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程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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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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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力工程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前 言2一、職責3二、安全檢查內容、方式、實施和要求31、各類安全大檢查的主要內容32、安全檢查的方式3三、安全檢查的實施和要求41、安全檢查的實施42、安全檢查工作要求4四、隱患排查治理4五、 隱患排查治理內容、方式、工作要求51、隱患排查治理重點內容52、隱患排查治理具體內容63、隱患排查治理方式74、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85、監督檢查9六、附則10附表一:11附表二:12前 言為規范現場安全檢查管理,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2、綜合治理 ”方針,及時查找和整改安全生產隱患,保障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各級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的方法、程序、內容,確定了各類安全檢查的具體要求。適用于公司所屬項目工程,以及其他通用性質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職責 1、公司組織各類安全檢查的整體策劃、發起和實施,負責發現問題的復查和督促整改閉環,以及上級或地方政府部門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提出問題的整改、落實和反饋。 2、各相關項目部配合公司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及復查,從各自專業提出整改建議和意見,督促所屬單位問題的整改和閉環。 3、各項目部負責范圍內安全檢查的策劃和實施,督促上級安全檢查問題的閉環。3、 二、安全檢查內容、方式、實施和要求 1、各類安全大檢查的主要內容 1.1 應以查領導、查思想、查管理、查規章制度、查隱患治理為主,同時對環境保護、環境衛生、生活衛生、文明施工、塵毒、噪聲、化學傷害、高低溫傷害、輻射傷害等應有防護措施、設置標識、配備防護用品等內容亦應納入檢查范圍。 1.2 各單位應建立安全檢查制度,明確職責、工作內容和實施要求。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積極消除事故隱患。 2、安全檢查的方式 2.1 安全檢查可分為一般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綜合檢查、日常檢查、隨機檢查等方式進行。一般性檢查、階段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等檢查可組合進行。 2.2 公司組4、織的安全大檢查可采用安全檢查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內部審核、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評價的形式,對所檢查的單位給予定性和量化評價,或聘請第三方安全評價機構進行安全評價。 2.3 按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內部審核工作程序規定,每年至少組織進行一次內部審核,并接受外部監督審核。 2.4 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二次綜合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并邀請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專業人員參與檢查。境外工程項目原則上施工高峰期適時安排檢查一次。 2.5 公司各專業公司、事業部、分公司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安全生產綜合性大檢查。 2.6 項目部實行每天的領導安全值日制度,編制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帶班表,確保領導班子成員輪流執5、行帶班,帶班記錄齊全有效。并且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2.7施工班組實行每日安全巡查、每周安全檢查制度。專職安全員每天應巡查現場并形成巡查記錄。 2.8起重機械、施工用電、消防等專業性檢查按專項管理制度規定的要求執行。 三、安全檢查的實施和要求 1、安全檢查的實施 1.1 各類安全綜合性檢查,負責組織的單位行政領導應親自主持或參加,并邀請同級工會負責人參加安全檢查。 1.2 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較大問題或隱患,應填寫安全施工問題整改通知單,送被檢單位領導簽收,限期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訂整改計劃報上級批準,分階段實施。整改結果要反饋,安全保衛部門要組織復查,實現6、閉環。 2、安全檢查工作要求 2.1 各級領導對安全檢查工作做到思想重視、行動落實。 2.2 各級安全檢查要有計劃(通知)、方案、實施、檢查通報和詳細的安全檢查記錄。 3.2.3 各項目部還應不定期對各單位和分包商的安全監督檢查的執行情況進行抽查。 3.2.4各單位在實施安全檢查時發現的問題應以不符合項管理方法進行整改閉環。 四、隱患排查治理 1、 為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領導小組,負責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策劃、組織、協調、考核。 2、公司負責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方案的編制,并結合其他安全檢查,公司及二級單位全年組織不少于 2次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7、。定期組織監督指導;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針對各個階段的重點工作組織開展抽查、互查等工作。 3、公司各項目部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應逐級建立并落實全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實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分級管理制,進一步明確責任部門、人員、范圍、方法等內容。各施工項目應結合日常安全檢查開展隱患排查,同時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事故隱患排查活動。 4、各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全面責任;組織建立健全資金使用專項制度,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定期組織安全及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8、查出的事故隱患,督促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整改臺帳,并按照職責分工進行治理。對于重大事故隱患,同時報告公司領導,實行掛牌督辦。 5、 各項目部應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員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全體員工均有責任和義務向主管部門報告事故隱患;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6、公司收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 五、 隱患排查治理內容、方式、工作要求 1、隱患排查治理重點內容 1.1 術語和定義 1)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9、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分為人身安全隱患、電力安全事故隱患、設備設施事故隱患、大壩安全隱患、安全管理隱患和其他事故隱患等六類 2)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3)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分為級重大隱患和級重大隱患。 4)事故隱患認定原則:指在客觀因素昀不利的情況下,按照其可能直接造成的昀嚴重后果來認定。不同類型的隱患,應10、按照其可能導致不同等級事故(事件)的昀嚴重程度認定。 1.2 泥石流、邊坡坍塌、洪水等自然災害隱患;抵御臺風、暴雨、泥石流、冰雪等自然災害能力;腳手架、模板支撐、臨邊防護、高邊坡、深基坑、地下工程、輸變電線路跨越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隱患; 1.3 大件起重吊裝運輸、施工用電隱患;消防、車輛交通管理隱患; 1.4 現場施工人身安全及勞動保護情況;在建項目履行安全職責情況、安全生產費用投入和使用情況、安全培訓教育和安全技術措施執行、各級員工及分包隊伍安全管理等情況; 1.5 電網項目主要輸變電設備及線路安全情況;發電廠主機設備、重要設施;特種設備安全管控情況;在建項目重要項目、重要工序、重要11、節點的安全管理; 1.6 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安全信息報送和信息化建設情況;安全預警機制建設、防汛、應急處置管理和演練工作開展情況。 