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住宅小區項目施工圖紙會審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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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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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公司住宅小區項目施工圖紙會審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施工圖紙會審管理制度(試行)第一條 目的 圖紙會審是解決圖紙設計問題的重要手段,對減少工程變更,降低工程造價,加快工程進度,提高工程質量都起著重要的作用。為使工程設計符合開發經營的要求(功能、標準、構造、經濟、其他等),對各專業設計施工圖質量進行有效的控制,減少因施工圖紙設計深度不夠而引起錯誤施工,確保工程設計在滿足國家規范、規定的前提下,作到安全、經濟、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促進開發項目順利進行,使項目工期、成本、質量能夠得到更好的控制,特2、訂立本制度。第二條 參加人員 施工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由工程部組織,工程監理單位及施工總承包單位等參加。第三條 工作職責 工程部必須對各專業圖紙認真核查,重點審查圖紙中存在的不合理提高工程成本的設計。目的是達到了解設計意圖,熟悉施工圖紙,發現其中可能存在的問題,以便在設計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時提出,并加以解決,確保施工順利。使施工圖紙既經濟又便于施工,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成本和縮短工期,符合經濟利益最大化的原則。第四條 各相關單位在核查施工圖的基礎上,將施工圖中出現的錯、漏、碰、缺等問題在圖紙會審中提出,由設計單位解決;監理單位負責書寫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紀要,并經業主、設計、施工三方簽證。第五條3、 對于“三邊”工程,各相關單位審查分批圖紙前后交接部位,發現矛盾及時與設計單位聯系協調處理,為確保施工順利進行創造條件。第六條 施工圖紙核查的重點:單位工程最終沉降量計算值是否滿足有關規定;各種地下設備管道是否符合市政工程總體規劃;住宅工程是否滿足住宅設計標準;消防通道、室外消火栓等是否遺漏或符合有關規定等,施工圖設計深度是否滿足施工要求,施工中可操作性如何,有無設計上的功能隱患,設計是否經濟。第七條 建筑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7.1. 房屋的開間、進深、層高、平面布局等是否滿足設計任務書的要求。7.2. 建筑說明和裝修材料表是否有錯漏或交待不清。7.3. 平面圖中分尺寸與總尺寸是否吻合,各隔4、間尺寸的標注及每間平面的布局,平面相互交叉關系尺寸是否交待清楚;注意軸線與柱子、墻體的關系尺寸;核查立面圖中每層標高、門窗位置與平面圖是否相符;注意核查剖面圖中各層標高,特別是交叉層的標高以及交叉層的處理;立面圖中應標明門窗的標高;結構梁、柱、板的表示等。7.4. 校對上電梯機房和上屋面的標高尺寸;上屋面處的平臺標高要略高于屋面最上層面層標高,防止雨水倒泛;標準層以上電梯機房或屋面注意橫梁是否碰頭,標高要核準。7.5. 樓梯踏步的高寬、平臺寬度不宜小于梯段寬度;封閉式剪刀樓梯兩面開門;如利用剪刀樓梯間作為排煙時,必須有對外的窗戶等。7.6. 屋面工程防水、隔熱、泛水等設計是否符合規范或設計任務5、書的要求。