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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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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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公司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竣工驗收管理制度1總則1.1目的為加強公司工程質量管理,規范驗收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確保被驗工程符合公司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竣工工程驗收工作。1.3職責1.3.1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對所管轄工程建設項目驗收工作的監督管理。1.3.2驗收小組1.3.2.1由項目實施單位、項目管理單位相關處室、總工辦、生產管理中心、工程質量管理部、使用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相關單位組成,根據工程性質由項目管理單位最終確定參加驗收單位。1.3.2、2.2各級驗收人員負責按本制度對所轄工作進行驗收,并對所參加的工程驗收質量負責。2管理內容2.1竣工驗收分為三級驗收:2.1.1一級驗收由施工單位組織監理單位參加進行自驗、驗收合格(資料齊全)后提請項目實施單位進行二級驗收。2.1.2二級驗收由項目實施單位組織使用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驗收,二級驗收合格(資料齊全)后由項目實施單位提請項目管理單位進行三級驗收。2.1.3三級驗收由項目管理單位組織驗收小組進行三級驗收。2.2按工程驗收內容分類分為:2.2.1單項工程驗收;2.2.2單位工程(子單位工程)驗收;2.2.3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驗收;2.2.4分項工程驗收。2.3項目實施單位應3、要求施工方提供以下工程質量文件、資料和圖表。2.3.1施工組織設計;2.3.2單位工程(子單位工程)以及重要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技術措施(或方案);2.3.3現場所使用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一覽表;2.3.4設備、材料以及施工過程標識管理規定;2.3.5施工不合格品管理規定;2.3.6質量控制點檢查通知單及檢查記錄;2.3.7現場砼級配試驗記錄和試塊試驗報告;2.3.8施工分包方自購原材料、構件和設備的出廠合格證、質量報告;2.3.9施工分包方自購水泥、砂、石材料合格證或試驗報告;2.3.10隱蔽工程相關資料;2.3.11建筑物、構筑物的測量定位記錄、基礎沉降記錄;2.3.12焊接工藝評定報告;24、.3.13焊接材料質量證書、復驗報告;2.3.14焊工人員的鋼印號、焊接項目、合格證情況表;2.3.15無損檢測人員情況表;2.3.16現場專職質量檢查人員情況表;2.3.17現場各專業工程技術人員情況表;2.3.18特殊工種人員崗位證;2.3.19現場閥門試壓記錄;2.3.20管材、管配件合格證,質量證明書,材質復驗報告;2.3.21焊前預熱檢查記錄;2.3.22焊縫熱處理硬度檢查記錄;2.3.23儲罐、工藝管道焊口總量、管道級別、管線號、探傷比率、實際焊口探傷數量、焊口返修數量情況報表;2.3.24設備、管道焊縫無損檢測報告及焊縫返修記錄;2.3.25標有焊口及探傷位置的管道單線圖;2.35、.26設備驗收相關資料、設備試壓、試運記錄;2.3.27電氣、儀表安裝調試記錄;2.3.28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質量評定表。2.4工程中間交接(煤礦除外)工程中間交接是工程項目由施工向生產辦理中間交工的一種形式,表明合同范圍內的工程施工已基本完成。中間交接只涉及裝置的保管、使用責任的移交,并不解除施工分包方對工程質量、交工驗收應負的責任。工程中間交接應具備的條件:2.4.1工程按設計內容施工完成;2.4.2完成一、二級工程質量初評合格;2.4.3工藝、動力管道的試壓、吹掃、清洗、氣密完;2.4.4靜設備強度試驗、無損檢測、清掃完;2.4.5動設備單機試車合格;2.4.6電氣、儀表調試合6、格;2.4.7裝置區臨時設施已拆除,豎向工程施工完,防腐、保溫基本完;2.4.8對聯動試車有影響的設計變更和尾工處理完,其它未完項目責任已明確。