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場安全生產現場工作管理制度(2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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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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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場安全生產現場工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煤場安全生產制度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建設第三章安全培訓 第四章職業病防治 第五章防止火災事故 第六章勞動保護 第七章煤場管理 第一節儲煤場 第二節卸煤工 第三節運煤車輛 第四節煤場管理人員 第五節推土機和裝載機 第八章油庫安全管理制度第九章配電室安全操作規程第十章調度員 第十一章鍋爐工 第十二章治安 第十三章獎懲及考核 第十四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工作秩序,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落實責任制、預防和減少公司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2、事故,提高公司效益,根據有關法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應當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依法管理、齊抓共管、以人為本為宗旨,做好安全工作。 第三條全公司員工都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本職工作,做到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證他人不受傷害)。 第四條公司內的干部、員工、卸煤工、車輛(包括:給公司運煤車輛)都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五條公司內員工要自覺學習掌握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規 章制度和技能及操作規程。 公司內員工要熱愛本職工作,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熱愛公司財產、身體健康,對工作認真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公司內所有員工在上崗期間3、,不準離開工作崗位,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杜絕偷盜、賭博、打架斗毆、擾亂公司工作秩序、嚴禁酒后上崗(上崗前4小時不準喝酒),在工作中,嚴禁收錢、收物、行賄。 第六條公司內各崗位組長,要做好班前安全教育,班中安全指導,班后總結的安全活動,及時傳達上級安全會議精神,安排好當班的工作任務,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做好組內人員和管轄范圍內的考核工作,做好學習記錄和日常的工作記錄。 第七條火車道交叉口、危險區、人行禁區、必須設置警示牌。 第八條煤場管理人員要做好車輛排序、放車、卸車、煤質監督、安全裝火車以及卸煤工的安全監督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第九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4、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發現安全隱患或者發生事故以及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負責人要跟蹤落實情況,做到四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廣大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罰不放過)。 第十條遇有危及人身和設備的違章作業情形,管理人員應立即制止。 第十一條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十二條公司采取以責任制為主線,每年年初與勞動者落實責任制,實現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形式,鑒定責任狀或安全協議。 第十三條駕駛員嚴禁酒后駕5、車、疲勞駕車、帶病作業,嚴禁把車交給他人駕駛,外出工作要經過領導批準門衛登記。 第十四條公司內的各崗位都有關聯性,需要協調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產組織建設 第一條公司內設置安全監督委員會,安全監督委員會成員由三至五人組成。 第二條由總經理任安全監督委員會主任,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 專職安全員具體負責。 第三條設兼職安全員,由煤場管理組組長和組員,司機組組長調度員組成煤場兼職安全員。 第四條專職安全員在上級的領導下,貫徹落實上級會議精神,組織學習安全規章制度,經常深入生產現場,及時消除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處理公司內發生的安全事故,組織安全學習、安全例會、安全考試等安全工作。 第五條兼職安全員在公司6、領導和安全辦的領導下,具體負責煤場的安全生產工作,現場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隱患,對管轄內的違章行為報告上級,給予考核。 