瓷業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2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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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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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瓷業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縣xx瓷業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第一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一、董事長總經理安全職責1、董事長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2、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訓考核。3、建立并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專門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工作匯報,決定安全工作的重要獎懲。5、堅持安全生產“五同時”原則,即在計劃、布2、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時候,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6、公司內實行的各級承包,以及與外單位的各項承包合同中,都必須有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術指標等條款,并認真考核落實。7、發生重大事故必須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8、確保安全生產的專項資金投入。二、分廠廠長1、分廠廠長是分廠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分廠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要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制度和標準。2、擬訂、修訂分廠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分廠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4、組織3、落實分廠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安全教育。5、組織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進行考核,保證員工持證上崗。6、組織分廠級的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裝置、防護設施處于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分廠無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時向安全部門書面報告。7、對本廠發生的安全事故要及時報告和處理,并負責保護現場,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8、建立健全分廠安全、防火組織。領導分廠和班組的安全防火工作。9、廠內實行各級承包,以及與外單位的各項承包合同中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指標,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職責等條款,并認真考核。三、分廠安全員安全職責1、分廠安全員在分廠廠長的直接領導下開展4、工作,在業務上受公司安全生產部領導。2、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度和標準,參與擬訂修訂分廠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3、協助分廠廠長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并督促實施。4、對班組安全教育進行業務指導,協助分廠廠長搞好員工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5、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對不聽勸陰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請領導處理。6、參與有關安全作業票證的審批并檢查落實情況。7、負責分廠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情況。8、組織安全大檢查,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和下達“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9、負責5、對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上報工作。10、負責分廠內的劇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廠內的交通、消防管理。11、經常對員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負責應急救援人員的管理、培訓,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習。12、積極參與組織事故的應急搶救工作。四、設備科長安全職責1、負責分廠機械設備、常壓容器、特殊設備的管理,使其處于完好狀態。2、負責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裝置,受壓容器的安全附件、起重設備上的負荷行程限制等的管理工作。3、負責電氣安全保護裝置,繼電保護裝置,避雷裝置等安全聯裝置的管理工作。4、參加安全檢查,做好設備方面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5、每天對運行的設備進行一次檢查,對設備的安6、全運行負責管理。五、工藝科長安全職責1、負責對各廠各崗位的工藝控制指標的管理工作,使其符合工藝要求,保證生產順利進行。2、在制訂操作規程時,工藝條件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3、每天檢查工藝指標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不得超溫、超壓和違章作業,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的糾正。4、參加有工藝技術方面的事故隱患難夫妻整改工作,參加分廠安全檢查和事故處理工作。六、質檢科長安全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和規程,對分管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責。2、在制訂檢驗規程時,檢驗分析的參數及步驟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3、每天進行安全技術指標的檢查和抽測,抽查工藝指標的分析情況7、,不得出現假數據、錯數據、估計數據,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罰,并糾正。