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周例會、檢查、舉報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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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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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公司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周例會、檢查、舉報等)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完善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力度,明確工程質量責任,實現本工程項目管理目標,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工程質量管理目標1.1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優良率90%,項目竣工驗收質量評定等級為合格工程.1.2杜絕發生嚴重質量事故第三條 工程質量等級質檢制度:施工單位自檢后報監理單位檢查,質檢單位進行質量監督.深圳市質量監督總站對本項目工程質量行使政府監督職能.本項目所有參建單位自覺做好自檢,2、接受監督.第二章 公司質量管理工程質量責任制第四條 公司實行主要負責人負責制第五條 公司工程部委派一名工程師(作為業主代表)負責本工程項目的實施.其具體工作職責是:5.1負責協調地方關系,及時反映并解決工地存在的各種問題.5.2了解各合同段的工程質量狀況,計劃的執行情況.5.3審核工程變更,代表公司及時核實并簽認變更設計的工程量的增減,每期會同駐地監理工程師進行工程計量數量復核.5.4隨時檢查承包工地施工員是否到位,是否佩帶工牌上崗,并做好現場記錄.5.5業主代表如對工程任何部位的工程質量有懷疑,可與現場監理一起對該部分工程以合理(包括破壞性檢查)的方式進行質量檢查.對于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應3、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與施工單位處理改正.5.6參與合同文件和技術規范的業主方面的工作.質量巡查制度第六條 為了加強業主與監理工程師的溝通,同時也達到對現場駐地監理進行監督,檢查的目的,保證工程質量得到及時有效控制,建立并實行“質量整改通知單”制度.本通知單由公司及項目監理單位制作,適用于公司及項目監理單位質量管理人員巡查工地時使用.公司按工程部位,將發生的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用檢查通知單記錄下來,送監理駐地組,由項目監理單位安排人員對存在問題處理,并填寫處理意見及結果.處理完畢后,由項目監理部將原本送總工核查.公司把質量檢查通知單存根作為檔案保存,并作為各有關責任人,有關單位考核和獎懲的依據.發現4、質量隱患和發生質量事故時,公司將依據“質量整改通知單”的記錄進行追查,據此確定有關責任人員所應承擔的責任. 工程周例會制度 第七條 工程周例會7.1周例會由監理主持,所有承包商、設計代表、業主代表均應按時參加協調會議.7.2會議之前總包及各分包應向監理及業主提交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含未完成的原因及補救措施)及存在的問題,下周施工計劃.7.3會議上總包首先匯報:對執行上周計劃情況進行檢討(含質量,進度等),提出未完成部分在本周內補救解決措施的方案;對分包的要求;需業主,監理,設計協調解決的問題.設計代表與業主答復承包商的疑問,并對質量,進度等提出要求.7.4監理公司總結:答復各承建商的問題;上周計5、劃的執行情況;對總包、分包的質量和進度提出要求及整改意見;對下周計劃的意見.7.5業主代表答復各承包商提出的相關問題并提出相關要求與意見.7.6監理于第二天整理出書面例會紀要,并發各相關單位.7.7會議紀律:總包、分包的項目經理必須出席會議,因故不能按時到位,應事先向監理請假,無故缺席者,停止支付當月工程進度款.遲到者罰款100元人民幣,由監理執行.質量月報制度第八條 承包商月報制度8.1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應及時總結,及時處理質量隱患.如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業主及監理.8.2承包商應根據不同的工程內容,對本月完成的工程質量及時檢查總結,并將質量狀況的詳細書面材料在每月30日前報業6、主及監理.8.3月報內容:月完成的工程內容及時應的質量狀況.針對上月存在問題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結果.下月質量控制重點.安全生產情況.