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站公司安全管理各項制度(29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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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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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液化氣站公司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管理制度一、進公司須知1.公司內嚴禁煙火和明火作業,進公司人員不準攜帶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并不準穿帶釘子和鐵掌鞋及穿化纖服裝。 2.進入公司的汽車其發動機的火花塞必須是防爆型的,消聲器排氣管出口處必須戴防火罩,否則,不準入內,禁止一切型號的拖拉機、電瓶車、馬車、摩托車入內。3.外單位辦事人員進公司時,必須持有介紹信或工作證、身份證,經經理批準后并經門衛同意后方可入內。安全檢查人員和參觀學習人員須由公司有關負責人陪同,并遵守公司內的有關防火規定。4.自管2、單位來公司拉氣人員和車輛,必須遵守公司內的一切規章制度。5.不準在生產區內修車、檫車。6.對上述各條規定如有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給與相應處理,對由此而造成事故者,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二、儲罐區安全管理制度1.非儲罐運行管理人員嚴禁進入罐區,必須進入時需領導批準,在運行人員的陪同下方準進入,不得隨意動用任何設備。2.儲罐區的運行管理人員經業務培訓考試合格,熟悉管區各種設備的結構性能及使用要求方準進行操作,否則不準頂崗位值班。3.儲罐區嚴禁煙火,任何人不準攜帶火種、穿帶釘子鞋進入罐區,運行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和防靜電鞋。4.儲罐區內不能堆放易燃物品,要經常清理罐區的雜草雜物。少于1人。每次3、檢查后要做詳細記錄,儲罐液位、壓力、溫度、閥門開啟狀況、運行中發生的問題及處理結果。儲罐進液時,隨時檢查液位、溫度和壓力變化。值班人員沒有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離崗。6.檢修人員進入罐區檢修時,應事先通知運行管理人員,在檢修作業時,需開關閥門時由運行人員操作,檢修后通知運行人員開關閥門恢復到正常位置,方可離開作業現場。7.儲罐區不得隨意動火檢修,必須動火時,需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在安全人員的現場配合下方準動火。8.儲罐區的壁壘設施必須在每年雨季之前(4、5月份)進行遙測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為合格,不合格者應進行檢修。9.罐區嚴禁散放液化石油氣,檢修時必須排放時應通過火炬或裝臨時火炬放散,4、火炬散放時應設有專人監護。10.儲罐區內的閥門、法蘭等設備,附件要經常維修,不允許跑、冒、滴、漏。11儲罐區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要定期進行檢修、更換。消防器材不得挪動亂用。運行管理人員必須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12.液化石油氣必須按規定的儲存量儲存,嚴格控制其儲存量在該容積的85%以下。13.儲罐必須在規定的工作壓力下運行,嚴禁超壓運行。14.運行的液化石油氣儲罐、管道、設備等各零部件必須齊全、儀表靈敏、閥門開關靈活不漏氣。15.儲罐的液位監測手段必須靈敏可靠,板式液位計和儀表監測互相對進液。16.