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租戶欠租遺棄物品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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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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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業公司租戶欠租遺棄物品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租戶欠租遺棄物品的管理制度 一、 目的明確對租戶欠租遺棄貨物的監控及處理制度,保證對欠租租戶的貨物及時監控,以減少集團損失;確保對遺棄貨物進行及時、適當處理,以便最大限度地取得處理收入;及時清空場地。二、 適用范圍租戶欠租遺棄的貨物。 三、 職責1. 分公司總經理。(1) 全面負責其管轄范圍內租戶欠租現象的監控及管理,審批物業部封鋪行為及封鋪后物品的處理建議方案。(2) 審批遺棄物品的拍賣、調撥。(3) 審閱遺棄物品處理完畢后的總結報告,監督整個過程,2、以保證物品處理的及時性及適當性,并給予最終意見。2. 物業經理。(1) 于每月收租日結束后的第一天審批“欠租租戶名單”,安排物業部人員將通知送交保安部,保安部按照“欠租租戶名單”對欠租租戶進行出貨監控。安排物業部人員在欠租租戶交清欠款后,及時通知保安部取消出貨監控。(2) 每月經集團總經理審批,確定將進行封鋪處理后,安排物業部人員執行以下工作:i、 立即書面通知欠租租戶,將在XX號(三個工作日內)對其作封鋪處理。ii、 在半個工作日內填寫“封鋪通知書”,通知行政部、財務部和保安部作好封鋪盤點準備。iii、 如果行政部在監督盤點封鋪物品時,對被封物品數量與商鋪面積、經營性質比較明顯不合理的現象提3、出異議,物業部應向分公司總經理提供書面說明,解釋不合理的原因。經分公司總經理審閱批示后,提交復印件給行政部。iv、 封鋪時對租戶遺棄貨物進行統一編號、清點登記的處理工作。在兩個工作日內對封存貨物進行估價并確定處理方法。處理方法須經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v、 執行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的處理方案。vi、 如果發生先發貨,超過一周的時間后才收款的現象時,應及時提供經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的處理申請給財務部。vii、 當存在未收款而放行的情況下,由物業經理負責審批放行條。viii、 處理完畢后,決定將剩余物品作入倉處理的,應與固定資產倉庫辦理物品交接手續,明確管理責任的轉移。ix、 處理遺棄物品完畢后三個4、工作日內填寫“欠租遺棄物品處理結果報告”,連同整套有關資料交分公司總經理審閱。x、 執行分公司總經理其它相關決定。3. 分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安排分公司總經辦人員執行以下工作,并對其工作結果負責:(1) 在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完“欠租遺棄物品處理結果報告”后,將報告及時交集團行政部填寫監督意見。在行政部填寫完監督意見并反饋給分公司后,應及時將監督意見匯報分公司總經理并將填寫完整的“欠租遺棄物品處理結果報告”復印件交有關物業部存檔。(2) 對各部門上交分公司總經理審批的有關資料(包括封鋪通知書、封鋪物品清單、欠租遺棄物品處理方案、欠租遺棄物品處理結果報告等資料)進行系統的文件檔案管理。(3) 協助5、有關部門進行公司內部資源配置,保證合理利用公司資源。(4) 執行分公司總經理下達的其他相關工作。