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式家具廠安全保衛及防火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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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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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板式家具廠安全保衛及防火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安全綜合管理制度第一條 總則1、 為了加強本公司安全防范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2、 本公司以“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為方針,全方位實施安全管理。第三條 防火的知識1、加強各種可燃物質的管理,對易燃物質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2、采取防火技術措施,如設置防火墻等。3、配備消防設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等,要經常檢查、定期更換,使之處于良好狀態。4、開展群2、眾性消防活動。第四條 預防觸電的知識防觸電的主要措施是加強管理、嚴禁違章作業。1、各類電器設備的選用和安裝要符合安全技術規定,保證設備的保護性接地或保護性接零良好。2、電氣設備要定期檢修,并作好檢修記錄,及時更換老化或裸露的電線,及時拆除臨時和廢棄線路等,接線頭要包扎絕緣。3、建全電器設備安全操作規章和責任制度,嚴禁違章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擅自操作或修理電器設備。4、對電器設備進行修理作業,要拉斷電源和穿戴絕緣衣物。5、組織職工訓練,掌握對觸電者的急救措施和技術。第五條 事故處理: 事故處理是包括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和統計、采取措施及處分有關單位和人員等一系列工作的3、總稱。第六條 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發生后要保持頭腦清醒,切勿驚慌失措,處理失當。一般按如下順序處理:1、首先要切斷有關動力來源,如氣源、電源、火源、水源等。2、救出受傷、死亡人員,對重傷員進行急救包扎。3、大致估計事故的原因及影響范圍。4、及時報告和呼喚援助的同時防止事故擴大和盡可能減少損失。5、采取滅火、堵水、導流、降溫等措施使事故盡快終止。6、事故終止后,要保護好現場。第七條 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對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的基本目的是:找準原因,查明責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第八條 安全檢查1、查有無進行安全教育。2、查安全操作規程是否4、公開張掛或放置。3、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4、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5、查個人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7、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8、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第九條 自我安全檢查要點1、檢查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梯架臺穩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2、檢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注意堆放、運輸手段等。3、檢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4、檢查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控制機構的完好情況。5、檢查其他防護的安全性:通風、防暑5、降溫、保暖情況,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第二章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第十條 安全保衛工作特指公司辦公區域內的防盜、防火及其他保護公司利益的工作。第十一條 公司實施節假日值班制度,由辦公室負責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監督工作,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并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檢查各部門對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是否落實。第十二條 夜間值班人員負責每日的開門和鎖門,每日晚上值班人員在鎖門前必須認真檢查門窗是否鎖好,電源是否切斷,保證無任何安全隱患。第十三條 公司員工應妥善保管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將抽屜及文件柜鎖好,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第十四條 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6、期地對公司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第十五條 公司所屬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應在辦公室備份一套,辦公室必須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第三章 財物失竊處理辦法第十九條 本公司發生財物失竊事件后,有關人員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查看該房門是否有明顯損壞或被硬性物撬開的跡象。第二十條 開門進入房間后,須查看房內之物是否凌亂,行李或提箱、櫥柜是否被撬開。第二十一條 不可移動現場擺設、觸摸任何物件, 及時封鎖現場,不準任何人進入。第二十二條 觀察有無形跡可疑人員出入,記錄被竊物品價值、盜竊時間等。第二十三條 偵查人員到現場后,應主動協助其工作,以做好內部調查。第二十7、四條 對所涉及的各部門人員進行調查并錄取口供,同時對重點部位和個人進行嚴密調查。第四章 防火安全制度第二十五條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防患于未然。第二十六條 總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第二十七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第二十八條 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發生火災要盡力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第二十九條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規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第三十條 完善逐級檢8、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第三十一條 消防設施要隨時檢查,保證有效。第三十四條 任何人發現火險后,都要及時、準確地向辦公室安全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119),并積極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第三十五條 獎勵1、堅持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生產安全的,獎勵2050元;2、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獎勵100-1000元。第三十六條 處罰:1、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仍拒不執行的,處罰款200元/次。2、因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追究直接責任者經濟賠償責任,并處9、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對所在部門防火責任人處罰款200-1000元。第五章 突發事件處理規定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全體員工及所有駐外機構的員工。第三十八條 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員工人身發生重大的病、傷、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家庭惡性糾紛等。它們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點。第三十九條 突發事件處理程序1、突發重大事件一經發生,當事人或知情人須向相關管理部門及公司辦公室報告。由辦公室會同相關管理部門協同解決。在解決的過程中,需要向公司有關部門求助時,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與支持,不得推諉延誤。2、在時間不允許的情況下,辦公室可以采取邊報告、邊處理的方法,對事件直接進行處理。3、公司辦公室在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公司一切必要的資源;全權處理后,再進行經驗總結。如有偏差,待處理下次類似事件時,再吸取教訓。4、突發重大事件處理過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統一由公司辦公室對外交涉。5、突發重大事件的事發報告、請示及事后結果報告統一由辦公室向公司領導報告。第四十條 總結經驗教訓及文檔管理1、對突發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分析,必要時可將分析報告,通報給相關人員以吸取教訓。2、對處理政策的把握和公司組織意圖的理解方面進行認真總結,供其他管理者參考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