儲罐的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應定期檢修和核驗,必須保證其靈敏可靠;運行的儲罐和管道,安全閥5、門應處于常開狀態,安全閥的起跳壓力為儲罐的1.0倍,回坐壓力為工作壓力的0.8倍,沒有安全閥的儲罐、管道不得投入運行(管道的明管不包括地下管道)。17.儲罐、管道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管道的防靜電跨接線要保持完好,開啟閥門時應注意開啟速度,特別是向管道、儲罐充液時要控制速度不大于3m/s,防止產生靜電。18.儲罐的液化石油氣、液相溫度不得超過48,夏季地上無保溫的,儲罐壓力達到1.2MPa時開啟噴淋泵噴淋。19.冬季要做好儲罐和管道的保溫防凍,應按規定進行排污。20.儲罐壓力一般不得超過0.98MPa,在特殊情況下不得超過1.28MPa。21.在正常情況下,不允許直接灌裝,在特殊情況下可6、采取一邊向儲罐進液一邊進行灌裝,確保灌裝壓力限制在1.2MPa。22.儲罐進液時只準向一個進液,不準兩個或兩個以上儲罐同時進液,值班人員不得離開現場,操作時一人操作,另一人復查防止發生誤操作。23.儲罐出液時,液位高度在2m以上的儲罐只準一個儲罐出液,兩個高度都在2m以下的儲罐可以同時出液。24.儲罐區有兩個以上儲罐時,氣相管必須串聯,閥門處于常開狀態(倒灌灌裝時可關閉)防止操作失誤造成儲罐升壓。三、灌裝間安全管理制度1.車間內外嚴禁煙火,禁止攜帶任何火種、穿帶釘子和鐵掌鞋及穿化纖2.非車間工作人員嚴禁入內,因工作需要而進入灌瓶間時,必須經本公司領導批準。外來參觀人員則由公司內專人陪同參觀,不7、準動用車間內任何設備。3.車間內嚴禁摔、砸、滾鋼瓶,嚴禁用鐵器互相敲擊、碰撞、防止產生火花。4.車間內應加強設備的保養維護,杜絕或減少跑、冒、滴、漏,以保持車間內的液化石油氣濃度經常保持在爆炸下限以下。5.液化石油氣液相最高壓力不得超過1.2MPa,最低不得小于0.5MPa。6.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控制灌裝質量,對超重瓶、漏氣瓶要及時處理,不準在車間內存放。7.充裝工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者方可獨立操作,否則不可獨立充裝。8.要對灌裝間各個部位的液化石油氣濃度進行實時監測。當液化石油氣濃度超過規定值(即爆炸下限40%)時,應停止灌裝,并查找漏氣原因并及時消除。9.充裝工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隨便離崗,因8、故必須離開時,應事先安排好替崗人員。10.車間內應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人人會用。11.下半時必須停電和關閉液化石油氣總進口閥門,打掃衛生。四、氣瓶充裝前后檢查制度1.鋼瓶外檢員負責本公司所有待充氣鋼瓶的外觀檢查工作。2.根據國家標準規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鋼瓶不予放行充裝。3.首先檢查銘牌,驗明制造廠家及出廠日期,若是檢驗過的鋼瓶,應能瓶使用期限超過15年的,予以強制報廢。4.其次檢驗鋼瓶外觀有無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劃痕、凹坑、腐蝕現象,又無肉眼可見的容器變形或火焰燒傷現象。5.最后檢驗鋼瓶附件是否完好。6.在充裝記錄上簽字。7.充裝后應由檢斤工復驗重量。8.試漏人員用肥皂水檢9、查瓶口有無泄漏,角閥應關閉完好。9.堅持每日抽樣復查,且不少于20瓶/每日。五、充裝記錄與檔案管理制度1.充裝工上班后先核對充裝秤,對待充鋼瓶仔細檢查,鋼瓶符合充裝要求方可充裝,并有檢驗員記錄在案。2.每個鋼瓶充裝后都要記錄其編號,以便跟蹤查詢充裝質量狀況。3.檢斤工對每個充裝后的鋼瓶逐個認真復秤、試漏,對缺、超重0.5Kg和漏氣鋼瓶立即挑出進行處理。4.統計員根據紀錄的編號,統計每個充裝工所充裝鋼瓶的質量,登記入案。5.生產結束后,由檢驗員認可,同意該批鋼瓶出站,然后統計員把各種數據寫在“充裝數量、質量一覽表”上,并經質保工程師簽字后存入檔案室妥善保管。六、鋼瓶收發登記制度1.進出公司的鋼瓶10、的收發工作由鋼瓶收發員負責。2.嚴格按照開票手續收發,做到瓶票相符。