4、參加有關技術方面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參加分廠安全檢查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七、車間主任安全職責1、車間主任是車間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車間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要認真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定制訂定標準。2、組織開展車間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3、組織落實車間級的安全教育,督促檢查班組安全教育。4、搞好本車間安全生產的準備工作,組織安全裝置和設施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證齊全完好。5、組織或參加一般事故的調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八、車間副主任安全職責1、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指令在本8、車間的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車間議事日程。2、組織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3、組織實施對車間員工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并定期組織考核,組織好本班組安全活動,及時吸取工人的正確意見。4、組織全車間職工定期進行安全檢查,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等處于良好狀態。5、組織各項生產活動,搞好各項成本管理工和,總結安全生產經驗,表彰先進班組和個人。6、嚴格執行有關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加強防護器材的管理使用和維護。7、“以人為本”作好職工思想工作,穩定車間工人情緒。8、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對車間發生的事故9、及時報告和處理,注意保護現場,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準執行。九、車間安全員職責1、車間安全員在業務上受上級安全技術部門領導,并在車間或在車間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2、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和標準,并檢查執行情況、參與擬訂、修訂車間安全技術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督檢查執行情況。3、制訂車間安全活動計劃,并檢查執行情況。4、編制或協助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督促實施。5、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協助車間主任搞好職工安全思想、技術教育和考核工作。6、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請領導10、處理。7、負責車間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8、負責車間消防、動火審批及管理工作,負責車間的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工作。9、負責落實、整改安全檢查中所查出安全隱患工作。10、負責組織參加車間及全廠的事故應急搶救工作。11、負責車間的環境監測及“三廢”污染事故的調查、統計、分析的上報工作,加強環境治理,使其達到國家環保達標。十、班組長安全職責1、組織員工學習,貫徹執行公司和分廠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及要求。2、組織班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動。3、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4、檢查崗位工藝指標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做好設備,安全設施的巡回檢查及保護保養11、,并認真做好記錄。5、嚴格勞動紀委,不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一切違章作業,監督檢查本轄區內的各種和業,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6、負責本崗位防護器具,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完整好用。7、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并做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并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十一、工人安全職責1、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2、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和安全設施及工藝器具是否齊全完好。3、遵守紀律,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規程,安全技術規程和操作法,記錄清晰、真實、整潔,并保持作業場所清潔。4、按時巡檢、準確分12、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5、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異常應妥善處理及時上報,并認真做好記錄。6、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器具和防護器材、消防器材。7、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及時向領導報告。第二章 各職能部門安全職責公司辦公室安全職責1、在公司經理領導下,把檢查和督各級干部貫徹、執行國家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的工作做為維護員工合法權益的工作來抓。2、認真學習黨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文件,增強保密觀念,嚴格執行上級指示,努力做好檔案等資料的保密工作和防火防潮、防蛀管理工作。3、做好公司運輸車輛和駕駛人員管理工13、作,督促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4、做好通訊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確保線路暢通,一旦發生事故,能及時準確報警。5、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指示。6、善于發現和總結安全文明生產中的典型,加強員工的安全思想教育。7、參加廠內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二、安全生產部1、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規定、制度和標準,在公司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工作。