7.7. 配合設備專業,必須在建筑圖上表示的開洞和予埋件是否有遺漏。尤其注意對空調留洞及冷凝水管的處理。7.8. 門窗表中的數量、尺寸、型號必須與平面圖核對,有否遺漏或差錯。7.9. 如有地下車庫,需注意汽車入庫道與自行車入庫道的不同,同時要設有避免雨水進庫的集水坑。7.10. 外陽臺和衛生間的地坪比室內要低。7.11. 屋頂避雷裝置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7.12. 圖紙必須交待的節點有無遺漏。7.13. 圖紙中采用的標準圖集,一律要注明標準圖集的型號。第八條 結構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8.1. 結構總說明(核對地質勘察報告),校對基礎部分的設計。8.2. 復核各類結構構件的尺寸是否齊6、全,用料設計是否符合設計規范和抗震要求。8.3. 校核所有平面中各項分尺寸和外包總尺寸以及每層結構平面的標高。8.4. 校對所有結構構件的設計鋼筋和構造鋼筋以及洞口加固鋼筋,主次梁交接處須加箍或吊筋,柱與墻、扶手與墻的聯接筋等是否表示完整。8.5. 如有懸挑構件,懸挑構件的主筋應設置在上部;懸挑構件的端頭如有集中力時,懸挑主筋應下彎鉤住集中力作用構件的鋼筋。8.6. 電梯井內埋件、牛腿、緩沖器及機房的設計是否符合制造廠提供的電梯資料。8.7. 各設備專業所提出的洞孔、埋件、埋管、吊鉤、平臺等是否表示無誤。8.8. 樓面和梁面有高低差時,要注意高低差的尺寸與鋼筋的搭接。8.9. 所有必須繪制的構7、件詳圖,節點詳圖以及特殊結構的詳圖有否遺漏。8.10. 防潮層的設置,女兒墻的壓頂,磚砌陽臺欄桿轉角的小柱與壓頂等是否設計完善。8.11. 構件尺寸、鋼筋用料、混凝土強度等級比計算需要值超過太多時,要提出合理化建議;反之用料不足的要提出增補。8.12. 凡選用的標準構件,必須注明標準圖集的型號。8.13. 避雷接地的設計是否符合構造及規范要求。8.14. 管道穿越地下室的外墻必須預留防水套管;8.15. 管道穿越地下室的頂板,如位置在室外時必須預留防水套管;8.16. 地下室防排煙洞口、柴油發電機排煙洞口應特別注意,這些洞口較大且在結構圖上容易遺漏。 8.17. 地下室的留洞,各專業應匯總校對8、,檢查是否有會簽,以防遺漏;8.18. 干管穿越地下室梁的留洞在水平方向應考慮留有較大的富裕,以避免施工誤差,使管道安裝困難。管道穿梁的位置是否對梁的受力不利,是否有加強處理措施。8.19. 變配電房、水泵房、柴油發電機房不宜放在較低的位置,以免被水淹;8.20. 變配電房如在地下室應考慮局部的抬高。8.21. 發電機房應考慮給排水,一般應設置排水地漏,設置環保除塵的給排水,洗手池,排水應首先考慮能自然排到地下室的排水集坑內,但不能 排到電梯集坑內。8.22. 配電房的電纜溝由于多種原因容易進水,應考慮增設排水集坑采用水泵進行排水。8.23. 人防的洗消間應設置防暴地漏。8.24. 人防的洗消9、間等通道應設置放暴門鈴。8.25. 穿越人防外墻的管道,在人防一側必須安裝放暴閥門,穿越人防分區墻的管道應在兩側增加防暴閥門;8.26. 穿越人防分區的電纜橋架應進行封堵處理,電纜周遍應用防火棉封堵,穿越人防外墻的電纜應案規范進行處理;8.27. 人防工程的防暴電井不應遺漏。8.28. DN100以上的管道不應穿越人防頂板,如必須穿越時,應在穿越處做變徑處理;8.29. 排水PVC管道不得穿越人防頂板和外墻;應注意人防門與結構水電的關系,避免相碰,使人防門打不開。8.30. 后澆帶的設置應避開水池、凸窗、衛生間等防水要求高的部位。后澆帶是否有防砼開裂措施;8.31. 設計說明與規范規定、施工圖10、與計算結構應相符。8.32. 突出墻體外側的懸挑構件如窗臺板、窗式空調機盒及其他裝飾挑檐應現澆;8.33. 樓層梁布置要考慮到客廳的方正,梁的突出部位應盡量在廚房、衛生間或小臥室內;8.34. 框架梁應滿足梁底距本層建筑標高不小于2300;樓梯間的凈高尺寸不應小于2200,如有可能則盡量設采光窗;8.35. 在溫度影響較大的部位是否提高了配筋率;8.36. 