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建設工程公司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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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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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力建設工程公司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次前 言I1范圍12規范性引用文件13術語和定義14職責15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2附錄A(規范性附錄)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安全規范3附錄B(規范性附錄)安全施工作業票5前 言為了規范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人員行為及施工場所的管理,保證作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標準。本標準附錄A、B均為規范性附錄。本標準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本標準審核人: 本標準批準人: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1 范圍本標準規2、定了對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施工人員的要求及施工中應遵守的工作規范。本標準適用于公司各單位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的安全管理。2 規范性引用文件2002年01月21日國家電力公司發布實施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原電力部電綜 1997 669號文 火電工程施工安全設施規定1999年2月省電力公司發布 電力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現場標準及考核檢查表DL 5009192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JGJ 5999 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3 術語和定義3.1 高處作業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為高處作業。3.2 墜落高度基準面就是墜落最低的著落點的水平面。3.3 最低墜3、落著落點就是在作業位置可能墜落到的最低點。3.4 可能墜落范圍就是以作業位置為圓心,可能墜落范圍半徑所作的圓。3.5 臨邊凡高處作業中無圍護設施或圍護設施高度小于800mm的作業面邊沿,均屬于臨邊。4 職責4.1 公司安全管理部指導、監督、檢查各項目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的管理活動;4.2 項目部安全科a) 對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批,b) 對現場的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并提出處理意見。4.3 專業工程處安環員a) 負責本專業的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活動的安全管理;b) 負責本專業的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發放及使用的監督;c) 負責本專業的安全防護設施的布設、4、維護監督;d) 參與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指導書中安全部分的審核并對其正確性負責;e) 負責現場的的監督檢查,對違紀行為實施糾正、處罰。4.4 專業工程處單項技術員負責作業指導書中有關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安全部分內容的編制和技術交底。4.5班長負責在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的工作分配時,進行作業項目、地點和安全要求的交底。4.6 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人員a) 必須按作業指導書、安全技術交底及培訓過的應會知識進行作業;b) 必須按規定佩帶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且正確使用;c) 作業環境的認可。5 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安全管理制度5.1工程開工后,項目施工前,由項目部工程科專業工程師編寫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工作技術5、措施,項目部工程科科長、安全科審核,項目部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5.2在項目施工開始前,由有關專業工程處項目單項技術員根據作業的項目和工程設計圖紙,編寫“施工作業指導書”,其中安全部分的內容經項目部安全科審核,項目部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5.3專業工程處項目單項技術員根據已批準的作業指導書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5.4項目施工時,由班長給施工人員分工并做作業項目、地點和安全要求的交底。5.5施工人員到達作業地點開始作業前,確認作業環境,合格后方可作業。