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有限公司起重機械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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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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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業有限公司起重機械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起重機械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目 錄一、各相關人員職責2二、起重司機操作人員手則3三、起重司機安全操作規程3四、起重機械的使用操作規程5五、起重機械常規檢查及維保制度8六、起重機械定期報檢制度9七、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及相關運營服務人員培訓教育制度9八、起重機械事故報告制度10九、起重機械技術檔案管理制度11十、起重機械應急救援預案12一、各相關人員職責 1、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1.負責安排起重機械的安裝及大中小修。制定維護保養、更新計劃和規定維修保養項2、目,負責設備的定期報檢,并對其技術、質量負責。 1.2 協助企業領導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行業部門頒布的有關起重機械安全監察、管理規定等行政性法規及技術法規、標準。1.3 在進行起重機械作業施工時,負責安排、檢查施工安全方面的內容。 1.4 調查研究起重機械運行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進意見: 參加編制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1.5 組織制定或修訂起重機械運行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進意見; 參加編制和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1.6 負責檢查、糾正聲音指揮和聲音作業行為,并進行必要的教育,對有可能造成事故的現場,有權責令立即停止作業。 1.7 3、協助有關部門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術的培訓、考核。 1.8 參加起重機械技術改造項目有關安全防護設施(裝置)的設計年查和竣工驗收。 1.9 參加起重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按規定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1.10 協助有關部門制定防止起瓜傷害事故的措施。2、起重司機的職責 1.1起重機司機應經過專門培訓,了解起重機結構、性能、傳動原理、安全技術規程經考試合格并持有操作證。 1.2 司機應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遵章守法。當班司機應嚴守工作崗位,不得無故擅自離開起重機。 1.3 司機應密切注意起重機的運行情況,發現機件、零件、安全裝置等有故障或異?,F象時,應及時設法排除和維護4、保養,或迅速向單位領導和檢修人員匯報,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操作。 1.4 起重機進行大修或檢修時,司機除完成本職工作外,還應主動熟悉起重機的檢修情況及性能,參加設備修理、加油和驗收工作。 1.5 當班司機耍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或當班操作留言,操作中的隱忠、故際一定要填寫清楚,并當面向接班人交代清楚。二、起重司機操作人員手則 1、在上崗前要學習所使用的起重機械的結構、工作原理、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程、保養維修制度等相關知識。2、對國家有關法規、規范、標準進行學習掌握。3、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培訓取得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兩個方面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4、操作人員要實行定人定機的崗位責任制,在工作5、中做到“三好”、“四會”?!叭谩笔侵腹芎?、用好、養好?!八臅笔侵笗褂?、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三、起重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熟悉本機的性能特點及使用要求等,并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2、司機接班時,應先試車,在無載荷的情況下,接通電源,開動并檢查各運轉機構,控制系統和安裝裝置,均應靈敏準確,安全可靠,方可使用。3、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4、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在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司機在操作時,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5、起重機不得沿主梁方向斜吊物6、品。6、吊運時,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7、起重機不得超過起重機所規定的起重重量使用。當物品重量不清時不準起吊。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能力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并用小幅度、短行程試吊用,再平穩地吊運。8、在軌道上露天作業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起重機錨定住。