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公司樓盤銷售定價、例會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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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正***
編號:797141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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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產開發公司樓盤銷售定價、例會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1章 總則第1條 為加強對公司樓盤項目的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在提提升樓盤及公司品牌形象的同時提高效率,實現公司資金的快速回籠,特制定本制度。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個樓盤的銷售管理事項,所有與樓盤銷售工作有關的工作人員必須遵守。第2章 制定銷售計劃與策略第3條 擬在開發項目之初,營銷管理中心應派員參與項目的立項工作,掌握項目定位、產品規劃、成本等內容,為營銷策劃工作做好準備。第4條 根據項目開發進展,營銷管理中心應及時進行全程營銷策劃,包括2、項目調研、制定銷售策略及宣傳推廣策略、選擇廣告媒體、制作DM等。第5條 營銷管理中心應根據項目施工進度實施營銷推廣計劃,做好開盤前的準備工作,包括各種形式的宣傳、銷售案場包裝、銷售人員的培訓等。第6條 營銷管理中心下屬銷售管理部應根據項目情況、市場形勢及競爭對手的情況等因素,及時做好項目的銷售計劃及費用計劃,組建售樓處,以配合開展工作。第3章 制定銷售價格策略及銷售定價第7條 項目銷售定價是地產項目開發經營的關鍵環節,銷售定價既要順應市場的變化,加快銷售速度,又要使公司利潤最大化。第8條 確定銷售價格策略。價格策略應根據營銷策劃制定,可通過“低開高走”、“高開低走”、“一房一價”、“一口價”、3、“拍賣價”以及利用價格進行炒作等方式進行。第9條 掌控銷售節奏。銷售節奏應根據樓盤的上市時機及具體情況選擇分批推出或集中推出以進行掌控。第10條 樓盤項目定價決策機構為公司的價格委員會。價格委員會由總經理親自領導,銷售部具體負責,財務部、造價管理部、工程技術部等相關部門配合。第11條 樓盤項目定價可參考成本導向價格、市場導向價格、競爭導向價格及預期利潤定價的方法確定。第12條 樓盤項目的定價過程可分為初始定價和過程調價兩個部分,具體內容見本公司制定的“價格管理規定與流程”。第13條 樓盤項目價格一旦確定后,銷售部不得以超出公司批準的優惠幅度讓利銷售,銷售部同時需要密切關注市場變化,及時擬出調整4、價格與策略,并及時向營銷管理中心匯報。第4章 樓盤銷控管理第14條 銷控工作由銷售管理部經理統一負責,銷售管理部經理不在時,由售樓處經理具體執行,并在第一時間通知銷售管理部經理。第15條 售樓人員需要銷控單位時,應及時報告銷售管理部經理,確認該單位尚未售出可以銷控,才能進行銷控。第16條 銷售管理部經理在實施銷控單位前,必須以售樓人員先交客戶的認購金或身份證原件為原則。第17條 銷售人員應于銷控單位得到確認后,方能與客戶辦理認購手續。第18條 售樓人員不得在銷售管理部經理不知情或銷控單位未果的情況下,自行銷控,否則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營銷管理中心也將嚴肅處理當事售樓人員、銷控文員。第15、9條 銷控后,如果客戶及時下訂單并落訂,銷售管理部經理應及時取消該單位的銷控登記。否則,因此產生的后果由銷售管理部經理承擔。第5章 按揭貸款的辦理第20條 公司備齊“五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用地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與銀行簽訂項目貸款的大合同,與房產局辦理抵押備案收件單,具備申請個人購房貸款條件。第21條 客戶簽訂認購書時,提供按揭所需材料,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簽證后,通知客戶七日內備齊銀行按揭貸款所需資料,商品房買賣契約鑒證后,通知客戶七天內備齊銀行按揭貸款所需資料,包括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證件、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房產預(銷)售6、合同、購房首付款發票等材料。第22條 售樓人員與客戶預約辦理按揭貸款的時間、地點。代客戶到達指定地點時,引領其將帶齊的材料和相關費用交與銀行人員,辦理抵押簽約等手續。第23條 房產按揭是政策性和法律性很強的行為,必須符合許多要求及條件才能生效,客戶在對辦理貸款上有疑問時,售樓人員應耐心地予以解答,并協助向銀行咨詢。第24條 銀行對客戶按揭批準后,售樓處財務人員應及時聯系放款,并登記管理。第6章 銷售例會管理第25條 各售樓處經理每周五選定時間召開周銷售工作會議,總結當周本項目的銷售情況,做好下周銷售計劃安排。第26條 銷售管理部經理每周或不定期組織各項目售樓處經理召開會議,了解各項目的銷售情況7、,對下一階段工作進行部署。第27條 營銷總監組織、主持月度的項目銷售例會。第28條 遇到緊急情況,應根據情況召開臨時會議,及時處理銷售中出現的問題。第7章 銷售臺賬管理及資金回籠第29條 銷售臺賬及已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由合同管理專員負責管理,銷售現場及時反饋銷售情況。第30條 合同管理專員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于每月30日前整理出下個月的應付款統計表及當月銷售回籠情況并呈報銷售管理部經理,同時督促現場對客戶的應付款進行聯系與收繳。第31條 每月30日前,銷售管理部按照應付款統計表于次月3日前,向公司提交下個月的資金回籠計劃,并報公司資金協調會通過。第32條 銷售現場遵照資金回籠計劃和應付統計表,每月每隔五日對資金回籠情況和購房者應交款進行統計、匯總,及時通知未交款的客戶。第33條 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回籠的房款(經部門經理批準)可在另行規定的時間內回籠,但不得作為下個月的回籠資金計劃。第34條 匯款管理人員應充分利用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軟件,做好客戶信息、購房合同、付款等基本情況的登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資金回籠的速度。第8章 附則第35條 本制度由公司營銷管理中心銷售管理部制定、修改及解釋,對于與樓盤銷售管理有關的其他事項,此制度未盡規定的,可參考本公司銷售方面的其他管理制度。第36條 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