4. 保安部負責人。安排保安部人員執行以下工作,并對其工作負責:(1) 對物業部每月提供的欠租租戶名單上的租戶出貨采取監控等監視管理措施,防止被監控的租戶轉移貨物。(2) 封鋪當日,協助物業部做好現場的保安工作,防止租戶有過激或破壞行為。(3) 如果行政部在監督盤點封鋪物品時,對被封物品數量與商鋪面積、經營性質比較明顯不合理的現象提出異議時,保安部應向分公司總經理提供書面說明。解釋不合理的原因。經分公司總經理審閱批示后,提交復印件給行政部。(4) 嚴格執行物品放行規定,協助物業部保護貨物在封存、拍賣6、調撥期間的安全。協助行政部保證存倉物品的安全。(5) 對監控鋪位出貨記錄(財務收款收據或放行條)存檔,并從收到物業部要求進行監控的通知文件日起至少保留一年時間。5. 財務部負責人。安排財務部人員執行以下工作并對其工作負責:(1) 協助總經理或物業經理對租戶欠租遺棄的貨物進行盤點及估價。協助物業部對貨物進行處理時的收款及登記工作。(2) 對已通過審批作為公司固定資產留用的物品(包括入倉及調撥),憑固定資產調撥單或入庫移交清單進行固定資產登記。(3) 收取拍賣款項時,開具一式四聯收據。其中一聯交保安部作為放行依據;一聯交顧客保留;一聯作為入賬依據;另一聯作為留底聯。如出現先發貨后收款的情況,在簽7、收了物業部轉交的經分公司總經理審批的處理通知后,應協助物業部及時收回款項。6. 集團行政部負責人。(1) 安排行政部人員執行以下工作,并對其工作負責:收到封鋪通知書后,按時到現場監督貨物的清點、封存過程。在盤點時,應評價被封物品數量與商鋪面積、經營性質比較的合理性。發現明顯不合理現象時,應與物業部溝通,并如實反映自己的意見。必要時,要求保安部及物業部分別提供書面說明,解釋遺棄物品不合理的原因。(2) 監督物品處理的全過程,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與分公司總經理協商解決;行政部覺得必要時,可以隨時向集團總經理匯報重大異常現象。(3) 在處理過程中,對辦公用品類,可根據集團及其他各分公司需要,先作統一調8、撥或提出留用的處理意見(剩余物品由分公司出具處理意見)。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調撥給其他分公司或集團留用的物品由調入調出部門協商內部調撥價;協商不成,由總部財務部決定最終調撥價。之后辦理固定資產入庫手續,或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要求,在使用部門提出的使用申請審批完畢后辦理調撥手續。(4) 物業部處理后,經分公司總經理審批認為該入庫的物資,在辦理了物品移交手續后,由行政部對存放固定資產倉庫內的物品進行統一管理,保證入庫物品不會由于存放時間過長或存放條件過差而導致物品價值大幅低降低。(5) 在收到經分公司總經理審批的欠租遺棄物品處理結果好,于兩個工作日內填寫監督意見并匯總到當月工作報告中,報集團總經理9、審閱。四、 租戶欠租遺棄物品的管理流程。(1) 發生租戶欠租的行為后,分公司在每月1日將欠租租戶名單及處理意見報集團總經理。經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封鋪決定的,物業部應立即書面通知欠租租戶將在XX號(三個工作日內)對其作封鋪處理,并填寫封鋪通知書抄送行政部、財務部及保安部。(2) 物業部封鋪時,應對物品進行統一編號及清點,并填寫封鋪物品清單。財務部及保安部應安排人員到現場進行協助工作,行政部應安排人員到場監督。行政部在監督盤點封鋪物品時應先估計封存物品數的合理性,對于被封物品數量與商鋪面積、經營性質比較明顯不合理的現象應提出異議。如果與物業部溝通后,行政部仍認為存在明顯不合理現象時,應寫明認為不10、合理的原因,并要求保安部及物業部分別向分公司總經理提供書面解釋。經分公司總經理審閱批示后,提交復印件給行政部。(3) 封鋪物品的編號方法如下:a 封鋪次數由每年1月1日開始計算,不帶入下一年。編號標準如下:座號/鋪號001例如:對F座A10號鋪封鋪物品的編號為:,b 若同一商鋪一年內第二次或多次被封,則其物品的編號應在鋪號后加上封鋪次數。