4.收發瓶的手續,必須有收發員的簽章。5.手續不全或鋼瓶未經安全檢查時有權拒絕收發。6.嚴禁空瓶與重瓶、合格瓶與不合格瓶混放,以免誤發。7.認真履行交接班制度,每日清點核對鋼瓶數量。七、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生產崗位接班,認真聽取交班人員介紹安全生產等情況,清點機具,查看交接班紀錄。2.交班人員應將安全事項、設備運轉情況和安全裝置是否正常以及生產情況向接班人員介紹清楚,并填寫交接班紀錄。3.在當班中如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如果本班采取了措施,還未能排除或者沒有排除完,遇此情況必須向接班人員11、和班組長交代清楚,必要時要查看現場進行交接。4.遇到重要隱患,要認真排除,白班要為夜班創造條件,盡力做到不把困難留給夜班。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離開崗位。如果特殊情況需要提前離開時,其生產班組長可代替,但一定要等到接班人來到交了班才能離開。八、巡回檢查制度1.值班人員必須熟悉罐區各種設備的結構性能及使用要求方準上崗值班,否則不準頂崗值班。2.值班人員應按周期對所管轄的區段進行巡視,發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做好記錄。3.必須堅守崗位,定時檢查儲罐液位、壓力、溫度,并隨時注意其變化。4.發現漏氣,巡守人員除積極采取措施處理外,要立即向有關領導報告,并保護好現場,得到領導同意后方可撤離現場,并將12、漏氣事故原因填表在檔。5.巡守人員發現違章作業時,除應填寫日志外,要及時向班長或有關領導報告,落實違章處理情況,直至該問題得到妥善解決。6.每次巡時都要認真填寫巡視紀錄,遇有反常情況時要及時向班長或有關領導報告并加強巡視。7.非自己分管的崗位,其內一切設備、閥門、管道、儀表不得動用。九、液化石油氣壓縮機房安全管理制度1.液化石油氣壓縮機房內嚴禁煙火,嚴禁攜帶火種、穿帶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進入車間。2.非車間工作人員嚴禁入內,如因工作需要進入壓縮機房,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外來參觀人員由公司內專人陪同參觀,不得動用車間內任何設備。3.車間內設備需要動火檢修時,必須事先擬定方案,按危險作業審批程序報批,批13、準后方準實施。動火作業必須在停產后進行,動火前先打開門窗和風機通風換氣,測定車間內液化石油氣濃度在爆炸下限以下時方可動火。4.車間內應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依設備工作情況按時進行大、中、小修及日常檢查工作。5.杜絕或減少設備的跑、冒、滴、漏。保持室內通風良好。6.對車間內液化石油氣濃度進行實時監測,當濃度超過爆炸下限的40%時,應停止壓縮機的運行,查找漏氣原因及時消除。7.壓縮機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者方可獨立操作,否則不準上崗操作。9.車間內不準堆放雜物,不準存放汽油、機油、油桶等易燃物,保持室內清潔衛生。10.車間內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操作人員要會使用消防器材。11.14、本班內發現的不安全隱患或故障在本班內消除,如無法解決時,并詳細記錄在交接班記錄內向下班進行詳細交底。十、倒空安全管理制度1.液化石油氣倒空處嚴禁煙火,嚴禁攜帶火種、穿帶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進入。2.非本處工作人員嚴禁入內,如因工作需要進入時需經班長批準,外來參觀人員需公司內派專人陪同。3.嚴禁在倒空處向大氣排放液化石油氣。必要時可采取回收措施或點火炬燒掉。4.要定時對倒空處的液化石油氣濃度進行監測,當液化石油氣濃度超過爆炸下限的40%時,應停止操作查找原因并及時消除。5.定期做好設備的保養和檢修工作,杜絕或減少設備的跑、冒、滴、漏。保持此處通風良好。6.