第九條 監理質量月報制度9.1監理人員應對施工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有效控制影響工程質量的各種不利因素.9.2監理工程師必須認真做好監理日志,內容應詳盡細致,以備核查.9.3項目監理單位應在每月5日前向業主呈送監理月報(一式兩份).9.4月報內容:對上月存在的的問題的整改結果作綜述及評價.對本月的質量狀況作評述,并對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對本月監理工作進行總結.安全生產情況.本月大事志.文件的傳遞與審批制度第十條 為確保工程文件傳遞通暢,特制定本7、制度.10.1文件分兩大類,一類為設計文件(含洽商單),另一類為工作聯絡文件.所有設計文件由業主簽發給監理公司,由監理公司分發至相關單位.業主發出的工作聯絡文件經監理發至相關單位.分包的文件匯總于總包,總包經監理傳遞至業主.10.2凡是承包商、監理、設計代表等提交的有關技術文件需業主審批的,由業主現場代表轉發工程部,工程部有關專業工程師根據合同條文,國家相關法規等提出處理意見后,再報工程部審核,批準后下發執行.聯合質量檢查制度第十一條 為確保本工程施工質量,實現公司提出的質量目標,將由公司及項目監理部派人進行質量聯合檢查.11.1檢查方式:采取抽樣檢查和月度檢查兩種方式.11.2檢查時間:抽樣8、檢查不固定時間,具體時間及次數由檢查組確定,月度檢查每月一次,每月10日進行檢查.11.3檢查內容:抽樣檢查采取隨機抽檢的方式,抽取某一方面進行詳細檢查;月度檢查分內業及外業對近期完成的工程進行全面檢查.11.4檢查結果檢查結果以檢查紀要的形式發送承包商,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已完工程在當月不予計量支付,待整改完畢后在下個月計量.對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的,除責成停工整改外,并按相關合同條款進行罰款.工程質量處罰制度第十二條 為確保工程質量,根據規定及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現制定工程質量處罰制度.第十三條 凡違反規定的按相關條款執行罰款.第十四條 一周內3次發現正在進行施工的工點超過1小時無施工員在場的,監理9、工程師必須發出處罰通知單,予以施工單位一次性罰款500元,且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撤換令他不滿意的施工員.第十五條 如果工程不合格是由于承包商偷工減料或故意采取欺騙手段所致,承包商應對每項這種不合格的工程的工程承擔3000元罰款.第十六條 在工程經過驗收并已計量之后的任何時候,因任何方式(包括政府質量監督部門、業主或監理工程師的各類檢查)發現的關鍵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質量隱患,承包商應負責自費返工并按以下標準承擔罰款:1.漿砌工程:400元/每立方米2.樁基工程:3000元/每立方米3.混凝土工程:600元/每立方米第十五條 以上未明事項按執行.工程質量舉報制度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事關大局,人人都應以10、提高工程質量,杜絕質量隱患為己任,參與建設者有責任、有義務為爭創優良工程而努力.第十八條 本舉報制度范圍為本項目工程.第十九條 舉報內容包括施工單位所用的原材料、施工機械、文明施工行為、安全保障措施、施工行為規范以及與本項目工程質量有關的行為和后果.第二十條 公司設立舉報中心和舉報電話(0755-83207419),接受舉報人的舉報信件和舉報電話.公司對舉報信件和舉報電話嚴格保密,絕不外泄,保證舉報人不受打擊報復,解除舉報人后顧之憂.第二十條 公司對舉報線索迅速反應,組織人員進行調查,一經核實,除責令有關責任單位進行返工整改,還將根據質量事故的大小,造成損失的多少,情節惡劣程度,對有關責任人員11、予以罰款.第二十二條 業主將在舉報核實后為舉報人購買3年保險,將把給以質量事故責任人的罰款的20%作為獎金,獎勵給舉報人.第三章承包商質量管理第二十三條 承包商是工程質量最直接責任者,應建立明確的工程質量管理崗位責任制.第二十四條 組織技術人員認真核對設計圖紙,提出設計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向有關單位人員反映,將設計圖紙中的錯漏修正補齊.另一方面,通過熟悉圖紙,了解設計意圖,實現直正意義上按圖施工.第二十五條 建立嚴格的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制度,使工程的每道工序都處于受控制狀態.第二十六條 建立測量復核制,使測量數據真實、準確可靠,并達到技術規范要求. 第二十七條 建立施工技術交底制度,技術人員要12、認真寫好技術交底書,對施工員,班組長及全體工人進行開工前的技術交底,同時明確確保工程質量的措施和注意事項,將質量通病消滅在施工開始階段.第二十八條 施工單位要認真組織、實施全面質量管理(即TQC)活動,對工程質量實行”三全”管理,即全體人員參加的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過程和全方位的管理.條二十九條 施工單位應自覺抵制和糾正非法轉包和違規分包工程行為,對合同允許的分包和勞務合作應加強管理.勞務合作方式必須堅決糾正由包工頭包攬生產、生活管理和工資結算的作法,勞務人員應加入主體施工隊伍的班組從事施工,由項目經理部的財務部門直接發放工資,并持項目經理簽發的勞務人員證上崗.