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場標準化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5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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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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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梁場標準化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xx部門和人員的安全職責1、梁場是企業授權從事建設工程梁場施工管理和生產的組織,對梁場的安全生產負責。2、梁場經理是梁場的總負責人,對本梁場的安全生產負全責。3、梁場技術部門負責施工技術安全:負責編制安全技術方案、措施和安全交底。4、梁場安全部門是梁場安全監督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梁場的各項安全管理和檢查工作。5、梁場勞資部門負責各類人員的安全教育組織工作,保證從業人員具備上崗作業的安全資格。6、梁場物資管理部門負責物資管理的安全工作:及時采購和供應保2、證安全的物資,采購發放符合安全規定的物資,保證物資管理的安全。7、梁場設備部門負責各類設備的管理和使用安全:對特種設備及其它各類設備應登記建檔,按規定進行檢驗測試。8、梁場其它人員應對本崗位的安全負責:接受安全教育培訓,遵守安全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和指揮。二、梁場安全管理內容與控制要求1、梁場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條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部署和要求保證施工生產的安全。2、梁場必須建立安全保障體系,從組織上、制度上、措施上保證梁場施工全過程的安全工作。3、梁場應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梁場的安全目標必須保證上級安全目標3、實現,要結合梁場施工生產的實際制定,并逐項分解落實,制定措施,分工負責,組織實施。4、梁場應備有適用于安全管理、安全生產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保證梁場依法進行安全生產和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5、梁場的經理、安全專職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符合國家的規定、具備任職和作業資格,并持證上崗。6、梁場必須按照國家、鐵道部、沈陽鐵路局的規定,根據梁場的施工規模設置安全部門,配備安全專職人員。7、梁場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各項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并貫徹實施。三、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資金的計劃編制、支付手段、監督管理和驗收報告的管理要求、職責權限和工程程序要作出規定,形成文件,4、建立臺帳。四、xx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梁場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應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全員覆蓋、確保實施,并定期進行考核。1、xx經理安全責任(1)對本梁場的安全生產負全責。(2)建立梁場安全保障體系,設置安全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3)依據上級規定和要求,組織編制梁場各項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目標、編制梁場安全方案及安全措施,并組織實施。(4)主持召開安全會議,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情況。(5)督促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工作,。(6)積極組織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和安全標準工地建設,對梁場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7)保證對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8)組織梁場的5、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糾正違章、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9)負責組織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10)組織編制各項安全應急處理預案。(11)報告發生的安全事故,大力減少事故損失,參與事故的調查,落實整改措施。