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開采公司人員安全及崗位責任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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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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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炭開采公司人員安全及崗位責任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檢查員管理制度1、安全員實行八小時工作制(特殊情況除外),因為煤礦企業是高危行業,工作人員值班時必須在井下巡查。2、安全員在工作現場查到一般的安全隱患,現場安排施工隊立即處理,重大隱患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告礦調度室或辦公室,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3、如井下確實存在安全隱患和未按規程措施要求施工,安全員沒有查出或制止而礦上其它人員查出或制止,或安全員檢查是沒有安排施工隊處理的,屬于對職工作不負責,玩忽職守。4、安全員上班時間禁止回寢室或調度室,嚴禁2、脫崗,有事需要記錄,下班后才能進入調度室。5、沒有特殊事情,嚴禁安全員進入絞車房其它地方逗留。6、必須提前半小時現場交接班,當班所查出的隱患未處理或正在處理,必須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接班人員必須按照規程措施監督施工人員進行處理。7、嚴禁“三違“現象發生,若”三違“現象發生在安全員身上,加倍處罰。8、安全員要做到不安全不生產,隱患不處理不生產,安全措施不落實不生產;上一環節未做好嚴禁下一環節施工。9、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服從礦上工作安排,做到有事請假、不遲到、不早退。瓦斯檢查員管理制度1、瓦檢員必須持證上崗。2、嚴禁出現空班、漏檢、假檢、少檢現象。3、保護瓦檢器,必須攜帶1.5m長的膠管備用。43、當班瓦檢員必須負責風筒吊掛,接風筒,修補風筒。5、瓦檢員必須做到井下記錄牌、檢查手冊、以及瓦斯臺帳“三對口”。6、當停電或出現特殊情況需要撤人時,瓦檢員配合安全員必須立即組織撤人。7、實行八小時工作制(特殊情況除外),必須在井下巡查,在地面超過半小時脫崗。8、休息不好不準下井,嚴禁在井下睡覺。9、嚴禁“三違“現象發生。10、必須提前半小時現場交接班。對當班異常情況必須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接班人員必須按規程措施進行處理。11、服從礦上安排,做到有事請假,不遲到、不早退。礦燈充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一、當班充電工對所在崗位的安全負責。對充電設備正常運轉負責。二、嚴格執行充電工操作規程。三、自覺遵守充4、電工崗位責任制。嚴禁自找人帶班或把鑰匙轉交他人。若有違反,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四、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交接班人必須交接清楚有關問題及注意事項。五、對充電設備的隨時檢查儀表工作情況,如遇集電,要及時扭轉開關,防止反充電。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礦上匯報,嚴禁因假充電而導致影響生產的事故發生,充電工對失爆礦燈入井負直接責任。六、積極參加事故分析和礦組織的安全活動,從中吸取經驗教訓。七、負責清理礦燈、自救器,隨時保持礦燈、自救器完好、干凈、清潔。若發現失落或人為損壞的由充電工負責落實責任人,否則由當班充電工負責賠償。對損壞的礦燈要及時登記,查明原因并向上級有關負責人匯報。八5、礦燈、自救器輕拿輕放。九、嚴格作好發放記錄。對發放時間、燈號及收回時間要登記清楚。記錄要真實、有效。隨時保持室內清潔、整齊、設備完好。十、服從礦上安排,做到有事請假,不遲到、不早退,上班不干私活、打瞌睡,做到三勤:眼勤、手勤、腿勤。十一、嚴禁非礦燈充電工進入燈房,違者每人每次罰款50元,礦燈充電工每次罰款50元/人。十二、嚴禁拿礦燈發放記錄給檢身工抄寫,發現一次罰礦燈充電工100元/次。十三、嚴禁脫崗,若礦燈發放人員二十分鐘不在礦燈房視為脫崗,脫崗一次罰款50元。脫崗1小時作為曠工處理。曠工扣出當班工次并處罰款50元/次。(任何人可以監督、真實舉報。)化學氧自救器安全操作規程1 、化學氧自救6、器是利用儀器內的超氧化物生氧劑與人體內呼出的水氣、二氧化碳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氧氣,凈化呼氣,供人呼吸的個人自救裝備。 2 、下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該自救儀器。攜帶位置應固定在腰間順手一側。 3 、開啟儀器。使用時應將自救器沿腰帶轉至胸一前,用手指掀開鎖口帶的搬手,至封印條斷開后,扔掉封口帶。4 、去掉上外殼,戴上口具。