9、應經常檢查起重機,及時發現起重機各部位是否有異常現象,以確保起重機能安全可靠,延長使用壽命。10、運行機構的電動小車減速器內,在使用前應加注粘度較大的(30-50) 號機油,其油量不易過多,油面最高以減速器的最低軸的軸心為限,開始使用一個月時,把油更換一次,以后半年更換一次新油。11、每三個月潤滑一次車輪軸承,油量1/2-1/3 7、軸承容量。12、隨時檢查車輪,不應有裂縫、壓痕及過分的磨損,當上述缺陷深度超過3mm 時,應立即報廢,更換新車輪。13、當起重機運行剎車不靈時,應及時調整運行錐形電動機的制動彈簧或更換一次新油。14、司機進行維護保養時,應切斷電源并上標志牌或加鎖。如有未清除的故障,應通知接班司機。四、起重機械的使用操作規程1、操作起重機員工要求:起重機的操作,只應由下述人員進行:1.1經考試合格的司機;持有管理部門所發操作工證件;1.2司機直接監督下的學習滿半年以上的學徒等受訓人員;1.3為了執行任務需進行操作的維修、檢測人員;1.4經上級任命的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2、司機應符合下列條件:2.1年滿18周8、歲,身體健康;2.2視力(包括矯正視力)在0.7以上,無色盲;2.3聽力應滿足具體工作條件要求。3、司機應熟悉下述知識:3.1所操縱的起重機各機構的構造和技術性能;3.2起重機的操作規程,與本規程有關的法令;3.3安全運行要求;3.4安全、防護裝置的性能;3.5原動機和電氣的基本知識;3.6指揮信號4、安全操作一般要求:4.1司機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才操作前排除;4.2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給以斷續鈴聲或報警;4.3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4.4當起重機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才9、可以閉合主電源。如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能閉合主電源;4.5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4.6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在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正常;4.7在軌道上露天作業的起重機。當工作結束,應將起重機錨定??;4.8司機進行維護保養時,應切斷主電源并上標志牌或加鎖。如有未清除的故障,應通知接班司機。5、有下述情況之一是時,司機不應進行操作:5.1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體,及斜拉斜吊等;5.2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安全裝置安全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操作10、達到報廢標準等;5.3捆綁、吊掛不牢固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重物棱角處與鋼絲之間未加襯墊等;5.4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5.5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情況和指示信號等。6、司機操作時,應遵守下述要求:6.1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6.2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機構制動器;6.3吊運時,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6.4起重機工作時,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6.5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能力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并用小幅度、短行程試吊用,再平穩地吊運;6.6無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機,吊鉤在最低工作位置時,卷筒上的繩必須保質有設計規定的安全圈數。7、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11、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各臺起重機的升降運行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所承受的載荷均不得超過各自的額定起重能力。達不到上述要求,應降低額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以由總工程師在場指導。8、有主、副兩套起升機構的起重機,主、副鉤不應同時開動。對于設計允許同時使用的起重機除外。9、起重工的一般安全要求:9.1指揮信號應明確,并符合規定;9.2吊掛時,吊掛繩之間的夾角宜小于120以避免吊掛繩受力過大;9.3繩、鏈所經過的棱角處應加襯墊;9.4指揮物體翻轉時,應使其重心平穩變化,不應產生指揮意圖之外的動作;9.5進入懸吊重物下方時,應先與司機聯系并設置支承裝置;9.6多人綁掛時,應由一人負責指揮。五、起重機械常規12、檢查及維保制度起重機使用單位要經常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檢查維保,并制定一項定期檢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檢、周檢、月檢、年檢,對起重機進行動態監測,有異常情況隨時發現,及時處理,從而保陳起瓜機安全運行。1、日檢有司機負責作業的例行保養項目,主要內容為清潔衛生,潤滑傳動部位,調整和緊固工作。通過運行測試安全裝置靈敏可靠性,監聽運行中有無異常聲音。2、周檢有維修工和司機共同進行,除日檢項目外,主要內容是外觀檢查,檢查吊鉤、取物裝置、鋼絲繩等使用的安全狀態、制動器、離合器、緊急報警裝置的靈敏、可靠性,通過運行觀測傳動部件有無異常響聲及過熱現象。