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員工請休假及假期待遇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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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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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業公司員工請休假及假期待遇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物業公司員工請休假及假期待遇制度提要:請事假1天由部門領導審批;請事假1天以上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主管經理批準;請事假3天以上請休假制度 1.員工請休假,先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按管理權限逐級審批并遞交到辦公室后,才能用假。 2.未經批準或未辦理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請假期滿,要及時到辦公室辦理銷假手續。如需延長假期,必須先向所在部門領導申請,并知會辦公室,按事假處理,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員工請休假 1.事假:員工沒有充分正2、當理由,不能請事假,有特殊原因需請假,必須先提交書面申請批準。 請事假1天由部門領導審批;請事假1天以上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主管經理批準;請事假3天以上,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公司經理批準。 2.病假:員工請病假必須持由縣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單。 請病假3天以內由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后,報主管經理批準;3天以上報公司經理批準,一般應在病休前將病假單交辦公室備案。 病假證明和手續不齊備的,按事假處理;如發現弄虛作假,按曠工處理。遇本人重病住院等特殊情況,可由他人代為請假,事后再到辦公室補辦病假手續。 3.探親假:凡在本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者,經辦公室核實后,報公司經理批準,員工申請享受探親3、假。 (1)未婚員工探外地父母,每年1次,每次20天; (2)已婚員工探異地父母,每4年1次,每次20天; (3)已婚員工探外地配偶,第年1次,每次30天; (4)聘用員工探異地父母或配偶,每年1次,每次10天。以上假期均包含法定節假日及公司規定的休息日,并根據實際需要可給予一次路程假。 4.婚喪假: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死亡時,經辦公室核準后,報公司經理批準可休婚假3天,晚婚假10天,喪假8天。 5.產假:女職工應于休假前15天持有所在部門領導簽署的請假單到辦公室核準后,可享受產假90天,屬晚育者增加優待假15天,辦理了獨生子女手續者增加優待假35天。 6.工休假:凡參加工作滿5年以上且已正4、式調入公司并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員工,應先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經辦公室核實、經理批準后,可享受工休假。 (1)休假時間:員工參加工作滿5年未滿10年者,每年可休假8天;參加工作滿10年未滿20年者,每年可休假12天;參加工作20年以上者,每年可休假15天; (2)工休假原則上當年度安排,不跨年度累計,并要求一次休完,特殊情況經批準后,可分兩次休;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再安排工休假: -員工在1年內請病假、療養累計超過45天,請事假累計超過30天; -按國家規定,員工當年連續享受10天以上假期者。 (4)按規定休計劃生育手術假的仍可享受工休假; 7.公假: (1)凡經總公司批準正式調5、入本公司的職工,在辦理調動手續時,如本人探親假已休完,經辦公室核實,公司領導批準,可給予公假3天,原則上一次性享受; (2)公司內應聘的聘用職工,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回原單位辦理有關手續的,辦法同上。 8.工傷假:員工在工作時間受傷,應立即送至就近醫院治療,并通知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或總經理,事后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填寫事故報告,經安全主任審查后,報請公司經理酌情處理。非因違反操作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導致受傷,其休假時間將按國家勞動保險的規定執行。 各類假期待遇 1.事假:請事假期間,不予發放工資;當月請事假1天以上不計發全勤獎;當月請事假超過3天的,扣發季度獎、半年獎和年終獎的當月份額。 2.病6、傷假: (1)當月請病假超過3天,不計發全勤獎; (2)員工因疾病或非因工傷停止工作進行醫療,當年累計休假時間不超過6個月的,按以下標準支付病傷假期工資:工齡不滿5年者,按本人工資60%的標準支付;滿5年而不滿10年者,按本人工資70%的標準支付;滿10年及10年以上者,按本人工資80%的標準支付; (3)員工因疾病或非因工傷停止工作進行醫療,當年累計休假時間超過6個月的,公司停止發給假期工資,按下列標準付給救濟金;工齡滿5年者,按本人工資50%的標準支付;工齡滿5年及5年以上者,按本人工資60%的標準支付; 3.探親假:員工享受探親假時,在批準的假期和路程時間內,按本人工資的80%支付假期工資,不計發當月全勤獎;正式工可予報銷來回硬座火車票,聘用工路費自理。 4.婚喪假、產假、工休假、公假:在批準的假期時間內工資、獎金照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