第三章安全培訓 第一條公司內員工必須接受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定期學習考核,自覺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本崗的技能。 第二條對新錄用的員工,必須通過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上崗,未經培訓,考試不合格的員工不準上崗工作。 第三條安全生產培訓包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司內的規章制度、崗位技能以及特殊工種的技能培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培訓由專職安全員負責,崗位和特種作業技能培訓由車隊隊長負責。 第四條安全生產培訓要堅持每月組織員工學習二次,每月組織召開至少一次的全員安全例會,總結安全生7、產,每季度組織一次全員安規和技能考試。 第五條做好學習安全例會,考試分數記錄。 第四章職業病防治 第一條公司內職業病防治主要指,因接觸煤粉塵而引起的疾病。 第二條職業病防治工作,應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第三條公司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著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四條公司必須依法參加工傷和社會保險。 第五條為作好職業病預防工作,公司購置了撒水車,要求撒水車勤撒水,經常保持地面潮濕。 為了搞好衛生,以建起洗浴間和配套的更衣間。 為防止粉塵危害向員工提供了防塵口罩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的一種輔助措施,要求員工在值班期間必須正確8、佩戴。 第五章防止火災事故 第一條公司內食堂、辦公室、宿舍、鍋爐房等都可能發生火災事故,煤垛存在自然現象,尤其是油庫屬于易燃區,所以必須加強防止火災事故工作,防止火災事故要以預防為主。 第二條一旦發生火災,其危害性是十分嚴重的,每個從事勞動的員工都應該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識。 第三條嚴格貫徹執行公司制定的防火規章制度,禁止違章作業。 第四條嚴禁在油庫儲存場所吸煙,帶火種進入油庫,油庫管理 人員一定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第五條在工作現場動用明火,需報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六條嚴禁將能產生靜電火花的電子產品,帶入油庫。 第七條對于油庫內配備的防火器材應學會使用,并且不能隨便挪做9、他用或損壞,定期檢驗。 第八條一旦發生火災,應立即報警,講清發生火災的正確地址及附近的情況,然后疏散附近的人員。 第九條公司內的所有員工都應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第十條要求公司內各崗位負責本崗范圍內的火災隱患工作。 第六章勞動保護 第一條員工安全生產的權利和義務。 (一)勞動者的權利 1、有權了解所從事的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可能發生哪些事故和傷害,如何防范和采取的措施。 2、有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以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和事故預防處理能力。 3、有權獲得保障安全與健康的勞動條件和防護用品。 4、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10、檢舉、控告、單位不得進行打擊報復。 5、有權對本單位提出安全生產工作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議。 6、當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 7、在發生直接危及自身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相應的措施后,撤離現場。 8、因安全生產事故受到傷害或患職業病者,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外,還可以按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向所在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二)勞動者的義務,勞動者享有安全生產權利的同時,也應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主要有: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安全生產管理。 3、在作業過程中,應當正確佩戴11、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應自覺接受生產經營單位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所從事工作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知識。 5、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的負責人報告。 6、員工應遵守職業道德。 第二條公司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舉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 故隱患。 