2、組織制定修訂本公司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針,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3、監督新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組織開展各種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活動。4、組織安全大14、檢查,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和下達“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5、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糾正違章,督促并協調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其生產,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6、組織對火災的撲救,負責火災事故、破壞事故和公司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上報工作。7、組織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三、財務處安全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和規程,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負責。2、在編制和檢查經濟計劃工作的同時,要編制和檢查技術措施計劃的經費,勞動保護用品15、保健用品、防暑降溫等經費,并檢查落實情況。3、做好安全措施經費的管理工作,做到??顚S谩?、凡安全措施不落實的技術措施項目,未經安技部門同意,不得撥款。5、負責審核各類事故處理費用支出,并納入企業經濟活動分析內容。四、銷售處安全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冬麥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和規程,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負責。2、嚴格執行有關防火管理和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嚴格檢查來公司拉運危險化學品的經營、采購、準運駕駛、押運證等有關證件,合格后方可發貨。五、分廠安全科安全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冬麥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和規程,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負責。2、負16、責廠內劇毒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要害崗位管理,廠區交通消防管理工作。3、負責對新入廠員工的廠級安全教育和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組織開展各種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活動。4、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5、組織安全檢查,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和下達“事故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并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6、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及大修,技改技術等項目的勞動保護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保證符合職業安全衛生要求。7、對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及各類安全附件進行安全監督檢查。8、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糾正違章,督促并協調解17、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9、負責各類事故匯總、統計上報工作、主管人員傷亡、環境污染事故、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參加基層上報的各類事故調查,處理和工傷認定。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加強安全工作的基礎建設,做好各種安全臺帳、票證管理,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指導基層安全工作。11、負責消防器材的計劃、配制、維護及臺帳管理。12、參加事故應急搶救工作。六、分廠設備科安全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冬麥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和規程,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負責。2、負責制訂或審查制造,改造方案和安全措施及檢修維護保18、養制度,制定或定時器查大檢修計劃時,要有安全項目,并同時組織實施。3、參加設備大檢查,按期完成有關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整改項目。4、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的檢查及檢驗工作,使之處于良好狀態。5、負責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有關重大事故的處理。七、質檢科安全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冬麥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和規程,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負責。2、組織編制審查所管轄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規程。3、負責生產中各廠安全質量控制點的分析檢測工作,確保分析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可靠性。4、經常把產品及質量安全控制點的檢測情況反映給生產及技術部門,及時改進提高產品19、安全技術性能,維護產品聲譽。5、負責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其它事故有關數據的分析和測定。八、調度安全職責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冬麥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指示和規程,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負責。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生產工作時,要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安全工作。3、在組織指揮生產過程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或發生事故時,要采取果斷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危險緊急情況,先處理后報告,嚴禁違章指揮,并及時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和有關領導進行處理。