3、月檢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安全管理部門、設備使用部門、操作人13、員共同進行,除周檢內容外,主要對起重機械的動力系統、起升機構、回轉機構、運行機構、液壓系統進行狀態檢測,更換磨損、變形、裂紋、腐蝕的零部件,對電氣控制系統,檢查饋電裝置、控制器、過載保護、安全保護裝置是否可靠。通過測試運行檢查起重機械的泄瀾、壓力、溫度、振動、噪聲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征兆。經觀測對起重機的結構、支承、傳動部位進行狀態下主觀檢測,了解掌握起重機整機技術狀態,檢查確定異?,F象的故障源。4、年檢由單位領導組織,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挑頭,同維保單位人員、設備使用部門共同進行,除月檢項目外,主要對起重機械進行技術參數檢測,可靠性試驗,通過檢測儀器,對起重機械,各工作機構運動部件的磨損、金屬結構14、的焊縫、測試探傷,通過安全裝置及部件的試驗,對起重設備運行技術狀況進行評價。安排大修、改造、更新計劃。六、起重機械定期報檢制度以下情況提前一個月報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檢驗:1、新安裝、移裝、大修或改造后擬投入使用的,要進行檢驗。2、停止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后,再次使用的。3、發生重大事故,修復后需要重新啟用的。4、在用起重機械定期檢驗周期為兩年。 七、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及相關運營服務人員培訓教育制度1、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及相關人員必須進行培訓學習,熟悉掌握起重機械的結構、工作原理、技術性能、安全操作規程、保養維修制度等相關知識。 2、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及相關人員還應該學習相關的國家有關法規、規范15、標準。3、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必須經當地技術監督部門培訓取得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兩個方面的考核,合格后,取得崗位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上崗。4、每月召開一次包括起重機司機、指揮人員、小組安全員在內的交流會,互助交流經驗及教訓,共同搞好生產和安全工作,教育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起重機械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并且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八、起重機械事故報告制度1、起重機械發生重大事故或因其造成人員傷亡時,首先確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2、起重機械發生事故,應立即將事故的具體情況向礦上主16、管領導報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集團公司總公司領導報告。3、事故單位應認真填寫“事故報告單”,按規定的時間上報有關科室和分管領導。報告上交時間:一般事故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不超過五天。4、起重機械發生重大事故,由機電科寫出“重大事故調查報告書“按規定逐級上報。5、不論事故大小,起重機械負責人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召開事故分析討論會,本著“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調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教育,吸取教訓,制定出防范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重大事故由調查組提出處理意見,經集團總公司簽署意見后,上報有關部門,如當地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監察處、當地勞動部門和主管部門。6、事17、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6.1事故發生隊組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6.2事故的簡要經過,輕、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初步結算;6.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6.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項;6.5事故的報告隊組,簽發人和報告時間。7、事故發生后查不出責任人時,由事故單位專責人擔負一半責任。無專責人時,由礦上領導負擔一半責任。8、除了為搶救人員、財產和防止事故擴大而采取的必要措施外,應保護好事故現場,以便調查分析。特大及大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隨意挪動和破壞。因搶救人員為預防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體的,應18、當通過繪制現場圖等方式對事故現場做出標記和詳細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書證、物證等證據。9、起重機械發生事故后,視事故責任人對錯誤的認識態度及表現予以不同處理。對能主動承認錯誤,虛心檢討,領導批準,可以從輕處理,對隱蔽事故情節,推卸責任,嫁禍于人者,加重處分 。10、對起重機械事故責任者給予制裁,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11、機電科建立事故檔案,對起重機械事故調查分析資料,如現場檢查記錄、照片、技術鑒定、化驗分析、會議記錄、旁證材料、綜合調查材料及登記表、報告書等,應妥善保管。12、發生事故,起重機械負責人不得隱瞞,并對事故調查報告得真實性和及時性負責。13、起重機械負責19、人要及時解決和向上反映事故的隱患和苗頭,若不預解決,或拖拉、遷就,有關人員將對后果負責。