2.5單項工程完工后,施工場地要達到工完、料凈、場地清。施工方應自行組織內部的預驗收,預驗收通過后,提前5天向項目實施單位送交工程中間交接驗收申請報告。項目實施單位在接到報告后,組織專業工程師及施工方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后,通知項目管理單位及集團相關部門驗收小組,審核施工分包方提交的交工資料,并對完工項目進行初驗。對初驗提出的問題及工程尾項由施工單位整理出清單,由參加檢查的各方代表確認,并定出整改完成日期。2.62.7對初驗中發現的問題應要求施工方按7、清單在規定日期內整改完。項目實施單位根據確定的整改完成日期,按整改清單逐一檢查整改完成情況;項目實施單位、施工單位對不影響聯動試車、正常生產的未完尾項,進一步明確其整改責任,繼續限期整改。但不影響按期辦理工程交接手續。2.8初驗合格后,由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向項目實施單位/提出中交申請,隨后在項目實施單位主持召開的中交會議上,由項目管理單位、項目實施單位、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在“工程中間交接證書”上簽字,完成中交手續。2.9工程中間交接的內容:2.9.1按設計內容核實的工程實物量;2.9.2工程質量初評資料及有關調試記錄的交接與驗證;2.9.3安裝專用工具和剩余隨機備件、材料的交8、接;2.9.4工程尾項清理及完成時間的確認;2.9.5工程技術資料的交接。2.10工程竣工驗收2.10.1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方組織質量評定合格后,由施工方項目經理組織向項目實施單位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收到施工方驗收手續后,項目實施單位向項目管理單位提出驗收申請。2.10.2單項工程竣工驗收中間交接后聯動試車、投料試車和生產考核由項目實施單位組織,施工方提供保證服務(煤礦項目由施工單位組織)。生產考核達到要求后,由施工方項目經理組織向項目實施單位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收到施工方驗收手續后,項目實施單位向項目管理單位及公司相關部門提出驗收申請,執行三級驗收。2.11工程保修2.11.29、項目實施單位根據合同規定對施工單位的保修工作提出要求。2.11.3出現質量問題的,項目實施單位、專業工程師對施工單位提出的修改意見進行確認。2.11.5在發生問題的部位處理完畢后,要經施工方專業工程師、項目實施單位、專業工程師檢查驗收簽字確認,并報項目管理單位。2.11.6施工應執行的主要標準規范,應執行設計文件中要求的施工規范以及合同規定的有關規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使用的規范或標準應保證其有效性。2.122.13其它規定2.13.1各單位簽訂的零星工程施工合同按零星工程竣工驗收管理規定執行。2.13.3所有參與驗收單位必須經負責人簽字后驗收單方可有效。2.13.4竣工驗收單一式四份,項目10、管理單位一份原件、造價中心一份原件、施工單位一份復印件、項目實施單位一份,驗收單由驗收組織部門負責傳遞并進行簽收,嚴禁由施工單位私自傳遞,每發現一次,處罰組織部門2000-5000元。2.142.15驗收紀律2.15.2參加驗收人員應恪盡職守,本著客觀、公正原則進行驗收,并不得接受施工單位的宴請、禮品、回扣等,如有以上問題一經發現,公司將給予5000-100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或移交司法機關進行處理。2.15.4驗收組織單位應提前1天通知參驗單位,參驗單位無故不參加由組織單位每次處罰200元,遲到30分鐘的每次處罰100元。2.15.6參加驗收人員應文明辦公,不得故意刁難施工單位,發現問題要本著從維護公司利益和不損害公司形象的態度進行處理,如違反一次罰款300元。2.15.8竣工驗收過程中存在施工漏項的,對施工單位罰款2000-50000元。2.15.9工程資料不同步、不規范、不齊全、弄虛作假、玩忽職守等,視情節對責任人罰款500-10000元,情節嚴重解除勞動合同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2.15.11驗收人員違反驗收程序,每次罰款200-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