內隔墻盡可能采用合適的輕質材料,內隔墻選用的材料應減少后期收縮變形較大而引起墻面裂縫的可能;8.37. 上部結構有大體積砼時,應有對水泥品種的選用,如轉換大梁。8.38. 樓板厚度的確定應考慮,板中預留的穿線管是否有大量集中的地方及相互交差11、超過2層的情況;8.39. 樓層轉角是否設置了加強鋼筋的配置;8.40. 部分裝飾構件如玻璃幕墻、大面積通長窗等與主體結構的連接一般要在主體結構中留預埋件來連接。8.41. 房屋的開間、進深、層高、平面布局等是否滿足設計任務書的要求。第九條 給排水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9.1. 校對設計說明和材料明細表,是否有錯、漏。9.2. 校對用戶提供的數據和設計供水總量是否符合規范。9.3. 進水管的直徑應按最大用水量和揚程的高度進行設計,但要考慮人員的增多以及其他的特殊情況。9.4. 核對水泵房的大小以及水泵的臺數是否符合工藝和規范的要求。9.5. 檢查各層平面布置圖,是否有遺漏,如衛生間和盥洗的龍頭12、除正常設計外,應加設計洗衣機和淋浴器二個頭。9.6. 校對所有系統圖的管徑尺寸和標高。9.7. 校對泵房間的設計和水箱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要求。9.8. 排水管的直徑按照排放量而定。校對排水管的直徑、尺寸、標高及坡度;排進市政集水井的坡度不小于0.3。9.9. 校對各層平面圖和排水系統圖,特別是位置、數量、管徑、標高是否符合規范。須設置地漏的地面是否做坡度。9.10. 凡有穿孔及預埋套管處都須在圖中表明。9.11. 屋面排水斗的設計和排水量是否符合規范要求。9.12. 注意變壓器室下面,是否須要設置隔油池。9.13. 化糞池的型號和數量按排放量定。9.14. 在建筑規劃和建筑設計時,必須同時設計13、消防給水系統,并滿足其相應水量、水壓要求。9.15. 高層建筑必須設置室內、外消火栓給水系統,保證其水量、水壓滿足最不利點滅火設施的要求。9.16. 室外消防用水量,應按同一時間內的火災次數和一次滅火用水量確定。9.17. 高層建筑的消防用水量應按室內、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計算。9.18. 車庫應設室外消火栓給水系統,其水量應按最大的一座計算。9.19. 多層建筑物,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環狀管網的輸水干管及環狀管網輸水的輸水管均不應少于兩條; 2環狀管網應用閥門分成若干獨立段;3室外消防給水管道的最小直徑不應小于100mm。9.20. 高層建筑,室外消防給水管道應布置成環狀,14、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設取水口或取水井,消防水池有確保消防水量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容量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棟高層建筑計算。9.21. 超過七層的單元住宅,超過六層的塔式住宅,通廊或住宅底層設有商業網點的單元式住宅,應設室內消防給水。9.22. 高層室內消防給水系統應與生活、生產給水系統分開獨立設置,消防豎管的布置,應保證同層相鄰兩個消火栓的水槍的充實水柱同時到達被保護范圍內的任何部位。9.23. 、類地上汽車庫,停車數超過10輛的地下汽車庫,機械或立體汽車庫或復式汽車庫以及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車疏散出口的汽車庫,類修車庫,均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9.24. 應設防火墻等防火分隔物而無法設置的15、開口部位,防火卷簾或防火幕的上部,應設水幕設備。9.25. 高層內的可燃油油浸電力變壓器,備用發電機房應設水噴霧滅火系統。9.26. 