(12)加強分包隊伍的安全管理,專業分包、勞務分包的準入必須按上級文件規定進行評價評估的規定,相關人員參加評審、考核合格后方可準入,并將其納入到本梁場的安全、質量管理工作中。2、梁場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安全責任:(1)組織編制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各項安全措施及專項安全技術方案。(2)對單位工程和主要及重要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層層傳達至每個作業人員。(3)參與員工安全教育培訓工6、作,結合梁場施工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內容。(4)做好各項安全協議的起草工作。(5)做好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內業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3、xx安全負責人責任:(1)負責梁場各項職業健康安全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2)組織參與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并在施工過程中嚴格監督落實。(3)參與對員工的各種安全教育工作,及時制止和處理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4)實施各項安全檢查,及時制止和處理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認真做好相關記錄。(5)監督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按時發放和正確使用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制止。(6)編制安全費用使用計劃,監督檢查安全費用使用情況。(7)參與標準工地建設和各專7、項安全活動。(8)做好相關內業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9)做好對專業分包隊伍和勞務分包隊伍和架子隊的安全監督與檢查,糾正處理違章、違規行為。(10)及時報告本梁場出現的安全事故,參與事故的調查,并認真監督整改措施的落實4、xx勞資負責人責任:(1)負責組織員工及“三新”人員的安全教育,組織對勞務分包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2)對勞務分包隊伍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保證分包隊伍及其作業人員符合安全規定和條件。(3)管理梁場各類人員任職的安全資格,按人力資源配備計劃,配置符合安全資格的人員從事有關作業。5、xx物資管理人員責任:(1)保證采購的物資、安全防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符合安全規定。(2)負責各類8、物資貯存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3)定期對各類安全防護用品、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性能檢測。(4)收集物資合格證、安鑒證等證書。(5)及時按規定發放勞動保護用品。6、xx設備管理人員責任:(1)負責施工設備及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保證設備的使用安全。(2)負責設備的進場檢驗,使用中的監督檢查、維修保養,保證設備的可靠性和環保要求。(3)負責設備操作者的培訓考核。(4)負責各類設備的安裝及定期檢驗,建立設備檔案。7、xx其它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責任:(1)對本崗位的安全負責。(2)按其崗位職責,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3)要認真遵守梁場規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和安全技術交底的要求。(4)嚴9、格按作業標準和操作規程作業,自覺遵章守紀,抵制違章指揮。(5)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接受安全教育。(6)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7)及時發現和處理安全隱患,保證作業安全。五、xx制度1、xx內容(1)安全管理;(2)xx施工;(3)安全設施及防護;(4)特種設備及施工機具;(5)職場環境;(6)施工指揮及作業人員遵章守紀;(7)臨時用電;(8)消防;(9)安全方案及措施落實,危險源控制;(10)職業健康安全。2、xx的形式(1)安全檢查實行定期檢查、專項檢查、日常檢查的形式:梁場經理部實行月檢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方式;作業隊實行旬檢和隨時檢查相結合的方式(不設作業隊的梁場每旬應由專職安全員進行旬檢10、);作業班組執行班前提醒、班中自檢、班后總結制度;(2)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要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全面地進行,做好紀實。(3)梁場要按有關要求進行安全專項檢查(整治)活動,查擺問題,堵塞漏洞、消滅隱患。