此處應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操作15、人員要會使用消防器材。十一、倒殘和殘液處理安全管理制度1.倒殘液是將漏氣瓶、待修瓶及有殘液的氣瓶中的殘液倒出來,一般的超重瓶不進行倒殘。3.一次沒倒凈殘液的氣瓶,應再充氣倒殘,直至殘液完全倒出為止,不得向大氣中放殘。4.倒殘后,漏氣瓶和合格瓶要區分開,不能將漏氣瓶混入合格瓶內。5.嚴禁向大氣中排放液化石油氣。6.倒出的殘液不得重新用來灌裝鋼瓶,可供鍋爐燃燒使用,也可用壓縮機抽取殘液的氣相回收一部分至液化氣儲罐。7.殘液罐內不能氣化的殘液,可用罐車運走,嚴禁就地在大氣中排放。十二、灌裝、檢斤(磅秤)衡器安全管理制度1.灌裝秤(磅秤)和檢斤秤,應用國家認可廠家生產的定型產品,必須設有自動切斷裝置或16、超裝報警裝置,并經計量部門檢驗合格的專用秤。2.保證灌裝秤量值的準確,使用中和修理后,均應按國家計量部門規定進行檢定,一般每季度檢定一次,檢定合格發檢定證。3.對衡器要定期檢查維修,一般每次使用后要檢查維修,仔細檢查零件是否完整無缺,查看衡器各部件有無脫落現象,刀刃刀承和自動切斷裝置是否靈敏可靠。4.灌裝、檢斤衡器要保持清潔、干燥,以免使部件腐蝕。坑內不得有塵垢、積水、污物等。5.每次灌裝前必須對灌裝秤和檢斤秤認真檢查,調整平衡或規定位置。放鋼瓶時要輕拿輕放在承重裝置中央,以免損壞秤件,重瓶稱重時要做到自檢、互檢、檢驗員檢查。6.被稱物體不應小于最大稱量的,防止誤差過大,被稱物體不應超過衡器的17、最大秤量,以免衡器受到損壞,稱重后,要及時將鋼瓶取下來,不十三、空、重瓶存放安全管理制度1.空瓶、重瓶要按指定區域分別存放。2.鋼瓶應單層碼放整齊,并且留有通道。3.鋼瓶不得堆壓。4.鋼瓶要周轉使用,不宜存放過久。5.漏氣瓶和超重瓶不準和其它鋼瓶混放。6.報廢瓶、待修瓶也要存放整齊,不準亂扔報廢瓶,待修瓶的液化氣必須在倒空后才能存放。7.存放的氣瓶要由專人負責,每天檢查一次。十四、儲罐開罐檢查安全管理制度1.被檢驗的儲罐必須按照開罐檢查安全操作規程,按程序將罐排空和置換,并經測定達到人體進入罐內和罐內動火的條件。2.儲罐的使用單位(甲方)和承擔檢修任務的施工單位(乙方),雙方共同簽訂“開罐檢修18、安全動火措施”規定雙方各自的任務和所應承擔的責任。3.對儲罐所發現的缺陷和成因,在進行全面深入分析的基礎上,由施工單位提出修復方案,并由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再進行修復工作。4.要確實保證修復工作中的焊接質量,嚴格執行焊接工藝規程,焊工必須持有壓力容器焊接的合格證方準焊接。5.儲罐的檢修工作必須全面貫徹負責制,整個工程要有總負責人,施工過程要實行全面質量管理,每個工序都要有詳細記錄,每個檢查都要有自檢和專檢人員簽字。6.工程竣工后應有施工單位提出全面技術資料和儲罐檢驗修復報告,并十五、儲罐液位計、安全閥、壓力表安全管理制度液位計1.每個儲罐上的液位計必須保證其靈敏、可靠。2.經常清洗液位計,冬季19、必須經常排放污水,如發現液位計不準時,應停止進液,待液位計修好后,儲罐方準使用。3.儲罐大修時,液位計也要解體檢修。安全閥1.安全閥要動作靈敏可靠。2.安全閥要隨時處于工作狀態,安全閥下面的閥門要處于常開狀態,并進行鉛封。3.安全閥的開啟壓力應為儲罐設計壓力的1倍,回坐壓力為工作壓力的0.8倍。4.安全閥每年檢修一次,合格后鉛封方準使用。5.運行檢查時發現鉛封損壞,儲敢要停止進液,重新調試定壓后方準繼續使用。壓力表1.壓力表要準確無誤,裝在受壓容器上的壓力表,其最大量程(表盤的刻度極限值)應予容器的工作壓力相適應,壓力表和量程最好選用為容器工作壓力的2倍,最小不能小于1.5倍,最大不能大于3倍20、。2.壓力容器的最高需用壓力的警戒紅線應直接畫在刻度盤上,不應涂畫在壓力表的玻璃上,以免玻璃轉動產生錯覺。3.表盤上的玻璃要清晰明亮,玻璃破碎或刻度不清,壓力表應停止使用。5.運行檢查壓力時,上、下壓力表要相互對照,以保證壓力表的可靠性與準確性,發現故障及時修復。十六、汽車罐車使用、保養安全管理制度1.出車前對車輛進行全面檢查,做到:(1)檢查各部閥門、接口、軟管有無損壞和跑、冒、滴、漏。(2)檢查車輛轉向、制動是否靈敏、有效。(3)檢查各處油位、冷卻水、電瓶水是否夠量。(4)檢查各傳動部分和聯接部位螺釘是否緊固。(5)檢查輪胎氣壓是否足,輪胎是否被它物所扎,備胎是否帶上,輪胎螺絲是否緊固。