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安全事故應急求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三條公司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12、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四條公司應當教育和督促員工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提醒員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 第五條公司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員工激納保險費。 第六條公司應為勞動者定期進行身體檢查,每年一次,最長不超過兩年體檢一次。 第七章煤場管理 第一節儲煤場 第一條儲煤場應有良好的照明設備,照明不良時應停止作業,待照明恢復正常時,開始作業。 第二條儲煤場內,煤垛底部與鐵道間根據裝載機的操作需求,應保留8米的安全操作距離。 第三條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煤場,在裝車區域,禁止非工作人員及車輛入內,在裝火車前,應將裝車區域內的人、車清理13、后,方可工作。 第四條應當隨時保持煤垛有一定的邊坡,避免形成陡坡,在每次裝完火車,將形成的陡坡及時消除,在未消除以前,禁止從陡坡的 頂部和底部靠近陡坡,以防塌方傷人。 第五條凡進場的運煤車輛必須限速,都由煤場管理人員安排,排序、放車工作。 第六條工作人員進入廠區不準丟棄任何明火(包括煙頭)。 第七條推煤機牽引運煤車過程中,人員不得靠近,應避免在車輛附近逗留。 第八條工作人員、車輛、司駕人員進入儲煤場必須嚴格遵守儲煤場管理制度、服從儲煤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嚴禁違章作業。 第二節卸煤工 第一條卸煤人員在值班期間除聽從卸煤隊長管理與安排外,必須接受煤場管理人員監管,在上崗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防塵口罩等14、安全用品,不得隨意做事、野蠻工作、不做與工作無關的工作,不準追車打馬槽、不準卸煤工打開重車馬槽、不準摘掛斗、不準收錢、收物,禁止偷盜賭博,不準打架斗毆。 第二條卸煤人員在上崗前嚴禁飲酒。違反者立即停止卸煤工作。 第三條卸煤人員嚴禁疲勞工作,如發現立即停止卸煤工作。 第四條必須按照管理人員排列的順序卸車,不得搶車、占車,煤車由司機打開馬槽,打開馬槽中,卸煤人員應該站在1.5米以外的安全距離應特別注意防止被馬槽打傷或被掉下的大塊煤砸傷,打馬槽之前,不準卸煤工與任何人靠近煤車,待司機把車停穩后,方可上車卸煤,卸完后開在平穩的地方由卸煤工配合司機關好馬槽,通知煤車 上及附近的人員撤離后,行車。 第五條15、卸煤隊長應每天在上崗前對卸煤人員進行點到,按點上、下班。 第六條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嚴禁遲到、早退及中途脫崗,按編組四人一組卸車,每組不能少于2人。 第七條卸煤工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卸車,要做到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保證他人不受傷害),天黑照明不良是不準卸車。 第八條禁止機械和人工同時在一個車廂內作業。人工清掃車底的工作須待卸煤機離開車輛后,開始進行清掃。 第三節運煤車輛 第一條運煤車輛進廠和采樣前司機必須核對調煤單,由于司機遞錯票造成的錯誤責任自負。 第二條運煤車輛不得超載、超限,進場后在進門、采樣、過磅、卸煤、回皮、出門等各個驗收環節必須安全慢速按指定路線行16、駛(限速15公里/小時)、自覺排隊和服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不得插隊、占道、隨意停車、隨意調頭、隨意裝卸車,違反者處罰款5000元/次,罰款在乙方結算當月煤款時進行扣除,違章車輛清退出廠,以后再不得入廠。 第三條運煤車輛司機嚴禁打架斗毆、酗酒鬧事、賭博偷盜。 第四條運煤車在進廠和進入煤場前司機不得私自打松馬槽,運煤車卸煤前由運煤車司機開打馬槽,按照煤場管理人員指定地點停車 卸煤。開打馬槽中應特別注意防止被馬槽打傷或被掉下的煤塊砸傷,打開馬槽前不準卸煤工等其它人員靠近煤車,使用的各種工具必須合格。 第五條運煤車輛司機確認在煤車周圍1.5米之內無人員,方可行車,按照管理人員的指揮上垛下垛。 第六條運17、煤車輛進入場區后,駕駛員必須集中精力駕駛。遇到推煤機、裝載機等生產機械作業時必須避讓,征得現場管理人員同意方可通過。運煤車輛、推煤機聯合作業需保持3米以上距離。 第七條運煤車輛必須按規定維護保養車輛,保持車體上各類警示、信號、照明和安全裝置能夠正常發揮作用,嚴禁司機及車輛帶病出車及進入煤場。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駛及隨意將車交給他人駕駛等違章行為。 第八條運煤車輛進入廠區采樣時應將車輛停穩、拉好手剎、熄火,司機下車后方可給予采樣,在得到工作人員同意動車后方可啟動車輛, 違反者處罰款1000-30000元/次,罰款在乙方結算當月煤款時進行扣除,同時設備損壞維修費用由違章車輛承擔,違章車輛結清相關維18、修費用后清退出廠,以后再不得入廠。 第九條運煤車輛通過廠內公路、鐵路道口時必須減速或停車讓行并保持安全距離,嚴禁在道口和鐵路線上停車。 第十條夜間進入裝車點的待裝車輛必須關閉大燈,同時打開示寬燈,以免影響裝載機司機視線而發生危險;裝車完畢后,運煤車司機應查看四周情況,當確認與裝載機及人員有足夠的安全距離,鳴笛 后方可駛離現場。 第十一條運煤車輛回皮時不得故意不完全上衡,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運煤車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車輛必須遵守公司的安全規定,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行駛。 