(4)日常檢查由安全專職及其他人員按照崗位安全職責進行隨機檢查。3、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下達安全問題通知單,限期整改,對限期內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者,下達罰款通知單進行罰款,并做好記錄。六、安全生產教育制度梁場應進行以下安全教育,并統計備案,未經教育或考試不合格,不得上崗。1、“三新”人員梁場和班組級的安全教育:(1)梁場級安全教育應不少于8小時,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11、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本梁場(作業隊)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2班組級教育應不少于8小時,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有關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3新工程開工前安全教育。主要針對本工程的特點進行安全教育。(4)崗前安全教育。每日班前針對當天的工作進行安全教育。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使用前安全教育。事故案例教育。上級要求12、和自我開展的專項安全教育。(5)培訓后,必須經過考試,成績合格,方準上崗。七、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營業線施工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07186號)、鐵路200-250km/h既有線技術管理暫行辦法(鐵科技200761號)和沈陽鐵路局沈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細化辦法(沈鐵總發200830號)。在營業線施工的梁場還要認真落實沈陽局、建設、工務、電務、車務等設備主管部門、設備主管單位對營業線施工安全的具體細化落實措施,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努力減少對行車的干擾。2、各梁場要建立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卡控辦法,并把責任落實到部門上、崗位上。八、營業線施工安13、全管理內容與控制要求(1)營業線行車設備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對影響行車和施工安全的每個環節,都必須強化管理,認真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確保行車和施工的絕對安全。(2)營業線施工要堅持領導安全包保責任制,包保干部要堅守工地,要牢固樹立行車特別是旅客列車無小事的觀念。(3)堅持安全教育培訓,落實班前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嚴格過程監督檢查,嚴控違章違規行為。(4)強化對安全防護部位的控制和監督,認真落實責任制度,明確具體責任,做到責任到人。不能保證安全施工和安全防護不到位的嚴禁施工。(5)xx施工管理卡死制度嚴禁盲目施工。開工前,必須按鐵14、道部及施工所在地鐵路局有關文件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施工。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及安全交底制度,施工作業前下達至班組。沒有安全措施,不向職工交底,嚴禁施工作業。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未經培訓和考試不合格者,嚴禁上崗。特別是防護員、巡道員、道口員必須進行必要的施工安全培訓、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培訓合格證上崗。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標準作業,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嚴肅職工作業紀律,嚴禁臆測行車,有禁不止,紀律松弛。鄰近營業線施工的各種工程機械作業前,必須查清地上地下障礙,經施工負責人許可,并由專人指揮監控及防護,嚴禁私自動用及盲目亂干。嚴格履行第15、一責任人制度,按施工要求由相應級別的負責人組織施工作業,嚴禁越級指揮及第一責任人離崗。(6)xx施工行車安全xx制度營業線附近動土作業前,必須簽定安全協議,并經設備管理單位人員到場確認地下設施位置(走向、深度),在示意圖上明確范圍互相簽認,嚴格執行“兩圖一表”制度,挖探溝時,設專人監護指揮。施工前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嚴禁設備管理單位人員應到場監護而未到時就進行動土作業。施工機械、車輛在營業線附近作業時,必須設專職防護員,并有專人指揮監控。嚴禁侵入限界,來車時必須提前停止作業。嚴禁私設臨時道口。必須經路局審批后加強管理,按標準設置臨時道口,并備齊防護用品。在臨時道口設置期間設經過培訓的道口看守員看16、守,并按規定日期拆除。當列車通過時,框構橋施工嚴禁頂進作業,對便梁基礎及線路狀態經常檢查。雨季施工應隨開挖隨頂進,對兩側路基做好覆蓋防護,防止沖刷塌方。既有護錐或端翼墻拆除必須按規定做好線路防護措施;各種基坑、基礎開挖中必須有支護,開挖施工后及時回填夯實。在帶有軌道電路的線路上作業,線路加固設備必須有絕緣裝置,并定期測試。撬棍、壓機棒、單軌小車手柄等施工機具必須有絕緣套管。