(21、6)檢查罐體和車體固定螺絲是否松動,消防器材是否帶在車上。(7)檢查儀表、電路、指示燈、安全附件、止動開關、液位壓力表、感應溫度計是否齊全、靈敏可靠。(8)檢查車輛發動后聲音是否正常,有路是否暢通,方向、剎車是否靈敏。(9)發動機前排煙防護裝置是否妥善安好。2.行車中注意事項:(1)在行駛中要禮貌行車,遵守交通規則,禮讓三先,不搶道不強行超車,不開快車,中速行駛,寧停三分不搶一秒。(2)在行駛中發現設備異常,及時停車檢查、修理,不得帶故障行駛損壞車輛,嚴禁拼設備。(3)行車休息時或跑一定里程后,應對罐車有關部位進行檢查,發現問(4)中途停車時,司機、押運員不得同時離崗,罐車中途檢修時不得明火作22、業。(5)中途行駛嚴禁喝酒,罐車上嚴禁吸煙,不得超速行駛。(6)罐車在行駛中接地鏈要妥善接地,如有磨損要及時更換。(7)罐車在行駛途中,嚴禁在人口稠密區,公共場所附近100m處停留,停留處400m不得有明火,不得停留在不安全地帶。(8)雨天、轉彎會車、隧道、路面不好時應減速行駛,以免發生事故。(9)當罐內液溫達40時,應停車遮陽,采取冷卻措施,罐車不得超壓。(10)隨車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其他人搭車,車返回后,不準私開回家或停放公司外過夜,一律停放在公司內。3.對保養車輛的要求:(1)車回公司后應檢查車輛是否有損壞的地方,向經理報告出車情況,方可離公司。(2)罐車卸車后,司機、押運員應及23、時對車輛進行清理刷洗,保持車容整潔,而后對車全面檢查、保養、維修。(3)做好定期保養,一保任務由司機隨檢查隨維修,二保行駛5000Km左右,由司機維修工相互配合進行維修保養,三保行駛30000Km左右,由維修工司機配合進行全面檢修,更換損壞零件。檢修保養要求行車1000Km打黃油一次,每二保一次對機器清洗一次。(4)對潤滑部位按規定、按時加油、換油,保證各部位靈活性。(5)要求車輛保養做到三勤:勤檢查、勤保養、勤維修。(6)維修罐車不得明火作業,重載修理必須做好防火措施。壓力的1.5倍。(8)卸車時,司機、押運員不得離崗,負責裝卸接頭,發現異常及時處理。(9)時刻保證車的完好、正常,按時出車,24、安全而歸。十七、汽車罐車運輸安全管理制度1.罐車應配有固定的駕駛員、押運員,司機和押運員須經技術監督部門及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經批準發操作證,方可執行任務。2.司機和押運員必須熟悉液化石油氣的物理化學性質,城市和公路運輸安全知識,罐車的技術性能,裝卸作業安全操作規程,防火滅火知識,以及處理事故的方法,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和緊急切斷裝置。3.罐車行駛時,必須遵守交通規則,聽從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4.罐車上不能攜帶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禁止其他人員搭乘,嚴禁吸煙。5.罐車在行駛過程中,其靜電接地鏈應保持接地,如有磨損應及時維修更換,發動機排氣管上應裝有固定的防火罩,蓄電池總電源上裝設電源閘。6.出車25、前對罐車要進行認真檢查,車輛的轉向是否靈敏,剎車是否可靠,罐體、閥門、接口、軟管有無損傷和漏氣,消防滅火器材是否安全可靠。7.罐車停放時應按規定的位置單獨停放,充滿液體的罐車不準進入車庫停放;運輸途中需要停放時,不準停靠在學校、廠礦、橋梁、倉庫和人員多的地方,停車位置應系通風良好、遠離明火有遮陽措施,駕駛員和押運員不準同時遠離車輛。8.罐車發生液化石油氣大量泄漏時,應采取緊急止漏措施止漏,一般不立警戒區,斷絕交通,組織有關人員向逆風方向疏散。9.汽車罐車因液化石油氣泄漏起火時,應采取緊急止漏和滅火措施,同時向當地公安消防機關報警,并將車輛移到不危及周圍安全的地方。十八、汽車罐車裝卸作業安全管理26、制度1.液化石油氣罐車必須持有技術監督局核發的使用證和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停駛證、營運證、購置附加費證、排污合格證等證件。2.罐車內的各種安全裝置和附件必須齊全、靈敏、安全、可靠、各種漆色和標志明晰、無損。3.