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公司煤礦安全獎勵及發生事故考核處罰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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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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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業公司煤礦安全獎勵及發生事故考核處罰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集團xx煤業安全與獎懲管理制度為提高xx煤礦安全管理水平,消除事故隱患,促進礦井安全生產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煤礦安全法律法規、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結合礦井實際,特制定煤礦安全與獎懲管理制度。1、 礦長全面負責所屬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副礦長在礦長的領導下,具體分管礦井安全管理工作,礦安全監察部是礦井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具體負責礦井日常安全監察工作。2、公司從原煤工資中按一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獎勵基金(公司與礦按51分成),用于所屬公司機關及2、煤礦安全管理、安全隱患排除、井上下重點工程等方面安全業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的獎勵。3、安全獎罰按照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和獎優罰劣的原則,嚴格考核兌現。安全獎勵向為安全管理上的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和安全技術創新項目傾斜,對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的人員給予重獎。凡因“三違”造成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二級及以上非傷亡事故、重大機運事故受處分的責任者不享受安全獎,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且年度內不得評先。4、安全獎勵基金按照獎罰平衡的原則,嚴格按照本規定管理使用,財務部門必須建立單獨臺帳,做到專款專用。一、安全隱患預警及整改、考核1、為提高礦井安全生產預測預報和防范事故能力,及時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種因素3、對礦井安全生產的影響,各單位應及時對所管轄范圍或工作區域的安全狀況提前向相關部門或單位發出預警。預警以書面安全隱患“三定表”的形式下發,以達到超前預警、超前防范,確保生產安全的目的。2、生產過程中及時發出預警的人員,避免事故發生的,經礦研究給予100500元獎勵,獎勵資金從安全獎勵資金中列支。3、能預警而未預警、遲報、瞞報安全生產預警信息,影響安全生產或造成經濟損失的,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并給予200元以上罰款;對接到預警信息而未及時研究對策的,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并給予200元以上的罰款;未采取相應措施或采取的措施不力,影響生產、造成經濟等損失的,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責4、任,并給予1000元以上的罰款。4、一般隱患整改通知單下發后,單位不及時安排整改或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成的,給予責任人罰款50-100元/條。凡出現主要隱患的單位,單位領導需及時安排人員進行整改,對未在規定時間內整改的單位,對其單位主要領導各罰款200-500元。5、凡出現重大不安全隱患的單位,每條罰責任單位1000元,另對責任單位主要領導每人罰款200元;出現主要隱患的,每條罰責任單位5001000元,另對責任主要領導每人罰款200元;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6、同一條隱患,安監部門連續發送兩次隱患整改通知單,單位仍然不予整改的,除責令停產整改外,另罰責任單位505、0800元,罰單位主要領導500元/次;對因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而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給予加重處罰并追究責任。7、凡因管理不到位或責任不落實造成的隱患,一律反追責任人,并對其罰款100200元;對造成主要隱患的直接責任人罰款200300元;對造成重大不安全隱患的直接責任人罰款500600元,并反追其責任;對重大安全隱患找不到責任人的,對單位主要領導各罰款200元。8、凡因規程措施編制審批傳達貫徹不認真、不及時,發生事故或形成重大隱患的,對責任單位技術員及單位主要領導追究責任并各罰款200300元。9、凡上級及公司安全監察管理部門責令停頭、停面、停止生產的,一律按重大不安全隱患處理6、,并罰責任單位1000元,對單位主要領導、技術員以上的管理人員每人分別罰款200元和500元。10、月度內重大不安全隱患在同一單位出現二次,給予單位分管領導、主要領導黃牌警告。11、當班隱患未處理好,又不交班就離開現場的,對跟班干部、班組長、專職安監員和現場責任人各罰款100元。12、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安監部及時通知隱患單位的主要領導、跟班干部、班組長及有關人員、主要領導部門人員進行追查,被通知人員無故不按時參加的,給予罰款100元/天的處理。二、專職安監員管理考核1、專職安監員屬礦安全監察部管理,負責對井下實行三班不間斷、不定地點的動態檢查,督促處理重大安全隱患和主要安全隱患。2、安監員查出7、現場存在主要問題,只要事實清楚,被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必須無條件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時的單位管理人員按“三違”論處,并對跟班干部罰款100200元;重大隱患或主要隱患,專職安監員必須盯在現場協助處理。