工料具必須隨作業人員同時提前下道避讓列車,嚴禁工料具侵限;施工機械、材料堆碼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侵入限界,堆碼放置牢固。下班前帶班人必須檢查、清理現場,確認無工料具后,方準撤離現場。施工作業登記必須按鐵路局的有關規定辦理;施工17、封鎖慢行前一小時,駐站聯絡員必須到車站申請施工封鎖的手續;嚴禁擴大施工封鎖準備工作范圍,按封鎖計劃規定的施工時間、里程、慢行速度及時更換慢行牌等標志,堅持每日檢查防損壞或丟失,保證測速儀工作狀態良好,填寫慢行測速記錄。施工封鎖開通前,嚴格執行(梁場安全檢查員、工務安全檢查員)聯合檢查驗收制度(工料具不侵限、線路狀態達到開通條件),形成記錄,嚴禁盲目開通線路。工務、電務等單位配合施工,必須提前做好通知,與其明確施工范圍,并將通知到的對方負責人姓名、時間等做好記錄。進行線路及道岔維修作業時,車站設駐站聯絡員;道岔上進行任何作業,必須有電務人員到場監護,嚴格請點登記制度。11在營業線上施工,嚴禁未在18、車站登記,動用行車設備或各種小車。使用單軌、吊軌小車時,必須有指定使用負責人,兩端按規定安排防護人員,并設工地防護員及駐站聯絡員,同時配置足夠人員,能隨時將小車撤出線路以外。12在未開通線路上使用小車或搗固機等自輪運轉設備有溜逸侵限危險的,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溜逸措施。在未開通線路上設置簡易車擋或防溜枕木,防溜枕木必須將兩端用鐵鏈鎖在鋼軌上,堅持專人定期檢查。防溜枕木為貫通式,材質良好,端部涂成紅色,夾角30,其規格可按斜口,深100mm,寬90mm。13軌道車在營業線上行駛,必須有登銷記錄,車輛狀態良好,通訊聯絡順暢,各種備品齊全完好,與行車部門辦妥一切行車手續。運行中,嚴格執行不間斷了望、呼喚19、應答制度及站停檢查制度,停車時必須做好防溜措施。運載路料、機具設備等,必須捆綁牢固,并經嚴格的檢查,運行中加強監控。14工程列車卸碴必須安排足夠人員配合作業,管理人員進行監控。嚴禁單側卸車或卸碴車門卡住造成偏載,嚴禁輕、重車混卸。九、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制度1、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強制性制度(1)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以及在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傷亡事故的有關作業人員,必須經專業培訓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證后,方準上崗。(2)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防護設施,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應按規定使用勞動保護用品。(3)施工所用各種機具、設備應定期進行檢驗,不合格者嚴禁使用。(4)臨時油庫設置應符合20、國家消防規定。庫區應圍欄,使用中應配足消防設備,并設專人看守,嚴禁在庫區內存放易燃品。(5)爆破器材必須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等要求,并有良好的通風和防爆照明設備。庫房距廠礦、村鎮、人口密集場所、交通要道及其它建筑物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爆破安全規程(GB6722)的有關規定。(6)施工現場應有安全標志。在懸崖、陡坎、溝、槽、坑、井等危險部位必須設有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7)在臨街、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時,必須設置安全圍檔和警示牌,實行封閉管理,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8)施工現場用電應采用TN-S供電系統,采用三級配電二級保護方式,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一21、漏、一箱制度,并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相關規定。(9)施工防火必須符合國家和鐵道部現行相關標準。氣瓶壓力容器執行國家相關標準。高溫、低溫季節性施工應按照勞動保護規定做好防暑、防寒工作。(10)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牢固物體上,臨邊作業應設置防護圍欄和安全網,懸空作業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2、營業線施工防護規定(1)施工單位的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帶班人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培訓(按專業由各業務部門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擔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單位領導的責任;培訓合格的上述人員擔任上述工作時,因業務素質不達標發生事故的,將追究培訓部門的責任。(222、)施工負責人接到允許施工命令后,必須確認施工起止時間,并根據施工地點所在位置設置可靠防護后,方可開工。施工負責人應保證在施工命令規定的時間內撤離施工區段。(3)凡影響行車施工的地點應設置防護標志。施工人員聽到防護員發出預報信號后,應做撤離準備。