、管控措施的編制。 2、負責礦井地質災害、水害、過構造帶方面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的編制,落實安全風險的評估分級并列出清單,針對各層級安全風險制定風險管控措施。 3、負責對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變化后的狀況進行動態監測, 根據變化適時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并對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并在交接班、帶班記16、錄中清晰記錄落實情況。 (十)機電副總工程師責任制1、協助機電副礦長負責組織開展礦井機電、運輸提升、設備設施運行方面的安全風險辨識和評估報告、重大安全風險清單、管控措施的編制。2、負責對分管范圍內安全風險變化后的狀況進行動態監測,根據變化適時調整風險等級和管控措施,并對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并在交接班、帶班記錄中清晰記錄落實情況。 (十一)生技科責任制 1、負責制定采掘系統、頂板管理方面一般風險的管控措施,并檢查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 2、負責對采掘系統、頂板管理方面風險變化后的狀況進行動態監測,根據變化情況適時調整管控措施,并對調整后的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 (十二)通防科17、責任制 1、負責制定礦井瓦斯、火、粉塵,以及排放瓦斯、過構造帶方面一般風險的管控措施,并檢查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 2、負責對礦井瓦斯、火、粉塵,以及排放瓦斯過構造帶方面風險變化后的狀況進行動態監測,根據變化情況適時調整管控措施,并對調整后的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 (十三)地測科責任制 1、負責制定礦井水害、過構造帶、地質災害方面一般風險的管控措施,并檢查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2、負責對礦井水害、過構造帶、地質災害方面風險變化后的狀況進行動態監測,根據變化情況適時調整管控措施,并對調 整后的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十四)調度室責任制 1、負責對各層級的安全風險管控進度及效果進行考核18、。 2、負責從生產組織、勞動定員的層面,劃定重大安全風險區域,對重大安全風險區域設定作業人數上限,設置警示標志和現場限員掛牌。 3、負責按照各專業的安全風險管控內容,對次月的安全風險管控重點進行布置和督查。 (十五)機運科責任制 1、負責制定礦井機電、運輸提升、設備設施運行方面一般風險的管控措施,并檢查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 2、負責對礦井機電、運輸提升、設備設施運行方面風險變化后的狀況進行動態監測,根據變化情況適時調整管控措施,并對調整后的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十六)安全科責任制 1、負責對各層級安全風險的管控工作進行監督督查。 2、負責對重大風險采取的設計、替代、轉移、隔離等技術、19、 工程手段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確保風險管控措施落實到位。 3、負責協調督促風險管控單位(部門)按照風險管控措施的要求,落實好本作業區域、專業范圍內的風險管控工作。 4、負責按照礦井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制作工作場所、崗位安全風險告知和應急處置卡,并對相關專業變化后的風險動態監測和預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5、負責組織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崗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培訓工作,對各單位的培訓效果進行檢查考核。(十七)基層單位責任制 1、負責在風險管控過程中做好風險變化的狀態監測,出現風險變化的及時向管控責任部門、管控責任人報告情況。2、負責按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要求,認真做好管控措施在20、現場的落實情況記錄,對本作業區域出現過三次輕傷事故或發生事故的條件依然存在時,及時與風險管控責任部門重新對本作業區域的工藝工序進行評估分級,并按調整后的管控措施落實。3、負責每月對本單位作業區域的一般風險管控措施落實及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形成報告,并對本單位作業區域次月的一般風險管控責任明確分工。(十八)班組和崗位責任制負責每班進班后對作業區域內各場點存在的安全風險變化情況進行一次全方位檢查檢測,發現風險變化的要及時向本單位值班人員和礦調度室人員報告變化后的具體情況。 四、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工作制度(一)安全風險辨識的范圍1、年度安全風險辨識。每年底礦長組織各分管負責人和相關業務科(室)、區21、(隊)進行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井工煤礦瓦斯、水、火、煤塵、頂板、沖擊地壓及提升運輸系統7個重點方面,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風險因素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及時編制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建立可能引發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將辨識評估結果應用于確定下一年度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并指導和完善下一年度生產計劃、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應急救援預案。在完成年度安全風險辨識的基礎上編制企業年度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 2、專項風險辨識評估有四項:一是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開展1次專項辨識: 專項辨識由總工程師組織有關業務科(室)進行辨識;重點辨識地質條件和重大災害因素等22、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管控措施;辨識評估結果用于完善設計方案,指導生產工藝選擇、生產系統布置、設備選型、勞動組織確定等。二是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開展1次專項辨識:專項辨識由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業務科(室)進行辨識;重點辨識作業環境、生產過程、重大災害因素和設施設備運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重新編制或修訂完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三是啟封火區、排放瓦斯、突出礦井過構造帶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連續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的煤礦復工23、復產前,開展1次專項辨識:專項辨識由分管負責人組織有關業務科(室)、生產組織單位(區隊)進行辨識;重點辨識作業環境、工程技術、設備設施、現場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風險;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辨識評估結果作為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依據。