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生產線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獎懲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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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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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公司生產線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獎懲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制度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防止或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在生產、生活中的安全與健康,樹立反習慣性違章的長效機制,項目部特制定安全獎罰管理制度。在項目部范圍內實行嚴格的獎懲制度,對在安全生產中作出顯著成績和特殊貢獻的集體或個人應給予重獎;對在生產中嚴重失職,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實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具體獎罰制度規定如下:一、獎勵在安全生產中做2、出下列貢獻之一,經項目經理批準給予5002000元獎勵:1、在危機關頭,排除險情,避免重大的機電設備、交通、火災、中毒等事故發生或人生傷亡事故發生的;2、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員工生命和集體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3、保證本工程能規范施工,不發生任何輕傷事故,保證本作業面沒有安全隱患的;4、研制、革新、引進安全技術,經有關部門鑒定,實際效益(效果)顯著的;5、重大施工項目(含單項工程)施工組織中,做到安全技術措施制定及時,審批、交底、實施認真負責,預防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行之有效,對保證生產計劃按期實現目標,生產經營效果有明顯作用的;6、在發生機械事故、防洪搶險、自然災3、害等突發性事件時,積極果斷采取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或減少事故損失的。二、處罰(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罰款100元,并通報批評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或者不系好安全帽帶以及把安全帽做其他使用。2.違反持證上崗規定,無證操作各類設備,以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作業;操作旋轉設備戴手套。3.工作中隨意穿越、移動防護遮攔;攀登腳手架、不走安全通道,上、下攀爬腳手架,跨越溝道、孔洞等。4.揭開溝道、孔洞蓋板作業時不掛警示標志,作業結束后不將蓋板及時恢復原樣。5.作業過程中拋扔傳遞工具、材料、設備等。6.宿舍亂接亂拉電線,使用電爐,堆放易燃雜物。7.進入施工現場穿高跟鞋、裙子(裙褲)、拖鞋、背心4、短褲、露趾涼鞋、登高作業未穿防滑鞋。8.酒后作業、酒后駕駛。(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每次被處罰100-500元1.可能產生觸電事故的違章行為(1)非電工從事電氣作業或不具備帶電作業資格人員進行帶電作業;電工作業一人操作,未安排監護人的。(2)電氣設備檢修,不按規定進行警示標識;裝設地線前,不驗電;線路停電檢修,未按規定接好地線就開始工作。(3)跨越安全圍欄或超越安全警戒線。(4)使用不合格的絕緣工具和電氣工具。