4、在組織指揮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各項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發現違章行為要及時制止,并立即向廠領導匯報。5、參加全廠性的安全20、生產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若生產與安全有矛盾時,必須先排除不安全因素,方可繼續生產。第二章事故管理制度一、事故分類與管理第一條 為便于管理把各類事故分為生產、質量、火災、爆炸、設備、交通、傷亡、醫療、破壞等九類。第二條 在生產過程中,因違反工藝規程,崗位操作法或操作不發,指揮失誤,誤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損失的事故,稱生產工藝事故,由分廠負責組織分析處理上報。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按生產操作事故處理。1、因設備故障造成停車;2、因原料不足、產品滯銷而造成的停車或減產。3、人力不能抵抗的災害所造成的停產及物料損失。第三條:由于生產操作不當,分析等造成產品或半成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或廠規定21、的技術標準,而導致報廢或返工;原材料及產品保管不善或包裝不良而變質;因工作失誤,采購的物質不合規格要求影響了生產或檢修計劃的完成;機電設備、生產裝置、檢修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影響生產;基建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等質量事故由質量管理處負責組織分析上報,基建工程質量事故由公司負責管理。第四條:凡失去控制并對財物和人身造成國家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事故,稱爆炸事故,以上由生產安全科負責管理。第五條:化工生產裝置、動力機械、電氣儀表、輸送設備、管道、建筑物等發生非常損壞,造成停機產量損失或修復費用達到規定數額的事故稱設備動力部門負責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按設備事故處理:1、由于災害出現的人力不能22、抵抗的原因而發生的生產設備損壞。2、由于處來原因而發生的生產設備損壞。3、經鑒定的老殘設備。第六條:企業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稱傷亡事故,由安全科負責管理。職工在生產區域以外執行領導交給的工作任務時,在其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的往返途中發生的傷亡,屬傷亡事故。職工從住點來上班,在路途發生的跌跤撞傷、車禍不屬傷亡事故(服從交通部門處理),還包括:1、由于勞動條件不良而引起的慢性中毒或職業病;2、從事非生產活動,(如在上班時間追逐打鬧,在非生產時間走路失控,跌跤等)所發生的人身死亡。3、由于自殺或身體疾病而引起的傷亡。第七條:凡故意制造的事故稱破壞事故,交由公安部門。第八條:凡一次23、事故具有多種事故性質者,應以其影響最大的一方或事故的主要原因決定事故的名稱;并按新選定的事故名稱進行規定管理。第九條:安全生產部,負責全廠各類事故的綜合統計,各職能部門應按時將事故情況報生產安全部。二、事故等級的劃分第十條:各類事故按其損失的大小傷亡程度、性質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事故、一般事故和輕微事故三個等級。傷亡事故分為死亡、重傷、輕傷。第十一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重大事故。1、直接損失費達四千元以上。2、造成產品日計劃產量損失25%以上。3、重傷一人或多人負傷。4、因質量問題造成產品大量退貨,索賠,損失達4000元以上。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屬一般事故。1、直損八百元至四千元;2、造24、成產品日計劃產量損失1%以上。3、職工負傷或休息一個工作日以上。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為重傷。1、因工負傷經醫生診斷為殘廢或可能為殘廢的。2、傷勢嚴重,需進行較大手術才能挽救的。3、人身要害部位嚴重灼燙或非要害部位,但面積達全身面積三分之一以上的。4、嚴重骨折或嚴重腦震蕩。5、眼部受傷有失明可能的。6、手部受傷,大拇指軋斷一節的。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軋斷兩節或任何兩指軋斷各一節的。局部肌腱受傷,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伸曲自如的殘廢可能。7、腳部受傷,腳脂軋斷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傷引起機能障礙,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殘疾可能。8、內部受傷,內臟損傷,內出血或傷及腹膜等。9、凡不在上述范圍25、內的傷害,經醫院診察根據實際情況,由廠領導與公司作分別研究提出意見,由縣勞動局確定。三、搶險與救護發生事故后,本單位負責人應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根據事故情況向當地發監、公安、檢察、工會等部門匯報。第十五條:發生重大事故時,值班領導與調度立即組織搶救報公司和有關部門,在搶救時,注意保護現場,所有搶救人員服從命令,聽從統一指揮。第十六條:對有毒有害物料,大量外泄的事故場所或火場,必須設立警戒線并報上級有關單位和領導,搶救人員應戴防護器具,對燒傷及中毒等受傷人員,應進行急救處理。四、事故報告程度第十七條:凡發生事故,最先發現人或當事人,應立即向班長及調26、度報告,而后逐步報告,對重大事故應用快速方法向公司報告。第十八條:發生事故的分廠,應按規定寫出事故報告,報公司主管部門,輕微事故不超過兩天,一般事故不超過三天,重大事故不超過七天。第十九條:凡喪失滿一個工作日以上的要在三天內填寫好傷亡事故,報安全科,如發現重傷、死亡多人事故要以最快速度報公司領導和安全科,由安全科經公司領導同意報上級主管部門。第二十條:工傷事故發生后,要及時檢查治療,需要休息者,必須持有醫生的診斷證明,經分廠安全員、主管、廠長、經理簽字,才能做工傷事故統計。第二十一條:凡因工負傷者,從發生事故受傷起,若一個月以后由輕傷轉成重傷,或由重傷轉為死亡,則不按重傷死亡事故上報。第二十二27、條:安全科負責全公司各類事故的綜合統一,各職能部門應將有產報告報送安全科以便匯總和存檔。五、事故損失的計算第二十三條:事故損失的計算,由生產事故直接損失費、職工工傷事故直接損失費、產量損失、事故損失總金額等四種計算方法。第二十四條:生產上的直接損失包括原材料損失、成品或半成品損失、設備損失。第二十五條:職工傷亡事故的直接費用包括人身傷亡所用支出的費用。第二十六條:產量損失是從事故發生時起至恢復正常生產時,按日計劃產量的總損失量,設備修復后,因能力降你而減產可不計算在內。第二十七條:事故損失總額為生產直損費與產量損失費,職工傷亡事故直損之和。第二十八條:職工傷亡事故休息的計算,是指工作中斷時起到28、傷愈復工或確定為殘疾之日止。六、責任劃分第二十九條:企業安全管理實行首長負責制,同分管領導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責任制。正職分配的工作,副職不執行或拖拉未辦導致事故的,由副職負主要責任,副職向正職反映,建議得不到重視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決,而造成后果,由正職負責。第三十條:企業規章制度由分管領導負責科學建立管理部門,已制訂或建議制定規章制度,領導不頒發不組織實施由領導負責。第三十一條:設計有缺陷或不符合設計規范的由設計者和審批者負責,在施工和生產中發現設計缺陷可以彌補而不采取措施的,由施工或生產部門領導負主要責任,已制定措施卻不執行而釀成事故由違反者負責。