第十三條在場內視線不好的時候,不準行車和操作車輛,采取有效措施或者待視線好轉后恢復操作和行駛。 第十四條故障和帶病車輛不允許進入煤場19、。 第十五條運煤車司機在裝卸車作業過程中不準離開駕駛室,以免出現車輛失控現象。 第四節煤場管理人員 第一條煤場管理人員在值班期間,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準睡崗,不準收取錢物,不準酒后上崗。 第二條煤場管理人員負責煤垛火隱患的觀察預防,負責指揮煤車的卸煤停車位置,指揮安全停車、卸車、行車、排隊,指揮煤車上下垛的路線,負責卸煤工的安全監督考核工作,負責運煤車輛的違章考核工作,負責指揮裝載機、推土機平整煤垛工作,杜絕卸煤車輛出現擁堵現象。 第三條運煤車輛和卸煤工不聽從煤場管理人員的指揮,根據違章的具體情況可以采取合理的措施。 第五節推土機和裝載機 第一條推土機和裝載機的操作應遵守一般安全技術要求的20、有 關規定。 第二條駕駛員按時參加單位組織的安全學習,業務學習,并納入駕駛員的安全考核范圍。 第三條禁止駕駛員酒后駕車、疲勞駕車、帶病作業、超速行駛等嚴重違章行為,禁止駕駛員將車交給他人駕駛,無證不準駕車。 第四條按規定進行車輛維修、維護、保養,發現機械故障及時與負責車輛維護人聯系。 第五條駕駛員不準出私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六條駕駛員出場外工作,必須經過公司領導批準,并經門衛登記。 第七條安全監管委員會每年與司機簽訂安全責任狀。 第六節推土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條推土機工作中應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一)發動機啟動后,嚴禁有人站在履帶上或推土刀支架上。 (二)推土機工作前,工作區內如有大石塊或其21、它障礙物,應予以清理。 (三)推土機工作應平穩,吃煤不可太深,推土刀起落不要太猛。 (四)推土刀距地面距離一般以0.5米為宜,不宜太高。 (五)推土機在坡道上行駛時,其上坡坡度不得超過25度,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度,橫向坡度不但大于10度,在陡坡上(25度以上)嚴禁橫向行駛,縱向在陡坡上行駛,不得做急轉彎動作,上 下坡應用低速擋行駛,并不許換擋,下坡時嚴禁脫擋滑行。 (六)在上坡途中,若發動機突然熄火時,應立即將推土刀放到地面,踏下并鎖住自動踏板,待推土機停穩后在將主離合器脫開,把變速桿放到空擋位置,用三角木塊將履帶或輪胎卡死,然后從新啟動發動機。 (七)推土機在25度以上坡度進行作業時,應先22、進行填挖,待推土機能保持本身平衡,方可作業。 (八)填溝或駛近邊坡時,禁止推土機越出坡的邊緣,在換好倒車擋后,提起推土刀,進行倒車。 (九)在深溝、陡坡地區作業時,應有專人指揮。 (十)推土機在深溝內作業時,深溝不得超過2米,若超過上述深度,應放出安全邊坡,同時禁止推土刀側面作業。 (十一)在電線桿附近作業時,應保持一定的土堆,土堆大小根據電桿結構,掩埋深度和土質情況,由施工人員確定,土堆半徑不小于3米。 (十二)推土機、裝載機同時作業時,應注意前后保持不小于8米距離,左右距離不小于1.5米。 (十三)推土機在有負荷情況下,禁止急轉彎,在告訴行駛時,禁止急轉彎,以免履帶脫落損壞行走機構。 (十23、四)工作時間內,司機不得素儀離開工作崗位,如必須離開,需熄火并鎖好車門。 (十五)推土機在工作時,嚴禁進行維修、保養,禁止人員上下。 (十六)夜間工作,工作場所應有良好的照明設施。 第八條推土機工作后,應將外部灰塵、泥土、污物沖洗擦試干凈,按例行保養對機械進行檢查、保養、調整、潤滑、緊固,將機械開到平坦地方,推土刀落地,關閉發動機(冬季放凈冷卻水)鎖閉門窗。 第九條推土機不準做長距離行走,其行走距離一般不應超過1.5公里。 第十條推土機不得當吊車、絞盤和地垅使用。 第七節裝載機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條裝載機工作前應作好充分的檢查工作,確定各部件運轉正常,禁止帶病作業。 第二條裝載機在工作中,應注意24、以下安全事項 (一)剎車、喇叭、方向應齊全、靈敏,在行駛中要遵守“交通規則”若經常在公路上行駛,司機必須持有“特種駕駛證”。 (二)裝載機配合自卸車工作時,裝自卸車時不要在鏟斗下通過。 (三)裝載機在滿斗行駛時,鏟斗不應提升過高,一般距離地面0.5米為宜。 (四)裝載機在行駛中,避免不適當的高速和急轉彎。 (五)當裝載機遇到阻力增大,輪胎打滑和發動機轉速降低現象時,應停止鏟裝,不可強行操作。 (六)在下坡時,嚴禁裝載機脫檔滑行。 (七)裝載機在作業時,斗臂下禁止有人通過。 (八)裝載機動臂升起后,在進行潤滑和調整時,必須裝好安全鎖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動臂下落傷人。 (九)裝載機在工作中,注意隨25、時清除夾在輪胎上的石渣。 第三條夜間工作時,裝載機及工作場所應有良好的照明設施。 第四條裝載機工作后應注意下列安全事項: (一)裝載機離開工作現場,將機械停放在指定地點。 (二)松下鏟斗清除斗內的泥土、煤及砂石。 (三)按日常例行保養項目對機械進行保養和維護。 第八章燃油儲存管理 第一條油區設計和施工必須符合國家頒發的建筑設計放火規范及有關規定。 第二條燃油應放置專門場所,設置“嚴禁煙火”標志,并有專人負責管理,管理人員應熟知燃油火災危險性和管理儲存方法,以及發生事故處理方法,油區必須指定油區出入制度,禁止一切人員因私事進入油區,進入油區應交出火種,不準穿訂有鐵掌的鞋子。 第三條油區內應保持清26、潔,無雜草、無油污、不準儲存其它易燃物品和堆放雜物,不準搭建臨時建筑。 第四條油區內應有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必須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并經常處在完好的備用狀態,油庫內的沙土須定期更換,定期檢查油庫的滅火器,不準隨便移動或挪做他用,定期檢查油庫內油罐有無異常情況,發現情況要及時匯報解決。 