3、專職安監員必須堅持生產現場8小時工作制,不得早上井、晚下井,否則按脫崗論處;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不能及時跟蹤整改的罰款100元/次。4、安監員要加強現場的安全監察,對因現場監察不到位,導致發生工傷以上事故的,嚴格按照事故處罰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考核;對現場出現“三違”泛濫現象,對現場安檢員罰款100元/次。5、安監員不得向礦屬各單位“吃、拿、卡、要”或在考核中弄虛作假,違反規定的發現一次罰8、款300元,并調出本單位;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6、對有意刁難、打擊報復、謾罵安監員或阻止安監員工作的,一律按嚴重“三違”論處;造成后果的,追究其相關人員的責任。三、事故處罰(一)、發生輕傷事故的考核1、對事故責任單位當月工資總額下浮3%;2、對事故責任者處以500元的罰款;3、對事故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各罰300元;對安全副隊長、分管(跟班)副隊長各罰200元;對當班班長、專職安監員各罰款500元。發生兩人以上輕傷事故的,事故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罰款累加計算。(二)、發生重傷事故的考核(1)發生四級以上重傷(含受傷部位在頭部至膝、肘關節之間或四肢截肢等)1、事故責任單位當月工資總額下浮15%;2、9、對事故直接責任人給予500-1000元以上罰款,并給予開除;3、對事故單位主要領導領導分別給予1000元罰款;對事故單位分管(跟班)干部各罰款1500元;對事故單位其他干部各罰款500元;4、對事故單位當班班長給予2000元罰款,并建議單位免去班長職務;5、對事故現場安全監察員給予2500元罰款;6、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當月工資總額下浮5%,對部門責任人罰款1000元;7、對分管礦領導各罰款600元,其他礦領導各罰款300元。(2)、發生以上情形以外的重傷1、事故責任單位當月工資總額下浮5%;2、對事故直接責任人給予500元以上罰款;3、對事故單位主要領導領導分別給予800元罰款;對事故單位分管(10、跟班)副職干部各罰款1000元;對事故單位其他干部各罰款200元;4、對事故單位當班班長給予800元罰款;5、對事故當班安全監察員給予1000元罰款;6、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分別給予300元罰款;7、對分管礦領導各罰款200元,其他礦領導各罰款100元。三、發生工亡事故的考核1、對事故單位職工當月工資下浮20%,礦屬各單位職工工資下浮10%,對事故責任人按事故追查結果視責任大小實施處罰,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對事故當班班長罰款5000元;對專職安監員罰款8000元;同時責成區隊撤去其班長職務,安監員調離崗位;3、對事故單位的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報請礦本部處理,并處罰款5000元,11、對分管(跟班)領導罰款6000元,對其他副職罰款3000元;4、對安全監察部、生產技術部負連帶責任的主(分)管部長罰款3000元;5、對礦領導的處罰按相關規定報請礦本部進行處罰和責任追究;6、因違章指揮而導致死亡事故的責任者給予撤職處分;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四、凡因“三違”行為造成本人或他人輕傷的,對責任人罰款500元;造成重傷的,給予責任人留用察看處分(勞務派遣工、臨時合同工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分),并處罰款10002000元;造成他人死亡的,對責任人交由礦本部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五、發生重傷及以上人身傷害12、 ,取消事故單位主要領導領導、分管(跟班)干部、當班班長、當班安全監察員當月所有獎勵,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當月獎勵減半執行。六、發生1人以上死亡事故,相關責任人,由上級安全監察科門調查處理。七、發生工傷事故后,現場不及時匯報、單位隱瞞不報的,追究現場跟班干部、班組長及主要領導的責任,并給予5001000元的罰款,后果嚴重的交由礦本部研究處理。八、凡因“三違”行為造成三級及以下非傷亡事故的,由責任者按經濟損失的5%賠償;造成二級或重大非傷亡事故的,對直接責任者按上述標準進行索賠外,另給予正式工留用察看和臨時工開除的處分;造成一級或特大非傷亡事故的,交由礦本部處理直至解除直接責任者的勞動合同。四13、安全獎勵一、在安全生產工作過程中,對制止“三違”、安全技術創新、礦井搶險救災中成績顯著的有關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檢舉破壞安全設施(鐵門、道檔、捕車器、瓦斯檢測裝置、通風、防塵、防滅火設施、通訊設施等)的有功人員經核實后,給予嘉獎50200元。2、對及時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避免可能發生的人身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者嘉獎100500元;避免重大惡性事故或大幅度減輕災害程度者嘉獎300800元。3、對事故發生后,臨危不懼,從險情中直接搶救出遇險人員,避免事故擴大的搶險有功者,嘉獎5001000元。4、對發現重大隱患或險情,采取果斷措施,從而避免重大傷亡事故或使礦井設備材料14、免遭損失,其經濟價值在萬元以上者,嘉獎10002000元。5、安全技術創新項目,經本部以上有關部門鑒定認可,獎勵個人1000元;創新項目在公司被推廣的獎勵個人2000元。6、舉報管理人員違章指揮行為,經查實后,對舉報人獎勵200500元;舉報其他“三違”人員的,經查實給予100-200元的獎勵。二、實現安全季及安全年的獎勵1、季度內礦井杜絕重傷及重傷以上人身事故,對井下職工每人嘉獎300元,地面職工每人嘉獎200元;安全生產線科級管理人員每人嘉獎1000元,現場安全監察員每人嘉獎800元,其他管理人員每人嘉獎500元;地面科室科級管理人員每人嘉獎600元,其他管理人員每人嘉獎300元。2、年度內礦井杜絕重傷及重傷以上人身事故,除前三季度享受季度嘉獎外(第四季執行全年嘉獎),另對井下職工每人嘉獎1000元,地面職工每人嘉獎600元;安全生產線部級管理人員每人嘉獎5000元,現場安全監察員每人嘉獎4000元,其他管理人員每人嘉獎2500元;地面科室科級管理人員每人嘉獎3000元,其他管理人員每人嘉獎1500元。 xx集團xx煤業 xx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