第三十二條:制造施工部門,未嚴格按圖制造,施29、工未經設計或修改,設計未經批準而施工者,要對由此發生的事故負責。第三十三條:持安全作業證違章操作發生事故,由違章者負責,無安全作業證擅自作業發生事故,由本人負責,被委派作業發生事故,由委派者負主要責任。第三十四條:學徒工在學習期間,必須在車間指定班長帶領下工作,不聽指導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負責,在班長指導上操作發生事故由班長負主要責任。第三十五條:因管理不善,紀律渙散、違章違紀嚴重,發生重大事故時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七、調查和處理第三十六條:發生事故要據“四不放過”的原則辦理。第三十七條:對一般事故或重大未逐事故,應在事故發生后由分廠和有關部門領導組織調查并召開事故分析會。第三十八條:對重30、大事故由公司領導組織有關科室進行調查、分析,必要時邀請上級有關單位參加調查處理。第三十九條:對事故責任者的處分,可根據事故大小、損失多少、情節輕重以及影響程度等情況,令其賠償損失或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降薪、撤職、留廠察看、開除出廠、直到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條:各對類事故隱瞞不報、虛報、或有意拖延報告者追究責任,從嚴處理。第四十一條: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個人,廠里給予表彰、獎勵。第四十二條:外單位或機關、學校來我廠勞動實習、培訓時發生的傷亡事故,由安全科負責調查統計,不用上報死亡者姓名、單位及原因。第四十三條:外單位來我廠進行承包工程的人員出現傷亡事故,由原單位負責統計上報。八、獎31、勵第四十四條:一年內安全生產無事故的分廠,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光榮牌連續三年以上安全生產無事故的分廠,授予“安全生產模范單位”稱號,并每年給予適當物質獎勵,發生事故即取消稱號和掛牌。第四十五條:對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作出下列貢獻之一者,給予500元以下獎勵或同時記功一次。1、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堅持巡回檢查,及時發現重大危險隱患,并采取安全措施化險為夷,避免人員傷亡和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者。2、發生事故時,臨危不懼采取得當方法,奮勇搶救傷員和國家財產,成績顯著者。3、積極提合理化建議,在安全技術方面有重大改進,成績顯著者。4、熱心安全生產工作,盡職盡責,在安全管理方面成績顯著者。5、勇于堅持32、原則,嚴格按制度辦事,糾正違章行為,避免重大事故者。九、事故處罰第四十六條:發生因工死亡和直接經濟抽失一萬元以上的火災、爆炸、污染、生產、設備、質量、技術等重大事故,取消本單位的當月獎金。第四十七條:發生重大事故和直接損失4000元以上等各類重大事故者扣罰該單位當月獎金10%。第四十八條:發生一般事故扣罰該單位當月獎金5%。第四十九條:對未構成事故但性質惡劣影響極壞者,扣罰該單位當月獎金2%,第五十條:輕微事故由分廠級自行處理,但須上報。第五十一條:拒不參加事故調查活動,不按時交事故報告和主動提供事故有關資料情況扣除一個月獎金。第五十二條:未經許可,擅自毀掉事故有關資料除追究責任外處100元以33、上罰款。十、違章處罰第五十三條:不準沒有參加安全教育,沒有取得安全作業證的人員獨立操作,特殊崗位必須有特殊工種作業證方可作業,否則對有關責任人罰款20元。第五十四條:在生產區內對違反禁煙制度、動火制度、高處作業規定、入罐作業制度等對有關責任人進行10-50元罰款。第五十五條: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對違反操作規程的指令,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并作記錄,對違反規程操作罰款20元,造成事故追究其責任。第五十六條:未經安全科同意,擅作挪用消防器挪作它用的,或消防器材管理不善,造成丟失,取出使用后不及時放回原處,未處于完好狀態罰款20元。第五十七條:不按時完成隱患整改項目罰款20元,因資金、生產、技術34、等受影響除外,但事先要報安全科及有關領導同意,并采取可靠措施。第五十八條: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按時參加廠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中途退場需請假批準,否則處罰10元。第五十九條:對在工作中不執行安全員所定安全措施,拒不執行安全科指令罰款20元。第六十條:職工工作中要根據不同崗位佩戴必要的勞保用品,違者每一人一次罰款10元。第六十一條:不按時上交安全報表的單位罰20元。第六十二條:自行車不按規定進入廠區放車間罰20元。第六十三條:隱瞞事故不報告或不按時報告,每次對直接責任者和有關領導各處50元以下罰款。第六十四條:崗位記錄不整潔、不齊全、不準確、不嚴格交接班者每次罰10元。第六十五條:違反其它安全制度者每35、次處100元以下罰款。第六十六條:為鼓勵個人實行在個人違章罰款中人予檢舉40%的獎勵, 以資鼓勵。第六十七條:在執罰過程中要嚴格按章辦事,檢舉要如實反映情況。事故調查組管理規定一、發生事故時成立事故調查組,成員由廠長指定生產、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以及工會成員參加,發生死亡事故時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配合調查。二、事故調查組成員條件:1、具有事故調查所需的某一方面的專長。2、與發發生的事故沒有直接利害關系。3、能實事求是,認真負責,堅持原則。三、事故調查的職責1、查明事故發生原因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2、確定事故責任者。3、提出事故處理意見,防范措施和建議。4、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四、事故調查組的權36、力1、有權向發生事故的車間和有關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政黨工作。3、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情況后,如對事故分析與處理意見不同,安全科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如果仍有不同意見報廠部處理,仍未達成一致報公司裁決,但不能超過處理時限。第三章安全檢查制度一、任務與要求第一條:安全檢查是搞好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基本任務是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第二條:安全檢查應貫徹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除進行經常性檢查外,每年還應進行群眾性的綜合檢查,專業檢查,每節性檢查和日常檢查。第三條:安全檢查活動各級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并制定安全檢查表。第四條、事故調查組的權力1、有權務發生畫事故的車間和有關單位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陰礙、干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3、事故調查組在查明事故情況后,如對事故分析與處理意見不同,安全科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如果仍有不同意見報廠部處理,仍未達成一致報公司裁決,但不能超過處理間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