當施工負責人發出停工命令后,應立即撤除妨礙行車的一切障礙物。(4)無論作業性質如何、作業內容多少、作業周期長短,只要在站場、區間侵限進行施工、維修作業、檢查設備、掃雪除污、機動車輛通行和人員列隊橫過平過道和線路時必須指定專人擔任防護工作。(5)需在站場、區間作業的班組或作業小組,必須保證至少有一名持有防護員上崗證的防護人員。(6)防護人員必須穿著專用防護23、員服裝或佩戴防護員標志,按規定攜帶必備的防護用具,并確認其完好,遇有作業機具卡在線路上,路料、工具侵限不能移出,機動車輛熄火等緊急情況,應立即迎向列車顯示緊急停車信號,攔停列車。(7)防護人員必須與作業人員同時或先于作業人員到達作業現場。(8)防護人員在站場、區間現場作業中,負責觀察列車、車輛、調車機等的運行動態,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防護,發現來車及時通知作業人員下道避車,確保作業人員安全。防護人員應站在了望條件好的安全地點,精力集中,不間斷了望,不準兼做其他工作,并跟隨防護對象及時更換防護位置。(9)在站場作業時,防護人員應隨時與信號樓室內值臺人員保持聯系,及時了解、掌握列車運行情況,發現來車24、立即提示作業人員。3、營業線施工機具防護規定(1)使用有礙行車的養路機械作業,必須在“天窗”或封鎖時間內進行。主要包括小型枕底清篩機、道床邊坡清篩機、小型液壓搗固機、液壓起道小車(液壓起道機)、軌縫調整器、齒條起道機、直軌器、平軌機、高頻軟軸搗固機、鋼軌仿型打磨機、鋸軌機、鋼軌鉆孔機、手提枕木鉆孔機、鋼軌拉伸器、鋁熱焊設備、小型氣壓焊設備等在線路上作業。其它線在區間或站內使用單軌小車、吊軌小車應盡量在“天窗”、封鎖時間內使用;在“天窗”外如遇特殊情況必須使用時,須與車站值班員辦理承認手續,區間在鐵路工務安全規則2.2.7條規定的防護距離處顯示停車手信號、站內在其前后各50米處顯示停車手信號,隨25、車移動,進行防護。(3)單軌小車只允許運送軌枕、轍叉等笨重料具。禁止使用機具走行架及其它自制的非標準推運工具在線路上推運工具、材料。(4)嚴禁在線路上使用起道機等機具小托盤。(5)下道避車時,機具、工具、材料不得存放在兩線間、道板心、碴肩及道床邊坡上,必須帶出線路并擺放牢固。(6)作業結束后,下道后的小型養路機械(指有下道架的)必須放置穩固,不得侵入限界,并有防溜措施,要加鎖固定,派人看守。4、施工機械、車輛進入站內、區間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管理及防護規定凡是施工機械、車輛進入站內或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施工作業,施工單位必須與行車和設備管理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并填寫施工機械、車輛站內施工作業26、審批表、施工機械、車輛區間保護區內施工作業審批表,站內報直屬車站、車務段審批,區間報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審批。涉及到站內施工作業,還應由直屬車站或車務段簽發施工專用車輛通行證。(1)施工單位在區間使用施工機械、車輛進入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施工作業,施工單位在簽訂施工安全協議的同時,必須向設備管理單位提報施工機械、車輛區間保護區內施工作業審批表,說明施工梁場、使用的機械或車輛類型、數量、地點、時間、駕駛員姓名、施工負責人。報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審批,未經審批嚴禁施工作業。(2)施工單位施工機械、車輛進入站內施工,施工單位在簽訂施工安全協議的同時,必須向直屬車站、車務段提報施工機械、車輛站內施工作業審批表27、,說明施工梁場、使用的機械或車輛類型、數量、地點、時間、駕駛員姓名、施工負責人。由直屬車站、車務段審批,辦理施工專用車輛通行證。未經審批施工機械、車輛嚴禁進入站內。(3)嚴格落實例會制度、做好技術和安全措施交底。凡是站內使用施工機械、車輛的施工作業,無論是否納入施工計劃,在第一次使用前,車務段(直屬車站)都要召開例會,通知相關設備主管單位參加,設備主管單位要根據使用機械、車輛的作業性質、影響范圍提出要求;對于區間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使用機械、車輛的施工作業,施工單位必須向設備管理單位進行技術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交底,便于掌握施工作業的安全事項進行監控。(4)使用施工機械、車輛施工,施工單位必須在28、施工前一日通知受施工影響的設備主管單位指定的車間(班組),設備主管單位必須派人到場全程監控。監控人員到場必須準確提出施工注意事項,指導、監督、確認施工單位采取可靠防護措施。監控人員未到場不準施工,作業及防護措施保證不了安全不準施工。(5)施工作業的施工機械,必須按國家對特種設備的有關規定,經具有檢驗檢測資格的單位定期檢驗合格,每次開工前要進行性能試驗,保證安全附件靈敏可靠,否則,嚴禁使用和作業。使用機械、機動車輛在站內作業時,必須按指定徑路行駛,在指定范圍內作業。施工時必須在既有線側留出足夠安全距離,靠近正線、到發線作業,安全距離必須保證5米以上,設置安全警示繩。機械、車輛等在站內靜態停留時,29、必須停在指定地點,留人看守。(6)施工單位必須指派勝任人員進行現場監控,設駐站聯絡員、現場安全防護員。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員要實行一車一人防護制。駐站聯絡員要及時向現場防護員通報兩線(一側時為鄰線)列車運行情況;現場防護員接到來車通知后,必須立即通知司機停止作業;機動車輛必須停在安全可靠地點;起重機、挖掘機司機接到通知后,必須及時將吊臂(挖掘臂)轉向與鄰線平行方向;現場防護人員、監控人員要檢查確認,嚴防侵限。