5.6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部、項目部及專業工程處安環員實施現場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不符合項開具整改通知單,并督促整改。5.7盡量6、避免交叉作業,不能避免時由項目部生產副經理協調,各專業工程處必須做好隔離防護措施。5.8在生產運行區進行交叉作業時,必須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見附錄B)。附錄A(規范性附錄)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安全規范高處作業與交叉作業安全規范1 高處作業安全規范1.1 高處作業的平臺、走道、斜道等應裝設1.05m高的防護欄桿和18cm高的擋腳板,或設防護立網。1.2 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的兩側,必須設防護欄桿,同時還要加扎安全立網或擋物板(竹笆);平臺外口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1.3 因施工或結構需要又尚未安設圍護設施的預留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防墜落設施。邊長1500mm以下可用蓋板;邊長1500mm以上7、宜設防護欄桿,洞口下再張掛安全網。墻面等處豎向落地洞口應裝開關式或工具式的防護門、柵欄等。1.4 電梯井門必須設防護欄桿和柵門;電梯井內應至少每隔一樓層架設一道竹笆板的防護層或最多隔10米設一道安全網。1.5 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預留洞口、深溝與坑槽等,除必須設置防護設施與警示標志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1.6 垃圾井道和煙道等,應隨樓層的砌筑或安裝而消除洞口,或參照預留洞口作防護。1.7 施工現場車行通道旁的洞口,所加蓋板應能承受不小于通行車后輪有效承載力兩倍的荷載。1.8 高處作業的通道(包括天橋、斜道等)兩側及通道口有墜落危險的應參照臨邊、洞口作防護。1.9 上方有落物傷害危險可能的地面及8、高處作業的通道,應搭設木板或雙層竹笆板、安全防護棚或防護廊。防護棚長度不得小于GB3608-83規定的可能墜落范圍半徑。1.10高處作業人員應衣著靈便,衣袖、褲腳應扎緊,穿軟底防滑鞋。禁止赤腳,禁止穿拖鞋、涼鞋、硬底鞋、高跟鞋和帶釘易滑的鞋靴。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嚴禁酒后登高作業。1.11高處作業人員應從規定的梯道上下,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嚴禁乘坐非乘人的垂直升降設備上下。1.12使用撬杠、扳手類工具用力作業時,只可單手用力,另一只手要抓牢堅固的物件,切不可雙手同時用力作業。1.13在未連接的單柱上作業,必須先檢查立柱和纜風是否埋設、固定牢靠,然后方可登高作業。1.14不得9、站在防護欄桿外作業或憑借欄桿起吊物件。1.15高處作業場所附近有帶電體時,傳遞物件的繩索必須是干燥的尼龍繩或麻繩,測量時,必須遵守帶電作業的有關規定。1.16不得坐在臨空面邊緣及上方沒有可靠隔離層的地方或騎在欄桿上休息、逗留。1.17沿鋼爬梯、繩梯等作垂直攀登上下時,必須使用安全自鎖器或速差自控器作防護保險。1.18沿水平梁、斜梁、水平管道或暫無防護欄桿的平臺上水平移動、行走,而且又無可靠的扶持物時,必須使用水平安全繩。1.19高處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禁止在垂直升降機、防護欄桿、接料平臺和孔洞邊緣坐靠,不得躺在腳手架、屋面上休息。1.20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和安10、全標志,任何人不得損壞和擅自移位、拆除,因施工需要必須拆除時,要經原搭設單位負責人批準,并及時恢復。1.21高處作業的各種設施必須適用、安全可靠。高處作業的設施及防護應列入任務單下達,認真落實、責任到人,并認真執行驗收制度。1.22無外腳手的樓面周邊未砌設固定圍護及尚未安裝欄桿的陽臺口等,必須設置防護欄桿,并扎設安全立網或擋物板(竹笆)。同時,還必須在外圍按國家標準架設安全平網。1.23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1.24高處作業使用的工具應放入工具袋,使用時必須系好安全繩。1.25傳遞物品或工具必須用繩索或手遞,嚴禁拋擲行為。1.26點焊的物件不得移動或起吊。1.2711、切割的工件、邊角余料、使用的工具及其他物品必須放在不會被碰撞而墜落的地方。凡有可能墜落的物件均要采取防止墜落的措施。1.28廢料垃圾必須及時清理,放在廢料垃圾箱或從廢料垃圾通道倒下去。2交叉作業2.1施工中應盡量減少交叉作業。必需交叉時,施工負責人應事先組織交叉作業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圍及安全注意事項;各工序應密切配合,施工場地盡量錯開,以減少干擾;無法錯開的垂直交叉作業,層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2.2交叉作業場所的通道應保持暢通;有危險的出入口處應設圍欄或懸掛警告牌。2.3隔離層、孔洞蓋板、欄桿、安全網等安全防護設施嚴禁任意拆除;必須拆除時,應征得原搭設單位的同意,在工作完畢后立即恢復原狀并經原搭設單位驗收;嚴禁亂動非工作范圍內的設備、機具及安全設施。2.4交叉施工時,工具、材料、邊角余料等嚴禁上下投擲,應用工具袋、籮筐或吊籠等吊運。嚴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附錄B(規范性附錄)安全施工作業票表B1 安全施工作業票安字第 號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單 位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施工進度月 日起至 月 日施工地點工作內容安全技術措施應用機具及安全用具負責檢查人或監護人人員分工交底日期交底人項目部總工程師工程科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科單項技術員備注說明:危險區域明火作業時,必須由保衛科在備注欄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