液化石油氣罐車儲氣罐體內的介質應是液化石油氣,并存有余壓0.05MPa。4.罐車的裝卸應在停車位置停穩后,用手閘制動并熄滅發動機,停車有滑動可能時,車輛應加固定木塊。5.作業現場嚴禁吸煙和明火作業,不準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6.作業前應接好地線,管道和管接頭連接牢固并應排盡空氣。7.裝卸作業時,操作人員和罐車司機及押運員均不得離開現場,在正常裝卸時不得隨意起動車輛。8.新罐車和檢27、修后首次使用的罐車,充裝前應作抽真空和充氮置換處理,嚴禁直接充裝。9.罐車的充裝量不得超過設計所允許的最大充裝量,嚴禁超裝。10.罐車充裝后,操作人員和押運員要在記錄上同時簽字,并將罐車的壓力、液位、溫度詳細記錄,開車前應再檢查一遍,無誤時方準發動車輛離開裝卸臺。12.凡出現下述情況,罐車必須立即停止裝卸作業,并作妥善處理:雷雨天氣;附近發生火災和明火;檢測出液化氣體泄漏;液壓異常;其他的不安全因素。十九、汽車運輸、裝卸液化石油氣鋼瓶安全管理制度1.對車司機和押運員要經常進行遵守交通規則的教育,使其做到安全行車,司、押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切安全規定,避免事故的發生。2.汽車在供應點裝空瓶時,司機28、和押運員應認真檢查,防止其他瓶和異型瓶混入。3.汽車裝好瓶后,司機和押運員應將汽車車廂關好掛牢,防止運輸過程中脫落,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現液化氣泄漏時,應立即停車并熄滅發動機及時處理。4.裝載重瓶的汽車在離開裝卸臺之前對氣瓶的角閥進行認真檢查,發現有漏氣的重瓶立即處理,杜絕裝載漏氣瓶出站。5.汽車進入灌裝站之前,要在發動機排氣口消聲器出口處帶消火罩。6.在繁華街道和行人稠密地段行駛時,車速不能超過20Km/h,前后相距不得小于5m。7.汽車在行駛過程中要保持勻速,避免不必要的剎車,防止鋼瓶碰撞和交通事故。8.汽車駕駛室內除司機和押運員外,不準乘坐其他人員。9.汽車上配備的消防器材應處于完好狀態,司29、機和押運員應會使用。二十、變、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1.變、配電室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熟悉電器的基本知識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3.凡高壓操作時,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必須穿戴絕緣用品。4.低壓閘刀不能帶負荷合閘和拉閘,在操作前,必須與用電部門聯系。5.高壓設備在運行前要做預防性試驗一次。6.電器設備進行檢修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并掛“禁止合閘”警告牌并設專人看管,嚴禁帶電修理。7.電器設備如果跳閘,應查明原因,待排除故障后再合閘,未查明原因和修復前不得強行合閘。8.定期檢查電器設備的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規定,不應低于每伏1000歐姆(如對地220伏30、,絕緣電阻不小于0.22兆歐),發現短路應及時排除。9.對電器設備的接地應按規定執行,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線、暖氣系統、水管作地線,電器部分不得有漏電現象。10.電器設備的所有連接接頭要牢固,并應經常進行檢查。11.各種機械的電器設備必須裝有接地、接零的保護措施,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但在一個供電系統不得同時接地和接零。12.電工應熟悉液化石油氣的性質、作業常識,嚴禁在防火區域安裝不防爆的電器設備,對于防爆的電器設備要定期進行檢修。13.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戴安全帽,上下傳遞物體時,應采取防止碰傷人員、損壞物體的措施。14.