第五條油區內若動火檢修,必須經主要領導批準,不得在油區內進行明火及能產生火花的作業。 第六條油區周圍必須有消防車行駛的通道,并經常保持暢通。 第七條油區內的一切電器設備的維修,都必須停電進行。 第八條油區內的一切電器設施應符合安全規程防爆要求,每天下班前應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第九條參加油區工作的人員,應了解27、燃油的性質和有關防火防爆規定,對不熟悉的人員應先進行有關燃油的安全教育,然后參加燃油設備的運行和維修工作。 第十條指定專人管理油庫,加油時嚴格按規定操作,油庫內嚴格杜絕汽油混放現象,定期檢查油桶是否有銹蝕,及時更換銹蝕的油桶,避免油料損失。 第九章配電室安全操作規程 第一條電工必須具備必要的電工知識,熟悉安全操作規程,熟悉供電系統和配電室各種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備在異常情況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第二條值班電工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嚴格執行巡視制度,倒閘操作制度工作審批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設備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項制度規定。 第三條不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攔進行工作,28、若有必要移開遮攔時,應有監護人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 第四條雷雨天氣需要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鞋、絕緣手套,不得靠近避雷器與避雷針。 第五條巡視配電室裝置,進出配電室必須隨手將門鎖好。 第六條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的倒閘操作必須由兩人執行,并由對設備更為熟悉的人擔任監護人。 第七條用絕緣棒拉合高壓刀閘或經傳動拉合高壓力和油開關,都應戴絕緣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壓設備時,應穿絕緣靴。雷電時禁止進行倒閘操作。 第八條帶電裝卸熔斷器時,應戴防護眼鏡和絕緣手套,必要時使用絕緣夾鉗,并站在絕緣墊上。 第九條電氣設備停電后,在未拉開刀閘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應視有電不得觸及設備和進入遮29、欄,以防突然來電。 第十條施工和檢修需要停電時,值班人員應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電、檢電、裝設遮欄和懸掛標示牌,公司工作負責人現場檢查確認無電,并交待附近帶電設備位置和注意事項,然后雙方辦理許可開工簽證,方可開始工作。 第十一條工作結束時工作人員撤離,工作負責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并共同檢查,然后雙方辦理工作簽證后,值班人員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復送電,在辦理工作總結手續前,值班人員不準將施工設備合閘送電。 第十二條高壓設備停電工作時,距離工作人員工作正常活動范圍小于0.35米必須停電。距離大于0.35米但小于0.7米設備必須 在與帶電部門不小于0.35的距離處設牢固的臨時遮欄,否則必30、須停電。帶電部分在工作人員的后面或兩側無可靠措施者也必須停電。 第十三條停電時必須切斷各回線可能來電的電源。不能只拉開油開關進行工作,而必須拉開刀閘,使各回線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變壓器與電壓互器必須從高低壓兩側斷開。電壓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斷器都要取下。油開關的操作電源要斷開。刀閘的操作把手要鎖住。 第十四條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適并且合格的驗電器,在檢修設備時出線兩側分別驗電。驗電前應先在有電設備上試驗,證明驗電器良好。高壓設備驗電必須戴絕緣手套。 第十五條當驗明設備確已無電壓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導體接地并互相短路。對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方面或可能產生感應電壓的部分都要裝設接地線,接地線31、應用多股裸軟銅線,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拉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拆除時的順序與此相反。裝拆接地線都應使用絕緣手套。裝拆工作必須由兩人進行。不許檢修人員自行裝拆和變動接地線,接地線應編號并放在固定地點,裝拆接地線應做好記錄,并在交接班時交待清楚。 第十六條在電容器回路上工作時,必須將電容器逐個放電,放電后接地。 第十七條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開關和刀閘操作把手都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工作地點兩旁和對面的帶電設備遮欄上和禁止通行的過道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 的標示牌。 第十八條線路檢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電時,值班人員應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對方負責人開始32、工作,并進行登記,工作結束后必須接到原負責人的通知方可恢復送電。 