(5)私拉亂扯低壓供電線路;任意將導線開皮掛線;供電線路高度不夠、隨地敷設;使用簡易式碘鎢燈具。(6)配電柜未上鎖;配電柜高度不夠;不停電移動配電柜;配電柜未裝設安全警示牌。(7)管5、理者負責的配電柜內未安裝過流保護器;電力設備未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用其它材料代替保險絲。(8)地線、零線采用纏繞等不可靠的聯接方法;設備外殼或構架未裝設接地線或接零保護。(9)現場低壓開關設備護蓋不全、導電部分外露;設備拆除后,仍留有帶電部分未進行處理。(10)直接將線頭搭掛在線路上;將電動工具的導線、照明線線頭直接懸掛在刀閘上或插入插座內。2.可能產生高空墜落事故的違章行為(1)高處作業不使用安全帶或安全帶未扎在牢固的構架上;安全帶拽拉長度超長。(2)酒后登高作業;登高作業不走規定的通道。(3)使用未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在高處平臺、孔洞邊緣休息或倚坐欄桿。(4)擅自拆除孔洞蓋板、欄桿、6、隔離層或因工作需要拆除上屬設施時不設明顯標志并及時恢復。(5)吊欄未經負荷試驗即投入使用;吊欄內施工不掛安全帶或將安全帶掛在吊欄上,而不掛在二次保護繩上;吊欄內使用的電焊作業無防止打傷鋼絲繩的措施;吊欄內使用的電源無防止人員觸電的保護措施。(6)梯子檔距過大;上人梯子底端不采取防滑措施;在梯子上作業時,下方不設監護人。(7)梯子架設在不穩固的支持物上工作;梯子端部無防滑措施,人字梯無限制開度的拉繩、鉤子等。(8)臨空面沒有安裝欄桿;欄桿高度不夠、沒有檔腳板;施工平臺馬道板沒有鋪滿、沒有固定。(9)高處危險作業區下方未裝設牢靠的安全網;夜間高處作業或孔洞內作業照明不足;深溝、深坑四周無安全警戒線7、,夜間無警示紅燈。(10)超過3以上的建筑物外側沒有搭掛防護平網。(11)在高處平臺倒退著行走;在未封閉的臨邊及孔洞口逗留、休息;高處作業,傳遞跳板不系安全繩。(12)混凝土澆筑現場看保守人員不系安全帶;作業人員騎跨在模板上。(13)憑借欄桿、腳手架、瓷件等起吊物件;用安全帶作溜繩或吊繩。(14)搭設臨時通道沒有設置防護欄桿。3.可能造成物體打擊與機械傷害事故的違章行為(1)高空作業人員不用繩索傳遞工具、材料,隨手上下拋擲東西,或高空作業的工器具無防墜落措施;高空割除鐵件作業不采取防墜落措施;高空作業臨時存放的物件不采取防墜落措施。(2)高處作業時,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臨空面或孔洞附近;腳手8、架上堆物超過其承載能力;憑借欄桿、腳手架起吊物件。(3)在洞挖交叉口、高邊坡底部、安拆作業現場、懸掛警示標識的危險區域休息停留。(4)吊物捆扎、吊裝方法不當。在吊物上堆放、懸掛零星物件;使用不合格的吊裝用具(機具、器具、索具)。(5)不執行起吊措施,設備超載運行,或偏拉斜吊、吃力不勻。(6)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區。在起吊物件的下方,或正在施工的高層建筑物、構筑物、腳手架下方通過或停留。(7)機械設備在運轉中,進行維修、加油、保養潤滑、緊固、清掃等工作。(8)卷揚機滾筒預留鋼絲繩不足三圈;卷揚機無操作手柄,使用扳手或其它用具操作。(9)起重工作無統一明確的指揮信號;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機,非起重工指揮吊9、裝、吊運。(10)沒有使用或不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如使用砂輪、車床不戴護目眼鏡等。(11)立體交叉作業,無嚴密牢固的防護隔離設施;高空作業、起重作業等四周無安全警戒線。(12)起重機械制動、信號裝置、顯示裝置、保護裝置失靈;起吊索具、承力部件未經試驗。(13)電機轉動部分未裝防護罩,車床、鉆床和鋼、木加工機械無保安裝置。(14)起重機械運轉時不鳴放警笛、警鈴;起重工發出指揮信號后,工作沒有結束走開;吊車司機靠自己的判斷操作(無人指揮)。(15)明知起重機械故障未修復,還令其帶病工作;起重設備不做負荷試驗就使用;特種設備無安全使用證。(16)吊車司機主、副鉤同時操作;起重機作業時回轉平臺上10、站人;汽車吊行走時臺板上站人、上下人。(17)大件吊裝時人隨吊物上下;塔式起重機大負荷作業時起落趴桿;起吊埋在土地中的物件;吊運物件時不使用卡扣,而用繩鼻子鉤或用杠子別。