編號標準如下:座號鋪號(4) 物業部于盤點后的兩個工作日對封存貨物進行估價,并確定處理方案。處理方案須經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的方案應與半個工作日報行政部備案。貨物成本超過萬元的處理方案須經集團總經理審批。(5) 如果決定進行拍賣,物業部應于處理通知審批通11、過后一個工作日內向有關部門發放物品處理通知書。(6) 租戶欠租遺棄貨物的處理,原則上應按以下第六點的建議處理方法執行。如有更好的處理方案,經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可按新方案處理。原則上希望在五個工作日內對物品處理完畢。(7) 財務部應協助物業部收取貨款、出具收據,并在封鋪物品清單上記錄物品出售時的收據號碼。(8) 如需先發貨后收款時,物業部應及時將經分公司總經理審批的處理申請提供給財務部。財務部應協助物業部及時收回款項。當存在為收款而放行的情況下,座/物業經理應憑經分公司總經理審批的處理申請審批放行條。(9) 安全部應憑財務收款收據或經座/物業經理審批的放行條放行物品,并將財務收據或放行條按鋪位12、存檔。(10) 處理完畢后的遺棄物品,如果經分公司總經理審批,決定入庫的,應辦理交接手續,明確管理職責。(11) 座/物業經理對遺棄物品處理完畢后兩個工作日內,應將欠租遺棄物品處理結果報告連同整套有關資料上報分公司總經理審閱。(12) 分公司總經理審閱完畢并簽署意見后,于一個工作日將欠租遺棄物品處理結果報告傳遞給行政部經理。行政部經理于兩個工作日內填寫監督意見后,反饋分公司總經理。當月封鋪物品處理及監督情況應匯總到行政部當月工資報告中,報集團總經理審閱。五、 租戶欠租管理流程六、 租戶欠租留下貨物的建議處理辦法1、 租戶欠租留下貨物的建議處理流程(注:估價總額超過10萬元的經過集團總經理審批,13、按照批示執行)2、 租戶欠租留下貨物的建議處理制度。(1) 座經理或物業經理對封存貨物進行估價,同時聯系已交訂金的顧客。(2) 貨物已被訂購:座經理或物業經理核實情況;情況不屬實,按貨物未被訂購處理制度處理。情況屬實,座經理或物業經理應及時通知顧客并商討處理意見。原則上允許顧客取回與其訂金相同金額的物品。如果物品金額超過訂金,只要顧客補回差價,應允許其購買。顧客取得貨物金額低于其訂金的,盡量與顧客簽訂放棄其他追索權利的書面協議。以上處理意見均需經分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3) 貨物未被訂購(物品成本超過10萬元的處理通知須經集團總經理審批):行政部根據公司需要,提出預留部分貨物或家具的申請,經分14、公司總經理批準后,辦理固定資產入庫手續。如果直接撥給使用部門的,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在使用部門提出的使用申請審批完畢后,辦理固定資產調撥手續。對于有意購買全部物品的租戶,其報價經分公司總經理審批后,應優先賣給該客戶。如果決定拍賣,由物業部根據分公司總經理審批的處理意見,向租戶及集團內部員工發放拍賣通知書。內部處理采取逐日遞減銷售價格的方式,原則上載五個工作日內處理完所有貨物及家具。例如,第一天原價出售,第二天七折出售,第三天五折出售,第四天三折出售,第五天一折出售。如果租戶與員工同時看中一件物品,應先賣給租戶。不同租戶同時看中一件物品,應按時間順序處理。(4) 員工通過關系,不按規定事先訂購物品的,一經投訴證實,該員工須以雙倍價格購買該物品。(5) 處理完畢后,剩下的物品由分公司總經理決定如何處理。如果決定入倉作為集團固定資產的,由物業部與行政部辦理好交接手續和填列移交清單。(6) 物業部應做好處理過程的登記工作,在封鋪物品清單上列明每樣物品的最終去向。七、 有關租戶逾期交租的管理規定。請詳見分公司的“收租流程”。物品一經留用,作為集團固定資產,應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