第十九條低壓回路停電檢修時應斷開電源,取下容電器。在刀閘操作把手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第二十條低壓設備帶電工作時,應設專人監護,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長袖衣服,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進行工作,相鄰的帶電部分應用塑料隔開。嚴禁使用銼刀、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工具。 第二十一條發生人身觸電事故和火災事故,值班人員應立即斷開有關設備的電源,進行搶救。 第二十二條電器設備發生火災時,應該用二氧化碳和四氧化碳滅火器或1211滅火器撲救。 第十章調度員 第一條調度員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工作認真負責,33、嚴禁酒后上崗,不得擅自離崗。 第二條隨時掌握場內的存煤及進煤信息,防止高溫煤、著火煤、自然煤裝入火車。 第三條裝車作業期間,確保裝車作業區內無閑雜人員及車輛進入。 第四條在裝車作業中,及時發現并制止裝載機的野蠻作業,做 好裝車記錄。 第五條裝車作業結束后,進行火車皮兩側檢查工作,是否有影響行車安全的撒煤和石塊等雜物,及時聯系清道工清除雜物,確保行車安全。 第六條做好交接班記錄,認真核對當天發運票據。 第十一章鍋爐工 第一條鍋爐工的職責如下: (一)負責煤場的鍋爐安全運行。 (二)確保取暖、飲水、洗浴用水的正常供給。 (三)根據四季變化,水溫保持適宜的溫度。 (四)及時對鍋爐惦記等配套設備進行檢34、查,發現事故及時匯報上級,進行檢修,做到有備無患,運行順暢。 (五)堅守崗位,在鍋爐運行中不得擅自離崗。 第十二章治安 第一條為了加強治安管理,維護公司工作秩序,保障公司財物不受損失,必須加強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條治安管理內容十分廣泛,我們安全生產制度規定的安全內容都屬于治安管理內容,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治安管理事項有: (一)偷盜公司財物的。 (二)打架斗毆的。 (三)擾亂公司秩序的。 (四)賭博的。 (五)違反消防管理行為的。 (六)其它違反治安的。 第三條門衛的職責: (一)堅守工作崗位,不準脫崗、睡崗,晝夜24小時有人值班。 (二)對于給公司運煤車輛的進出,嚴格監督檢查,防止將場內煤拉出35、場外。 (三)對于公司內的車輛需要外出工作時,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必須經門衛登記,登記內容包括:車型、車號、外出時間、工作項目、批準人簽字,回來填寫回場時間等內容。 (四)做好人員進出的監督檢查工作,防止偷盜公司財物,不準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場內,進場辦事需要辦理登記。 (五)門衛如有事請假,必須安排頂班人員。 (六)上級領導來場內巡視、檢查、指導工作等,應及時與場內值班領導聯系。 第四條上述第二條的第(二)、(三)、(四)、(五)、(六)項由組長和各崗位的管理人員負責,其職責是: (一)組長負責組內成員違反治安的管理工作,發現后及時匯報,給予考核;知情不報,發現后除考核違章者外,組長負連帶責任。36、 (二)崗位人員應負責管轄內的違反治安行為。 (三)公司內員工要做到互相監督,發現違反治安行為必須向上級反映。 (四)所有員工都有遵守油庫防火管理制度和火災事故制度的義務。 第十三章獎勵與考核 第一條對安全生產認真負責,遵守勞動紀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公司做出貢獻的員工進行獎勵, 下列具體情形一次獎勵100元300元; (一)避免了機械事故的發生。 (二)避免了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 (三)避免了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避免了重大盜竊事故的發生。 (五)舉報治安管理違章行為的有功人員。 (六)避免了各種事故的其它情形。 第二條對于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勞動紀律制度、治安管理的一切制度的員工,給予經濟37、考核,情節嚴重者開除。 下列情形之一的行為考核為一次100元500元 (一)違反本制度規定職責行為的。 (二)不遵守油庫防火規定的。 (三)不遵守火災事故規定的。 (四)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之一的。 (五)各組長及員工有違章行為不報的。 (六)員工不服從管理人員管理的。 (七)造成輕微事故的責任人,與連帶關系的負責人 (八)違反制度規定的其它情形的。 第三條由于員工自身違章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責任人,應當賠償公司的損失,還要根據情節給予經濟考核。 由于員工故意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責任自負,并給予經濟考核。 第四條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對責任人與連帶關系的工作人員進行處罰,處罰辦法根據事故大小具體情況給予經濟考核。 第五條給公司運煤車輛違反制度規定的行為發現一次考核50100元。 第六條在考核一章中未規定的違反制度的考核標準,參照類似規定給予考核。 第十四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由 - 有限公司解釋。 第二條本制度從公布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