2、隱患排查治理具體內容 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作業行為和管控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隱患以及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制度建設、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責任落實、勞動保護、現場管理、班組建設、事故事件查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具體包括: 2.1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標準規范的貫徹執行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分解和落實、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建設和安全生產過程管控情況; 2.2 施工安全生產責任狀的簽訂、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施工協議,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執12、行情況; 2.3 安全生產重要設施和特種設備、大型起重設備、中小型電動工器具、安全工器具、安全防護用品的日常管理維護、運行及檢測情況,安全設施、安全標志的設置及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2.4 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編制、交底和執行情況、施工作業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重要工序、重要部位的風險辨識、環境辨識的自評價,風險預警機制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2.5 事故及事件報告、調查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2.6 安全基礎工作開展和安全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三類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員工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保護、安全監督等情況; 2.7 現場應急13、處置預案的編制、演練、處置、評估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保養情況; 2.8 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 2.9 在建項目野外、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的危險點、環境因素的排查、防范和治理、?;锲?、放射源的運輸、儲存、保管和使用情況; 2.10 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道路交通安全、地質災害預防、起重作業、高空作業、基坑開挖、地下洞室施工、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輸變電線路架設、變電站構架吊裝、汛期防汛、防火災、防爆炸、防泄漏、防超溫超壓措施的執行等情況。 3、隱患排查治理14、方式 3.1 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以各在建項目自查為主,要突出重點,有序推進,做到層層動員、全員參與、形式多樣、穩步推進。 3.2 各項目部對發現的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要及時組織整改閉環,短期內能整改的應及時整改閉環;對暫時難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隱患要編制整改計劃,要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 3.3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公司報告。各項目部應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隱患進行分析和評估,確定隱患等級,明確重大事故隱患信息報送責任人。 3.4 經確認為重大事故隱患的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監督實施事15、故隱患治理專項工作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3.5對確認為重大事故隱患的事故隱患,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由報告單位向當地安全監管部門和主管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部門和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治理方案、項目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內容。 4、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 4.1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規定;通過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強化項目部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以及安全監督16、部門的管理職責;進一步改善作業環境,消除事故隱患;努力提高公司本質安全水平。 4.2 電網項目要根據季節和施工特點,針對臺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特點,將存在山體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脅的輸變電項目等作為排查治理的重點,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落實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防爆等各項措施。 4.3 境外工程項目要結合所在國家和地區的政治形勢、勞資關系、種族矛盾、環保、土地利益、施工條件等不同特點,同步開展隱患排查的自查自糾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強化員工安全生產和風險意識,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風險要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確保應急預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到位。 17、4.4 境外工程項目部要根據所在國的地質、地理和非傳統安全風險等情況,強化主動風險管理。對于因由于自然產生和人為誘發的對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質(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災害現象。以及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密切關注所在國的預警通知,及時發出預警信息;在發生地質災害和自然災害導致可能危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及時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在第一時間向我駐所在國領事館、所在國政府有關部門、公司海外事業部報告。切實做好地質災害和自然災害防治的排查、評估、監測、預警、培訓、應急響應等一系列工作。 4.5 各項目18、部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確保施工安全的,必須從危險區域內撤離作業人員,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裝置、設施、設備,應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的發生和擴大。 5、監督檢查 5.1 各項目部要按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工作要求,深刻吸取本單位以往發生的事故事件教訓,認真開展隱患再排查,全面治理事故隱患。對排查出來的重大隱患,要落實責任,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消除的重大隱患,要制定整改計劃和預案予以消除。 5.2 公司在各單項目部自查基礎上結合季度安全考評開展督查工作。對19、發現問題較多的單位,責令限期整改,并通報批評。 5.3 為鞏固“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公司每年將在各單位認真總結經驗成效的基礎上進行總結,研討、推廣、交流好的經驗和做法,布置、指導和推進下一年度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附則 1、 公司所屬各單位應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根據本制度,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或實施細則,并報安全保衛部備案。 2、 各項目部和人員由于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事故的,按公司相關規定給予考核,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附表一:安全檢查記錄工程名稱: 檢查單位檢查時間年 月 日檢查人員限期完成時間年 月 日檢查內容:檢查負責人: 年 月 日 受檢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隱患整改措施:整改工長: 年 月 日復查意見:復查人: 年 月 日 負責人: 年 月 日附表二:安全檢查隱患整改通知及回復單工程名稱: 檢查單位檢查時間檢查人員限期完成時間檢查負責人: 年 月 日 受檢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整改情況:整改工長: 年 月 日復查意見:復查人: 年 月 日 負責人: 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兩份,復查完畢后一份檢查單位、一份受檢單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