一只手握住下殼,另一只手將上殼用力拔下并扔掉,此時氣囊逐漸鼓起。立即將口具塞拔掉,置口具片于唇齒之間,牙齒緊緊咬住牙墊,緊閉嘴唇與外界隔絕。 5 、帶鼻夾。雙手將鼻夾彈簧拉開,閉住一口氣,將鼻夾準確夾住鼻子、密封鼻孔,用嘴呼吸。6 、調整挎帶。將挎帶套在脖子上,長度調整適當,以口具7、輕松咬在口中,且頭能抬起為宜。 7 、系好腰帶。將腰帶長端繞腰一周與短帶系牢,使儀器固定在胸一前。 8 、退出災區。上述動作完成后,開始退離災區。途中感到呼吸不足時,不要驚慌,應放慢腳步,做深長呼吸,待氣量充足時,再快步行走,切勿奔跑。 9 、佩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性技術培訓,應能在 20 一 30 秒鐘內正確佩戴完畢。 10 、未脫離災區前,嚴禁摘掉口具、鼻夾。 11 、未遇險情,個人不得私自打開自救器。 12 、不準用鐵絲或其他東西捆扎儀器,嚴禁將自救器當坐墊,或隨意碰撞。13 、對不符合發放條件的自救器,必須按有關文件規定予以報廢或交專業人不得隨意發放。 14 、該自救器應按規定要求,由專8、業人員進行定期檢查。15 、該自救器只能使用 1 次。機電安全責任制1、乙炔、氧氣瓶存放距離(間距)不小于5米,2、電器設備必須有責任人管理牌板。3、更換熔斷器時,應切斷電源,在打雷或下雨時更換熔斷器,必須采取安全措施。4、拆裝和檢修有危險的設備和部件時,必須制定出安全措施。5、在焊接或切割、裝易燃、易爆品或情況不明物品時,必須事先清理檢查。6、已停用的電器開關不拆除保險絲者。7、檢修液壓、氣壓設備時,不泄壓者。8、地面高壓開關柜要有“高壓危險“警示牌。9、帶電導線伐、電氣設備及開關附近不得有引起電氣火災的熱源。10、電氣作業時,不得少于二人。設專人監護。必須熟悉工作范圍內供電系統,設備分布,9、設備性能,電纜及設備運行狀況。11、禁止帶電搬遷、檢修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搬遷或檢修前,必須停下前級電級電源開關,掛牌、上鎖。堅持誰停電、誰送電原則。12、嚴禁不向礦調度匯報私自停送電。13、要有定期檢修計劃、檢修記錄齊全。14、井下電氣設備嚴禁失爆。15、服從礦上安排。做到有事請假,不遲到、不早退。所有機電人員必須持證上崗。16、所有機電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禁私自拿用礦上機具為他人服務和攜帶其它物品離礦。17、違反上述任何一條,扣除當月安全保證金。多次違反,除扣除全年安全保證金直至解除合同外,另外每次罰款50元。18、嚴禁私自為他人干私活,更不能拿礦上材料供私人用,違反罰款100元。絞車司10、機安全責任制1、持證上崗,注意集中精神聽清信號。信號不清不開車。嚴禁絞車帶病運行。2、必須現場提前半小時交接班,交班交清當班運轉情況,設備故障和隱患,設備和絞車房內衛生打掃情況和各種記錄填寫情況,發現填寫不完整或未填寫時不接班。3、嚴禁在絞車房內生火;閑雜人員禁止入內閑談、逗留。4、嚴禁酒后上班;當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禁脫崗或私自找人替班。5、嚴禁上班時間睡覺,絞車房內不得有被子等床上用品。6、嚴禁絞車房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7、發現異常時及時通知礦調度室。8、服從礦上工作,做到有事請假、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9、違反上述任何一條,罰款50元,多次違規,罰款加倍。涉爆安全員管理制度1、涉爆11、安全員實行八小時工作制(特殊情況除外),當班安全員必須在井下巡查。2、涉爆安全員必須管理好放炮。如放炮時填充的黃泥不夠不準放炮,放炮母線有明接頭不準放炮,嚴禁邊打眼邊裝藥。3、當班涉爆安全員必須管好當班炸材情況。如當班用剩的炸藥、雷管必須返庫,殘炮和瞎炮必須當班處理等。4、當班安全員禁止回宿舍或調度室、絞車房等,出井超過半小時視為脫崗。5、嚴禁“三違”現象發生,涉爆安全員發生“三違”現象,加倍處罰。6、必須現場提前半小時交接班,當班所查出的隱患要求當班處理,未處理完的必須交清給接班人員。查出的隱患要認真記錄完整,重大安全隱患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報告礦調度室或辦公室。井口檢身員崗位責任制1、遵守勞12、動紀律,熱愛本職工作,對井口檢身、文明衛生、治安防盜負管理責任。2、忠于職守,認真負責,對入井人員和懷疑人員進行搜身檢查,做到“一摸、二看、三聞”。杜絕煙草和引火器具入井,不允許帶手機、電子表入井,不允許酒后人員入井,不允許穿化纖衣服入井。下井人員必須穿工作服、水鞋、帶自救器、安全帽入井,漏檢一項罰50元。對以上各項認真做好記錄,記錄不全或弄虛作假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3、協助后勤區搞好治安防盜工作,嚴禁非本礦人員入井。對井口附近庫房、堆放的各類材料巡視檢查,發現有偷盜嫌疑的人員和異常情況,要及時向后勤區和安全調度室匯報。4、負責井口附近20米內嚴禁有煙火。5、有權制止“三違”,制止提升運輸線上的“爬、蹬、跳”。6、搞好井口文明衛生,凡因違反勞動紀律,造成損失和事故的要追究檢身工的責任。7、嚴格按規定執行檢身,漏檢一人罰檢身員50元。8、檢身工實行12小時工作制,脫崗半小時視為曠工。無故曠工一次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