多層消防水泵房應有不少于兩條的進水管直接與環狀管網連接。9.27. 高層建筑消防給水系統應設置備用消防水泵,其工作能力不應小于其中最大一臺消防工作泵。9.28. 消防電梯井積水坑容積應2m,電梯坑中的排水泵能力應滿足10L/s的要求。9.29. 一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應少于兩條,吸水宜采用自灌式,吸水管應設置閥門,但不得采用蝶閥。9.30. 噴頭布置應滿足規范要求,凈空大于800mm的吊頂內,應按規范設置頂噴噴頭。9.31. 高層建筑消防水箱高度不滿足規范要求時16、,應設置增壓設施。9.32. 屋頂水箱中的消防水量應滿足要求,消防水箱和生活水箱合用水箱時,應有消防水量不被動用的措施。9.33. 給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引起燃燒、爆炸或損壞的原料、產品和設備的上面。9.34. 住宅水表前的給水靜壓力應50Kpa。9.35. 使用性質不同或計費不同的給水系統應自成獨立體系,不得連通。9.36. 生活飲用水水池(箱)的池(箱)體應為獨立結構形式。9.37. 防空地下室的給水管道,當從出入口引入時,應在防護密閉門內設置防暴波閥門;當從維護結構引入時,應在外墻內側或頂板內側設置防暴波閥 門,其抗力不應小于1Mpa。9.38. 生活飲用水不得因回流而被污染。9.39.17、 生活飲用水儲水池和生活飲用水箱的溢流管必須采取防污染措施,溢流管出口應設網罩,水箱進水管淹沒出流時,應設真空破壞口。9.40. 水池或水箱進水管設有浮球閥時,應設兩只浮球閥,各閥需有單獨控制的閥門。9.41. 熱水輸水干管應有補償管道溫度伸縮的措施,熱水輸水干管的最高點應設排氣裝置。9.42. 明敷冷、熱水管道不得敷設在風道內。9.43. 公共浴室的冷、熱水管道,應按規范設計成環狀。9.44. 給水管道不宜穿過伸縮縫、沉降縫,如必須穿過時,應采取相應技術措施。9.45. 總平面圖上要標明小區進水管從市政引入的位置、管徑、標高。9.46. 室外管道要有保溫措施。9.47. 明敷塑料管道,要注明18、管道支架要求以及補償管道溫度伸縮的措施。9.48. 防空地下室內,壓力排出管、透氣管在穿越外墻或頂板處的內側設公稱壓力不小于1MPa的防暴波閥門。9.49. 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食堂、飲食業的主、副食操作烹調的上方,當受條件限制不能避免時,應采取防護措施。9.50. 排水管道不得布置在遇水引起燃燒、爆炸或損壞的原料、產品和設備的上面。9.51. 下列設備和容器不得與污、廢水管道系統直接連接,應采取間接排水的方式。 1 生活飲用水儲水箱(池)的放水管和溢流管; 2 廚房內食品制造及洗滌設備的排水; 3 蒸發式冷卻器、空氣冷卻塔等空調設備的排水; 4 儲存食品或飲料的冷藏間,冷藏庫房的地面排水和冷風19、機溶霜水盤的排水。9.52. 室內排水溝與室外排水管道連接處,應設水封裝置。9.53. 生活污水處理設備設在建筑物內運行噪聲較大的機械,應設獨立隔間,并應設置除臭系統。9.54. 排水管道不得穿過沉降縫、煙道和風道,并不得穿過伸縮縫,當受條件限制必須穿過時,應采取相應技術措施。9.55. 公共食堂廚房內的污水采用管道排出時,其管徑應比計算管徑大一級,但干管管徑不得小于100mm,支管管徑不得小于75mm。9.56. 排水系統必須按規范設置檢查口和清掃口,長度大于15m的雨水懸吊管,應設檢查口或帶法蘭盤的三通管。9.57. 器具通氣管應設在存水彎出口端,環形通氣管應在橫支管上最始端的兩個衛生器具20、間接出。9.58. 總平面圖上要標明小區雨、污水管接入市政排水管網的位置、管徑、標高。第十條 燃氣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10.1. 燃氣管道是否設計到廚房及浴室。10.2. 校對燃氣管道的平面圖和系統圖。10.3. 對燃氣管道特殊要求的說明是否遺漏。第十一條 強電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11.1. 