四是本礦發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所在省份發生重特大事故后,開展1次針對性的專項辨識:專項辨識由礦長組織分管負責人和業務科(室)進行;識別安全風險辨識結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區;補充完善重大安全風險清單并制定相應的管控措施;辨識評估結果用于指導修訂完善設計方案、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技術文件。在完成專項安全風險辨識24、的基礎上編制企業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報告,或形成安全風險專項辨識評估會議紀要。(二)安全風險辨識的方法根據礦井各系統、各作業場點的危險有害因素的特點,礦井安全風險辨識的方法采用“地質(歷史)資料對比分析法、工作任務分析法、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法和安全檢查表分析法”等方法。1、礦井年度瓦斯、水、火、粉塵、頂板和運輸提升系統的安全風險辨識方法采用“地質(歷史)資料對比分析法”。2、礦井新采區、新工作面設計前和生產系統、工藝的專項安全風險辨識方法采用“工作任務分析法”。3、礦井排放瓦斯、過地質構造帶, 新技術、新材料推廣或礦井出現涉險事故、重大事故隱患、其他煤礦發生重特大事故、重大災害因素發生變化等專25、項安全風險辨識方法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法”。4、礦井主要設備設施、設備設施運行的專項安全風險辨識方法采用“安全檢查表分析法”。(三)安全風險的評估分級根據煤礦安全生產特點和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種類,本礦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LEC)是一種評價從業人員在具有潛在危險性環境中作業時危險性的半定量評價方法。它認為影響作業條件危險性的因素是事故發生的可能性L、人員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E和一旦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C,其假定程度用一定分值予以判定,見表1-1-1、表1-1-2、表1-1-3,用DLEC來評價作業條件的危險性見表1-1-4,(重大風險(D值320)、26、較大風險(D值160)、一般風險(D值70)、低風險(D值70)。應根據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繪制礦井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安全風險四色分布圖采用礦井采掘工程平面圖繪制,將各類別安全風險按相同等級用同一顏色(重大風險(D值320)、較大風險(D值160)、一般風險(D值70)、低風險(D值70),分別用紅、橙、黃、藍四種顏色表示)繪制,按安全風險點分布區域繪制在該圖上。為繪圖及使用的方便,可按不同安全風險等級設置相應的圖層(一個級別一張圖),同時將風險點登記表中的相關內容簡化后標注在相應的點位上。根據礦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將安全風險劃分為:重大風險、較大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重大風險:極度危險,27、不能繼續作業。較大風險:高度危險,需要立即整改。 一般風險:顯著危險,需要整改。低風險:危險,需要注意;稍有危險,可以接受。表1-1-1 事故發生可能性分值L事故發生可能性完全會被預料到相當可能可能但不經常完全意外很少可能可以設想很少可能極不可能實際上不可能分數值106310.50.20.1表1-1-2 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分值E暴露于危險環境的頻繁程度連續暴露每天工作時間內暴露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每月一次暴露每年幾次暴露非常罕見地暴露分數值1063210.5表1-1-3 事故造成的后果分值C事故造成的后果10人(包括10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下死亡1人死亡嚴重傷殘有傷殘輕傷,需救護分數值1028、04015731表1-1-4 危險性等級劃分標準危險程度極度危險,不能繼續作業高度危險,需要立即整改顯著危險,需要整改危險,需要注意稍有危險,可以接受危險分值D32016032070160207020風險分級1級(重大風險,紅色)2級(較大風險,橙色)3級(一般風險,黃色)4級(低風險,藍色)(四)安全風險的管控流程礦井年度及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管控工作流程分為:成立工作機構培訓人員策劃與準備風險辨識風險評估劃分分險等級確定風險清單制定風險管控方案形成風險分級管控運行機制雙重預防機制運行評價持續改進幾個步驟。具體流程如下:五、安全風險管控 (一)管控措施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由礦長組織實施,29、編制具體的重大風險管控實施工作方案,明確風險管控的人員、資金;采取設計、替代、轉移、隔離等技術、工程手段,制定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 施;在劃定的重大安全風險區域設定作業人數上限;其他安全風險管控的工程技術、管理、培訓教育、個體防護及應急處置等措施,應具有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二)定期檢查礦長每月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針對管控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調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結合年度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結果,布置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明確責任分工。分管負責人每旬組織對分管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檢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完善改進管控措施。(三30、)現場檢查按照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制度,跟蹤礦井年度及專項辨識出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四)公告警示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區域的顯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責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在礦井各主要風險點公布風險類別、風險等級、管控措施和應急措施,讓職工了解風險點的基本情況及防范、應急對策;建立崗位風險告知卡,標明崗位主要風險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報告電話等。六、保障措施(一)信息管理通過對礦井各系統及生產區域、作業場點的風險點排查,建立完善礦井風險點名稱、所在位置、可能導致事故類型、風險等級、管控措施、管控責任人等基本信息。(二)教育培訓每年由安全副礦長組織對井下作業人員(含管理人員)和地面關鍵崗位人員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專項培訓。每年至少組織參與礦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工作的人員進行一次 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技術知識培訓。(三)保存記錄礦井開展的年度及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檢查分析等工作,安全風險管理部門和相關業務部門均要明確專人,做好安全風險管控各類檢查及會議記錄。年度及專項辨識、評估、檢查分析、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等要形成專門的會議紀要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