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程項目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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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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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程項目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建立電力安全生產管理規定2、 范圍:適用于公司電力安全生產管理3、 責任者:工程部4、 程序:4.1 電氣運行安全 電氣作業人員必須經醫生檢查身體,并證實確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疾病,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有上級部門頒發的電工作業操作證,才能擔任電氣作業和電氣作業監護人工作。 電氣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定。 一切電氣作業人員都必須熟悉觸電急救方法。 在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必須按爆炸性環境防爆電氣設備選2、用標準執行。 電氣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當電氣工作人員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險區域進行工作時,監護人員應隨時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聲怪叫,以免引起錯覺而引發事故。 做好經常性的電氣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消除 現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檢查。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 接地裝置的規定:.1 接地電流大的接地裝置(500A以上)為5歐姆;接地電流小的接地裝置(500A以下)為10歐姆。.2 變電室露天部分的單位獨立避雷針為10歐姆。.3 裝有避雷線線路上的金屬及水泥電桿為10歐姆。.4 裝在架空線路3、引至變電所進線上管型避雷器為10歐姆。.5 保護配電線路變壓器用的避雷器為4歐姆。.6 易爆場所、庫房及車間避雷針為4歐姆。.7 保護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靜電接地:.1 靜電接地的接地電阻,每處不宜超過10歐姆。 防雷接地:.1 為保護建筑物不受雷擊,應針對雷電的危害,分別對直擊雷、感應雷和架空線引進高電壓等采取防雷措施。.2 避雷裝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針、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線。.3 為防止感應雷,應把屋內一切導體、金屬管道等可靠接地,減小電阻使感應電荷迅速流入地中。.4 避雷針應由三部分組成: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5 避雷針接地極的多少,應視接地電阻是否滿足要求,每極接地極之4、間的距離應保持3米,接地極應為帶狀接地。.6 為避免跨步電壓對人體的危害,接地極應埋在人員很少通過的地方,且距被保護物應大于3米。.7 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禁止與防雷接地合用。.8 避雷針的保護范圍,應根據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來決定安裝避雷針的高度和數目。.9 獨立避雷針,避雷線的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姆。 當氣候條件惡劣時,應停止戶外電氣作業,不得已而緊急搶修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氣需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變電所必須制訂現場運行規程,值班人員的職責應在其中明確規定。 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超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5、必須有監護人員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距離。 運行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證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在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由兩人執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護。 凡電氣設備和線路無電應作有電看,嚴禁以手隨便觸摸。 未經試驗合格的一切電氣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在墜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時,須辦好登高作業證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及以下為1.5米、10KV以上為3米。 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規定:.1 各部門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必須先提出臨時線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2 臨時線路使用6、期限超過15天的,必須更改為正式電氣線路。.3 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4 電焊機、砂輪機等產生明火的電具接線,應具有相應等級的動火證后,電工方可接線。.5 經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線路不應架設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與水管、蒸汽管、門窗等應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設在戶內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并按照要求距離進行固定。.6 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7、。移動電具安全管理規定:.1 移動電具包括:電風扇、排風扇、手電鉆、電錘、手提砂輪機、移動水泵、云石機、電焊機等,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2 移動電具要求專人負責保管、維修及檢查,檢查內容有:電具本身有無損傷,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電源引線有無破損、老化、絕緣不良現象,導線規格是否合適,插頭、插座是否齊全,有無破損,相線和保護接地的接法是否統一,金屬外殼或金屬支架接地是否可靠。.3 移動電具的引線及插頭都必須完整無損。220V和380V電壓的移動電具引線分別使用三芯或四芯絕緣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銅芯軟導線,中間不得有接頭,要保證電具金屬外殼接地。.4 使用220V或380V電8、壓的手電鉆等手提式電動工具,必須配用11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開關。.5 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地方和金屬容器內部等危險場所使用的行燈,應用12V電壓,其電源由雙圈變壓器供給,并將變壓器金屬外殼、鐵芯及二次線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電源線長度不超過5米,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6 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移動電具必須采用防爆型。.7 移動電具電源線必須架設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線穿過道路時高度不低于6米。.8 搬運移動電具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4.2電氣檢修安全 電氣檢修必須按照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人簽發,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許可手續后方可作業。 一9、般情況不準帶電作業(無論高壓與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后,掛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必須帶電檢修時,(限500V以下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定:.1 必須經工程部負責人批準。.2利用絕緣物可靠地將鄰近各相分離開,并穿戴好絕緣鞋、手套、帽子,不準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3 在主管領導或電氣技術人員直接監護下進行工作。.4工作點附近各相與地相連的金屬物必須隔開,以免觸到。.5 應由一定經驗的電工擔任,并遵守有關安全規程,監護人認真監護,但監護與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離,最近不得小于2-3米。 在停電設備和線路上裝設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10、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停電、測電、驗電的檢修作業,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應采取切實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對地下直埋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變電室運行及檢修現場規定:.1 凡參加變電檢修的一切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2 當接受檢修任務時,檢修人員應對工作內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3 在檢修工作進行前,應作好充分準備,查看現場,了解設備情況。.4 檢修中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程,適當安排好檢修人員,掌握進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5 檢修后應11、認真做好記錄,負責向運行人員辦理交付驗收工作。.6 工作結束后,參加檢修人員應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現場。.7 檢修負責人應對設備的檢修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面的責任。.8 檢修人員應對所做工作直接負責。.9 凡檢修后的設備,不允許帶缺陷情況投入運行。.10 變電設備的檢修為三種類別:1、大修。2、小修。3、事故檢修。動力及照明檢修作業規程:.1 在檢修500V以下線路的各種電動機時,應采取下列措施:拉開開關與斷路器將電動機從線路電網中斷開。待電動機完全停止后,在配電盤對應的開關操作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經測驗確證無電后方可檢修。.2在靠近6KV及以上設備作業時,須注意下列各項規定:.12、2.1帶電體只允許在工作人員的任何一面,如兩面都有帶電體,禁止作業。.2.2帶電體與工作人員的距離,無論伸手或揮動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3在轉動的設備旁工作時,應注意下列規定:.3.1 轉動設備與工作人員距離無論伸手及揮動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3.2禁止任何人觸摸正在轉動的各類設備。但若必須靠近時需采取防護措施。電氣安全用具有關規定。.1 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2 (1)高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8KV,持續時間為1分鐘。(2)低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25KV,持續時間為1分鐘。.3 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4 絕緣靴定期試驗電壓為15KV,持續時間為10分鐘。.5 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6-10KV試驗電壓為40KV;20-35KV試驗電壓為105KV,時間為5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