校對說明書與材料表,是否有遺漏或須補充。11.2. 校對用戶總耗電量和設計總電量是否符合。11.3. 進戶線的方位應該離供電局距離最短的方向,節省用戶的電線、電纜。11.4. 根據總的用電量是否要設配電間還是變電所應按規范進行設計。11.5. 動力與照明線路必須分開。11.6. 校對每戶需用電氣設備的21、布局(如照明、空調、電視)以及高標準裝修所提出的要求是否都有設計。11.7. 校對所有平面圖的設計。11.8. 校對高壓及低壓的配電系統圖。11.9. 電纜溝的設計是否符合規范。11.10. 防雷系統的設計是否遺漏。11.11. 對建筑所須開洞、預埋的都須在圖中交待清楚,并要注明標高和尺寸。11.12. 建筑工程用電設備的負荷等級應符合建筑物的防火和功能要求,一、二級負荷應用2個電源供電,高層普通住宅客梯、生活水泵、樓梯照明為Th級負荷。11.13. 裝有2臺以上的變壓器的變電所,當斷開1臺時,其余變壓器的容量不應小于60的全部負荷,并保證用戶的一、二級負荷用電。11.14. 配電所的10KV22、或6KV非專用電源線的進線側,應安裝設帶保護的開關設備,當有繼電保護或自動切換電源要求時,變壓器低壓側總開關和母線分段開關均應采用低壓斷路器。11.15. 民用建筑的繼電保護應滿足可靠性、選擇性、靈敏性和速動性的要求,應首先由故障設備或線路本身的保護切除故障并計算靈敏系數。11.16. 電能計量應按供用電管理部門對不同用戶的計費要求,每套住宅、住宅建筑的水泵、電梯和公共照明應分別設電度表。11.17. 電氣設備和導體的絕緣水平、載流量、動穩定、熱穩定以及電氣設備的斷流能力應滿足正常運行、短路和過電壓狀態的要求。11.18. 變配電所的位置應選擇在通風、散熱條件較好的正常場所,室內除本室需要的管23、道外,不應有其他的管道通過,配電屏的上方不應敷設管道;一類高、低層主體建筑內,嚴禁設置裝有可燃性油的電氣設備的配電所。配電室長度超過7m時,應設2個出口。11.19. 低壓電力網中,電源中性點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歐姆;電氣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必須與接地裝置有可靠的電氣連接;成排的配電裝置的兩端均應與接地線相連。11.20. 住宅建筑的低壓配電系統的接地型式應采用TT制,在建筑物內應設置總等電位聯結和局部等電位的聯結。11.21. 在三相四線制配電系統中,中性線(以下簡稱N線)的允許載流量不應小于線路中最大不平衡負荷電流,且應計入諧波電流的影響。PE線采用單芯絕緣導線時,按機械強度要求,截面積24、不應小于下列數值:有機械性的保護時為2.5mm2;無機械性的保護時為4mm2。11.22. 電線、電纜的載流量應根據不同的基準條件進行校正。11.23. 配電線路過負荷保護裝置的整定值,應不大于導體允許持續載流量且不小于線路計算電流,保護裝置上、下級之間應有選擇性配合。11.24. TT系統配電線路接地故障保護的動作特性應符合以下要求:RaIa50V式中 Ra外露可導電部分的接地電阻和線的電阻;Ia保證保護電器切斷故障回路的作電流。當采用過電流保護電器時,反時限特性過電流保護電器的人為保證在5s內切斷的電流;采用瞬時動作特性過電流保護電器的Ia為保證瞬時動作的最小電流。當采用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25、時,Ia為額定動作電流I。11.25. 暗敷于地下的管道在穿過建筑物基礎時,應加保護管保護;在穿過建筑物伸縮、沉降縫時,應采取保護措施。當封閉式母線直線敷設長度超過制造廠給定的數值時,宜設置伸縮節。在封閉式母線水平跨越建筑物的伸縮縫或沉降縫時,也應采取適當措施。梯架、托盤的直線段超過下列長度時,應留有不少于20mm的伸縮縫:鋼制,30m;鋁合金或玻璃鋼制,15m。11.26. 豎井內的高、低壓電和應急電源的電氣線路,相互之間的距離應等于或大于300mm,或采取隔離措施,并且高壓線路應設有明顯的標志。