室外夜間作業,照明燈不準安裝在帶氣作業的正上方,電線要絕緣良31、好,接頭要牢固,燈口與燈泡要接觸牢固,避免發生火花。檫,用完后必須立即拆除。16.電工使用的絕緣用品如絕緣手套、絕緣線、電纜桿、安全帶等要定期進行檢驗,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防護用品進行操作。17.患有妨礙操作疾病的電工,不應安排在變、配電室工作,已安排的要予以調離,電工在班前與工作中不得喝酒。18.如果電器設備漏電失火時,應先切斷電源,用四氯化碳或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嚴禁用水或其他液體滅火器滅火,以免發生危險。19.如果發生人體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搶救。二十一、液化石油氣供應點安全管理制度1.液化石油氣供應點的供氣范圍不宜過大,一般應在200戶左右,服務半徑1.5-2Km。2.供應點瓶庫的液化32、氣總儲量一般不超過10m(330瓶)。3.供應點內嚴禁存放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并要經常保持整齊清潔。4.供應點內嚴禁煙火,設嚴禁煙火警告牌和防火標志,當報警器發3出警報或嗅到較大液化石油氣氣味時,要立即檢查,直到找到泄漏源并妥善處理。5.供應點內消防器材要按規定配備齊全并保持完好,要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并做到人人都會使用。6.要嚴格檢查出售的重瓶,發現存在以下問題的不準出售:漏氣瓶;超重1Kg以上的氣瓶;鋼瓶主要零件不全(無底座或護罩);角閥閥口變形;角閥壓母松動;角閥和瓶體聯接松動;瓶體焊縫有砂眼漏氣;其他有明顯缺陷,影響用戶安全使用的鋼瓶。7.夏季高溫季節,要防止重瓶曝曬。8.要認真鑒別非本33、店經營管理的鋼瓶和其它異形瓶,并不予換氣。9.對于漏氣和其它不合格的瓶要掛上牌子,注明不合格原因,并立即處理。10.來供氣點上班的新職工,要經過液化石油氣安全制度及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學習,并經考試合格方可單獨頂崗工作。11.供應點設安全員(不脫產)組織本點職工安全生產學習,負責和管片居委會聯系,經常進行安全宣傳教育,監督職工遵守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對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者,有權停止其工作。每逢節日前組織安全檢查,12.一般報修不超過24小時,并要保證質量,對嚴重鋼瓶漏氣的用戶,要隨報隨修,以免發生危險。13.發生用戶事故,供應點應積極組織搶修,并了解事故原因,及時報告,事后要對當地34、群眾進行安全使用檢查,避免類似事故的發生。14.對新發展的用戶,必須教會用戶“六會”(會裝卸減壓閥;會試漏;會點火;會調風;會通堵塞;會緊急處理事故)。二十二、人員培訓、考核制度為適應石油液化氣發展和安全生產的需要,提高全體職工的技術、業務水平,培養各種專業人才,采用“送出去”、“請進來”,專業培訓和業余學習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全員、全面、全過程的人員培訓,以提高職工素質,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1.新工人進公司以后,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以后方能上崗。兵活動。3.運行工、充裝工、罐車司機、押運員等特殊工種操作人員須經市技術監督局培訓考試合格后核發合格證,無合格證者35、,不準獨立上崗操作。4.每年公司結合職工的擇優升級進行一次業務考核,考核內容包括液化石油氣基本知識、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等。二十三、防靜電危害安全管理制度在液化石油氣儲存、灌裝、鋼瓶檢驗及設備運轉、工人操作過程中,產生積累大量靜電,由于可燃氣體的泄漏,隨時有發生靜電事故的危險。因此加強防靜電危害的安全管理,保證安全生產,勢在必行。