14、如果發現缺陷或事故隱患,不能保證安全使用的起重機,必須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同時停止使用,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整改,把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事故的發生。15、要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驗證,堅持“故障不排除不放過、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過”的原則,以從根本上徹底消除設備安全隱患。16、當起重機械發生意外事故時,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和維保單位及時取得聯系,讓設備在最短時間內取得維修。發生重大事故,設備經過維修后,要按報檢制度報檢,合格后,開始使用。九、起重機械技術檔案管理制度起重機械使用企業要建立健全設20、備安全技術檔案,起重機械檔案包括:1、起重機械出廠技術資料、產品合格證、使用維護說明書、易損零件圖、電氣原理、電器元件布置圖、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試驗報告、監督檢驗證明文件等有關資料。2、安裝過程中需要的技術資料,安裝位置,啟用時間。3、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出具的驗收證明或定期檢驗報告書。4、日常保養、維護、大修、改造、變更、檢查和試驗記錄。5、設備事故、人身事故記錄。6、上級主管部門的設備安全評價。7、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維保及檢測記錄。8、所有的技術檔案由設備安全管理員保管。十、起重機械應急救援預案1、制定依據我公司現有起重機械2臺主要用于公司生產的21、起重搬運作業,為預防起重機械重大事故時給集體財產及個人造成重大損失,同時將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此應急救援方案。2、起重機械發生重大事故的原因 2.1安全管理不科學、規章制度不健全,不按要求去操作,圖省力,習慣作業。2.2起重機械與建筑物或其它設施的安全間距不符合規定。2.3操作者素質不高,技能低,不會識別和預測危險性,導致判斷決策失誤。2.4.安全裝置不全或部件失控。作業場所堆放物太高,遮擋了起重司機視線。2.5選擇吊具、吊點不適合,綁匝方法不正確,致使物體墜落。2.6起重工違章作業。2.7指揮人員指揮信號不當或司機誤接信號且誤動作。3、 應急措施當起重機械發生重大事故時,工作現場人22、員應以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責任心,采取緊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3.1如起重機械發生重大事故,要及時向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領導匯報。3.2采取有效措施,盡量減少事故損失和造成更嚴重后果。3.3立即搶救受傷人員,減少人員傷亡。3.4保護現場,按要求組織救援。4、 救援程序 4.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職務最高的負責人應立即指揮現場人員利用可利用工具進行救援工作,如有傷員應立即向集團公司求援,實施搶救。4.2事故現場受害人要隨時向公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現場救援進展情況和已采取的應急措施,需要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4.3公司應急中心在第一時間向總指揮報告事故現場情況,并通知指揮中心其他人23、員進入崗位;并向集團公司報告事故情況;需要時緊急調動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進入緊急救援狀態。4.4應急救援機構領導組及其聯系方式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因此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組長:康義軍副組長:趙潤富成員:張錦繡、劉軍、李存忠、王輝延救援人員:靳勇飛、王崗征、閆梓安、張學峰王瑞軍、翟衛杰、李志洋、吳文明4.5主要職責:全面協調和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制定緊急管理辦法或特別管制措施,幫助各生產隊組調用救援物資,設備和人員,必要時,統一組織,協助市救護大隊,參加援救事故傷害人員和進行工程搶險,向上級主要部門報告救援情況。4.6聯系方式:趙潤富:李志24、洋閆梓安:劉 軍:吳文明:4.7應急救援聯絡電話: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調度室:6126860機電科:6126992保衛科:6126861供應科:61268694.8職責與分工 公司應急救援中心由總經理、黨委書記、副經理以上領導及安全科、調度辦公室、人事科、機電科、機電運輸隊、行政科、供應科科長組成。總指揮由經理、黨委書記擔任,是應急救援全過程的全權指揮,下達指令,組織本公司可動用力量參與救援,向集團公司和政府有關部門通報情況,協調消防、救護、醫療機構參加救援。4.8.3指揮部其他成員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成員工作的有序進行,按各自分工履行職責,確保救援任務的順利完成。4.8.4現場總指揮由中心指揮委派,負責事故現場的事故處理。4.9現場總指揮職權:向指揮中心及時報告事故現場情況。做好事故救援的指揮和協調工作。對事故現場實施保護性措施。對難以解決的緊急情況做出反映安排。4.10事故的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4.10.1對事故現場要及時清理清查,以便于盡快恢復生產。4.10.2事故單位要對事故進行分析討論,檢查安全措施貫徹情況。4.10.3公司安全科對事故部門的分析討論的材料進行審查,各單位 要組織職工進行學習,吸取教訓。4.10.4組織召開公司事故通報大會,形成材料上報公司安全科。4.10.5事故責任人處理根據(安全管理條例)進行處罰,對重大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