在有動車組列車通過的線路附近作業時,執行相關要求。(7)原則上不準施工機械、車輛上站臺作業。大型站臺、站舍、天橋、風雨棚、排水槽改造施工,需要使用施工機械、車輛上站臺作業時,必須具備保證行車和30、人身安全條件,與車務段(直屬車站)、房產生活段鑒定安全協議,車務段(直屬車站)由主管站段長簽字審批。施工機械在站臺作業時,必須留出足夠保證旅客安全乘降的通道,在距站臺邊緣兩米處設立警示繩,在作業范圍設立圍檔及標有“此處施工,注意通行”警示牌,必須有專職防護員防護,機械設備、車輛作業不能侵限。當日施工結束,移動式機械、車輛不得在站臺停留。施工車輛在站臺走行必須按車站指定路線行駛,速度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8)施工機械、車輛必須跨越站內正線、到發線的道口(含平過道)作業時,車務站段要嚴格把關,原則上結合天窗安排。施工單位要提前與車站聯系,車站要派監控人員,攜帶防護旗(燈)、無線電臺,與施工單位31、專職防護員一道到道口引導監護,遵守“一站、二看、三引導、四通過”規定。施工單位在施工作業時間內,專職防護人員負責鋪面清理工作。十、危險源辨識、風險控制及應急救援制度1、工程開工前,梁場必須對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危險源進行辨識、評審、登記和建檔。2、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應定期進行檢測、評價和監控。3、梁場應對重大危險源制定應急預案或管理方案,重大危險源制定應急預案或管理方案內容應具體并具有可操作性。4、梁場應對全員進行危險源防范和應急預案知識培訓,使其能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應急措施。5、xx應對應急預案進行必要的演練。6、對存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設備、設施上,設置明顯、規范的安全警示標32、志。7、在鐵路營業線施工,必須制定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十一、安全生產考核制度1、梁場應定期對部門或人員進行以安全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定期考核,并與經濟收入和獎罰掛鉤,考核人員的安全業績。2、梁場經理部除接受建設、監理等單位在安全工作上的管理、檢查、和指導,接受管理,還應接受施工所在地的政府部門和上級主管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3、梁場經理部應強化對分包隊伍的安全管理。必須嚴格按照規定選擇合格的分包隊伍,并加強管理,對分包隊伍的安全管理應符合本辦法,分包隊伍內部的安全管理應參照本辦法執行。4、梁場經理、管理人員及全體員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法律和要求,認真履行各自管理職責33、,嚴格落實措施要求,不斷加強教育培訓,提高認識,增強防范能力,增強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十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1、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范圍:鐵路交通事故、人身傷亡事故、機械設備事故、火災、爆炸事故、鍋爐壓力容器事故、交通肇事事故、職業病及中毒事故、工程質量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2、報告方式: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負責人必須在第一時間以最快方式將事故概況上級上級領導、建設主管部門和監理。發生事故單位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轉移現場物件時要做好記錄、標記或攝像拍照。3、凡屬重大事故、事件和問題,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梁場經理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并立即趕赴現場。如有人員傷亡,先組織人員送醫34、院搶救,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并在事發后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建設單位反饋和監理報告,并按事故處理規定要求報相關部門。4、事故調查:各類事故發生后,堅持“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沒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按事故管理權限,由發生事故單位的主管領導組織,成立有安全、工會、技術、人事等有關人員參加的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由上級組織負責調查的事故,應及時做好配合調查工作。發生死亡及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公安、檢察院等相關部門報告。5、事故報告內容:(1)發生事故的地點、工程名稱、具體部位。(2)事故原因和經過。(3)事故損失程度。(4)事故發生的有關責任單位、人員。(5)處理意見。(6)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