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監理公司項目部業務及獎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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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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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監理公司項目部業務及獎懲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對監理單位的規定1、監理單位在實施建設監理活動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1)、正確執行國家、地方及行業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2)、監理單位的各級負責人和監理單位工程師,不得是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和材料供應單位的經營者或在其中入(兼)職,不得與這些單位發生經營性關系,不得承包或推薦施工和建材銷售業。(3)監理單位應嚴格履行建設監理合同,不得轉讓建設監理業務二、現場監理單位人員安排總監理工程師必須是按照國家規定考試合格并經注冊取得“監理工程師崗位2、證書”的工程監理人員,且常駐工地時間為每天不少于8小時,每月不少于22天。特殊情況可以向甲方工程部領導請假。現場監理工程師分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范要求配備相應數量的監理人員,如達不到規定要求,每缺少一人,每人次每天罰款1000元。三、建設監理應嚴格履行工程建設各階段的監理業務1、設計階段的監理任務(1)、協助提出設計要求,參與評選設計方案(2)、參與選擇勘察、設計單位、協助業主商簽勘察、設計合同,并監理合同的實施(3)、督促設計單位限額設計,優化設計(4)、審查設計是否滿足業主所提供的功能使用要求(5)、審查設計方案的技術經濟合理性(6)、審查圖紙是否滿足國家規定的深度要求和設計規范要求(73、)、分析設計的施工可行性和經濟性2、施工招標及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內容土建部分:(1)、受業主的委托組織招標,準備與發送招標文件(標的編制除外)。(2)、參與或組織對投標人的資格(質)審查。(3)、參與評審投標書,提出決標咨詢意見。(4)、協助業主與承包人編寫開工報告,對承包人選擇的分包商進行資格審查和確認。(5)、協助業主與中標單位洽商承包合同。(6)、組織參與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7)、督促、審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方案,施工質量保證體系等技術文件,并檢查落實情況。(8)、督促檢查承包人嚴格執行工程承包合同,國家工程技術標準,施工規范,協調業主與承包人之間的關系,處理4、違約事件。(9)、檢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設備及關鍵材料是否符合設計圖紙或表述所規定的廠家、型號、規格和質量標準,嚴格按照檢查的主要材料,構配件的出廠合格證明、材質化驗單。(10)、核查施工過程中主要環節部位,做好隱蔽驗收,組織分項工程的檢查驗收,組織設計單位和承包人進行工程竣工初步驗收,協助業主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報告。(11)、定期檢查和匯報工程實際進展情況,審核承包人進度付款申請,簽發工程付款憑證,未經監理方的簽字確認,業主不支付工程款。(12)、做好現場技術經濟的簽證工作。(13)、參與處理工程質量事故、安全事故。監督事故處理方案的實施(14)、督促、審查承包人歸整技術、業務資料,建立技術經濟檔5、案,并將完整的原始施工技術資料移交業主。監督、指導施工單位完成工程檔案移交工作。(15)、審查工程結(決)算。安全部分:安全監理檢查(1)、參加業主項目部組織召開的安委會活動,并及時督促參建單位貫徹落實安委會活動內容紀要的要求(2)、參加由網省公司、業主項目部組織的定期安全檢查和專項安全檢查、安全管理流動紅旗競賽活動,對監理存在的問題自行閉環整改,并對施工中存在的問題督促施工項目部閉環整改(3)、參加由業主項目部組織召開的月度協調會議或專題協調會,對安全現狀進行分析總結,針對所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薄弱環節和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督促施工項目部閉環整改(4)、定期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并召開監理6、安全工作例會,針對所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薄弱環節和問題,督促施工項目部閉環整改(5)、檢查施工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的運行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到位、履行職責情況(6)、檢查施工項目部特殊工種、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到位情況(7)、督查施工項目部安全技術措施或專項施工方案實施情況(8)、依據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管理文件中的有關規定,進行監理安全巡視檢查,對施工安全的重要和危險作業工序及部位進行安全旁站監理,并拍攝數碼照片。對發現的施工違規作業行為及安全事故隱患,及時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督促施工項目部閉環整改;情況嚴重及危及人身安全的,總監理工程師及時簽發工程暫停令,并報業主項目部,督促施工項目部閉環整改7、(9)、配合或參與安全事故調查。安全巡視檢查(1)、現場監理人員應對施工現場安全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視檢查,配合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對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部位,及時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責令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呈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2)、監理人員應在施工過程中采取巡查或抽查的方式,隨時對施工現場的安全進行檢查,對檢查存在的問題,應按輕重緩急來綜合解決,對于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應當立即制止,對于一時難以解決的,應組織召開施工現場安全問題專題會,及時研究解決方案,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3)、有關安全8、的主要部位、關鍵部位,監理人員要加強巡視、旁站,督促施工單位安檢人員的到位情況;(4)、巡視檢查腳手架、塔吊、龍門架體的垂直度;模板支撐系統的整體剛度、強度是否符合要求;施工用電和漏電保護系統是否符合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指令停止施工并進行整改。