第三十條 承包商必須按投標文件承諾和13、合同規定組織進場,認真按施工組織設計和階段施工計劃施工,合理安排合同工期.在施工過程中施工組織計劃必須做到及時調整,落實到位.因組織計劃不力,工期安排不當等原因引發的質量問題由施工單位負責.第三十一條 施工單位應加強標準計量基礎工作和材料采購檢驗工作.第三十二條 嚴格控制進場材料的質量,進場材料必須出具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及化驗單,并及時見證取樣和送檢.做好自檢和抽檢工作,不合格產品必須堅決及時清理出場.未經監理工程師批準材料一律不準投入使用.第三十三條 施工單位必須重視質量通病的研究和治理,在施工中以治理和消滅質量通病為突破口,解決主要矛盾,杜絕重大質量事故,提高質量管理水平.第三十四條 14、施工單位必須按房建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定和工程量清單對工程進行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劃分,經監理工程師批準執行.現場質量檢查,質量驗收資料按劃分的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歸檔.現場質量原始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可靠,不得追記,不得復印.接受質量檢查時必須出示原始資料原件.第三十五條 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施工單位必須按規定向監理、業主及有關部門報告,并保護現場接受調查,認真進行事故處理.第三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定期組織質量檢查活動,發現質量問題及時采取糾正措施.第三十七條 施工單位務必把施工安全生產作為施工工作的首要任務來抓,領導必須高度重視施工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第四章監理單位質量管理第三十八15、條 監理單位應嚴格按國家法律和有關技術,經濟法規以及房建工程標準、規范等及施工合同文件所規定的監理任務進行工作.第三十九條 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應按照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茍”的原則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施工監理的各項方針政策、法規,制定詳細工作計劃,明確崗位職責,嚴格檢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監理工作.第四十條 監理人員應對施工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第四十一條 監理單位應按照所承擔的監理任務和監理合同向工程現場派駐相應的監理機構、人員和設備.第四十二條 監理單位應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自檢和質量保證體系.所有工程未經施工單位自檢的都應拒絕檢查.避免和杜絕監理工程師代替自檢的錯誤做法.第16、四十三條 驗證施工單位的復測資料,并審核施工單位對構造物中線、水平、放樣等的測量結果.第四十四條 施工單位的混凝土配合比及砂漿配合比必須經監理工程師批準才能使用.第四十五條 對于一般工序進行巡檢或抽檢,對于關鍵工序堅持跟班旁站,對于混凝土工程必須保證全過程旁站,及時控制施工質量,將質量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第四十六條 督促和審查施工單位對混凝土、砂漿、粗細集料、鋼筋等的檢驗頻率,加強對承包商自檢頻率的監督.同時還應監督施工單位強制性送檢頻率必須達到5-10%,而監理工程師抽檢率必須達到20%以上.第四十七條 加強對進場材料的檢驗工作,及時檢查進場材料是否有出廠合格證及產品質量檢驗單,指示承包商做17、好送檢工作,并做好抽檢工作.第四十八條 認真對設計文件中的圖紙和文字資料進行詳細而全面的審查,發現問題后,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處理,同時切實加強對變更設計圖紙的審核.第四十九條 參加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和工程驗收.第五十條 監理單位要加強對監理人員的技術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的教育培養,使監理人員具有獨立、公正、有效開展業務的能力和責任感.監理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單位介紹分包單位或材料、設備采購,不得以監理權向施工單位索取任何合同規定以外的生活待遇和經濟利益.第五章其他第五十一條 本制度適用于參與本工程的建設、監理、施工的所有單位和個人.第五十二條 本制度從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第五十三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工程部