當強電和弱電線路在同一豎井內敷設時,應分別在豎井的兩側敷設或采取隔離措施以防止強電對弱電的干擾,26、對于回路線數及種類較多的強電和弱電的電氣線路,應分別設置在不同豎井內。11.27. 電梯機房和井道照明電源應與電梯電源分開。11.28. 用電設備的啟動、運行、控制及調速方式應滿足使用功能和電壓波動的允許值的要求,電動機頻繁起動時配電母線上的電壓不應低于額定電壓的90,當突然起動可能危及周圍人員安全時,應在機旁設起動預先信號和應急斷電開關或自鎖按鈕。11.29. 一、二、三級防雷建筑物防直擊雷的屋頂避雷帶網格分別為不應大于10m10m,15m15m和20m20m;其引下線間距分別為不應大于18m,20m和25m。其引下線應優先利用建筑物鋼筋混凝土中的鋼筋,建筑外廓各個角上的柱筋應被利用。當鋼筋27、直徑為16mm及以上時,應利用2根鋼筋(綁扎或焊接)作為一組引下線。如果為10mm及以上但小于16mm時,應利用4根鋼筋(綁扎或焊接)作為一組引下線。11.30. 為防止雷電波的侵入,進入建筑物的電纜的金屬外皮、鋼管和其他各種金屬管道,應在進出建筑物處與防雷電感應的接地裝置相連;對低壓架空進出線,應在進出處裝設避雷器。11.31. 一、二級防雷等級的高層建筑物內的各種豎向金屬管道及類似的金屬物應每三層與圈架的鋼筋連接一次,并在底部與防雷裝置連接;30m及以上部分外墻上的欄桿,金屬門窗等較大的金屬物直接或通過其埋鐵與防雷裝置相連以防高電位跳門和側擊雷。11.32. 當防雷接地裝置與其他接地裝置合28、用時,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歐姆。11.33. 消防用電,一類高層建筑應按一級符合要求供電,二類高層建筑物應按二級負荷要求供電。消防用電設備應采用專用回路供電,雙電源自動切換。11.34. 消防泵、防煙和排煙風機的啟、停,除自動控制外,還應在消防控制室設置手動直接控制裝置。11.35. 消防栓按鈕控制回路應采用50V以下的安全電壓,消防控制設備具有顯示啟動按鈕位置的功能。11.36. 消防控制設備應具有顯示噴淋系統的水流指示器、報警閥、安全信號閥工作狀態的功能。11.37. 消防用電設備電動機的過載保護、接地故障保護應只發報警信號而不自動切斷電源。11.38. 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的設置部位、照29、度及連續供電時間應滿足消防要求,應急照明應采用專用回路供電。11.39. 消防用電設備配電線路應按建筑類型選用不同防火等級的電線、電纜。消防配電線路明敷時,應采用金屬管或金屬線槽上涂防火涂料保護。電纜構筑物中電纜引至電氣柜、盤或控制屏、臺的開孔部位,電纜貫穿隔墻、樓板的孔洞處,均應實施阻火封堵。11.40. 消防控制室應設置消防專用電話總機,消防水泵房等重要部位應設置消防電話分機,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應設置可直接報警的外線電話。消防控制室內應嚴禁與其無關的管線穿過。第十二條 弱電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12.1. 進每戶的電話線除特殊要求外,每戶進一路線,設二三個分線盒。12.2. 衛生間應設置30、一電話分線盒。12.3. 校對消防系統圖、電話系統圖、安防系統圖、有線電視共用天線系統圖。12.4. 有線電視系統輸出口電平設計值宜符合下列要求:非鄰頻系統可取(705)dBMV,采用鄰頻傳輸的系統可取(644)dBMV;衛星天線和電纜電視(有線電視)系統設計應符合GB50200-94,GBJ120-88,JGJ/T16-92第15章12.5. 火災應急廣播線路應按疏散樓層或報警區域劃分分路配線,該線路不應和其他線路(包括火災信號、聯動控制等線路)同線或同線槽槽孔敷設,火災應急廣播揚聲器不得加開關。有線廣播系統應符合GB50116-98第五章,GBJ42-81第五章和JGJ/T16-92第2131、章的規定。12.6. 閉路監視電視監視目標的最低環境照度應高于攝像機最低照度的10倍,攝像機應安裝于監視目標附近不易受外界損傷并且不影響現場設備運行和人員正常活動的地方,攝像機應避免道光安裝。