(5)、檢查現場施工單位是否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章施工作業;(6)、定期巡視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的工程作業情況;(7)、檢查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8)、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9)、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9、作,并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積極參與各安全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10)、要求施工單位對其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提供出產合格證及安全性能說明文件。安全監理旁站(1)、安全旁站監理由監理員或監理工程師實施,實施前,安全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組長應進行安全旁站監理的技術交底。(2)、安全旁站監理人員應準備并熟悉旁站部位的相關技術資料(包括設計圖紙、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程規范)、安全旁站監理記錄表格的內容和要求(應嚴格按附表規定的表格進行記錄)。(3)、安全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組長應根據工程實際制訂安全旁站監理計劃,明確旁站地點和內容,并要求旁站監理人員嚴格實施,如旁站時間與原計劃不相符,10、應形成計劃的補充部分并記錄在案。(4)、對工程涉及安全的主要部位、關鍵部位和涉及安全的特殊施工工序、監理人員要進行旁站;3、保修階段的監理工作內容: 在規定的保修期限內,負責工程質量的鑒定,明確工程質量問題的責任,按規定督促維修。4、監理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程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約定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業主報告監理工作。5、監理單位在履行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工作,未業主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咨詢意見,公正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6、在合同期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同意,不得泄露11、與本工程、本合同有關的保密資料7、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業主的建議權8、對工程建設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優化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工期延長,應事先征得業主的同意9、審查工程設計、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保質保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業主提出書面報告。10、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事先向業主報告11、監理單位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事先向業主報告,如情況緊急未能事先報告時,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12、如因監理單位過失而造成業主經濟損失,應向業主賠償。12、13、業主向監理單位提出賠償要求不成立時,監理單位應補償由于該索賠導致業主的各種費用支出。14、監理單位對本工程承擔監理質量終身制15、監理單位對承包人有提出獎罰的權利,但需經業主同意。16、監理單位調換總監理工程師,專業監理工程師須事先征得業主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上報業主,經業主同意后方可調換總監理工程師。17、業主有權要求監理單位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項報告。18、當業主發現監理人員不按合同履行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業主或工程造成損失的,業主有權要求監理單位更換監理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監理單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19、監理單位駐地監理機構不得接受本工程承包人的13、任何報酬或經濟利益。20、監理單位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泄露承包人提供并申明的秘密21、監理單位按照國家、部、省、市有關建立管理辦法,文件規定的職責要求,進行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四、監理會議:施工周例會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召開,業主、施工單位及有關單位人員參加,組織研究工程施工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并編輯會議紀要,專題會議,根據工程施工情況,不定期召開,若遇工程特殊情況可隨時決定召開。所有會議均必須形成會議紀要(除業主特別明確不需要整理會議紀要)于會議結束后第二天上報業主工程部。五、監理報告:1、監理單位每月25日前編寫并向業主報監理月報,對月度的工程監理情況及施工進度、質量、安全等問題進行總結,提出工作14、中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的措施,安排下階段工作。2、監理單位每周監理例會后向業主報送監理周報,對上周的工程監理情況進行總結,提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的措施,安排下周工作六、對監理單位的獎懲:1、在滿足工程質量及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如因監理單位的合理化建議被業主采納,使工程投資節約,則在合理化建議被業主采納的28天內,業主應按節約投資的數額按比例獎勵監理單位2、在滿足施工質量的前提下,如因監理單位的合理化建議被業主采納,使工程進度提前,則在工程進度提前實現后28天內,業主應按縮短工期天數的標準獎勵監理單位,如因監理單位責任造成對工程進度的控制失控,監理單位需按延長工期天數的標準支付給業主。3、本工程竣工驗收質量達不到合格的,則監理單位按照監理收費額的90%對業主賠償。4、監理單位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按照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收費總額(扣稅)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監理收費率(扣除稅金)并承擔相應的責任5、監理單位未能對如:施工方案,工程預(決)算等審核把關不嚴,未能切實的維護業主的合理利益,按照給業主帶來潛在損失額的2%經濟處罰,并承擔相應的責任。6、未盡事宜按照雙方簽訂的監理合同的有關獎懲約定執行七、對本制度的負責1、本制度由xx建設監理有限公司總工室負責解釋2、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