(18)使用千斤頂時,千斤頂不與荷重面垂直;使用千斤頂,隨意加長手柄。4.焊接與切割作業的違章行為(1)電焊工作業時無焊條回收桶或不使用回收桶。(2)拖拉焊把線時不切斷電源,不檢查能否刮掉物件;電焊機工作時,焊機上纏繞電源線、焊把線;焊機作業結束后不切斷電源;焊工停止作業時,電焊鉗夾有焊條;將工具或其他重物放在電焊機上。(3)用焊把線、氧乙炔帶做物料提升繩;將焊槍、割槍掛在乙炔氣瓶上。(4)電焊機進線出線未有通過接線端子;焊把11、接頭裸露,不包絕緣膠布;氧、乙炔帶與電焊線、電源線、鋼絲繩纏繞一起。(5)在壓力氣瓶上方電氣焊作業不采取隔離防護措施;乙炔瓶使用時躺放在地;壓力氣瓶在地面上滾動搬運;作業人員騎坐在氣瓶上裝卸表。(6)氧、乙炔表的螺母在氣瓶上擰扣數少于5扣;氧、乙炔氣瓶擺放距離不夠5米;氧、乙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夠10米。(7)在使用中把焊槍、割槍嘴頭與地面或鋼板表面摩擦,并用此辦法消除嘴頭堵塞物。(8)多臺焊機共用一個電源開關,或與其他電氣設備共用一個電源回路。(9)對懸掛在起重機吊鉤上的工件進行焊接或切割;將點燃的割矩、焊矩掛在工件或放在地上。(10)利用起重機軌道、鋼絲繩、鋼筋、鋼管等其他金屬物品作為電焊作12、業的二次線。5.爆破作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的違章行為(1)未接受爆破作業培訓的人員從事爆破作業。(2)在易燃、易爆區攜帶火種、吸煙、動用明火。(3)在未進行鉆孔驗收之前,火工材料進入鉆爆現場。(4)炸藥、雷管領退料手續不嚴格;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普通倉庫內。(5)易燃易爆區、重點防火區,消防器材配備不齊,不符合消防規程的要求,無警示標志;消防器不定期檢查試驗。(6)在易燃易爆區,工作人員不掌握相應的知識,不會使用消防器材。(7)氧氣瓶、乙炔瓶、氫氣瓶及其它惰性氣體、腐蝕性氣體瓶等,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未定期檢驗,未按規定進行標識。(8)油罐、油管道接地不良,接頭滲漏油。6.場內機動車輛(運輸車輛)13、作業的違章行為(1)駕駛人員在行駛、作業中使用手機;駕駛人員在行駛中與人談天說笑精神不集中。(2)酒后駕駛或駕駛員疲勞駕駛;超速行駛或違章強行超車。(3)不按載貨、載人等行駛規定用車;自卸翻斗車載人、客貨混裝;帶病(剎車、燈光、喇叭、后視鏡、刮雨器等不齊全、失效)出車。(4)站立在行駛的汽車腳踏板上;站在車箱檔板上指揮裝卸;卸車時人未離開,就指揮吊車抽拉鋼絲繩。(5)用裝載機或其它載貨設備輸送人員。(6)推土機、裝載機、挖掘機不停機,操作人員長時間離開操作崗位。(7)站在推土機或裝載機前、挖掘機回轉半徑內指揮作業;站在推土機、裝載機、挖掘機上指揮作業。(8)推土機、裝載機、挖掘機剎車失靈,利用14、斗鏟拖地行走。(9)推土機、裝載機、挖掘機施工作業時無人現場安全監護。(10)內燃機沒有熄火,斗、鏟沒有放下或墊穩,就在機下進行檢修。7.腳手架搭設作業的違章行為(1)腳手架不經過承載計算,搭設方案未經審批;作業指導書未進行交底。(2)腳手架鋼、木混綁;鋼腳手架使用鐵絲綁扎;鋼腳手架上直接懸掛照明線;腳手架無上人的梯子、未掛安全網。(3)腳手架搭設完畢后,未經過驗收就投入使用。(4)施工需要臨時拆除他人搭設的部分腳手架,而沒有通知原搭設單位,完工后又沒有按原標準恢復。8.安裝作業的違章行為(1)射線探傷禁入區不設明顯標志;進行熱處理作業周圍無明顯警告標志和隔離措施;射線探傷區無人監護。(2)容器內作業無人監護;金屬容器內使用36V以上電源照明;金屬容器內使用火焊照明;在金屬容器內作業,使用氧氣通風。(3)起重用鋼絲繩、纖維繩、吊鉤、夾頭、吊環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沒有定期試驗等。(4)用砂輪側面打磨物件;用砂輪鋸代替砂輪磨物件;切削工件、打磨作業不戴防護鏡;使用沖擊性手動工具時對面站人。(5)戴手套掄大錘或打大錘時錘頭對人;使用不帶手柄的銼刀作業或銼刀代替手錘敲打物件。江蘇xx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上海xx藥業原料藥用GMP生產線工程項目部xx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