閉路監視電視系統設計應符合GB50198-94,GBJ115-87和JGJ/T16-92第16章的規定。12.7. 綜合布線子系統的8芯線長度應90,綜合布線系統應根據不同場合采用必要的防護措施和防火措施。綜合布線系統設計應符合GB/T50311-2000的規定。第十三條 采暖通風專業施工圖紙核查要點 13.1.地下車庫應設置機械排風系統,其排風量應按允許的廢氣標準量計算,且換氣次數不應小于6次/h。 132、3.2.排煙風機應保證在280時,連續工作30min。排煙風機入口總管處應設排煙防火閥,當煙氣溫度超過280時自動關閉,排煙風機也連鎖關閉。 13.3.對無直接通向室外的地下汽車庫,在設置地下排煙系統時,應同時設置送風系統,且其送風量不宜小于排煙量的50%。 13.4.當排風和排煙合用一個系統時,下部風口應有閥門控制,上部排煙口的風速不大于10m/s,總排煙出風口的有效截面積應保證排煙效果。 13.5.高層建筑的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或合用前室及避難間等,應分別設置自然排煙或機械防煙系統。 13.6.采用自然排煙的開窗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 13.7.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可開啟外窗33、面積不應小于2.00,合用前室不應小于3.00; 13.8.靠外墻的防煙樓梯間每五層內可開啟外窗總面積之和不應小于2.00; 13.9.長度不超過60m的內走廊可開啟外窗面積不應小于走廊面積的2%。 13.10. 需要排煙的房間可開啟外窗面積不應小于該房間面積的2%。 13.11. 凈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開啟的天窗或高側窗的面積不應小于該中庭地面積的5%。 13.12. 機械加壓送風量及各部位的余壓值應滿足規范要求。 13.13. 加壓送風機的位置及新風入口處應不受火煙的威脅。 13.14. 排煙口應設在頂柵或靠近頂棚的墻面上。 13.15. 通風空調系統的風管在穿越防火分區時,在防火墻處34、應設置防火閥,在穿越變形縫時,在變形縫兩側應設置防火閥。 13.16. 廚房、浴室、廁所等垂直排風管道,應采取防止回流的措施。 13.17. 通風空調系統設置應合理、相關設備的選用應滿足功能要求。 13.18. 通風空調系統應注意空氣品質,合理設計新風、排風系統,且按房間性質控制其正壓或負壓值。 13.19. 室內保持正壓的空調房間,正壓值不應大于50Kpa。 13.20. 通風、空調系統應設置必須的調節風閥,滿足風量分配的要求。 13.21. 各風口形式和位置布置應合理,滿足氣流組織的要求。 13.22. 多層和高層建筑的機械送排風系統(包括空氣調節的新風系統的風管),橫向應按每個防火分區;豎向可每隔五層設水平集合管,分別連接各層的送排風支管;當送排風支管采取防止回流措施時,每個垂直風管所轄的樓層數,不應超過十層。 13.23. 可燃氣體管道、可燃液體管道和電線,不得穿過風管的內腔,也不得沿風管的外壁敷設。可燃氣體管道和可燃液體管道,不得穿過通風機房。 13.24. 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的保溫材料、消聲材料及粘結劑等,應采用非燃燒材料。第十四條設備材料選用核查要點 14.1. 應注明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 14.2. 禁止淘汰產品的選用。 14.2. 除特殊要求的材料、專用設備外,不得指定生產廠家及供應商。第十五條 會議紀要及其他相關資料需按公司檔案管理規范進行歸檔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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