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發電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獎懲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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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793559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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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煤發電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獎懲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了給工程施工現場創造一個良好的施工環境,確保工程順利進行,工程建設中各單位都要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努力創造出一個“設備干凈、工地整潔、規范嚴明、秩序井然、安全文明”的工作環境,樹立工程建設施工管理形象,確保各項目標順利實現。根據相關要求,特制定本獎懲制度。1 獎勵1.1 承包單位在工程施工全過程中實現江油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目標,業主將按有關規定,對承包單位進行表彰和獎勵。1.2 有下列表現之一單位和個人,業主可給予適當獎2、勵:1.2.1 消除事故隱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發生的。1.2.2 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2 懲處2.1 承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有安全目標責任書上所列事故,將按責任書上內容進行考核。2.2 承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機構不健全,三級網絡組織不落實,管理制度不完善等,處罰承包單位1000元。2.3 承包單位應定期組織開展安全及文明生產活動,按時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執行情況,并作好記錄。對活動組織不力,活動內容不作登記的行為,每發現一項處罰200元。2.4 安全文明工作不重視,辦事拖延或辦事不力,對交辦的相關工作未按時、按質完成,處責任單位20013、000元罰款。2.5 作業區的施工警戒、施工公告、安全紀律牌、安全警告標志等不完善而組織施工,處1000元罰款。2.6 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施工人員以及管理人員不正確佩戴安全帽,每人處100元罰款,將安全帽當凳子坐,每人處200元罰款。2.7 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2米,未使用安全帶,或未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者,罰款100元/人次。2.8 施工作業中使用單跳板或跳板不固定,使用不合格跳板等,處責任單位200元罰款。2.9 高空拋擲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者,罰款200元。2.10 長發未盤在帽內、穿拖鞋、高跟鞋、短褲等不按規定著裝者進入現場,罰款100元。2.11 在施4、工現場無證及違章駕駛機動車、起重機、行車、升降機等,罰款500元。2.12 施工生產區車輛行駛速度超過規定速度的,行駛中裝載物料撒落影響環境,行駛中長時間、頻繁使用喇叭者,罰款200元。施工車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在禁停路線亂停放等,處100200元罰款。2.13 施工承包商職工、外包工、民工、臨時工未進行安全教育,未進行安規考試、未辦理許可手續而上崗者,罰款100元。2.14 無故擅自動用消防設備、設施,罰款100元。2.15 施工機械無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準用證,罰款1000元/臺.套。2.16 現場水、電、通訊、氧乙炔膠管等亂拉、亂接者,罰款100500元。2.17 重大施工項目危險性作業,5、無特殊安全措施,罰款5000元。不按施工方案采取安全措施組織施工,處責任單位5001000元罰款。2.18 平臺周邊、大型設備預留孔四周無欄桿、標志,在2米及以上的施工通道、斜梯不按規定設置安全立網或平網,處責任單位5001000元罰款。2.19 設備安裝過程中,平臺、步道防護欄應同時施工,或增設臨時欄桿,否則按每缺一處,處責任單位500元罰款。2.20 憑借防護欄桿、腳手架起吊重物,處100300元罰款。2.21 危險施工作業現場無安全監護或監護人脫崗從事其它工作,處200元罰款。2.22 材料、設備不分類堆放,標志不清,堆場積水,堆碼設備不墊平整,無消防設施等,處責任單位2001000元罰6、款。2.23 在廠區永久公路上開施工道口不申報,處責任單位1000元罰款。2.24 施工現場有坑洼積水,施工便道不按審批方案完善,處責任單位5001000元罰款。2.25 斷道施工不申報,處500元罰款。2.26 大型車輛、機械在廠區永久公路上行駛不采取措施,壓壞硬化路面及邊溝,處2000元罰款,并承擔經濟損失。2.27 在禁煙區內吸煙,每人按200元罰款,禁煙區發現有煙頭按每個50元處罰。2.28 施工現場每發現一根丟棄的焊條或焊條頭罰責任單位50元。2.29 現場衛生設施不清潔,罰責任單位200元。隨地大小便者罰200元,隨意亂扔、亂倒垃圾者罰款100元。2.30 施工作業區、設備安裝場未7、滿足工完料盡場地清要求,每處處200500元罰款。2.31 損壞公共設施、財產者罰100500元,并照價賠償。2.32 所用設備、設施跑、冒、滴、漏,影響環境者罰50500元。2.33 在現場亂停、亂放自行車,亂畫、亂張貼等罰100300元。2.34 現場發現酗酒、吵架、斗毆、賭博、尋釁滋事,視其情節輕重處2005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交公安機關處罰,受公安機關處罰者驅出現場。2.35 清潔責任區不堅持每天清掃,排水溝道不暢通,雨水澄清池不定期清污,清除的淤泥不及時運往棄土場,棄土場棄土亂倒,不及時安排清理、平場等,處50010000元罰款。2.36 損壞交通標志、施工供電線路、公路邊溝蓋板8、等處5001000元罰款。2.37 向雨水系統倒垃圾一處罰200500元,向雨水系統倒油或有害廢物一處罰款20005000元,造成環保糾紛或事故與處罰一次25萬元,并承擔責任和損失,解決糾紛或事故的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2.38 無出入證的人員、車輛進入江油電廠生產區,一人(車)次罰款100300元。2.39 無故(或未向會議主持人請假)不參加安全有關會議者,一人罰款100元,遲到一人罰款50元。3 因違反安全文明規定施工,造成其它損失由責任方承擔。4 獎勵及處罰由業主、項目監理部各專業部門執行。處罰單由項目監理部及指揮部開出,罰金由承包單位交指揮部財務部,未按期交罰金者,加倍處罰。5 安全文明處罰資金,主要用于對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方面的獎勵和工程建設安全文明委員會組織的活動。6 本制度中未羅列出的其它安全規定,在工程建設中業主安全監察員和工程項目監理部安全監察員一旦發現有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將根據性質的輕重比照上述條款或比照承包單位的相關規定執行處罰,承包單位不得有異議。7 本制度中條款與各施工內部相關制度有沖突時,以本辦法為準。8 本制度未盡事宜另行規定。9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10 本制度燃煤發電有限公司現場指揮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