根據我公司情況,特制定防靜電安全管理規定。1.靜電危害產生的條件:(1)生產現場可燃氣體濃度處于爆炸范圍;(2)生產現場有產生靜電的條件,并積累有靜電放電現象發生;(3)靜電放電能量大于可燃氣體最小點燃能量。上述幾個方面缺一都不會引起靜電危害著火或36、爆炸。2.防靜電危害的安全措施:(1)生產現場空氣中可燃氣體的濃度防止達到爆炸濃度。加強設備管理和維修,消除跑、冒、滴、漏。嚴禁在生產區和生產現場放散液化石油氣。灌瓶上灌裝槍時,先上好灌裝槍,后開鋼瓶角閥;下灌裝槍時,先關鋼瓶角閥,后下灌裝槍。灌裝槍密封圈損壞或丟失的不得使用,灌裝槍必須上正,發現漏液及時地溝通風無死角。灌裝時,實時監測可燃氣濃度,并作詳細記錄,濃度不超過下限的為合格,如果超過標準,應立即停產,待查明原因并排除后恢復生產。(2)紡織設備靜電位積聚生產現場嚴禁使用高絕緣的塑料管、板、橡膠管、板等,必須使用時要選用能導靜電的病技術監督部門鑒定合格的管、板等制品,防止靜電、電位積聚放37、電。生產現場的金屬設備及附件,全部要求設可靠接地裝置,電阻值小于4歐姆。選用金屬網導電膠管的灌裝槍,做到管內金屬網與設備必須接觸牢靠,若接地電阻值大于4歐姆,應搶修或更換。兩金屬件,如法蘭盤,連接處接地電阻值大于4歐姆時,應設跨接裝置。秤座應保持清潔和鋼瓶與其接觸良好,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定期進行設備靜電接地檢測,并做好詳細記錄。固定金屬設備,每季度檢測一次,活動金屬部件可用搖表測試,活動部分的測試可用萬能表測試。(3)防止人體靜電、電位積累。現場作業人員和進入現場的參觀人員等,必須穿經勞動部門簽字后合格的防靜電服、鞋、手套,凡不按規定穿用者,不準進入生產區。二十四、氣瓶固定灌裝制度1.在我38、公司罐裝液化氣的所有鋼瓶,都必須是我公司自有鋼瓶和托管鋼瓶。2.其他液化氣鋼瓶,必須由我公司實行產權轉移或托管,并進行注冊登代號后,才能進行灌裝。3.嚴格按氣瓶灌裝前后檢查制度對氣瓶進行檢查,確保灌裝質量,對氣瓶的安全負責。4.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持我公司的氣瓶到其它灌裝站灌裝液化氣。二十五、氣瓶定期檢驗制度1.凡在我公司灌裝液化氣的所有鋼瓶須在檢驗有效期內,否則不予灌裝液化氣。2.在用的YSP-5型、YSP-15型鋼瓶,自制造之日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檢驗的周期均為4年,第四次檢驗的有效期為3年。3.對在用的YSP-50型鋼瓶,每三年必須檢驗一次。4.當鋼瓶受到嚴重腐蝕、損傷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安全使39、用的缺陷時,應提前進行檢驗。5.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鋼瓶,使用前應進行檢驗。二十六、氣瓶產權轉移制度1.凡在我公司灌裝液化氣的所有鋼瓶,都必須實行產權轉移或托管后,注冊登記,填寫氣瓶普查登記表,對氣瓶進行登記建檔,同時涂敷我公司名稱和委托代號。2.新鋼瓶和檢驗期內的鋼瓶,涂敷單位名稱和委托代號后投入使用;超過檢驗期的鋼瓶送鋼瓶檢驗站檢驗合格后,涂敷單位名稱和委托代號后投入使用。3.擁有氣瓶的單位和個人用戶,具有生產許可證的正規廠家生產的鋼瓶,有真實有效的產品質量合格證和產品標牌說明,均可持鋼瓶到我公司辦理鋼用我公司液化氣,必須將鋼瓶退還我公司。4.對因故不能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的鋼瓶,現有產權單位(使用者)與我公司辦理托管協議后再注冊登記,將鋼瓶交我公司托管,否則不予灌裝液化氣。托管鋼瓶必須具有生產許可證的正規廠家生產,有真實有效的產品質量合格證和產品標牌說明,并且在有效使用期內。5.用戶自行購買的各種規格的液化氣鋼瓶,我公司采取收購的形式辦理產權轉移。收購標準為:YSP-5型20元/只;YSP-15型20元/只;YSP-50型60元/只。用戶將鋼瓶產權轉移到我公司后,用戶需交納押金和租金,即可租用我公司鋼瓶使用。當用戶不再使用鋼瓶時,交回鋼瓶,憑押金條和退瓶條退回租瓶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