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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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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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業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凡進入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合格后必須按不同崗位統一購制工作服(保安員含試用期),其具體規定如下:1.使用期限1.1管理層干部、保安員制服使用期為36個月。1.2其他迷彩服、水電工服、清潔工服使用期為24個月。1.3保安員帽子使用期為18個月,腰帶使用期為24個月,領帶使用期為6個月,手套使用期為3個月,皮鞋使用期為18個月。2.辭工離職折算標準(均以制購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2.1除保安員服裝及標志物、腰帶、帽子、領帶、精神帶辭工時須全部交回(若有丟失,照價賠償2、)外,其它人員辭工服裝不予回收。2.2管理人員辭工,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服裝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滿12個月,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滿18個月,不滿24個月扣服裝押金的50%;滿24個月(含24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2.3水電工、清潔工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服裝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滿6個月,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不滿18個月的扣服裝押金的50%;滿18個月(含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2.4保安員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30%;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20%;工作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10%;工作滿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2.5所有服裝金額扣款方式參照綜合部有關規定辦。3、所有服裝物品統一購制,造冊發放。4.著裝及換裝時間規定4.1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為公司統一夏(冬)裝換季時間,如有特殊情況,視當時條件另行通知。4.2員工進入公司視季節決定先發放夏裝或冬裝,換季之前各部門各管理處需安排領用好換季服裝及物品。4.3夏、冬裝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